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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宋 第437章 好一个柴家(中)

作者:禁区中的幽灵 分类:历史军事 更新时间:2022-09-26 01:37:15 来源:笔趣阁

能够调动身穿飞鱼服、天策卫力士的人,却自称不是刘行。

两个商贩听完刘行的话后,不由得对视一眼、一起面生狐疑色。

见到他二人迟疑,已回到刘行身旁护卫的梁兴马上从腰间抽出了一块金色腰牌。

将腰牌举到二人面前后,梁兴正色低声道:“二位老丈尽管放心,这位大官人说的他就能够做得到。也无需猜疑他的身份,只管将你二人说出来的便是。”

再是眼拙、再是没见过什么世面,两个商贩一见到那块金色腰牌也知道了梁兴的身份,被吓得双腿一软就要跪到地上。

眼见二人此状,刘行急忙再上前、拖住了二人,回首黑着脸瞪了梁兴一眼:“收起你腰牌来!看给二位老丈唬的。”

刘行清楚、梁兴也知道两个商贩为何被吓得这样。那是因为天策卫自上而下,所有人都会在行动的时候凭腰牌和暗语来确认身份。

最低级的力士手上,清一色都有一块只有寸余大小、楠木做的牌子。再逐级向上,分别是两寸大小楠木、两寸大小铁牌上刻银字和金字,三寸大小铜牌上刻银字和金字的腰牌。

而在天策卫中,只有指挥使、同知、参知是腰牌才是金牌上面镶嵌着不同的宝石,并以金字与银字做区别的。

梁兴这块腰牌一露出来,等于是在告诉两个商贩他不是指挥使、至少也是同知或参知。

无论是同知还是参知,对于一个寻常百姓而言,那都等于是天一样的人物了。

因为天策卫有缉捕专断之权,三法司都不敢过问天策卫办案。只要一个同知出面,能将被三法司定罪要处死的人随时带走、送去教化营中从而免死。

只要一个参知出现,即便站在那里的是一位巡抚,也可能转眼间被那天策参知拿下、变作阶下囚……

如此大杀神一般的人物出现在眼前,当刘行扶住两个老汉后,那个卖炊饼的商贩战战兢兢中开口道:“这位天策卫大官人,您、您想要问何事尽管问来。老汉我绝对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一听这卖炊饼的话,刘行在回头再看向他时,忍不住失笑、心中暗道:好嘛!小爷我堂堂一个当朝宰相,居然在这些百姓心底里还远不及天策卫可怕!不过也好。天策卫是让人怕的,小爷我是让人当神一样敬畏和崇拜的……

心中如是想,面上却不露。正面对上卖炊饼的后,刘行低声发问:“何为‘契商’,柴家如何运作这‘契商’的勾当?听你二人对话。似是对这‘契商’之事极其愤恨,又是为得哪般?”

全身瑟瑟颤抖,卖炊饼的听问先是四下张望了一下。

确定街道两旁已被那些突然现身的天策卫清理的空无一人后,他才开口讲述起来。

原来那个柴大官人本名叫柴国胜,本是河北沧州府一位曾参加过宣和乱贼、后被招安为官的大官人府上一个家兵。

后来那位大官人在金狗南下时带着家兵去抗金,柴国胜贪生怕死、临阵脱逃,跑到了大名府躲避主家的追杀。

在汴京城破之前,柴国胜来到了汴京城。起初,他也只是一个挑夫。

可是在金狗打破汴京城后,他趁乱纠结了一群泼皮无赖。强占了南市一家赌馆和一家娼寮。

从那里开始,他一面勾结当时在东京城里的一些金狗权贵变着法的搜刮城内金银细软,从中获取利益。一面利用手下那群泼皮、无赖四处滋事,或是强占失去原主的产业。

等到金狗被刘行在河东打得落花流水,只能调兵去打红巾军、同时选择北归暂避锋撤出汴京城时。那个柴国胜竟已然在南市垄断了七成的青楼、茶肆、娼寮、妓馆和半数的赌场,变成了雄霸南市的头号恶霸。

刘行新法颁行,官督商办。而在新法里有明确规定,无论哪一个行当,想要参与经营首先就要参股经营的人手上得有钱粮做股本投入。

刚刚经历过一场浩劫的汴京城里,大商户跑的跑、被杀的被杀。留下的人里大多数也已是家道败落,只能拿出很少的钱粮参股一些寻常行当。

柴国胜却不一样呀!他凭借金狗再汴京城时给他的庇护,凭借从金狗那里买来的大批女子去做皮肉生意为他赚取了很大一批钱粮。

于是乎,当开封府自办的万茂钱庄招股、融资时。“财大气粗”地柴国胜便凭其雄厚财力和所谓手下充足的人手,以及一些见不得光的手段顺利地在合股招标会上夺取了合股权。

城中百姓得知那个消息的时候,还以为柴国胜这是准备洗干净屁股上岸、再也不做那些缺德事了。

可谁曾想到,拿到了万茂钱庄合股权以后,柴国胜反而更加卖力地去招募各处的泼皮、无赖充当他的爪牙。还给他找到了个空子,竟然摇身一变、成了开封府巡防司的一名管带官。

一面合法放贷。搞合法经营。一面让那些泼皮无赖四处滋事,然后谴出巡防司中他的手下,去向全城商户强行勒索所谓的“护商捐”。

如果只是勒索“护商捐”也就罢了,偏偏那柴国胜不是个知足的人。

只是一个多月时间后,当他感觉“护商捐”来钱并不是很多的时候,他竟然撒出无赖、四处捣毁商贩营生。然后趁着那些商贩损失惨重、没钱过活的时候再去装好人放钱借给商贩们。

刘行新法有明确规定,高利贷一经发现、即刻取缔,经营者直接重罪严惩。

柴国胜知道这一点呀!他放高利贷的时候不会明说是高利贷,而是变了一个法子、让商户跟他签订一份契约。

契约怎么写的呢?大概内容都一样,大概如下:今某某某向因经营不善、导致营生蚀本,向万茂钱庄举债借款。双方协商约定,所借款项算作万茂钱庄投入该人行当之股本。

如此一来,即便是刚刚成立不久的金管司去查,万茂钱庄也不再是放高利贷、而是投资参股各行各业经营了。

可是事实上呢?利滚利仍然在继续,柴国胜最终是会通过高利贷手段、在有契约掩护的情况下将各行各业欠他前那些人的勾当全变成他的,然后还会让那些“契商”世代都继续欠他的钱、被他盘剥到家破人亡……(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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