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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剑行天下 第十章 暖意融融

作者:中岳樵 分类:现代都市 更新时间:2025-04-01 11:25:09 来源:笔趣阁

“狗眼看人低的东西,和那只大黄狗的素质没有多少区别!”走出老远后,林溪枫踢飞了路上的一块石子,狠狠地骂道,“等着吧,老子一定要让你们知道,大学生的素质就是比你们强。不是有两个臭钱,自以为了不起吗?真是除了钱,啥也不是的东西!既然惹着了老子,老子就要和你比比,看看谁能挣钱。”

渐渐地眼中出现了心中最爱的那条河流,村民起名富村河,属于澄河的一条支流,从西向东流淌,最后向东南方向汇入澄河。河水中波光荡漾,河岸两边是丛生的芦苇,还有数只精致的乌篷小船停靠在岸边,再往北是茫茫的树林,景色非常优美。林溪枫望着河流出神,这里是村里孩子们的乐土,夏天流连忘返的好地方,想起从少林武院回来探望父母的时候以及后来高中时期寒暑假,不知道多少时日停留在这里,在岸边的树上掏鸟蛋,摘桃子、杏、柿子、桑葚,在芦苇丛中赶鸭子,找野鸭蛋和鸡蛋,在河流中嬉戏游泳,在乌篷船上划水到邻村去找乐子,大人喊回家吃饭都不回去,那日子真是快乐。

想到不久的将来,王飞文的纸厂建好之后,这条河流的水质将受到严重污染,村中下一代的孩子将不能再享受他小时候的这种乐趣,北岸的树林也可能遭到砍伐和破坏,他的心情就变得更加烦躁和不悦,想起刚才王飞文一力向着自己说话,表现出了村支书的水平,心中又稍微好受一些。

走过石桥,前面王家庄村庄的轮廓就越发清晰了,门楼、窗户、朱漆的的大门,一家家门前的花草树木,都历历可见,村里传来狗叫声,小孩嬉戏耍闹的声音,林溪枫想到马上要见到父母了,也不由得加快了脚步。

当他走到水泥道路和村子交叉口,路过老光棍王学举家的时候,却看到他家两间瓦房前大门紧闭,厨房中灶火不生,院子里却站在一个悍妇,正在高声叫骂。远处柴禾垛旁悄悄地站着数人,都是侧着耳朵聆听,神色古怪。林溪枫一听悍妇怒骂的内容,刚才烦躁恼怒的心情消融了好多,觉得极为好笑,心想,真是新闻年年有,今日特别多啊!

这个悍妇他认识,如果按辈分的话,他还要喊一声嫂子,大约四十岁左右年纪,是村里李大蔫的媳妇,李大蔫为人老实,平时里沉默寡言,半天放不出来一个臭屁,他媳妇却是性格泼辣,风风火火,灶上田间,样样能干。这老光棍王学举四十五六岁年纪,小名孬子,听说早年结过婚,后来不知为何,媳妇和人家跑了,他就成了光棍,林溪枫记事以来他就是光棍的那种。

只听得这个嫂子喊道:“孬子,你有种出来,怎么不出来了?你有种半夜跑到我家去,为何现在装孬种了?你出来我蛋子给你挤崩了,你信不信?你个孬种,坏蛋,活该你打光棍一辈子。”

“你半夜里喊大蔫去上窑上干活,大蔫走了,你跑过来了,你他妈看老娘我好欺负吗?你个孬子,缺德货!”

“下次非把你送到公安局去不可。”

在这个婆娘的臭骂下,两间瓦房的主人在屋内一点声息都没有发出来,只是引得周围一阵窃笑声,既为王学举不齿,也为这个婆娘惊世的处理壮举咂舌。

林溪枫实在想不到王学举竟然饥渴到这种程度,想到这种手段妄图去实现**望,这个婆娘又粗又矮,一脸皱皮,有哪点好了?可能是这个婆娘过于泼辣,也太过于随意,让这个王学举以为竟然有意于他,所以,才会演上这出吧!谁料到这个婆娘对他曾经的亲近和笑脸只不过是因为性格原因罢了,绝不是什么有意于他!

唉,不同人的一生,真是差距太大了啊!

林溪枫又好笑又可叹,连忙加快了脚步向着家的方向走去。他一路上同乡亲们打着招呼,朝东又走了半个村子,才走到自家大门前。

自家院子后面二层小楼,每层四间房屋,院子西侧两间厢房,一间做了厨房,虽然哥嫂结婚了,但吃住仍然在一块,并没有分家。一个门楼在前面,还有青砖砌就的两面围墙。

林溪枫走进门楼的时候,看到母亲正坐在门楼里的一个矮凳上摘着菜,却不知为什么正在发愣,面色似乎不太好看。林溪枫望着母亲鬓角隐约可见的几根白发,心情激动,忘情地喊道:“妈妈!”

母亲身子剧烈颤动了一下,猛然抬起头来,显得憔悴的眼神中刹那间闪出亮色来,惊喜地站了起来,喊道:“枫儿,你回来了?”

林溪枫忙上前握住母亲的手,关心地问:“妈,你的脸色不好,生病了吗?”

有泪水从母亲的眼角滑落,又被母亲赶紧擦掉,母亲摇头:“没有,没有。”

“那你为什么流眼泪了呢?”

“我的孩啊,你回来,做妈妈的高兴的啊!”

林溪枫的眼角也湿润了,为什么儿行千里万里都忘不了家,因为家中有着内心最深情的牵挂,有着最牵挂自己的亲人。回到家中,见到父母亲在院子里活动的身影,那种满满的幸福感是什么也替代不了的。

母亲拉着林溪枫的手,转身朝后面堂屋中喊:“他爸,溪枫回来了。”

堂屋中立刻走出来一个清癯的身影,父亲林士洵从里面走了出来。林溪枫拉着母亲的手,走向院子里,望向父亲,虽然年纪已到五旬,朝后梳理的头发依然精神,整个面庞还是那样俊朗,眼神明亮,人显得神采奕奕。虽然母亲比父亲小两岁,但显得好像比父亲大上五六岁的样子。

林溪枫亲切地喊道:“爸爸!”

林士洵脸上露出灿烂的笑意:“乖乖,你可是一年多没有回家,把你妈妈都给想坏了。”

林溪枫心疼地望望母亲憔悴的脸色,松了母亲的手,捋了捋母亲稍显凌乱的鬓发说:“妈妈,您辛苦了,这两天我好好在家陪陪你们,哪也不去。”

“好孩子,你赶紧到屋里歇歇,我到厨房给你做饭。”母亲欣慰地笑着,转身向门楼中拿菜去了。

“宝宝,你叔叔回来了,快下来看看。”父亲对着楼上喊。

很快,楼上传来林宝宝稚嫩的声音:“叔叔回来了,妈妈,我要叔叔。”

不一会儿,哥嫂带着小宝宝下楼来了。

本来,林溪枫以为母亲受了嫂子的气,所以才显得气色不好,但一看嫂子的表情,却自然得很,喊了一声溪枫回来了,就奔向厨房中,亲切地喊着妈,帮母亲做饭去了。

这时,三岁多的小宝宝在哥哥的带领下来到林溪枫面前,一双最干净最明亮的眼睛闪动着,怯生生地望着林溪枫,喊道:“叔叔!”

林溪枫一把将小宝宝抱在怀中,吧唧吧唧地在他肥嘟嘟的小脸上亲了好几下,小宝宝虽然长时间没有和林溪枫亲近了,但他明显知道林溪枫是他的亲人,任由叔叔将自己抱在怀中,亲自己的小脸。被叔叔亲完了,一双小眼睛巴巴地望着林溪枫,眼神中还带着少许陌生的怯意和好奇,更多地流淌着亲近的光泽,和叔叔几乎头并着头,享受着被叔叔拥抱的感觉。

林溪枫的心立刻被这小小的眼神给融化了。这个世界上,那个心的归宿和港湾,不就在这一方被称作家的地方吗?这种亲情的温暖,这种无言的默契,这种无拘无束的自在,在世界上任何其他地方都难以找到。

在家闲聊的时候,谈起在路上差点被大黄狗咬到的事,林溪枫才听父母说及王飞文的小姑父,名叫郑合才,人们都戏谑地称他为“真好财”,离王家庄正南七八里路的前台村人,早先在外面买过狗皮膏药,生意也不怎么样,家也裹不住。现在王飞文当了村支书,并在村里建厂,他就跑到王飞文的工厂里,给王飞文看门,闲时就到村里走动走动,和村民们唠嗑。只是这个人有个缺点,就是脾气不好,容易和别人发生争执,因为他是王飞文的姑父,别人一般都让着他。林溪枫想起郑合才的样子和王飞贤的样子,心中不由得又堵得慌,连忙转移话题,和父母聊起其他事情。

当天下午,家中来了几位小客人,有的由家长陪护着过来,有的则是孩子自己走过来。林溪枫听父亲说了,他利用星期六星期天的时间在家中办了补习班,给一二年的小学生补习课本,这些小客人都是父亲补习班的学生。

来的两个家长中,其中一个是孩子的奶奶,虽说是奶奶,农村婚恋生育早,其实很年轻,也才四十四五岁年纪,林溪枫知道是南北路路西最南侧王根生家的媳妇,名叫许广兰,年轻时是出了名的美人胚子,因为王根生父亲是当地乡镇农业银行职工,吃商品粮的,所以很早就嫁了过来,现在都当奶奶了。王根生也早已经接了父亲的班,在镇上银行上班了。

“哎呀,我的乖乖孩啊,你啥时候回来的?”一见面,许广兰就热情地对着林溪枫喊道,“这孩子越长越英俊,成了大小伙子了!”

林溪枫挠了挠头,每回见到许广兰,她都这么亲热,光是这句乖乖一叫,就令林溪枫心里暖暖的,仿佛现在自己仍然是个未成年的孩子。“二婶,我今天早上刚回来。”按辈分和排行,林溪枫喊她二婶。

“啥时候把侄媳妇领回来,让我们看看啊?”

“我还小,还没有考虑呢!”林溪枫笑道。

“先立业,后成家。年轻人有志气!”许广兰面上露出由衷的钦佩之色,紧接着感叹道,“要趁年轻,多干点事。你看我吧,当时也是高中毕业,本来可以再复习复习考个学的,结果家里老人做主,早早地嫁给了你二叔,现在什么事业都没有干成,成了家庭主妇,都成了孩子的奶奶了,老了,一辈子一晃就过去一大半了。”

“二叔在镇农业银行上班,工资很高,二婶你两个儿子,孙子都这么大了,很幸福啊!”林溪枫忙出言恭,带着些许安慰的味道。

“幸福个啥?”许广兰脸色忽地一暗,拢了拢耳后的头发说。似乎是在说家庭不够幸福,也似乎在说事业上什么都没有做成,感到不幸福。林溪枫当然理解为后者,因为许广兰在村里风评不错,因为长得俏丽,身段又苗条,现在虽然徐娘半老,但会打扮,风韵犹存,自是有不少男人想打他的主意,但至今却没有传出什么绯闻来,给人的感觉很传统,很正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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