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听说杰克他会编曲的时候,这令所有的人都惊讶不已,就连妮可他们也都是如此,要知道杰克在他们的心目中已经有了固定的形象。
在世人的眼里,它就是枭雄一般的人物,是天才的投资者,是旧金山斯坦福大学培养出来的高材生,在大学毕业以后,他也想装逼,不靠谱家族的力量,自己闯出一番事业来,所以他进入了红杉资本,确实是赚到了不少的钱。
但是这都不奇怪,没有人把那时候的他当成一回事,他甚至他的同性恋的事迹,要比他挣钱和工作方面所取得的成功还要响亮。
但是当他返回了家族之中,掌管风投部门的时候,那才是真正的放飞自我,一飞冲天,短短在几年之中,连续出手,取得了巨大的成功,赚到了许多人一辈子都挣不到的钱,令他成为了业内的传奇,许多人把它称为风投之王。新
就连红杉资本那一位出色的总裁,也都在说:“杰克杜邦进入红杉资本,肯定不是为他们挣钱的,而是在学东西的,学他们的看家本领,虽然他们在严防死守,但是最终还是让这奸诈的家伙学到了他们的看家本领,而他们这些人,看家本领被人学走,自己人只能够饿死了。”
这令他感叹不已。
这是一位顶尖的优秀的人物,在他过去的历史之中,除非不出手,一出手就能够取得最好的成绩,他是那种典型的要么不做,要做就是做得最好的人,他现在居然自己说要为自己的婚礼编写主题曲,这也得有顶尖的自信,才能够做到,否则只会成为笑话,砸他的招牌。
事实上这跟他以往所拥有的和学习的也都非常的不搭界,如果说他能够做成一单生意,挣到天文数字的钱,这都不奇怪,但是说他居然能够编上一首乐曲,这就令人惊讶了。
杰克不再犹豫,就在他们这些人的注视之下,定了定神,哼出了这一首音乐《onebyone》。
其意境与感觉均衡相当好,歌声依循着梦境编织的罗盘,寻访感觉的驿站,简单的歌声让心情眺望窗外,儿时的记忆跟着它缓缓飘动,爱情远走的哀愁涌上心头,古老神圣的气氛里,花神捎来爱的消息,但又在一瞬间的安魂曲中,坠入为爱神伤的角落,直到阳光的扬起,全新的感觉之路无尽延展,在恣意的梦想空间,唤醒尘封许久的记忆,还原曾有的美丽与哀愁。
这首歌哼出来的时候,那种意境和那种格调,一下子就让汉斯和他的助手们着迷了,在听了一遍以后,他们才发现自己居然听得有些发呆,这才让杰克唱第二次。
当杰克唱第二次的时候,他们不敢怠慢,马上就记下了去曲谱和记下了歌词。
妮可听得也都感觉十分的震动,特别是她知道杰克不是这方面的人才,从来就没有编过音乐,但是却能够编出这样的歌,感受的震撼尤为的深刻。
乍一听,这首歌的“我”指的是一棵树。这棵树应该活了很久,见证了太多的分手与离别。
我的叶子一片接着一片的落下。
我的故事一段接着一段地被诉说。
这一初听,这首歌很颓废和消极,这样的歌曲,适合在婚礼现场播放吗。这是神圣的婚礼,缔结同盟的地方,可不是分手的现场啊?
但当你仔细的再听以后,这首歌虽然写的都是离别,是对人事易分的无奈,但是其实它侧重描写的只是离别的凄美,到了歌曲的最后,峰回路转。
要挥手,不要道别,别说再见。
对啊,为什么要道别呢?为什么不坚信能再见呢?虽然没有不散的宴席,但是相聚与分离不就是光与影的关系吗?与其抱着对离别的担忧,不如积极地为了相遇而勇敢地走下去呢?
它的画面和意境都很唯美、开阔,描写的都是离别,都弥漫着一丝悲伤的气氛。但整首歌听完,却总是觉得它哀而不伤,只感觉到爱情的美好和爱情的伟大力量。
不要道别,不要道别
你知道真正的理由吗
因为世上唯爱不朽。
最后的这一句,彻底的打动了妮可,这就是她想要的,这就是他的爱情故事所想表达的主题,当他听到了这些以后深受感动,看向杰克的眼神,都变得特别的温柔了,她说道:“这就是你为我们的爱情和婚礼,所做的主题曲吗?”
杰克点了点头,这一个男人虽然看起来有些冷漠,有些无情,但是他的内心感情这是十分的丰富和细腻,这一点令呢可深受感动。
汉斯的团队,自然就是十分的专业的,他们在记下来曲谱的时候,马上就进行重新的编写和调色,然后请来了顶级的录音师和歌手,重新的进行录音和演唱。
这一首歌虽然是杰克在演唱的,但是汉斯提出了一个建议,如果有一个女歌手来演唱的话,效果可能会更加的好,更加感人至深。
并且他还提出了解决方案,那就是邀请英国爱尔兰的歌手恩雅来演唱这一首歌曲,他认为恩雅的歌声,才能够真正的表现出其中的情感。
这一点杰克也都并不反对,事实上他的这首歌就是恩雅流传于世的著名音乐,只是他现在提前的演唱的出来而已,既然能物归原主,那就归还属于他的荣誉好了。
汉斯有这样的提议,就连妮可也都不反对,因为妮可也都听过恩雅的歌声,事实上她也喜欢这位女歌手的歌,也都拥有她的几张专辑,对于她的风格也都十分的了解,如果由她来演绎,估计会更加的震撼,更加的符合他故事的主题。
当他们重新录音编剧以后,唱出来的效果那是更加的好,更加的惊人,本来妮可还有一丝的犹豫,要知道在婚礼上只有一首歌,那就是《婚礼进行曲》,如果用别的歌曲来替代的话,很容易就会翻车的,就会装逼不成反成笑话,但是当这首歌放出来的效果以后,她才真正的放心了。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