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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狼共舞 第十七章 温馨时刻

作者:可爱桃子 分类:同人小说 更新时间:2025-03-31 00:46:51 来源:笔趣阁

四月中旬,草原积雪已融化,春风的阳天姗姗来迟,草原上渐渐恢复生气。

“鞑靼这次大规模的军事行动,而他们的大后方已被我军破坏怠尽,想必草原上趁火打劫的人多的是。诸位,这次出战,咱们只许胜,不许败。”宽大的议事厅内,不若往常一样随意,充斥着大敌临前的紧张与兴奋。

一身银亮锁子甲,头戴盔帽,头顶插着三支天鹅羽的成云,凛然落坐于虎皮帅椅上,对众将作了最后的军事布署。

他向后立着一身铁甲的凌彬,成侨则扮亲兵侍卫,立于身侧,手里拿着一把镶金龙的剑。楚怜儿曾经见过两次,一次是与东离淳在京城校场点兵时,先皇亲自赐于他的。

第二次还是前天从京里传圣旨的钦差太监的玉盘上见过,而此刻,却被成云占为已有,号令三军。

这不是把普通剑,而是代表无上君威的天子龙剑。

成云起身,帅气地抽出天子龙剑,“呛儿”一声,雪亮的剑身,如一汪清泉,闪动着无比冷冽的光茫。

他刷地剑指青天,厉声道:“本帅在此号令三军,临阵退缩者,斩!不听号令者,斩!有违军纪者,斩!士兵退者,百夫长斩之!百夫长退者,千夫长斩之!将佐退者,刀斧手斩之,军令如山,为将者,违背军纪,本帅天子龙剑斩之!”

成云一番话说的杀气腾腾,声色俱厉,就算见惯了大场面的众将也不禁色变。

楚怜儿向往常一样,坐在他下侧,偷偷瞄着一脸凛然的成云,心中感叹,换下一身儒雅装束的他,穿上盔甲,威风凛凛的,又帅又好看,仿佛古希腊的战神一样,不可思议地俊美。

记快中温柔专注又带着宠溺细眸,变成了冷冽如雪水的寒冰,洞察万物的锐利,杀气腾腾的嗜血,不容置疑的果决。

穿着儒雅的成云,很适合与书棋为舞。

但是,此刻的他,更适合战场。

尽管成云看起来好瘦,但周身凌厉的气势,让楚怜儿有种错觉,眼前的男人,一下子离自己好远。

成云布署完后,起身,离开帅椅,带动身上铁甲哗啦作响,他身形瘦长,尽管繁锁的盔甲也不显臃肿,上身线条流畅的银亮铁甲自腰间流泻,修长的腿,撑起黑色绸裤,饱满而笔直。一双黑色军用硬底尖扭挖耘羊皮绒软靴,让整条腿看上去劲力十足,健美而修长。

他伸出手,拿起帅案上一排排狼牙令箭,一支支地发放下去。

“李青山!”

“末将在!”一名青年将士前身,身形笔直,神色凛冽。

成云抽出一支令箭,递给他:“本帅命你为重骑兵前锋,率领一万铁骑。听候号令!”

“末将得令!”

“胡非!本帅命令为刀斧手千骑长,严正军纪。有违抗军令者,毋须上奏,刀斧手斩之!”

“杨凌芳,本帅令你为刀盾手千夫长,为正前锋,听候号令!”

“——”

楚怜儿细耳聆听,看着成云无丝毫勉,也无丝毫犹豫的军事布置,不由看呆了去。

这次出兵,成云也只派遣了十二万大军,其中,重骑兵为前中左右四大先锋各四万,一千专管作监督的刀斧手就不说了,三千刀盾手,三千长枪营,一千连弩营,这三大营列在阵前,其后是前中左右四大重骑兵,再来是一万神机营,押后的是五万步兵,断后的是两万轻骑兵。

在草原上作战,没有高山作为屏盾,没有天险可依靠,两军对垒,只有正面交锋外,别无他法。主要靠的是战力,军心,士气,及对将帅的信心鼓舞。

成云这种布置,其实也并没有什么独特之处,许多两军正面交战大多都采用这种布置,当敌军来势汹汹地涌来,我方士兵先按兵不动,先是长枪手投掷长枪,打乱敌军骑兵阵形,再来是刀盾手作掩护,百弩齐奔箭万箭齐发,把敌军骑兵射杀于马蹄下,阻挡敌军骑兵缓冲力。再来,我方弓箭手开始轮流射击,再等对手骑兵阵形散乱后,我方重骑兵全数出动,分四大阵营,从中掐断对方援军和阵形,来个分别杀之。

等双方骑兵杀的难分难解时,我方神机营开怒发挥功用,神机营全是弓弩好手,百发百中,放冷箭射杀敌人,敌方军心士气大受打击下,再发动步兵上阵,来个人海战术,上砍敌人,下砍马腿。

等战场接近尾声后,敌军败退,则由轻骑兵出击追杀。

这种战力布暑好是好,但也要有比对方更强大的军事实力。成云这次只派了九万骑兵,三万布兵出征,对付鞑靼的十五万骑兵,想来就觉不可能。

不过,见成云一脸胸有成竹的模样,楚怜儿心想:“想来是克猛哈尔已被成云派出的五千精兵偷袭成功,或者是——那五千精兵,到底干了什么勾当?让成云居然作出这种羊入虎口的军事布署?”

不过,看着他完美的面孔大半隐藏在盔甲下,他的声音威严冷酷,发号施令的模样,帅极了。心里也有与有荣嫣的满足与得意。

终于要开战了。

心里有着燃烧般的沸膳——楚怜儿发现,自己真的不是仁慈之人,身为女人,居然喜欢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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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怜儿,明日我就要出战,你呆在城里,等我回来。”今天的晚膳异常丰富,作为战前的前一天,通常全军将士都要吃上一顿好料,成云与将士一并吃喝完后,才回到后堂,与楚怜儿一并用膳。

楚怜儿偎向他,他已脱下沉重的盔甲,身上只着白绫绸衣,及黑色长裤,玄黑军靴替他俊美儒雅的脸增添了刚硬与俊朗。

伸出玉手,她抚上他的俊脸:“瞧你,这阵子用脑过度,又瘦了不少。云,明天我也想和你去。”她也想见识一下,草原之鹰的战斗力究竟厉害到何种种度。东离国穷尽百年都未把服他们,不是东离人的战力低下,而是这草原上的人从小就生活在马上,战斗力可见一般。

成云摇头:“刀剑无眼,你一个弱女子,我怎能让你去涉险呢?乖乖地在城里等我,我很快就会回来。”

楚怜儿咬着唇,美眸瞅着他,蓦地红了眼圈,“你也要亲自上场杀敌吗?”她实在难以想像,俊美儒雅,风度翩翩的他,杀起人来的凶狠恶煞的模样。

成云轻笑,摇摇头:“我只在二线调度,不会上前阵。你不必担心我会被射冷箭,更不必担心我军会失败。有凌彬保护我,还有我的十二名亲兵和一千亲卫队,这些士兵,全是精挑细选出来的,有他们保护,保证万无一失。再说了,我的武功也不差啊。我不会有事的。”

身为主帅,是不必临阵杀敌,这个楚怜儿是知道的。可是,他居然有一千亲卫队保护他,是不是太夸张了?

“那,打完仗后,我们就可以回京吗?”楚怜儿问。

成云轻抚她轻蹙起的秀眉,安慰道:“不要害怕,有我在,没有人敢动你。就算新皇也不可能。”他剑眉微挑,煞气毕现,一种凌凌自威的杀气在细眸中闪出。

楚怜儿心头一凛,垂下美眸,轻轻点头:“嗯,我会等你回来的。”

“要乖,知道吗?”他轻逐她的唇,依依不舍地放开她,“等我把鞑靼打败后,我再带你去见识一下草原的风光。”

楚怜儿欣喜点头,她也很想见识一下“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地现牛羊的意境”。

“可是,成云,十五万大军只留守三万在关内,万一,等你率领大军出关后。你开前门打狗,而新皇帝却在后院放火——”

成云温言一笑,轻逐她的唇,欣喜道:“我的怜儿就是厉害,连这个也想到了。”他正了正神色,声音轻描谈写:“东离清的皇位目前恐怕也不会太安稳就是了。”

“哦,为什么?”楚怜儿好奇,“该不会是你们二皇子一党给了他好事可做吧?”想让敌手无法分身,最常见的法子就是给他找点事做。

成云轻轻一笑:“不愧为我的怜儿,真是一点就透。不过,我们也没必要给他找事做。因为南凌与鞑靼开战,其他江湖匪类认为有机可剩,已打着‘清君侧,杀昏君,除奸佞’为由,已纠集了十万流民聚众造反。”

楚怜儿吐吐舌:“不会吧,这么惨?这也算是农民起义吧。老百姓为什么要造反?肯定是朝庭苛捐杂税太多,税赋遥役太重的原因。地方府衙乱刮民脂所致。据我所知,君王统领下的老百姓最是安份。只要让他们有口饭吃,有衣穿,他们就是温驯的良民。但如若连温饱都顾不上,还要被朝庭剥削,被地方上压迫,被士豪劣绅欺凌,再懦弱的人,也被会激出火气来。”

纵观历史,哪一朝的农民起义不是被朝庭逼的?东离国内忧外窜,土地又贫脊,许多老百姓都无家可归,食不裹腹,衣不蔽体,长期被压,能不反抗吗?再加上东离建田以来,百十年来的重文轻武,重农抑商政策,除了南凌边军有战力外,其他地方的军事力量薄弱的不敢想像。

而重农抑商下产生的社会矛盾也在加剧恶化,文人书生气严重,只读圣贤书却不事生产,商人背景离乡养家糊口却不受尊重,农民虽然有地种,却被恶毒的地主霸占良田。商业被严重抑制,国库长期空虚,一遇上天灾**,朝庭连基本的安扶经费都拿不出,怎不逼得百姓造反?

南凌一带鞑靼模行,西凌华国时常扰边,东凌又屡遇匪徒,唯一没有地界的北凌,却面临大海,又被海上倭寇掠夺,这日子,还要怎么过?

成云疑眉:冷冷一笑:“我东离,确实是——唉,当皇帝有什么威风的。可笑东离清为了皇位,不惜背上弑父杀兄的恶名。如若他有身为君王的魄力那也就罢了,我等也不会反他。可惜,他依然走了——先皇的老路,不思改进,不重民事,轻商仰武,好大喜功,然然一登基就强制各地方官员纳贡美女千人进宫供他享乐。而那些地方官员,为了巴接他,四处收罗美女,有的甚至有抢的。其中一个女子,听说还是西凌一带的山寨大王钟秀天的妻子——那钟秀天本就有造反的意向。”

楚怜儿恍然大悟,摇头叹息:“而那些地方官百目地抢了人家的妻子,就给了他一个正当的理由,竖旗造反。”

她看了他一眼,心头疑惑:“难道东离淳就不管了吗?就眼睁睁看着造反匪帮一天天地壮大?”就算他夺得了江山,不也一样收拾那烂摊子?

成云深深一笑,轻拍她的肩,笑道:“放心,这群乌合之众,就像天上的风筝,任他飞的再高,但那条线,依然牵牵拽在我们手里。想它高,他就高,想他降,他就得降。”

成云说话的同时,语气不自觉的森冷无情,看的楚怜心头怦怦地跳,他的意思已经很明白了。那钟秀天聚众造反,恐怕也只不过是替人作嫁而已。

只是,为了牵制东离清在背后搞鬼,何必要搞出那么大的声势?

匪徒造反,受伤害最深的,还是老百姓啊。

“难道就为了牵制东离清,却置无辜的百姓不顾吗?不管钟秀天那只风筝控制的再好,但兵匪交战,受伤害沉深的,还是老百姓。南方春耕刚过,地里的庄稼才下地,兵匪交战,誓必破坏地里的庄稼。东离国本就粮食短缺,你这岂不是自切后路吗?”

成云欣赏地看着她,眸光闪现笑意:“你总会出工春不意地想到我们没有想到的死角。”他顿不顿,道:“不错,不管钟秀天控制的再好,老百姓总是会受伤害的。但是,我已经想好了补救措施了。”

“哦?怎么补救?”

成云轻敲桌面,声音幽然响起:“马文重从京师修书给我,说他去观看过那家种植红薯的地方,发现这种玩意,产量确实奇高,不但不须刻意管理,也不择土,更不会有温役虫役的发生,口感也还不错。更重要的是,这个作物很好保存,只需存到地窖里就可以保持一个冬天。所以,我想,如若把红薯大面积种植,何愁百姓没有吃的?”

“再来,纵观我东离,土地贫乏,而人口却不断增长,在关内的土地,已满足不了百姓的需求。而鞑靼数度侵掠边关,还不就是为了温包吗?我把关内的百姓迁移一部份到边关,专门与鞑靼作交易,拿咱们价廉又普遍的物品换取他们的马匹牛羊,抽空他们仅有的资源。”

“目前女真一族与鞑靼一族势力最大,我就拉笼一方,给他们资源和条件,让另外一方眼红,进而去抢夺他们。然后等他们关系恶化,长年发生内战,而无遐他顾,这也达到了我剥弱他们实力的目的。”

他顿了顿,看着她,目光柔和:“到那时候,我东离已养了一批能征善战的勇士,就可以放到草原与他们一并撕杀。等把他们赶回草原深处,或是消灭了。到那时,我就可以带着你,游看草原美丽的风光。”

楚怜儿倒吸口凉气,好可怕的男人,借刀杀人的男人,奸险的男人,这个表面斯斯文文的男人,其实骨子里尽是掠夺的因子。比凶猛的鞑靼犹过之不及。

“成云,这,这些想法,你是怎么想出来的?”

成云眸光眯了眯,似在回忆:“其实——这个办法也不是我想出来的。”

“那是谁想出来的?”她太佩服那个人了,完全称的上是鬼才,一个阴险的鬼才。

成云冲她一笑:“你想知道吗?想知道的话,就嫁给我,我就告诉你。”

楚怜儿白他一眼,嘟着唇咕哝一声:“小气的难人。”

成云轻笑,把她拥进怀里,下巴摩搓她的头顶,声音呢喃:“怜儿,我喜欢你,真的好喜欢你。我真想立刻出兵把克猛哈尔打回草原,然后与你成亲,让你做我的妻子。然后,再给我生一堆的娃娃。”

楚怜儿捶他,声音娇怒:“当我是猪啊,还一堆呢?哼,我一个都不给你生。”

成云抿唇笑道:“不生也行,就你我二人,没有孩子的牵绊,一直白首到老,任谁也分不开我们。这也很好?”他的声音很有清爽,低低沉沉的,如一块上好的丝帛,丝丝滑滑,轻轻柔柔地,又如天鹅羽毛拂过面颊带来的柔腻与轻舒。很中听,如优美的音乐,听的飘飘然的。

楚怜儿斜眼睨他,拉长了声音:“我曾听过一句话,会说甜言蜜语的男人,是最不负责任的男人。成云,你以前从未说过这种肉麻的话,怎么今天却这么顺口就说出来了?”

成云急了,忙幽幽地解释:“怜儿,我是认真的,我是真要娶你。你要相信我。”说着,他用幽怨又无辜的眸子瞅着她。

受不了了,受不了了。

楚怜儿搓着手上的鸡皮疙瘩,没想到这男人一肉麻起来也够她受的。

“怜儿,还不肯相信我吗?”

“好了,好好,我相信你就是了。”楚怜儿竖白旗投降,扯了扯他的脸颊,道:“时间不早了,快睡吧,明天五更就要出发了。我还要等你帅帅地回来娶我呢。可不能反悔哦。”

成云双眼亮开了,忙握住她的手,放在唇边亲吻,“怜儿,只要不出意外,三天后我就能赶回来。到时候,我要你在城门口亲自迎接我。然后,扑到我怀里,对我说,你要嫁给我。”

楚怜儿有一瞬间的恍惚,最快也要三天吗?她还以为要两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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