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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趣阁 > 历史军事 > 大明:说好悬壶济世却成了阁老? > 第一百九十七章 太平

“冲锋!”

依旧是火力覆盖在前,队伍里剩下的所有炮弹尽数打光,炮火朝着鞑靼主力的方向倾泻而下。

两支尖刀队伍借着炮火的掩护,干净利索的冲入战场。

二百多骑兵分两队,在冲锋的刹那开枪,灼热的子弹射入战场。完全没有给鞑靼中军任何反应的机会,如同割草一般迅速打开缺口。

枪弹比弩箭更为凶勐,击中鞑靼兵的同时,几乎如同绞肉机一般将肢体分开。漫天血肉横飞,顿时尸横遍野。

两队骑兵迅速扑入了鞑靼大军之中,对着杀出的口子不断的进行突破冲锋。以秦墨为首的一百人的骑兵,四散向四周射击。

位于最前方的秦墨几人就是整支队伍的刀尖,速度是绝对不能慢下来的,哪怕又一丝一毫的犹豫都不行。

拉膛,换弹夹,秦墨打完一个弹夹,很快在马上伏低身体。身旁的亲兵将会以更强大的火力开路,替秦墨争取时间。

尖刀阵,最重要的就是速度。战马一跑起来就不能停下,领队的尖刀需要随时眼观六路,随情况而制定战术。

其中最大的优势就是灵活与凶勐,就像是锐利的刀片生生将鞑靼军撕出口子,不停的撕裂他们造成伤害。

灵活是最基本的要素,其中的精妙之处就在队伍朝四面八方射出的子弹。冲锋枪死亡扫射,鞑靼根本没法抵挡。

即使是穿着重甲,在被子弹击中之后也会瞬间失去反抗能力,躺倒在战场上被踩踏。若是击中头部,意识瞬间昏迷。

尖刀对上鞑靼的铁甲棍棒,子弹清扫如同收割稻谷一般,瞬间在战场上清理出一条全新的道路。

两支队伍如同两把尖刀,刀尖所指之处所向披靡。就像是天下最锋利的剑,噼开了最酥脆的肉块。

长剑荡荡,天地浩然。

秦墨不断根据着现场鞑靼士兵被杀退的情况做出方向调整,身边的旗官打着旗语不断传达秦墨的命令。

沉三带领的二队在另一个方向,不断的与秦墨所在的一队进行呼应配合。两股队伍绞杀后又合在一处,随后又如同两把刀一般分开绞杀。

其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让尖刀所过之处,鞑靼军队无法合拢集结。一盘散沙的军队,人数再多也会有延迟。

除非鞑靼抱着同归于尽的想法,朝着自家军中放箭,或许能减缓尖刀队的前行速度。

但这种方法太过于极端,首先必须在远处放箭。秦墨二百多人的枪支,比弩箭更为迅速,也更为凶勐。

近处放箭那就是活靶子,与送死无异。

而在远处放箭又面临着一个新的问题,达延汗坐在中军战车之上,远远的观看着战局。

任何一个正常的统帅都不会在这个时候选择放箭,达延汗观看了一阵,很快就明白了过来。

这支明军队伍不仅仅是火器强大,骑马配合也是顶尖。如此流畅的战术,不演练成百上千遍根本没法做到配合融洽。

同时,尖刀队形更是抓住了自己这方根本不敢放箭的弱点。细长的尖刀,速度又是奇快。

达延汗明白,就算自己命人放箭,自己这边的伤亡会远远大于那两支明军队伍。

那哪里是队伍,明明就是插入自己军队里的两把尖刀。一旦放箭,且不说射程与移速能不能跟上那两支队伍。

就算能射中,那自己这边的伤亡还是对方的十倍。

棘手,异常的棘手。

五十四岁的达延汗第一次感觉到了棘手,他从七岁开始继承汗位,狡诈的敌人不是没见过。

难缠的敌人,强劲的敌人他都是见过,也打过。

但是如此棘手的敌人却是他人生第一次见,即使他拥有数万人马,但面对秦墨这两支像是老鼠一般的队伍却是恨得牙痒痒。

像是刺入脚底的钉子,不致命但是疼痛难忍。

投鼠忌器之下,达延汗还真没有什么有效的办法。只能不断的命人合围合围再合围,利用人海战术消耗那两支骑兵。

“待你泥牛入海,就算你有三头六臂也没法逃脱!”达延汗恶狠狠的说道,随后命令道。

“列阵!合围!”

中军一万多人不断尝试合围,却不断被两支尖刀拉出巨大的口子。

视角转入战场上空,往下俯瞰。

鞑靼军像是一块碎裂的盾牌,不断的被撕裂出巨大的裂缝。秦墨与沉三带领的一队二队,总是能抓住鞑靼喘息的机会再次进行奔袭。

他们就像是战场上两条如同巨型蜈蚣一般狰狞的伤疤,飞速的在战场上蠕动。

鞑靼的阵型不断被冲散,又不断合围。

这不仅仅是一场尖刀之间的战争,更是一场拉力战。而鞑靼可以失误很多次,但秦墨带领的队伍不能失误一次。

一旦一支队伍慢下来,被鞑靼纠缠住,那无异于踏入万丈深渊。

“喂栗!”秦墨喊道!

旗官做出反应,挥舞旗帜。多亏于这几年日以继夜的训练,两支队伍的军士几乎是条件反射式的做出整齐划一的喂栗动作。

他们从袋子里抓了一把栗塞进了战马嘴里,战马囫囵吞枣匆匆咀嚼几口,补充冲锋消耗的体能。

这已经是秦墨两支队伍第四次喂栗了,这也是他们相对于鞑靼骑兵的优势所在。

冲出包围圈,利用这喘息的时间喂栗,轮流换弹夹扫射。而后再次撕开包围圈的口子,再次冲锋。

伤兵被带出圈外的时候即刻离队,组成一支新的尖刀,向着圈外奔去以待接应。而剩下的精锐将会为伤兵争取时间,同时拉扯鞑靼的注意力。

精锐再度冲入包围圈内,像刚开始那样刺入鞑靼内部。

每次休息的间隙,他们都会统一投掷爆燃弹以打乱鞑靼的阵脚,制造再次突刺鞑靼内部的机会。

附骨之火,直到烧穿内脏与骨头才会停下。那些沾染上火焰的人,痛苦的喊叫,震天的哭嚎声令人胆寒。

这些鞑靼的勇士刀伤不哭,箭伤也不出声。肾上腺素会帮助他们暂时性的屏蔽痛觉,但这一千度的高温让肾上腺素瞬间失效。

一群人倒在地上打滚,落下马来。身上的火焰如同最恐怖的蚀骨刀,刮去人身上的骨气。

两支尖刀队伍每一次冲锋,附近的鞑靼兵都会齐齐的被扫射倒地。大部分人的手脚会被流弹带走,血溅当场。

这种血腥又震撼的场面足以激起人内心的恐惧,使得鞑靼兵对秦墨众人有些畏惧。渐渐的,惶恐的情绪不断蔓延。

没人会想莫名其妙去送死,纷纷往后退去。

这一退,彻底打断了鞑靼的阵型。同时也给秦墨送去了机会,秦墨很敏锐的抓住了这个机会,带着人彻底将鞑靼阵型冲散。

抓着这个机会,秦墨下令队伍突围。

这是真正要跑了,这几天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此刻。灭掉鞑靼右侧军队,使得鞑靼漏出一个口子,无法实现包围圈。

冲锋打乱主力阵型,削弱主力力量,给与鞑靼足够的震慑。

目的达成了,秦墨自然准备撤了。

两支队伍再次左突右冲,冲出了包围圈的刹那没有再度回头,而是头也不回的往远处奔袭而去。

一边逃命,秦墨一边命人往后扔爆燃弹阻挡追兵脚步。

只是一时半会,鞑靼阵型乱了,根本没有能力即刻组织追兵。但在秦墨两支队伍逃出生天之后,鞑靼很快集结。

追还是不追,达延汗也在犹豫。

这支明军队伍虽然强悍,但此战也是减员半数。区区不过百人,本来也没有什么可忌惮的。

达延汗毕竟是草原之主,他很快就反应了过来。

“让骑兵带着弩箭纵队追击,和那群明军一般的纵队,追上他们!”达延汗下令,“纠缠他们,把他们活活耗死!”

此时,秦墨等人一骑绝尘,不断调转方向留下假的方向迷惑追兵。

无用的枪械被丢弃在大漠里,换取众人生的希望。一行人低着头执行着统帅的命令,心无旁骛的骑马。

每个人心里只有一个声音,回家!回家!

战友死亡的悲伤来不及追上他们,心底的声音占据了脑海里的每一个角落。整个队伍的脑子都交给了头羊,秦墨。

所有人都可以放空,可以悲伤,可以幻想回家之后的日子。

唯独秦墨不行,作为活地图,他必须时刻保持清醒。受着疲惫涌上心头,也必须将所有的情况都考虑进去。

好在秦墨是个很纯粹的人,孑然一身了无牵挂。即使在奔逃时刻,他心里也没有什么情绪。

出走漠北千里,不过是为了保住大同城,保住他三年的心血。

千古帝业,封狼居胥都是他心中的家国万里。他所做的一切,只是为了自己心中的家国梦。

男儿生于天地间,当肆意横行。

要么仗剑江湖,游侠意气,千里万里夜雨十年灯。要么守土漠北,封狼居胥饮马瀚海燕然勒石。

功在后世,当彪炳千秋。

藉藉无名者,非秦墨所愿也。一人之下,封侯拜相,也非秦墨所愿。他只想天下太平,四海清平。

来到这个世界三年多,秦墨慢慢明白为什么古人要祭天。

人这一辈子,一定是带着使命而来。与天地相通,给与天地呼应,向天地作答。

秦墨总觉得自己并不是莫名其妙来到这个世界,他也在想自己究竟该做些什么。是密谋造反,推翻皇位?

还是封侯拜相,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成为那百官之首。执掌那天下权柄,让门生遍布大明的每个角落。

都不是。

秦墨喜欢钱,也不是很在乎钱。他有些野心,却也不愿意被禁锢在皇位之上。封侯拜相非他所愿,江湖游侠又嫌过于孤独。

他受不了桃花酒里论剑,夜雨十年灯里落棋。

清闲的生活太过于寂寞,身披荣耀又过于嘈杂。后来秦墨才明白,他要的不过是自由,随心所欲。

自由的最高境界,并非想做什么就做什么,而是不想做的事情都可以不做。

他是穿越者,但并非一定要造肥皂,做生意,收服四海。

没有什么特别的理由,只因为他不想做。不想那就不做,不愿做翰林就不做,出关漠北。

但是他还是会回去的,让那些排挤他的人惧怕胆寒。没有其他的愿意,因为他愿意,他咽不下这口气。

弘治中兴,依旧有人冻死饿死,无地可种。无房可居,无处葬身。秦墨播下的那些种子,没有什么太多宏伟的愿望。

科技的发展速度永远是人类不能预计的,或许这几年飞速发展,后十年就要停滞不前。

秦墨已经打算不再干预,不给自己身上揽过重的负担。

这个世界如何发展,都不是秦墨一个人能改变的。他只能做一些事情,改变一些人,让世人将来有希望能有尊严的活着。

大明日月山河还在,四海依旧升平。

这个世界有皇帝,有王阳明,有他熟知的各种牛人,不需要他过度操心。秦墨心中养的君子骨,走的是杀伐果断的道路。

奔袭了一天一夜,短暂的休息之后,秦墨再次带着队伍继续逃亡。

路上遭遇了几次追兵,全都被秦墨带人围杀了。偶尔几次,秦墨会调转方向,往大漠方向袭去,打一个回马枪。

每一次战斗都会死人,四周的军士越来越少。

终于在某个夜晚,秦墨一行人终于回到了大明疆土。站在高处,望着远处灯火通明的应州城,所有人都没有说话。

这一夜,应州的灯火燃在每个人心底。

夜风萧索,浓重的血腥臭味在每个人的身上回荡,衣袍染血刀刃开卷。秦墨的手上都是血,有些已经凝固了。

子弹武器都已经丢弃了,统统都打光了。

上天保佑,在经历最后一次白刃战之后,他们还是杀出了重围。从出行前的三百人,如今只剩下二十余人。

每个人脸上只剩下麻木,目光见血不眨眼。

他们回家了!身后都是袍泽的露天葬所,两百八十人死在了路上,倒在了回家前的黎明。

这一夜,星河流火,袍泽回魂,魂归故里。

“回家!”秦墨嘶吼了一声,拔出砍卷刃的刀,干裂的嘴唇发出了最后一道命令!

“冲锋!”

应州城,守城将士大惊。

“我是大同巡抚秦墨!应州城守何在!速速来见!”

这世道凶险,大明孱弱,但总有老将披红袍,少年披甲。为一方太平,仗剑而出,不计生死。

只为了让这世人活的有尊严,继续无忧无虑的活下去。茶余饭后骂一骂边军,笑这世间再无君子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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