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笔趣阁 > 现代都市 > 弑汉 > 第34章 无心之失

弑汉 第34章 无心之失

作者:孤怀吐明月 分类:现代都市 更新时间:2022-09-26 00:56:27 来源:笔趣阁

其时,狱史正靠在窗户边上波澜不惊地慢慢地畷着手中浊酒,目光迷离,已有微醺之色。众人之中,独此一人饮酒自觉,且默默无声,却不知此人实属一个闷骚,兼之长期与犯法之人朝夕相处,心理扭曲,脾气自然异于常人,故有“平常不饮酒,饮酒不平常”之风评,只不过大家熟悉他的习气,从未招惹而已。此时,啬夫这一记指使,倒是给了狱史发作的理由,只见他猛然将手中之樽掷了过去,带着呼呼风声直扑那市令后脑。市令闻得不对,正欲避让,不想那樽中本是有酒,躲开了酒樽,还是被那散开的酒水洒了个半身。

此时已是深夜,清冷酷寒,市令被酒水淋湿了衣襟,径直抖了一抖,甚为难受不适,顿时忿然,直拿目光来刺那狱史,却是不敢上前争执一二,引得诸人嗤笑不已。

汉时市令级别已不可考,然北朝承汉晋旧制,设吏治市。《魏书?李顺附李裔传》述北魏末年杜洛周起兵定州,言道:“特无纲纪,至于市令、驿帅咸以为王,呼曰市王、驿王,乃封裔定州王。”可证其时市令大致也就相当于驿丞,连个亭长都比不上,在座诸人可谓是他与明溯级别最低。然而,由于传统社会对商业的偏见,时人心中市令甚至于还排在求盗之后,与亭卒并作一列。是以市令虽是有些职权,却也没放在众人眼中。

那狱史却不肯罢休,上前直直就是一记老拳,口中不住叫骂:“汝一枭首陈尸之辈,商贾贩运之徒,求盗大人敬酒焉敢不饮!”汉时罪犯判处死刑后,“重者轘之,其次枭首,并陈尸三日;无市者,列于乡亭显处。”古代市场的两大主要作用便是陈尸和互市,那狱史形容得倒也恰当。

那市令心中实在懊丧,本以为能够借机与县里显要攀上关系,没想到人家压根儿没把自己当回事儿,正待起身直接告辞,肩膀却忽地一沉,却是那明溯扶着案角立了起来。此时的明溯眼中金花爆发,面前人影重叠,脑中却是清醒得很:自己明天就要去市场卖东西,此时要是惹得这个地头蛇不开心,估不出还会发生什么事端。没听见那受惊差役日间说前次连个胡商也就一刀做了,这帮人都是混黑社会的,自己人单势薄,虽有胡魁等人罩着,却总是有那落单的时候,还是息事宁人比较安逸。

于是,明溯便直着喉咙,歪歪扭扭地对着市令说出一番话来。“太史公尝有言道: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夫千乘之王,万家之侯,百室之君,尚犹患贫,而况匹夫……亲朋道义因财而失,父子情怀为利且休。”说得畅快,明溯一把便捏着市令的肩胛,凑了上前,很是认真地正视着他的眼睛,慷慨激昂地言道:“你当下是一货殖之辈,安知以后如何不能成那淮南之王……”这话说得很是鼓舞人心,但此时明溯舌头却有些大了,脑子也不甚明白事理。

这边明溯话音未落,那边诸人已然面容骤变,“淮南王”那是什么身份,那是天下共认的反王,前朝先后三任淮南王尽数反了,此乃朝廷大忌,你明溯此时将这个举了出来,岂不是有心反了朝廷!

啬夫、贼曹好意,重重地咳嗽了一声。那胡魁却是反应更为迅速,一个跳跃,直接冲了过来,一把便捂住了明溯的大嘴巴,免得下面又谈出什么大逆不道的言语。

狱史却是还沉浸在那发作的淋漓畅快之中,此时脑子没有转得过来,尤自指着那市令,嘲弄地言道:“即如汝辈,亦敢比拟那淮南王……”话未说完,他自个儿也反应过来了,赶紧刹住话题,面上阴阳不定。

旁边市令已经吓得面无人色,这话可不能接,若是落了口实,估计明天就是人头落地,性命不保。

捅出天大祸事的明溯却是不觉自己哪里说错了。鼓励人嘛,这个事情自己见多了,每次前辈鼓励新进,不都是这个腔调?就连咱这起点,也是动辄就拿忘语大大四十多万字、霞飞双颊八十余万字才申请签约成功来鼓励众多写手么,要不然,像市令这个矮胖子,一直打压,没个人鼓励的话,最后还不就是个仆街的悲惨下场。

至于王不王的,明溯倒没有在意,见惯了那个时代的先进体制的他,对封建皇权制度统治下的世界感冒得很,自从来到这个时代,除了一不小心订下了一门妾室,阴差阳错弄了两个女人,其他也没发现有什么值得自己流连的地方。

明溯可以不在意,其余诸人却不能不掂量一番刚才那段话的后果。众人之中,显然贼曹最是心狠手辣,这一点手段,就连啬夫也常常暗叹不如。

但见贼曹一个箭步冲到门边,探首四顾片刻,左右寂静清凉,惟有几棵花枝在夜风中摇曳不定。反手闭上门户,上好木楦,贼曹回头便冲着胡魁几人一记凶狠的眼神环扫了过去。那胡魁与贼曹早就狼狈为奸多时,见此眼色,心中雪亮一片,顿时长刀一摆,威风凛凛地守在了后门,侧耳旁听一番之后,对着贼曹将头摇上一摇。啬夫晃晃悠悠地转到那边醉倒几人案边,伸手一一探了过去,片刻,亦是摇了摇头。狱史更是干脆,回身拔出腰刀,便压到了市令头上。不一会儿,局势完全控制在了自己这边,倒是明溯这个正主儿,此时却是茫然不知所措,愣在当场,闲暇得很。

贼曹与啬夫凑到一块,商议了片刻,终究没有拿得出一个稳妥的主意,于是挥手让明溯过去也加入了讨论。这时候,明溯真正才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

原来汉朝可谓是对谋反处置最严厉的朝代之一。从法理上来说,汉代沿用了秦律中族刑连坐,自首减免,区分故意,过失等刑罚适用的一般原则,但又确立了一些不忠不孝方面新的原则,正是这些奇特原则造成了执行者的无可适从。说来甚长,情形紧急,贼曹二人自然也无那闲空与明溯一一分晓,便简化成“十杀”。

不敬、大不敬者,杀!毫无疑问,适才明溯的语言便是触犯了这一条,狱史话中亦提到淮南王这个忌讳,依律,二人均要受那大辟之刑。

营私结党者,杀!

依律,三人以上无故群饮须处以罚金,然谈论过程中有大不敬的言语出现,皆要受那大辟之刑,按照这一条,这一屋子的人,不管醒的醉的,结果都要处死。

首匿罪犯者,杀!

如果隐瞒不报,以后事情败露,明溯固然难逃一死,诸人隐匿了他,也是枭首陈于市的下场。

官未觉谋逆者,杀!

官吏没有发现自己管辖范围内有谋逆之人,要处以死刑。

官未捕尽谋逆者,杀!

官吏没有全部捕捉到管辖范围内的谋逆之人,也要处以死刑。

官不举告谋逆者,杀!

官吏没有举报谋逆之人,处以死刑

其监临主司者,亦杀!

其上司也是同罪处置,亦逃不了一个死字。

通行饮食者,杀!

为谋逆者提供饮食者,也是一个死字,后院的小妇人父女也是飞来横祸,开门做了趟生意,结果依此律,也是死刑,且任何理由都不予赦免。

不孝者,杀!

《孝经》有云:兄友弟恭。那市令即便是首告了众人,按照他日间认胡魁二人做大哥的情形,最后也是脱不了一个死字。

尊长首匿卑幼者,可降一等处理,仍是——杀!

明溯有点纳闷,尊长首匿卑幼好理解,胡魁是自己大兄,符合这一条。然而,降一等处理,最后还是死,这倒是哪门子道理。于是,便小声地问了起来。

二人均是苦笑不得,此等生死危急关头,明溯竟然还有心思去探讨律法条款,真是不知道该说什么好。还是贼曹恨恨地说了一声“汝想死也未必那么痛快”,明溯这才恍然大悟汉朝的死刑下面还有死刑,只不过死的方式不一样而已。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