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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悍匪 第一百零三章 万奴行

作者:云青石 分类:历史军事 更新时间:2022-12-29 21:10:49 来源:笔趣阁

一天之后,陈枫带着唐北和兰斯凯,坐郑家的船离开了广州城,前往澳门。

一路上,果然如郑沉所说,没有人敢查这艘悬挂着郑氏大旗的船。

广州到澳门,坐船顺风的话半天可达,距离并不远。

此时的澳门虽然居住有许多葡萄牙人,可是名义上依然属大明管辖,并且在当地设立了官府。

就连后世很有名的香港,此时也不过是澳门的一部分而已,非常荒凉。

至于葡萄牙人,只是借住而已,并不是这片土地的主人。

但是到了清朝后期,澳门却彻底成为了殖民地,令人叹惋。

到了澳门之后,陈枫略微有些失望,他本来以为这是个相对繁华的地方,东西方经济文化交融的中心。

然而,实际上这里看上去就是一个不伦不类的小城。

远远望去,一片低矮的土木结构瓦房沿着河流修建,往来期间的,也以汉人居多,跟想象中繁华的澳门有很大的区别。

整个澳门最高大漂亮的建筑,就是一座三层的天主教堂,名为玫瑰圣母堂,供奉花地玛圣母。

然而,这座教堂也并不十分漂亮,甚至并不是砖石结构的,而是木质的!

这跟陈枫印象中那种高大,精致,通体以砖石建造,并雕刻有各种圣像的教堂完全不一样。

船在码头上靠了案,两个水手把一块厚木板搭在了码头和船之间,充当桥梁。

“贵人,可以下船了。”

船老大恭敬的对陈枫道,在他心里,能让郑沉亲自出面安排,又在船上挂上郑家大旗的人,一定是贵人。

陈枫点了点头,从怀里摸出十两银子,不容分说的塞到船老大手里,拱手道:“多谢相送,这是一点心意,给大家买点酒肉吃。”

“多谢贵人赏赐。”

船老大满脸惊喜,贵人果然是贵人,出手就是大方,这一趟走得太值了。

“回去替我多谢郑兄。”

说完之后,陈枫带着唐北和兰斯凯下了船,走进了码头上熙熙攘攘的人群中。

船老大看着陈枫三人走远,然后收起了搭板,开始返航。

“这也太简陋了吧?”

陈枫的脚踩在黄泥巴街道上,感觉有些荒谬,大名鼎鼎的澳门,怎么是这个鬼样子。

街边有许多小摊贩,沿街摆摊叫卖,路边扔了许多的垃圾,幸好此时天气渐冷,否则的话,一定蚊虫成堆。

兰斯凯倒是对那座玫瑰圣母堂更感兴趣,他磨着陈枫,硬是进去拜了一番才走。

出来的时候,嘴里还嘀咕道:“以后一定要建一座真正的大教堂,这么简陋的地方,怎么能让圣母满意呢?”

三人继续前行,没费多少功夫,就打听到了万奴行所在的位置。

万奴行是卜加劳铸炮厂设立的专门销售火器的地方,不仅卖火炮,也卖各种火器,是整个澳门最大的军火交易中心。

事实上,即使不打听,万奴行的位置也很容易找到。

因为它是如今整个澳门最大的一个交易所,占地极广,巨大的招牌隔着很远就能看到。

陈枫带着两人走进了万奴行,与别的地方不同,万奴行里面显得比较冷清,并没有多少人。

但是里面的东西真不少,有各种口径的火炮,火枪,炮弹,甚至巨大的铜钟都有。

他们进去以后,几个葡萄牙伙计只是看了他们一眼,然后干着自己的事,并没有上前去热情的招呼他们。

陈枫也不在意,他仔细的观察那些火器,甚至拿起一把火绳枪,摆弄了一下。

火绳枪是非常原始的枪械,依靠燃烧缓慢的火绳点燃火药,完成射击,速度慢得令人发指。

这玩意,陈枫是肯定不会要的,战场之上讯息万变,一把火绳枪,还不如一把强弩靠谱。

火绳枪旁边,又有一个架子,上面有数把崭新的燧发枪。

相比要点火的火绳枪,燧发枪明显优秀了不少,射速也快了一些。

那几个葡萄牙人,见陈枫如此动作,心里却很不爽,但是却没有发作,而是找了一个汉人伙计过来,低声说了几句话。

就在陈枫打算拿起一把燧发枪看一下的时候,那个汉人伙计快步走了过来。

只见他皮笑肉不笑的挡在陈枫前面,道:“客官,这是天主赐下的神器,我们只卖给天主的信徒使用,客官还是不要乱碰的好。”

此言一出,陈枫的脸色变得微微难看了一些,伸出去的手,也僵持在半空中,收回来也不是,继续拿也不是,非常难受。

“锵!”

唐北见陈枫受辱,直接拔出了剑,只要陈枫开口,他敢一剑斩了这个狗仗人势的伙计。

那伙计回头看了那几个葡萄牙伙计一眼,那几个葡萄牙伙计给他使了个眼色。

汉人伙计仿佛一下子有了胆,有恃无恐的昂起头,说话的声音也大了一些。

“想动手也不看看这是什么地方,这里是万奴行,洋大人的地盘,你敢动我试试?”

唐北的脸色有了变化,看那伙计好像看一个死人一样,眼看着就要动手了。

陈枫再次拦住了唐北,道:“你用宝剑斩苍蝇,不嫌脏吗?”

陈枫这句话果然好用,唐北的脸色很快重归平静,缓缓把剑收了回去。

然而,那个伙计却大怒,他好歹也是万奴行唯一的汉人伙计,居然被人当做苍蝇,这是何等的奇耻大辱?

那些身份高贵的洋大人也就罢了,凭你们几个也敢侮辱我?

实际上,要不是兰斯凯一直在陈枫身后,恐怕伙计的话会更难听。

就在伙计想要破口大骂,并把陈枫和唐北赶出去的时候,陈枫却拿出了一封信,道:“我要见你们的老板。”

老板这个词,南方自古就有。北方称商号主人为掌柜,东家,而南方则称之为老板,这一点陈枫也是来到这个时代以后才知道的。

伙计正在气头上,哪里顾得了那么多,直接指着陈枫骂道:“你以为你是谁?我们老板身份尊贵,岂是你说见就能见的?”

陈枫也不生气,因为在他眼里,这个伙计就像一只蚂蚁一样的人物,他甚至觉得这个伙计有些可怜。

如果来的是兰斯凯和别的西方人,恐怕这个伙计的态度又会大不一样。

因为,在他的眼里,那些洋大人都是有钱,有地位的上等人。

澳门这个地方的环境,改变了他对西洋的看法,改变了他的人生,从视之为不开化的蛮夷,到甘愿在地上给洋大人跪舔,这个过程只用了短短几年的时间。

而数百年后,像他这样的人,会多不胜数。

陈枫正因为明白这一切,所以他并没有生气,甚至觉得这个伙计有些可悲。

陈枫把信交给了兰斯凯,道:“你去跟他们沟通一下,告诉他们,我是来做大生意的,我要见万奴·卜加劳。”

“放心好了,交给我吧。”

兰斯凯拿着郑芝龙的亲笔信,向那几个葡萄牙人走去。

兰斯凯跟那几人叽里咕噜说了一大堆话,也不知道具体说了什么。

没过多久,其中一个葡萄牙人跟着走了过来,态度恭敬了不少。

“尊敬的客人,我已经让人去通知老板了,请到里面稍等片刻。”

陈枫点了点头,跟着那个葡萄牙人进入了万奴行的会客厅,只留下那个目瞪口呆的汉人伙计,呆呆的站在原地,像一只滑稽的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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