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是中国农民赖以生存的基础,一部中国文明史,实际上就是土地所有权的分配再分配史。早在解放战争时期的1947年9月,我党就召开了全国土地会议,制定了《中国土地法大纲》,由此唤醒千千万万农民支持人民解放战争,推翻了国民党的**统治。建国后,中央人民政府于1950年6月30日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土改,翻身农民齐声高唱**好。后来,实行社会主义改造、搞一大二公,原本分给农民的私有土地就又变成了土地国有化、集体化。改革开放后,中央加强法制建设,终于在1986年出台了新中国的土地法,并在1988年进行了修正。现在执行的就是1988年修正后的土地法。
这个土地法,虽然在今天看来有些制度设计明显滞后,也没有提出有利于激活土地市场的挂牌出让等措施,但是重申了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农村集体土地归集体所有,提出了逐级编制土地规划和保护耕地,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对土地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经营权都做了明确界定,使中国的土地管理有法可依。
这个时候正是总设计师南巡讲话后改革开放加速时期,因为“****”****带来的意识形态领域趋于保守、改革开放步伐放缓被再次扭转,自上而下说的都是发展是硬道理,各行各业都在经商办企业,一切都可以摸着石头过河,允许在改革中犯错误、交学费。
在这种大背景下,五龙峪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动员村民以承包责任田、林坡、竹园入股,开发旅游景区,应该说是一种有益探索!
王宏在白家大院开业时去过五龙峪,实地看过五龙峪旅游景区,同样也被五龙峪美丽的自然风光所陶醉。当时,王宏并没有认为五龙峪旅游景区让村民以承包的耕地、林坡、竹园入股的设想有何不妥,相反还觉得很新奇,觉得不失为一种创新办法!再说了,身为土地局长,王宏心里对现行土地法的局限性很清楚,知道过去如果乡镇需要搞什么工程,牵涉到哪个大队的土地,都是开个会说一下就占了,根本就不需要向谁报批。就是现在有了土地法,执行起来也很困难,各地都在忙着搞开发区、办企业,土地规划、用地指标形同虚设!
刚接到省土地局批转来的状告五龙峪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陈观侵占大面积耕地的事儿的时候,王宏并没有想到要拿着这封信做文章,因为他去过五龙峪,知道五龙峪旅游景区的实际情况,认为这封信是胡说八道,当时仅仅是一笑,就交待办公室主任存起来,不用管,撂那儿就行了。匿名信么,反映的问题大部分都是虚假的,要是真的,直接署名上告就是了,何必藏头缩尾呢?
昨天接到市委办通知,让他参加今天上午的五龙峪旅游景区重建大云寺、奉建大佛立像汇报会,王宏当时不知道这是要干什么,找来了昨天上午参加李立德部长组织的讨论会的副局长尚安国,询问是怎么回事儿,等尚安国一报告,王宏这才知道原来不但是要在五龙峪景区重建大云寺、奉建大佛立像,还可能涉及到在水泉建机场、往明水修高速公路、铁路。这下,明水县委书记张德清又要出风头了!
王宏和张德清原来没有任何过节,相反,关系还比较好。但是现在牵涉到竞争副市长职位问题,在王宏心里张德清就成了他跻身副市级领导序列的绊脚石,别说关系比较好了,就是亲兄弟也不行啊!
王宏的脑子绝对管用,他马上就想到了那封省局转来的匿名信,打电话让办公室主任把信送来,翻来覆去看了三遍,又背着手在屋子里踱了几圈步,脑子里就形成了一个想法,那就是五龙峪旅游景区是张德清推出来的,如果能把五龙峪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非法占用大面积耕地的事情捅出来,岂不是直接就把责任搁到了张德清头上?他还提拔个鸟,去哭着写检查去吧!
这个想法一形成,王宏就亲自给明水县土地局局长打电话,要他立即弄清楚五龙峪村的耕地面积、弄清楚是不是全部被纳入了五龙峪景区规划范围、办没办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手续?
明水县土地局局长不知道王宏为什么要问这些东西,但市局局长要了解的,他肯定是尽心尽力的去办。
现在,王宏就在这汇报会现场,就在书记、市长的面前,把五龙峪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非法大面积占用耕地的事情端了出来,把省局批转的匿名信拿了出来,而且说的极其严厉,那样子,似乎马上就要严查五龙峪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让五龙峪旅游景区关门似的!
陈观恼恨之下,奋起反击,说的话也很刺耳,直接指向了王宏的能力、水平问题!
王宏也恼了,反唇相讥:“用得着去组织调查么?五龙峪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是存在的吧?五龙峪旅游景区是存在的吧?让村民以承包耕地、林坡、竹园入股是存在的吧?把耕地变成旅游用地是存在的吧?没有办农用地转建设用地手续也是存在的吧?你懂不懂法律?懂不懂什么是违犯土地法的行为?你要不懂,散会后跟我去土地局,我专门给你上课,讲讲什么叫土地法!”
这两个人,一个水泉市土地局长,一个是公安部一级英模、明水县公安局副局长、五龙峪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的代表,竟然当着书记、市长的面激辩开了,语气间还都极不友善,有点意气用事的味道了!
市委书记沈全、市长于堔都已经招手叫来了秘书,让他们去给自己找土地法读本,要现场学习。
陈观恼归恼,但心里明白的很,如果不把事情说清楚,从法理上驳倒王宏,今天的汇报会就开不成了,要转而研究如何处置五龙峪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非法占用大面积耕地的事情了。
想了想,理了一下思路,陈观不再高声说话了,尽量让语气保持平静,开口说到:“王局长,既然你说我不懂土地法,要给我上课,那我们就按土地法的规定来说。什么是土地法?那就是土地管理的规范,主要任务是要确定土地的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经营权。按照土地法规定,我国土地分国有土地和集体所有土地两种。五龙峪旅游景区所在的土地归五龙峪村集体所有,经营权归五龙峪承包责任田的村民。这一点,王局长,我们都没有异议吧?”
王宏张口就说:“在座的都是领导,不用你说这些常识性东西。你只说为什么以村民入股的方式非法侵占大面积耕地的事儿就行了!”
陈观深深地看了王宏一眼,肯定地说到:“五龙峪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没有非法侵占大面积耕地,这一点不容置疑!”
王宏冷笑一声,说到:“事实在那里摆着,你不承认就等于你没违法了么?狡辩有什么用?”
坐在汇报席上的明水县的领导们不愿意了,县委书记张德清当即说到:“王局长,创办五龙峪旅游景区,是明水县委、县政府为了振兴经济而决策的。如果我们的工作有纰漏,请王局长批评。但是,王局长得尊重人,让陈观把话说完么!你没去组织调查,怎么就能一口咬定陈观违法了呢?就算是五龙峪景区建设过程中出现了违法违规的事情,这个责任也应该由我们明水县委、县政府领导来负,怎么能一棍子打倒一个作了那么多贡献的年轻人身上呢!”
张德清此时虽然不知道王宏为什么要在这个汇报会上说这个问题,但他已经明白王宏是对他有成见、对明水工作有成见,当着市领导的面抹他的脸呢!
张德清一出声,李志强跟着就说:“王局长,按你这种说法,那就是原来五龙峪那么闭塞、那么穷反而是对的?一搞旅游开发就违法了?这不是谁干事谁不对么?难道我们劳神费力建了五龙峪旅游景区,还犯罪了?”
再说下去,就会演变成明水领导班子集体和王宏争辩了!
主持会议的市委副书记王文华马上制止到:“其他人不要说话,有什么道理一会儿再说!让陈观把话说完!”
张德清气的直接拿出了烟,点着抽开了,也不管书记、市长在场、抽烟不文明的事儿了!
陈观不和王宏吵,接着说到:“土地法规定凡是征用基本农田的,一律由国务院批准;凡是征用基本农田以外其它农田的,三十五公顷以上也必须由国务院批准。这规定白字黑字,清清楚楚,只要识字都能看的懂。之所以有这样的条文,是为了保护耕地,保证十几亿中国人有饭吃!但是,王局长,你得弄清楚,这个规定的前提是征用,是把农田由集体土地变为国有土地、进而转化成建设用地时必须遵守的。谁不遵守谁就违法,必然受到法律制裁!但是,五龙峪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没有征用土地,没有要求把所有权属于村集体、经营权属于村民的农田变更为国有土地、进而转化为使用权属于五龙峪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的建设用地,土地性质没有变化,为什么要向国务院报批!”
王宏气急,手指着陈观,愤愤地说到:“你已经把土地性质变了,还在这里信口胡说,你也不怕别人笑话你是法盲!”
陈观不理他,接着说到:“既然五龙峪村的农田所有权属于村集体,占有权、使用权、经营权属于村民,我想,法律是保护村民们根据土地收益差别选择种植项目、自由经营的。现在粮食统购统销已经取消,上公粮变成了农业税,村民想在自己的责任田种小麦就种小麦,想种蔬菜就种蔬菜、想种果树就种果树。法律没有规定说五龙峪的村民只能种粮食不能种经济作物,相反,为了让深山区群众脱贫致富,鼓励多种经营。我们组织村民用部分土地种植观光用花卉、果树,有什么不对?和非法侵占土地有什么关系?”
王宏马上就说:“行了,你别再狡辩了,明明你已经让村民以土地入股了,五龙峪村的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已经属于你搞的五龙峪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了,你还在这里狡辩说土地性质没变。你脸红不红?害臊不害臊?”
陈观越来越沉稳了,情绪彻底稳定了,王宏恼,他现在却不恼了,只想把事情平铺直叙地说清楚。
就听陈观说到:“王局长,我想,是我们没有给你汇报到位,导致你对五龙峪景区的情况了解的不够。是这样的,当初我们并没有想着搞五龙峪景区开发,我的设想最初只是利用白家大院搞一个红色教育基地,目的是变废为宝,为我们五龙峪村创造点经济收入。当时没有想着对外卖门票,只是想着联系些企事业单位到五龙峪去办培训班,既搞了干部教育,又让大家欣赏五龙峪的山水风光,还能给五龙峪组搞点创收。这事儿最开始提出来的时候,因为五龙峪组没有一分钱,我们就想着给县里打报告,看能不能让县里立项,拨款搞红色教育基地。后来,报告递上去后,我们又担心县财政紧张,领导们不一定会批准,这才想着先自己干起来,有点基础了,就能引起领导重视,让财政拨款。当时,我们想着如果财政拨款的话,这个红色教育基地就属于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了,产权什么的都属于县里的。五龙峪人能得到的好处是可以通过为红色教育基地服务,得到点收入。之所以是这种想法,那是因为五龙峪太闭塞、太穷了。我给你说实话,我大学毕业回家的第一天下午,当时的组长白爱国、电工白保国正撵着我父母亲要拖欠的乡统筹村提留款和电费呢,我父亲承诺把麦子粜了一定补交,白爱国弟兄两个都不依。我们都能穷到这种地步!王局长,你能想到么?”
王宏当然想不到,他是城里人,从小吃商品粮,毕业后又在市委机关工作,跟着书记当秘书,走到哪里都有人巴结,现在又是土地局局长,哪里会能想到五龙山区农民的艰难?
王宏同样想不到陈观会当着市领导的面说这些,纯粹是以情感人么!
陈观还在娓娓道来:“开始的时候,我们把全组几十户人集中起来开了个会,把建红色教育基地的事情说了一遍,动员大家出资。没想到,我口干舌燥,说了一晚上,乡亲们都认为这事儿是天方夜谭,没有一个人愿意出资。没办法,事情还得搞,只能我们自己想办法。当时,我,李福来、白爱晓、白爱月四个从小一起长大的年轻人决心先凑钱搞,成立了个五龙峪教育基地筹建小组。李福来家开有磨坊,条件好一点,出了5000元。白爱晓、白爱月姊妹俩各出资1000元,我以父母的名义出资1万元,总共筹了17000元。王局长,我给你解释一下,我家穷的叮当响,哪里能有1万元?这一万元,是我回家后见义勇为,县公安局为了表彰我,奖给我了1万元警风警纪监督奖,钱就是这样来的。我们年轻,不知道深浅,当时就是拿着这17000元开始维修白家大院的。我们之所以不怕困难,目标很明确,就是要为五龙峪人谋福利,带领乡亲们脱贫致富!后来的事情你可能都知道了,我们动工后,引起了县领导的重视,张书记、王县长亲自批示,把红色教育基地列入了议事日程,并根据五龙峪的自然条件,同意了我们关于建立五龙峪旅游景区的计划,并列入了县重点工程。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志强同志亲自到五龙峪实地查看。李书记这一去,让五龙峪的乡亲们吃了定心丸,知道不是我们四哥年轻人瞎折腾,确实是列入县重点工程了,开始有人主动要求入股了。这才有了后来的白家大院顺利开业!在修复白家大院期间,因为乡亲们不了解、不愿意出资,村支部负责人曾经想把白家大院卖给五龙峪组。我们筹建小组中,也有人提出掏几千块钱把白家大院买了,变成我们四个人的,搞私营公司开发,赔赚都没有怨言。但是,我都拒绝了,坚持五龙峪组以白家大院、刀客寨作为资产入股,哪怕是乡亲们没有一个人入股,白家大院的收益也要给乡亲们分红。这个想法后来又有了演变,到白家大院快开业的时候,由于市县两级高度重视,我已经看到了白家大院开业后的前景,就想着要让整个五龙峪村各村民组的乡亲们都入股,把白家大院搞成带动五龙山区脱贫致富的龙头项目。可是,老乡们都穷,绝大多数人都拿不出现钱,入不了股。乡亲们没钱,我们还想着把五龙峪旅游景区办成全五龙峪所有村民共有的致富工程,怎么办?这个时候,我才提出了让乡亲们以承包的土地、林坡、竹园折价入股,每家每户都占有股份,每家每户将来都能从五龙峪旅游景区的收益中得到分红。这不是什么以入股方式侵占大面积农田,而是借着入股让乡亲们都能成为公司股东、从公司红利中得到分红!”
这是解释为什么要让村民以承包的责任田、林坡、竹园入股的原因的!
就听陈观接着说到:“我的这个想法得到了五龙峪村绝大多数乡亲们的支持,也得到了各级领导的肯定。这样以来,五龙峪旅游开发公司的股本结构就分成了三种,第一种是村集体所有的白家大院、刀客寨、山地折价而成的集体股本,全体五龙峪村民人人有份;第二种是个人现金入股;第三种是村民以承包责任田、林坡、竹园折价入股。其中,最后的村民以承包责任田、林坡、竹园入股,是在白家大院开业以后才搞的,折算的也只是每家每户承包的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土地所有权属于村集体,谁也没权以所有权入股。”
事情说到这里都基本说清了,陈观想都没想,接着就开始煽情了:“要在一般人想来,白家大院开业了,也赚钱了,凭什么要和其他村民共享?五龙峪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凭什么要把这些没有现金入股的村民接受为股东?那是会摊博收益的,损失原有股东利益。而且,按照五龙峪旅游景区的实际需要,九个村民组中,有6个村民组完全就不在五龙峪景区规划范围内,根本就不需要他们入股。但是,我们还是让所有五龙峪村各村民组的乡亲们入股,原因很简单,五龙峪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不是属于哪一个或几个、几十个个人的,属于五龙峪村全体村民。这样以来,公司的股本额大幅扩大,原来我的父母是大股东,现在虽然他们的股份还比较高,但是在整个五龙峪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本额中,占的比例已经不高了。”
说到这里的时候,陈观停顿了一下,思考了片刻,就又说到:“王局长,可能你手里的告状信上还说这公司是我陈观的,是我在背后打着让村民入股的招牌非法侵占大面积农田。我当着这么多领导的面表个态:我当时千方百计筹资创办五龙峪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不是想从中谋利,想的是带领乡亲们致富。现在,公司已经有了起色,就算不再搞二期、三期工程,不再重建大云寺、不奉建大佛立像,单凭现有的白家大院、刀客寨、五龙河漂流,就足可以改变五龙峪的面貌了。我在公司里没有任何股份,我父母是大股东。但是,我可以做我父母的主儿,现在就可以让他们从五龙峪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中退出来,不再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至于前期我以我父母名义投入的200多万资金,无偿捐献给五龙峪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对养育我的五龙峪村的报答!但是,我家祖祖辈辈是五龙峪人,我父母也有承包的责任田,我家也有林坡、竹园,这些权益折算的股份,虽然很少,微不足道,却不能退!退了,我家就不是五龙峪人了!”
陈观说了这么多,大家都已经听的很清楚了,包括王宏都听清楚了,对五龙峪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的由来、宗旨、股本结构也听的清清楚楚,知道匿名信上说的陈观非法侵占大面积耕地的事情纯粹是胡说八道了,但是王宏做梦都没想到,在场的所有领导也都没想到,陈观竟然表态说要让他父母放弃公司的股份,并且还要把投入的200多万元资金全部无偿捐献给公司。这太让人震惊了!
主持会议的王文华副书记马上就说:“陈观同志,摆事实、讲道理,把事情说清楚就行了,不要说感情用事的话!五龙峪旅游景区正在搞二期工程,任务艰巨,不是撂挑子的时候!”
王文华这话实际上已经亮明了他的观点,那就是陈观说的是事实,有理!
陈观说了声“谢谢王书记批评指正”,接着又对王宏说到:“王局长,你说,公司是我们五龙峪村民集体共有的,五龙峪景区的土地所有权是我们村集体的,土地的占有权、使用权、经营权是我们村民集体的,我们又不需要在农田上搞建筑,为什么要把农田变为建设用地、进而去收归国有、再转让给五龙峪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呢?我们只是在自己的责任田里搞多种经营,为什么需要去向国务院申报呢?”
这话说的还是理、是情,不是法,但王宏已经不愿意再反驳或讥笑了,因为他已经意识到陈观用讲故事的方式,把事情来龙去脉说清楚了。就算是违背了土地法,领导们也会认为是为了发展而不得不如此,最多也就是责成五龙峪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迅速补办手续而已,自己想以此打击遏制张德清提拔的想法,实现不了了。
陈观话锋一转,声音不高,却掷地有声:“王局长,前面说的是我们搞五龙峪旅游景区的由来和不需要申报农用地转建设用地的情理。下面我说一下法律依据。土地法第十一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也就是说,在五龙峪旅游景区所有权属于全体五龙峪村民的情况下,我们就是把农用地转为旅游用地性质的建设用地,也只需要向明水县政府申报,由明水县政府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就行了,不需要向国务院申报。因为土地的所有权依然属于五龙峪村集体,而不是被其它企事业单位征用!”
说完了,陈观又特意问了一句:“王局长,我理解的对不对?”
王宏下不来台,脸色都白了,嘟囔道:“对不对不是你说的,也不是我说的,等调查后结论出来后再说!”
事情到这种地步,在场的领导们都已经一目了然了。
正在翻看土地法读本的于堔不耐烦了,把书“啪”地一下摔到了会议桌上,直接呵斥王宏到:“调查什么?散会后,你回去组织土地局职工集体学习土地法,每个人都要写出心得体会,好好学清楚!这个事情不要再说了!明水县委、县政府回去后让你们县土地局去给省土地局把情况汇报清楚,同时帮助五龙峪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尽快办理相关手续!不管需要不需要办,先办了再说!”
于堔的表态,算是把陈观和王宏的争辩给画上了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