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阳阳现在的心情,苏哲是可以理解的。
因为以前苏哲何尝不是这样的,为了他的妹妹不会受欺负,也和现在的阳阳一样,拼命训练自己,使自己变得更加强大。
只是以前的苏哲,没有阳阳这样好的条件,没有专业师傅指导,只能凭着自己的毅力苦练,效果自然也不会好到哪里去,还给身体留下了不少的创伤。
所以苏哲现在可以理解阳阳的感受,阳阳对宝宝的感情,就好象苏哲对苏雨馨的感情一样,都是当作最亲的家人。
因此,苏哲并没有去阻止阳阳,只要用正确的方式去引导,对阳阳来说,也未必不是一件好事。
当然了,不仅仅只是阳阳受到影响,苏哲为此也是很愤怒,他同样也不会放过雷霸。
阳阳把宝宝当作妹妹,当作家人,宝宝对苏哲来说,何尝不是不可缺少的家人,甚至有时候,苏哲都已经认为宝宝,是他的女儿。
昨天在自助餐店里,看到宝宝受伤,苏哲何尝不是感觉心都碎了,要不然他也不会疯狂,甚至不惜付出任何代价,就是为了把雷霸毁灭。
这也是苏哲回到燕云市后,会不停练习用神力覆盖身体来进行战斗,为的就是再次遇到雷霸的时候,他不会再让雷霸从他的手里逃脱,下一次,他一定要灭杀雷霸。
在那一刻,在小巷里,苏哲都有和雷霸同归于尽的想法了,要不然。他也不会为了使出爆裂拳。而硬抗下雷霸的一拳。他为的就是两败俱伤。
可见当时的苏哲有多么愤怒,这虽然有着死气带来的影响,但如果宝宝不是对苏哲很重要的话,那死气也无法影响到他的情绪。
所以宝宝在苏哲的心里,已经占据了一个很重要的地位,他对宝宝的感情,比起阳阳对宝宝的感情,是只深不浅。
其实昨天苏哲那样做。是非常冒险的,万一爆裂拳无法轰破雷霸的钢铁之躯,那苏哲就会陷入很糟糕的局面,他将没有余力对付雷霸,只能任人宰割。
所幸,并没有出现最糟糕的结局,苏哲的爆裂拳成功轰破了雷霸的钢铁之躯,凭此打败了他,尽管苏哲为此付出了很大的代价,他自己同样也是陷入重伤的状态。
不过还好。苏哲最后还是打败了雷霸。
而且苏哲从昨天的战斗中,也获得了不少好处。
虽然苏哲身受重伤。不过他吸收至尊鼎的药力,以及吸收三转洗髓丹的药力,其效率都提高了好几倍,这让苏哲的实力得以迅速提升。
现在苏哲的体质已经达到了178点,这便是生死战中带来的好处,比起和左守他们切磋的效果还要好。
当然需要付出的代价也不容小觑,毕竟这也让苏哲身受重伤,在你死我活的生死战,他也不能保证自己每次都可以胜出。
所以稍有不慎,苏哲便必须为此付出生命,敌人可不会对你仁慈,会好心放过你。
苏哲除了自己的体质得到不少提升,最近他总是有一种感觉,在他体内温养的至尊鼎,似乎快要得到蜕变一样,而这种感觉,今天是越来越明显了。
至尊鼎在苏哲的心脏处,在滋养他的血液时,提升苏哲的身体强度,以及恢复速度,但是也会反过来温养它,两者是相辅相成的,或许正是因为这样,才让至尊鼎得到蜕变。
不过苏哲也不知道这是不是错觉,这只是他一种感觉而已,至尊鼎到底是不是要进阶,他也说不定。
而且就算至尊鼎会进阶,苏哲也不知道会有什么新的功效,并且他也不能控制至尊鼎的进阶,所以他现在只能选择静观其变,默默等着至尊鼎的变化,除此之外,他也做不了什么事情。
苏哲让阳阳跟着杜飞瀚他们锻炼后,他便一个人来到了地下室。
在地下室里,苏哲又再次尝试用神力覆盖自己的右拳。
昨天晚上在家里的时候,苏哲已经尝试过了,并且还成功了,只不过还不够熟练,还不能由于战斗中,所以他现在就会特意练习,直到彻底掌控。
苏哲把神力覆盖自己的拳头后,他称之为神力拳。
为了彻底熟练操控神力拳,苏哲不停用其击打沙包,练习快速挥拳,或者举重之类的。
不过苏哲的动作稍微快一点的话,神力就无法和拳头的动作同步了,会稍微有一些迟疑,只有苏哲的速度不快的时候,神力才可以和拳头做到同步。
苏哲知道这样的神力拳,还是无法应用到战斗中,不过他也不会为此而气馁,他现在才刚刚练习神力拳,所以无法做到真正的同步也正常。
在这么短的时间,取到这种效果,也是很不容易的事情了。
所以苏哲相信自己只要不断练习,他就可以真正操控神力,达到如影随形的效果,到时神力拳便可以发挥真正的效果出来了。
苏哲在地下室里练习了一段时间的神力拳后,左守来到这里,提出想和他切磋的想法。
对于这样的事情,苏哲自然不会拒绝了,因为实战才是他提升实力最快的捷径,虽然比不上真正的生死战,但是至少也比普通修炼要快很多。
所以苏哲对和高手切磋,是非常感兴趣的,特别是和他实力差不多的高手,这样效果才是最好的。
苏哲本来也打算上去找左守的,没有想到左守先来一步了,他自然不会推却,所以左守提出切磋后,他就马上应战了。
两个人彼此都没有过多的废话,也没有互相谦让,要战便战个痛苦,这是苏哲和左守两个人同样的想法。
所以切磋一开始,苏哲和左守都向对方冲了过去,并且都是全力以赴。
战斗一开始,就进入激烈的状态,出手不留情,都是拳拳到肉,两人的汗水都在空中飞洒着。
苏哲和左守两人的切磋,比动作大片还要刺激得多,因为这是绝对真实的,而不是什么特效,或者摆拍出来的。(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