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了红儿让她投靠她哥哥的好意,楚怜儿带着包袱,独自离开了皇子府。
虽然在这里,人生地不熟,也没有任何靠山,但她可是楚怜儿耶,怎么可能一直过着寄人篱下的日子?
红儿的哥哥就算会收留她,给她一席安生之所,可又何偿不是想从她身上得到好处?这天底下没有白吃的午餐,更没有白占的便宜。
一个人步行在繁华的大街上,这是她第一次在古代的大街上游走,感觉非常新鲜。街道两旁尽是店铺,可惜冷冷清清的,店里小猫三两只,有些人流热量的,但店家却是唯唯诺诺,低声下气,如若顾客是是穿着华丽的达官贵人也就罢了,可对穿着短袄粗布衣看似庄稼汗也一福卑躬屈膝的神情,想必这东离国重农抑商的政策早已深入人心。
楚怜儿撇撇嘴,怪不得东离国国库空虚,经济下滑,军事力量也比不上华国。这朝庭常年抑制工商业发展,这样的国家能有多大作为?怪不得经常受人欺负。那东离淳倒不失为有作为的皇子,只可惜,他一人之力,怎能撼动整个朝庭的迂腐酸儒?
路过一些间店铺时,忽然听到有争执声,“店家,这是什么字啊,区区几个字就要五十两银子?你吭人啊。”
“嘿嘿,这位爷,这你就有所不知了,咱们京城地灵人杰,文人雅士多不胜数,但叫得出名号的也就那么几个,你手上这副字可是当今朝庭里堂堂户部尚书丁莞丁大人亲手写的,值钱啊。”一副字画就能卖五十两银子?楚怜儿忍不住驻足细听。
虽然她对古代银子没多大价值概念,但也得知一文钱能买一个馒头,一两银子就有一千文钱,想来,这五十两银子的份量也不低的。不然,她在皇子府里做苦役,一个月也只有区区百十文钱的月奉。
想到这里,楚怜儿不禁记起经前书上曾提到过,唐朝一两银子折合成人民币有四千多元,相当于三级城市一个三口之家的收入了。
五十两银子,对楚怜儿来说,已算是巨款了。
“可是,五十两也太贵了点——”
“你还嫌贵?你不知道当今二皇子东离淳殿下亲手写的字已经卖到多少价了?”
楚怜儿耳朵一跳,立即竖了起来。
“一百两,一个字一百两,嘿嘿,上一回我运气甚好,因助二皇子抓叛国奸贼立了点小功,得到二皇子殿下赏赐亲笔写下的几个字,有多少名人雅士想买啊,我都不肯卖呢。昨天还有一个富豪叫价一千两我都未卖呢——”
楚怜儿听得乍舌,东离淳那人妖似的家伙,一手字居然能买那么多的钱——如果,如果拿了他亲手写的字迹来卖,那她岂不发财啦?
可是,可是——楚怜儿捶胸顿足,早知如此,她就不要这些书了,把他经常摆在书案上的文墨带点出来,那可是一辈子吃穿不愁的买卖啊?
正当她后悔不矢时,蓦地,肩膀一痛,手臂被一股大力拉扯的生痛,她吃了一惊,还来不及反应,肩处挂的包袱已被人抢走了。
楚怜儿被一股拉力朝前踉跄几部,等站稳了身形后,对方已钻进人群去了。
光天化日之下,居然有人这么明张目胆地抢劫?
从未遇上这种突发事故的她,好半晌才回过神来,“抢劫啊,抢劫啊——”足下发动十二万分的马力,朝人群里冲去。
包袱里可是她离府时,有她偷偷藏起来的珠宝玉饰,也有东离淳赏她的一百两银子,还有一些她“打工”挣的铜钱,这可是她一生的吊命钱也,万万不能丢的,不然,就等着喝西北风吧。
楚怜儿身体结实,跑路也挺在行,可惜,她追的起劲,也摔的惨。
忘了身上穿的及地长裙,一脚不小心踩到裙据,摔成狗吃屎,甭说抓贼了,能爬起来也成事儿。
好痛,膝盖,手腕处钻心的痛,楚怜儿咬牙,等她终于从地上爬起时,哪里还有贼人的影子?
“怎么办?我的全部家当啊,银子被偷了,我该怎么办?”楚怜儿望着人来人往的人群,欲哭无泪。
正当她茫然不知所措时,蓦地,前方传来一阵骚动,一个黑衣男子手里拧着一个神形猥琐的男人朝这边走来,他们身旁,还立着一名一袭白衣的年轻男子。
这男子身形修长,卓立人群,一袭白衫尽显优雅与贵气,可头上却戴了个斗笠,边缘垂下白纱,遮住了众人探索的目光。
不过,他身上散发出的贵族气息,依然让许多姑娘少妇驻足不前。如若再配上俊美的相貌,那可真有做祸水的本钱了。
不过,这男子身上散发的独特气息,依然紧紧吸引了楚怜儿的目光。一向喜看美男子的她不禁看呆了去,好美的男人,就这样走在大街上,也太不厚道了点,瞧集在他身上的女性目光恨不能把他生吞活剥了,只委屈了她们身旁的男人。一个个目光如喂了毒似的直直射向花样美男。
尽管心中鄙夷,但楚怜儿依然目不转睛地盯着千年不遇的美男子猛瞧,丝毫没有发觉自己已被众姑娘的目光瞪成窟窿了。
“姑娘,这厮抢的包袱是你的吧?”温润如玉的声音,带着如拂春风的轻柔嗓音,把周围一干女性全都拂中,神魂颠倒。
依然死盯着美男子的楚怜儿这才猛地发觉,美男子居然走到她面前了,并且,还留下来了,还,还对自己说话——
忽然头有些晕眩,不知是喜悦的晕,还是幸福的晕,楚怜儿看着被壮汉拧在手里的小个儿男子,呆呆地点头。
对方白色斗笠一阵轻摇,带动着一阵起伏白浪,“包袱物归原主,请姑娘仔细收妥了,勿再让歹人抢了去。”这男人不但有完美的身材,还有副动听的嗓声,温润如玉,轻柔如春风拂晓,听着舒服极了。
接过包袱,楚怜儿说不出心头的惊喜,那种失而活得的喜悦,令她忍不住喜笑颜开,忙不矢地点头:“多谢公子施手相救,大恩大德,小女子感恩不尽。请问公子贵姓大名,好让小女子谨记于心,永不忘怀。”电视里上演的英雄救美后,美女总要说两句场面话吧?
白衣公子轻轻一笑:“姑娘,京城地痞横行,世风日下。你一人单身在外,又是长得年轻美貌,恐有危险。还是趁早回家去,以勉再生事端。”
楚怜儿摇头,神情凄楚可怜:“公子有所不知,小女子曾是大富人家的奴婢,因,因容貌——而被主人垂涎,我死命反抗虽保持了清白之身,却惹的主人嫌弃,把小女子赶出了家门。如今,小女子在外流浪数日,无家可归,身上又无分文——”说着,她做出一副泫然欲泣的模样,再用楚楚可怜的眸子偷瞧着他。
白衣公子头上白纱轻摇,带动阵阵白色波浪,似是怜悯她的糟遇,他沉声道:“姑娘的境遇,在下深感同情。在下也想尽绵薄之力助姑娘一把,耐何在下有要事在身。呃,我即日将离京去东凌,姑娘是否也去”
楚怜儿赶紧道:“正巧小女子也要东下——呃,我在东凌有一位远房亲戚,我想去投靠他——”
白衣公子轻笑一声:“即然如此,那就好办了,姑娘就与在下同路吧。”
楚怜儿见目的得成,哪有不点头答应的份,忙从善如流地说着感恩戴行德的话来。
白衣公子可能才出道,单纯的很容易相信人,对于楚怜儿的胡掰瞎编没有丝毫怀疑,只是轻轻地笑着。
跟随着白衣公子一并来到他的住处,是一间普通的客栈,进了客栈后边的厢房,他这才取下斗笠,楚怜儿这才看清了他的相貌,蓦地倒抽了口气。
这男子长相非常俊美,剑眉星目,唇红齿白的,长的异常好看,有当红颜祸水的本领了。哦,忘了提,红颜祸水就是,勾引红颜的祸水的意思。
他目光淡漠,狭长的细眸略微上挑,玉白的俊脸不带丝毫感情地平视前方,但在开阖间,自有一股无穷的威仪,却带着玫瑰般的色彩,炫亮夺目。
这男子长的好俊美,是楚怜儿生平见到过的最为俊美的男子了。更让她吃惊的是,他身上散发出的优雅气质,就像她的梦中情人般——
“成,成云——”脑海里又飘过一道修长白影,长长的乌衣束在脑后,戴着雪色八方巾,手持白玉箫,背对着一片翠绿竹海,头顶蓝天白云,身后,是陡峭的悬崖,他却怡然无惧,迎着悠悠春风,吹凑出悦耳动听的箫声——
成云就是她的梦中情人,长相俊美,身长修长,风度翩翩不似凡人。而眼前这男人,神情,气质,真的与他好像。
白衣公子闻言诧异地望着她:“姑娘怎知在下的名字?”
楚怜儿这下子是真的口吃起来了,眼前这男人,真的叫成云?真的是她的梦中情人?
成云喉间发出轻笑,一副如沐春风的柔和性情,“姑娘怎知在下名字?”
楚怜儿嘿嘿一笑,不好意思地抓抓头皮,她怎好意思说,她根本没有见过他,也不知他的名字,只是脑海里忽然出现了这么一号人物,也许是她在失忆前的梦中情人说不一定。她叫他成云,也只不过是跟据他如云一般飘渺的身影而胡乱取的。哪想,这世上就真有如此巧合。
“成公子,你,你会吹箫么?”她拭探性地问。她并未见过“成云”的真实模样,梦中的他,脸庞如被雾气遮住似的,雾茫茫的一片,只看了六七分。
成云浅浅一笑,眸光中留动着珠珠般的色彩,润泽夺目。“略有涉及。”
楚怜儿欣喜若狂,真的是他,老天实在太开眼了。
成云看着她眉飞色舞的神情,忍不住轻轻一笑,可目光开阖间,却有一闪而逝的阴鸷。楚怜儿高兴过了头,没有发觉。
“姑娘认识在下么?”他问,拢在袖中的手不知不觉地收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