尽管我已经像候鸟习惯迁徙一样习惯搬家,并且从不会在搬家之后产生失眠、焦虑等诸如此类的不良反应,但这一次的情况却没有和以往雷同。
躺在长宽各两米的双人床上,不管往左还是往右都需要至少翻三个身才能掉到地上,让我觉得空空荡荡。左翻翻右翻翻,就失眠了。凌晨四五点,终于成功入睡,可大脑依然无法休息,立刻做了一个梦。我有一个印象,觉得这个梦的情节很是曲折离奇,但遗憾的是第二天早上醒来之后,仅仅只能记住这场梦境的两个简单场景。
首先是一座巨大的落地窗,风一吹,鹅黄色的窗纱飘得很高,露出对面蓝色的大海和白色的沙滩,几只海鸥贴在水面上晒太阳,环境很适合正在搞对象的男女朋友追逐嬉戏。沙滩正中裸露出一块肥沃的绿地,开满了水仙花。虽然我对沙滩上究竟能不能种出水仙花这个问题还有所怀疑,但在那个场景里,这一片长在沙滩正中的水仙花还是开得很茂盛的。
水仙花旁边立了个身材高挑的少女,蓝格子衬衫搭乳白针织毛背心,黑色仔裤,马尾高高扎起来。少女左边两米远处,一个穿深色V领毛衣浅色休闲长裤的男人正握着一根足够长的棍子在沙滩上画什么,微微低着头,姿态优雅沉静。
虽然空气的可见度很高,与C城不可同日而语,但我和他们相距太远,始终无法辨别那两人的样子。直到旁边不知道谁递给我一个望远镜。我满心欢喜接过来一看,镜头里却只有随风起伏的水仙花和阳光下金黄色的海浪,男人和少女都没影了。耳边响起一个声音:“你不觉得,他们两个人在一起很不般配吗?”
我想人家般配不般配gan你什么事呢?
下面又发生了些什么我就不记得了。
接着是第二个场景。我坐在海边,光着脚,脚下是冰凉的海水和柔软的细沙。远方海天相接的地方停了几艘勘探石油的轮船,潮湿的海风吹得我简直不能稳定身形。
我心情悲痛,抱着双腿,蜷缩得像一只基围虾,而且在哭。一场大雾忽然毫无征兆地落下,天空瞬间失去颜色,我冷得发抖,边哭边说:“我后悔了,真的后悔了,我还来不及,什么都来不及……”在那个场景里,我反复说着这几句没什么逻辑关联的话,就像是被上足了发条,必须等到发条转到尽头才能停止。
我哭了很久,其实整个过程都哭得很莫名其妙,所以一直在寻找原因。而当眼前的一团浓握于渐渐散开,脑海里有个声音告诉我,那个人死了,死于西非塞拉利昂的内战。虽然直到被闹钟吵醒我也没反应过来那个人是谁。但即使在梦里,那种感觉也很清晰,我难过得快要崩溃了,这滋味只有十八岁那年的那个夏天可以匹敌。那个人的名字在记忆中始终难以搜寻,简直比沦落风尘的处女还要让人觉得诱惑神秘。有一瞬间,我觉得我要想起来了,要脱口而出叫出他的名字了,但这时候,闹钟响了。我清醒过来,骂了声“靠”。
上学的路上,我一直在回忆这个梦的细节,预感它是个有潜力的素材,稍加润色就可以写一篇文章投稿给《知音》,名字我都想好了,就叫《塞拉利昂的内战哟,一段可歌可泣的×情被你残酷埋葬》。×情可指代亲情、友情、男女情,甚至男男情和女女情,视市场偏好而定。
上午的《马克思主义文艺学》和《中国现当代文学研究》两门课全被我用来构思小说,下午没课,我得以将创作阵地转移到电视台办公室,户外天寒地冻,此地正好有空调。
稿子写到一半,周越越打电话过来,说何必何大少诞辰二十七周年,今晚六点于玉满楼宴请四海宾朋,她拿下了两桌,让我准时过去,顺便再捎带七八个能吃的同学。
何必何大少是周越越的前男友。
据说那年周越越刚上大四,从新校区搬到老校区,宿舍不能及时联网,她逼不得已只好走出书斋,放眼大千世界,报了个电吉他培训班,聊以打发时间。
何大少是她同班同学,不知道怎么就好上了,确定关系了。而当周越越爱意渐浓时,却发现何大少和教他们电吉他的有夫之妇有一手,自己原来只是他们这段婚外恋的挡箭牌。周越越一怒之下就和何大少割袍断义了,特别实在的割袍断义,说分手那天晚上何大少激动得把周越越衬衣袖子都扯下来半只,结果还是让她跑了。而这件事距今已两年余。
我说:“你是怎么骗到别人两桌酒席的?还是玉满楼那种销金窟。”
周越越说:“鬼晓得他怎么突然就打电话来请我。我不是不待见他吗,不想去,就随口说了句约好了跟朋友吃饭,十多个人,走不开。然后他就说让我把朋友全部带过去,他难得生日一回,就是图个热闹。靠,谁不是难得生日一回,难不成我们平民百姓还天天过生日啊。不过后来我一想吧,人家有钱人都主动要求我们穷人去占他便宜了,机会难得,不占够本简直枉费穷人一场,就答应了。但我这里就找到七个人明天有空,你看你那边还有没有谁能帮个忙出趟场子。”
我为难说:“这件事不好办哪,现在大学生素质很高的,大家都有警惕心,绝不会轻易答应陌生人请客吃饭。”
她说:“你先试着问一问呗。”
于是我在办公室试着问了一问。
结果证明我高估了当今的大学生。
玉满楼是C城最贵的海鲜酒楼,它的可贵之处就在于基本上不卖国内海鲜,所有海鲜都是从世界各地空运而来,从而产生大笔运费和关税,以便卖出天价。顾客们也特别配合,即使嘴里的龙虾比一般饭馆贵出数十倍,并且味道基本雷同,但大家一想到这是坐过飞机的成长在异国他乡的龙虾,就会很释然很理解。
先到一步的周越越带着颜朗来走廊上迎接我们。颜朗今天穿了那件正面和背面各有一只米老鼠的深蓝色羽绒服,头发剪得紧贴头皮,天真烂漫得所有和他有过一面之缘的人都不能认出他。
何大少包了一个厅,我们正打算往里走,旁边一个包间的门忽然打开,我闻声瞟了一眼,一眼就瞟到了席上秦漠的身影。他旁边坐的好像是我们校长,正拿着酒杯说先干为敬先干为敬,他也拿起酒杯来。我想原来这就是他昨天说的饭局,这样也好,就省得他饭局完还要跑回去接我们了。他喝完酒,放下杯子时突然抬头,我们俩视线正好撞在一起,他愣了愣,接着微微一笑,包间里灯火辉煌,他这么一笑简直晃得我眼花缭乱,我也陪着他笑了笑算是打招呼。校长又凑过去跟他说什么,他转过头去听校长说话。于是服务员从里边把门关上了。
周越越说:“宋宋,你在看什么?”
我说:“没什么没什么。”紧走两步追上他们的步伐。
我们继续往里走,陈莹突然从背后叫了声:“哎哎,甜甜。”
前面一位白毛衣格子短裙的姑娘闻声回头,虽然原本卷曲的金黄色长发已变成一头瀑布般的黑色直发,但经过仔细辨认,大家依然认出她果然就是蒋甜。
蒋甜说:“啊,好巧好巧。大家怎么都在这儿呀?栏目组年终尾牙吗?”
我想除非我们将栏目组所有器材通通变卖,否则绝无可能在玉满楼这种地方尾牙。但还没等我把这个想法表达出来,头儿已经抢先道:“哪里哪里。朋友过生日,哈哈,你呢?”
蒋甜说:“啊,我爸有事儿请秦漠吃饭来着。栏目组不是要做秦漠的节目吗?我爸让我自己跟他说,就把我也带来了。”
大家一下子屏住了呼吸。
头儿紧张道:“那你跟他说了没?成功了没?”
蒋甜完全没有辜负她的名字,甜甜一笑:“当然说了,他立刻就答应了呢。”
头儿激动地欢呼起来。
岳来说:“不对啊,不是说秦漠一向不接受媒体采访的吗?何况是我们这么小的媒体。”
一直插不上话的陈莹终于得到机会,手指穿过蒋甜一头亮丽秀发淡然一笑:“甜甜这么漂亮,说不定秦漠对她一见钟情呢?电视里不是常这样演吗?男主角对女主角一见钟情,为女主角破很多次例做很多平时根本不会做的事,最后终于俘获女主角的芳心。”
蒋甜一张脸绯红,羞涩道:“莹莹你别乱说呀,你就会开我玩笑。”又低头道,“不过我也觉得很奇怪就是了,来之前我爸还说秦漠在这方面不太好说话,但没想到我跟他一提,他什么也没说,立刻就答应了。”
我想了想,说:“会不会因为我之前跟他打过招呼啊?”
大家一起笑起来,头儿说:“颜宋你别捣乱。”连岳来都说:“宋宋你是在讲冷笑话吧?”说完配合我扯着嘴角呵呵笑了两声,“还挺好笑的。”
颜朗怜悯地看了我一眼。于是大家都不再理我。
陈莹对蒋甜说:“我觉得还真有戏,你们一个出身书香门第,一个出身建筑世家,简直般配得不得了。干吗不好意思啊?”
蒋甜作势要打陈莹:“叫你瞎说叫你瞎说,八字还没一撇呢,况且他大我那么多岁。”
颜朗摸着下巴对今年刚满十九岁的蒋甜说:“阿姨你不要自卑嘛,你看起来也不过二十三四,和秦漠肯定差不了十岁,你要向人家翁帆学习。”
我擦了把额头的汗。
蒋甜嘴角抽了抽,特别艰难地说:“小弟弟,谢谢你的鼓励啊。”
颜朗摆了摆手:“大家同是天涯沦落人,不用客气。”
周越越靠着我肩膀莫名其妙地问:“那俩神经病是谁?”
但我正在思考秦漠和蒋甜一见钟情的现实性,无暇理会她。而且我总觉得秦漠应该不是看上蒋甜了,因为一见钟情这种事对相貌的依赖性实在太高,蒋甜固然漂亮,但和郑明明一比,就完全不是一个档次上的了。
陈莹和蒋甜依依不舍分手,周越越领着我们踏进走廊尽头的包厅。入席之后,我立刻接到秦漠的短信:“和朋友来吃饭?吃完在楼下大厅等我,别乱跑。朗朗那个新发型剪得不错,挺像蜡笔小新。”
我试着想了想秦漠低头在手机上写短信的样子,想完了把短信拿给颜朗看:“你干爹夸你头发弄得不错。”
颜朗羞愤难当地瞪了周越越一眼:“都是她害的,她趁我病了不能反抗,硬把我带去理发店理成这种头发。”
周越越一心一意地剥螃蟹,假装没听到。席上的其他人纷纷表示他这个发型其实也没有多么难看,尚在可接受范围之内。安慰得颜朗差点哭出来。
颜朗备受羞辱,瞪了会儿眼前的汤碟,一把从我手里夺过电话拨给秦漠,拨通之后大声道:“我的头发才没有很难看,哼,不要以为我们没看到你和小女生一起吃饭,我妈妈气得脸都绿了。”
我噗一声把茶喷了一桌子,席上众人纷纷闪避。
周越越说:“啊呀,你这个死孩子,说什么呢你。”
颜朗说:“不是你……”被周越越一把捂住了嘴。
周越越放手时,颜朗一张脸已经被憋得通红,把电话递给我:“他要跟你说话。”
我边跟席上众人赔笑边接过电话边起身下席,走到僻静处特别不好意思地说:“秦老师你别听颜朗胡说啊,我没有生气,我脸色特别好,一点都没绿。”
他笑道:“你叫我什么?”
我说:“秦老师……”
他说:“我没听清,什么?”
我说:“秦大师……”
他说:“我还是没听清,你再说一遍?”
我说:“秦漠。”
他镇定说:“嗯,收到我的短信了?”
我答是的。
他补充说:“吃完饭带着朗朗在楼下大厅坐着等我,不要乱跑,也不要给朗朗吃别的东西,他现在最多能喝点汤。”
我说:“哦,好。”然后等着他挂电话。
电话里突然传过来蒋甜的声音:“……我们家哈士奇两岁了,眼睛特别凌厉,是我们那个小区最帅的一只狗狗,秦老师家里也养狗狗吗?”
秦漠回了句:“不养,我儿子不喜欢宠物。”
蒋甜说:“啊?儿子?”
秦漠笑道:“我干儿子。”
我想颜朗确实不喜欢宠物。
而这其实是有原因的。从前我们家也养了一条狗,我还给他起了个名字,叫狗剩。外婆那时候病得很重,我们没钱治病,听说狗肉可以入药膳,缓一缓外婆的病,于是和颜朗一起含泪把狗剩送上了西天,并烹饪了它的尸体给外婆吃了。颜朗虽然很理解,但无法阻止这成为他毕生的阴影。同时也是我毕生的阴影,但是我迄今为止的阴影实在太多了,这一条就可以忽略了。
秦漠说:“怎么不挂电话?”
我说:“我在等你先挂啊。”这是基本的礼貌吧。
他说:“好,我尽量早点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