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十一:中兴之间(注曰:谓宏长年间),戎马生郊,干戈日见,晋王以王师之帅,总断军政,事每决乎阃闱,至于守令拜受,市坊庶务,亦多由之出。晋王尝上书报捷,光宗为敕答,中言“皇叔总政军国,专断内外,劳拟摄政,疲埒假君,务垂心躬泰,毋辛勤至疾。”晋王得敕,惶恐大惧,自是之后,二千石及以上任免靡不先奏后行。
八十二:中书舍人柴踪,貌类妇人,而有飒容,光宗特爱之,数与同榻共枕而寝。而踪尝裂痔,以是坊间颇传蜚语(注曰:谓帝与踪有龙阳事)。晋王常以此谏帝,欲使出为外官。光宗叹曰:“皇叔欲出踪,不若出朕,则叔躬临万机,诚亦天下之幸!”晋王闻此语大愕,以为光宗疑己,叩头流涕,迭称“死罪”,遂不复言。
八十三:光宗既霁清妖祲(注曰:谓灭赵献),晋王欲乞骸骨而还莒(注曰:晋王本封莒国公),帝固持不许,晋王叹曰:“臣以皇叔之重,权衡天下,宰制朝堂,此危己惮主之地也。陛下真怜老朽,愿使还莒。”帝闻,抱晋王而泣曰:“朕赖皇叔而重光社稷,剖心推愊,未尝疑忌,皇叔何言危己惮主乎?朕不可一日无皇叔也,惟期皇叔挂怀血肉,悯侄钝驽,委屈体躬,以匡朕失。”晋王遂亦抱帝而泣,不复言乞骸骨事。
八十四:中兴之初,义军赖宋王以云聚,俄而晋王兰陵摧敌,声威大震,宋王遂以戎旅之事以托,故而权柄多流晋王。属南冯山失(注曰:事在光宗宏长三年),晋王焚营而弃河北,委辎重而东遁,请罪于临淄。或言于宋王曰:“义旗兴举,殿下功最,今奈何使人居于己上邪?今正可隙此际会矣。”宋王勃然曰:“此何言欤?孤云聚义旅,歃血宣诚,所为者,家仇国恨,社稷苍生,岂贪介身之富贵?且我与晋王,俱托体先帝,属鲸鲵放毒,焉有手足相离?毋复妄言,再有此语,罪不容诛!”以是朝野谣言遂熄。
八十五:初,唐王在庐江(注曰:唐王本封舒国公,拜庐江太守),颇喜食其鱼,既在洛阳,亦颇思之,光宗知其事,御诏庐江送鱼至洛,王食毕,请不再送,帝惑而问曰:“岂涂远至不鲜,遂失其味乎?”王曰:“不然,为一鱼而劳人千里相送,不宜也,徒为国家增事,老臣以为疚,虽味美,食之反苦。”帝笑而许之,与左右曰:“真国家股肱宿望。”
八十六:唐王虽在洛阳,亦数驾肥挟弓,以为射猎。人或劝之曰:“千金之子,坐不垂堂。王为社稷所系,不宜数行此轻脱。”唐王驳之曰:“昔宏长中,我跨马运矟,弯弓奋剑,朝对云屯勍虏,夕斗蚁举之丑逆,其危不在此之上邪?”对曰:“昔者为国荡寇,今日厌欲私情,不可同语。”唐王遂悟,下马拜之,后遂减其事。
八十七:光宗献文太子在长安(注曰:永庆元年,以太子为雍州刺史,镇长安),兴建庠序,躬讲乡学,又数与民同耕植,共劳作,其僚吏或言曰:“殿下以少阳之重,受任分陕,何故惟屈身草民之中?”太子对曰:“我家所以兴者,由民向之,如何一旦富贵,遂以贱陋遇之?”
八十八:献文太子不豫,临薨,与左右曰:“四日前冯翊有民数人诉冤,事涉死罪,必由刺史决之,以报洛阳,汝等毋忘此事,新牧来此,必以告之。”
八十九:蜀王栾(注曰:蜀王,穆宗同母弟)在成都,喜蓄姬妾,至于数十。益州长史奎丘尝夏日谒王府,而衣厚裘,王问之曰:“卿不热邪?”对曰:“殿下府中阴盛,何以言热?”
九十:武昭帝戎旅之中,衣装颇坏,人劝其易,帝曰:“此非戎服,今鞑靼肆虐,万事以战为先,待匡清四海,再易此服。”而竟未易之,此服至今犹在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