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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关 第271章昨日重现

作者:飞翔的浪漫 分类:言情小说 更新时间:2022-09-26 01:48:34 来源:笔趣阁

我是起点中文网的作者飞翔的浪漫,感谢你关注过关,这本书目前已经连载到了第271章昨日重现,请到起点中文网支持正版,支持我的创作,谢谢。

李聪对偷窥对象慢慢的不怎么感兴趣,却逐渐对偷窥这件事本身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他自己在武陵没有正式职业,于是租房子住在了姜笑梅的对面,每天将姜笑梅的一举一动都尽收眼底。

李聪这一埋伏,就等到了陈飞青的到来。

但是,陈飞青仅仅出现了一次,半夜来天明离去,就再也没有出现过,如今已经时隔十多天了,这让李聪有些懊恼,他是想着要是陈飞青再次到姜笑梅这里的时候,让冯喆到现场来看看,也许冯喆会有什么手段对付陈飞青的,可是陈飞青再没有出现,李聪想想,还是给冯喆说一下自己的发现的好。

李聪说完了,冯喆一时间难以理清李聪讲述的话语,李聪说道:“小马哥,我说句不中听的话,那个刘奇才出事,我觉得是姜笑梅的老公侯德龙干的。”

“侯德龙?”

“是啊,侯德龙那会不是让公安给开枪击中了嘛,丢了公职判了缓刑,你说他得有多恨刘奇才?不然谁能将刘奇才整成那样?侯德龙当过刑警啊,有反侦察意识,有心算无心的,搞刘奇才还不是手到擒来?要我啊,直接阉了刘奇才才是,我估计,刘奇才也就是觉得丢人,或者是被侯德龙给威胁了,比如给拍了什么的,呵呵,所以才不敢对政府坦白自己被绑架的真相,这种事情,谁说出去谁是傻子,稀里糊涂的,反而倒是对自己有利。”

姜笑梅和刘奇才好,又和陈飞青好?不然陈飞青到了姜笑梅这会的住处能停留半宿?他们孤男寡女的总不是相敬如宾看了一夜的月亮。

挂了电话,冯喆将办公室门打开,思前想后的,还是决定将这件事给裘樟清汇报一下。

不管裘樟清怎么对待姜笑梅和陈飞青的事情,决定权在她,汇报权,在自己,她听了后有什么反应,那是领导的事情,自己说了,是尽到了做属下的职责不管陈飞青好的坏的事情都给裘樟清汇报,让她自己决断。

到了晚上,在五一九给裘樟清放好了洗澡水,冯喆就要离去时对着看电视广告却没有开音量的裘樟清说:“书记,我的一个朋友在泗河市武县东关镇那边,看到了姜笑梅。”

“姜笑梅?”

冯喆点了一下头,见裘樟清有询问的意思,就继续说:“姜笑梅这会是一个人住的,陈县长在那里出现过,停留了半夜,离开了。”

裘樟清听了,身子往沙发上一倒,衬衣下面的胸就很凸出,冯喆将眼光投向了一边。

陈飞青在姜笑梅那里停了半夜是什么意思,裘樟清很清楚,但是裘樟清却再没有对此发表意见,冯喆等了几秒钟,就说请书记休息,自己离开了。

这时候天气已经有些暖和了,房间里的加湿器工作着,徐徐喷射着淡淡的雾气,冯喆没开灯,躺在床上看着窗外朦胧的夜色,心想裘樟清对姜笑梅和陈飞青之间的关系会是什么看法,会不会采取什么手段?

翻来覆去的,冯喆辗转难眠,他觉得自己可能比裘樟清更加的想让陈飞青倒霉完蛋,因为裘樟清失利了大不了可以一走了之,可是自己呢?能往哪里去?

人都是自私的,冯喆觉得自己做不到见色不起心见财不起意,否则自己有柴可静这个正式的女朋友,和李雪琴之间算是什么呢?解释为人性都是卑劣的,那太过于牵强,说是因为李金昊那会对不起自己,自己就要给李金昊戴绿帽子,那更是不靠谱,简单的说,就是个人心里有了想和李雪琴之间产生一些什么的念头,才会和她一次两次的纠缠不休的。

第167章波澜不惊四

这一夜冯喆辗转难眠。

难道是自己错了?

自己那会跳票成功却被陈飞青一伙排挤走投无路的时候,裘樟清一个电话将自己叫到了省城,说她成为梅山县记,要自己做她的秘书。

冯喆那时候以为是自己,不,是裘樟清和陈飞青一伙秋后算账的时候到了。

可是裘樟清已经到了梅山两个多月了,什么动静也没有。

冯喆也想到,裘樟清曾经问过自己,是谋人重要,还是谋事重要的,自己回答的很明确,处于什么阶段什么身份就会做出什么样的事情,有时候要谋人,有时候就要致力于事。

那裘樟清这会难道不注重谋人,她自己因为感觉很安全了,和人斗争是不需要的?所以将精力放在搞平衡和谋事上?

可是裘樟清回到梅山后几乎是什么事都没做。

难道是自己错了?

宾馆女服务员怀孕绝对是牵扯到了县里某些领导,揪住了这一点势必一拉一大片,肯定会查处几个尸位素餐的家伙,可是由于裘樟清的置之不理,导致了丧失良机,否则这些女服务员不会一夜之间全都离职不见。

还有李聪的跟踪汇报:陈飞青和姜笑梅之间绝对也有不清不白的男女关系,只要控制了姜笑梅,陈飞青不死也得脱层皮!

可是裘樟清昨天听到那个消息后也无动于衷,自己认为两件都十拿九稳的事情裘樟清就那么淡然的不置可否。

裘樟清到底在想什么?

冯喆陷入了迷惘之中。

凌晨五点多的时候天下起了毛毛细雨,冯喆实在是有些心浮气躁,他好久都没有这样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了,就起来冲了个澡,然后在书桌上摊开纸,将裘樟清到了梅山当书记以来做的事情几乎全列了一个单子出来,结果他发现只有两件事比较突出,一个是裘樟清回京城的次数多,第二个是比较注重自个的仪容外貌了。

这都是什么重要事情?

回家可以理解,毕竟裘樟清也算是青春年华,她有自己的家庭,有爱人,事业毕竟不是裘樟清的全部,她的根在京城不在梅山,至于容颜,哪个女人不在乎,兴许是自己从前没有接近裘樟清,不太清楚她的生活爱好罢了。

只不过,古往今来发生过无数的例子能够说明,但凡当初毅力过人想成大事的人物,起始时候没有一件事不用心,没有一个细微的细节不注重的,但是一旦大权在握后就会逐渐的懈怠、松散,安于享受不思进取,最终千里之堤毁于蚁穴,真可谓其兴也勃也其亡也突也。

作为裘樟清的秘书,冯喆不想裘樟清按照那种不良的惯性往下发展,他不想让裘樟清在梅山再次失利,不想让裘樟清这棵大树轰然倒塌,从而使自己今后没有了遮风避雨的场所。

难道是自己想的太多了?

可是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陈飞青还是县长,刘奇才虽然住进了医院,但毕竟还是常委,李显贵不也没事似的依旧旁若无人的在耀武扬威?

更何况,明显的县委办主任谢小苗也是陈飞青安插的人,这盘根错节的,梅山究竟还有多少人在等待,在观望?

机不可失,失不再来!

裘樟清这到底在想什么?

雨终于大了,裘樟清早上起床后,冯喆就安排吃早餐,不知怎么的,冯喆觉得昨夜裘樟清也是没睡好。

“一会,我们去省城。”

冯喆没有迟疑的就答应了一声,裘樟清又说:“我要回京一趟,你在省里休息两天。”

裘樟清又要回京城?

冯喆正在想,手机震动了,一看是高建民打来的。

冯喆这会的手机里存了很多的号码,一般的号码他只输入名字,而像高建民这样的县里主要领导,他备注的就是职位,这样可以在一张口就说出对方的职称,以示尊重。

高建民的电话冯喆要当着裘樟清的面接,而且冯喆很清楚,高建民大早上的来电,只能是有重要的事情给裘樟清汇报,所以,冯喆就没有避让,看看正在喝牛奶的裘樟清,接通了电话:“高书记你好。”

“冯主任,我是高建民,裘书记忙吗?”

冯喆看裘樟清已经放下了牛奶杯子,就说:“裘书记,是高书记的电话。”

裘樟清放下牛奶杯子接过了电话,听了后说我知道了,然后将手机还给了冯喆,等了一会才说:“刘奇才的办公室昨夜被盗了。”

刘奇才的办公室被偷了?

可是刘奇才已经有半个月没上班了,他人住在医院里修养,他的办公室怎么会被盗?那又丢了什么呢?

破案的事情有公安局,有刑警队,有专业的人员处理,冯喆陪裘樟清吃完了饭坐上车就往省里驶去,在经过县府大门口的时候,冯喆看到有二十来个像是工人模样的人举着几个标语整整齐齐的站在县府大门的左侧,他们也不吵闹,就是那么在雨中站着,标语上写着“我要吃饭,我要养家”“要就业,不要失业”之类的话,几个警察并排站在靠大路的一侧,像是在防范闹事,信访局的人已经在和这些工人中的代表对话了,这时候正是上班的时分,从大门进出的县府机关工作人员没人对这些上访者多看一眼,他们对这些已经司空见惯。

冯喆从观后镜留意了一下裘樟清的表情,见她没有朝那些上访者多看,脸上平静的,不知在想什么。

或许,裘樟清什么都没有想。

裘樟清到了省里没有停留,就坐飞机去了首都,冯喆想了想,到了八里铺自己买的新房子那里。

省城的雨势比梅山冯喆没有打伞,在远处端详着那些属于自己的房子,而后到了最高处的复式房子,一个人坐在大大的有些空旷感的客厅里静默了很久,看看时间,才给柴可静打了电话。

柴可静一接到冯喆电话,就说自己不想上班了,想和冯喆在一起,冯喆求之不得,两人约了地方见面,一会见了之后,因为下雨,裘樟清说哪儿都觉得吵,就没个安静说话的地方。

冯喆就笑,说心静自然凉,不过这会雨有些大,这不浪漫吗?柴可静听了就笑,挽着冯喆的胳膊在雨中走了一会,说:“要不,咱们去我家吧?”

冯喆看看柴可静,点头答应了。

自己始终要见一下柴可静的父母的,只是心里还没有做好准备,就说:“我得准备些什么才好吧?”

柴可静黑白分明的大眼瞧着冯喆,轻轻笑着说:“准备什么?你想准备什么?”

冯喆冥想着说:“在我们老家,起码要准备三金吧?”

“什么三金?”

“金戒指金耳环金项链,不然怎么登门提亲?”

柴可静的脸上洋溢着幸福,轻轻拉了冯喆一下说:“我不要,多俗那也太便宜你了。”

“走啦,我爸妈都不在家。”

冯喆还是买了一些礼物,其中大多都是柴可静喜欢吃的零食,心说一般的礼物,柴可静的父母也看不上,自己只是出心,再者两人的事情还没有到谈婚论嫁的那一天,今天对于柴可静父母而言,就当做自己是柴可静的普通朋友上门就好。

柴可静的家也是复式结构,客厅里没有过多的装饰,迎门的是一个造型十分独特的大鱼缸,里面的鱼几乎可以用成群结队来形容,各种颜色的都有,让人眼花缭乱,不过所有的品种冯喆几乎都不认识,还有就是客厅中央悬挂的那盏吊灯十分的显眼,让冯喆恍惚有一种到哪个国宾馆参加重大会议的错觉。

柴可静家请了一个阿姨做保姆,这个阿姨对冯喆的态度不亢不卑,柴可静就带着冯喆进了自己的卧室。

一进柴可静的房间,冯喆鼻子里就闻到了一股味道,这种味道就是柴可静身上隐隐约约散发出来的香味,房间的布局朴素典雅,这倒是很符合柴可静一贯给冯喆的印象,他没有仔细看,柴可静站在那里亭亭玉立的瞧着冯喆,眼睛里的情意几乎能将冯喆给融化了,冯喆一句话都没说,伸手就紧紧的抱住了柴可静,两人四臂纠结,深深的吻在了一起。

过了很久,外面传过来了一个女人说话的声音,柴可静侧耳一听,轻声在冯喆耳畔说:“我妈回来了。”

柴可静的母亲回来了?

冯喆立即拘束了起来,柴可静趴在冯喆的身上一味的笑,冯喆就轻声的问:“笑什么?”

“我呀,笑有些人也会紧张啊。”

“我不在你跟前一直紧张嘛。”

柴可静听了就捏了一下冯喆的鼻子。

说笑归说笑,冯喆和柴可静还是赶紧起来整理各自的衣服发型,柴可静还淡淡的涂了一下口红,才站到了门口。

柴可静平时不化妆的,这会真是有些欲盖弥彰了,冯喆心里也有些紧张,柴可静在轻轻将门打开了一个缝隙,听了一下,才带着冯喆出去。

葛淑珍今天回来的早,她从洗手间出来,就看到女儿和一个男孩子坐在沙发上,这个男孩子长的倒真是精神,一瞧女儿的神情,心说这就是那位冯喆了。

葛淑珍的发型是中规中矩的齐耳发式,一看脸盘和眉宇间的表情,就知道眼前的这个中年妇人是长期在机关单位坐办公室的那一类型,保养的很好,举手投足间都有一种气度。

冯喆从来没问过柴可静她的父母都是做什么工作的,柴可静也没说过,冯喆看到葛淑珍就站起来带着笑,迎着葛淑珍的视线,等葛淑珍走近了几步,说:“阿姨好,我是冯喆。”

这个时候柴可静也叫了一声妈,葛淑珍嗯了一声,很平静的看着冯喆,目光里都是审视,但是最终还是微笑着点头:“小冯啊,坐吧。”

在冯喆的老家有一句俗语,说“丈母娘,鸡蛋行”,意思是姑爷到了老丈人那里都是好吃好喝的被伺候着的意思,这天傍晚的饭冯喆是在葛淑珍的挽留下在柴可静家里吃的,可是,他从葛淑珍那看似平静中带着热情的姿态中,领略到了一种骨子里的疏远感。

饭菜很丰盛,冯喆也尽量放松配合着柴可静在葛淑珍面前有问必答,但是他知道,自己和柴可静的事情,葛淑珍是不同意的。

这一顿饭,冯喆吃的如同嚼蜡。

第168章第八天一

雨越下越大没有停止的意思,吃完晚饭,冯喆和葛淑珍柴可静在客厅坐了一小会,就起身告辞,葛淑珍似乎没有起身送的意思,但是最后还是起来,给冯喆说了再见。

雨点在楼道外面像是断了线的珠子一样砸落,柴可静趁着黑暗,用嘴唇在冯喆的脸上蜻蜓点水的啄了一下,问:“吃饱了没?”

“当然,你没见我吃了多少,还有,秀色可餐呢。”

柴可静的眼睛在雨丝的明暗中发着光,冯喆让她回去,她却不肯,执意将冯喆送到了外面的凉亭那里,两人一人歪着一把伞依偎在一起,柴可静幽幽的说:“不管怎么样,我都是爱你的,冯喆,你是我第一个爱上的人,也会是最后一个。”

柴可静的话像是一种誓言,冯喆心里感动着,能够和今生第一个爱上的人携手到老,该是多么浪漫的事情,而且她这样说也不是无缘无故的,柴可静很聪明,她一定是感觉到了母亲葛淑珍对待自己的态度,才在这个时候表明心迹。

微雨湿人衣,冯喆轻轻揽着柴可静的肩头,他觉得人生真的就像是在演戏,面对谁的时候就是一副应该具有的模样,自己到底是爱柴可静还是仅仅是喜欢,这区别在哪里?似乎没必要仔细的想,可是自己真的能和柴可静最终走到一起吗?

如果不能,那对于柴可静是残酷的。

天鹅爱上了癞蛤蟆,癞蛤蟆似乎应该感激涕零,公主喜欢贫民青年,贫民青年似乎就要感恩戴德至死不渝,天鹅和公主都没有错,可是癞蛤蟆也有属于自己的沼泽地,贫民青年也有自己并不华丽却仍需奋斗的人生,何况,人生是真实的,不是身处于虚幻的童话世界里,纷纷扰扰的,多少事情是身不由己呢?

柴可静和冯喆紧紧搂抱在一起很久,和他吻了又吻的,最后还是依依不舍的回去了。

女儿和冯喆在楼下亲近的一幕被隔着窗户的葛淑珍看在眼里,葛淑珍瞧着大雨中在外貌上十分般配的一对璧人,心里为女儿操心终身幸福的念头还是占据了上峰,直接就回自己屋里了。

柴可静进了屋,没看到母亲的身影,看来今晚那饭后母女会谈的惯例节目是取消了。

柴可静站在鱼缸前,看着游弋过来游弋过去的鱼儿,心说它们是多么的自由自在啊。

是的,自由自在,那么自己的终身大事,还是要自己拿主意的。

既然选定了,为什么要改变初衷?

冯喆不好吗?不优秀吗?他经历的事情,李德双和母亲介绍的那些男孩子,哪个遭遇过?如果身处于同样的起跑线上,冯喆会比他们做的更好!

人生的经验是需要累积的,江山易改禀性难移,阅历是自己的,生而有之那说明上天对其不薄,将没有的变成自己拥有的,那才是本事。

柴可静觉得,自己以前在学校时候如果只是喜欢冯喆的善良、质朴、多才和神秘,那么如今,就是彻底的为他沉迷,男人会因为喜欢一个女人的容颜而爱上一个女人,女人却会因为崇拜一个男人而对他死心塌地,除了冯喆,还有哪个男孩子具有让自己崇拜的可能吗?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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