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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救大唐 第一百三十七章 高仙芝被贬

作者:姬伯 分类:历史军事 更新时间:2022-12-17 09:40:13 来源:笔趣阁

夜晚的碎叶城异常安静,与白天的碎叶形成鲜明的对比。

白天的碎叶城人声鼎沸,商人流通,贸易众多,可夜晚,所有人在经历白天的热闹后,只剩下满腔的疲惫,只想睡觉,晚上的碎叶,万籁俱寂,是李泰初见过最安静的城市。

昏暗的灯火对眼睛伤害很大,可以李泰初并没有在意这些,他仔细的写着信,写完后放在一旁晾干墨迹,然后继续写。

这几封信,分别是给高力士,杨国忠,陈希烈,李梦祈和王忠嗣的。

给李梦祈和王忠嗣的不打紧,至于给高力士他们的,内容是拜托他们弹劾高仙芝,同时请郭子仪为节度使。

郭子仪现在是北庭大都护府副都护,北庭无战事,李泰初觉得,郭子仪完全没必要留着北庭,不如来安西,还可以大展拳脚。

李泰初曾经研究过郭子仪,郭子仪治军以宽厚为主,宽严相济,恩威并用,史书称“御下恕,赏罚必信”。

而且,郭子仪之宽非毫无底线的宽厚,必要时,他也不缺执行军法的决心。

郭子仪用兵,十分重视伐谋屈敌,不战而胜;不得已而用兵,力求先胜后战,打则必胜。

他因敌定策,专已分敌,灵活机动,与敌人交战,郭子仪主张集中优势兵力,打敌虚弱之处。

具体战例不少,就不一一例据了,总之,郭子仪比起高仙芝,必然是更胜一筹的,现在的郭子仪,虽然还没有绽放出属于自己的光彩,可是只要时机一到,那郭子仪自然是“一朝尘尽光生,照破山河万朵”。

而且,郭子仪极其忠,若以忠束之,必然能帮李泰初再造天唐!

写罢信件,李泰初叹了一口气,高仙芝将军,对不住了,为了西域稳定,不得不让高仙芝牺牲一下了。

李泰初自然没有无耻到用大义的名义问心无愧的让高仙芝牺牲,高仙芝在石国和突骑施这件事情上面虽然做错了,但是在此之前,高仙芝也是为安西抛头颅撒热血,击达奚部,小勃律等国,在西域立下赫赫威名,大大的震慑了西域诸国,只是,现在晚节不保。

总的来说,高仙芝有过也有功,世人啊,总是不许美人迟暮,将军白头,将军不是神仙,怎么可能不会失败呢?

百战百胜的将军,史书上,又有多少?

总的来说,李泰初还是怜悯居多,毕竟,高仙芝也是意气风发,百战百胜的帝国名将,若是这次成功,高仙芝便可规避怛罗斯之战,那么,失败自然无从谈起。

“将军,便保持一个百战百胜的战绩吧,等时机到了,我再去将军府上负荆请罪。”李泰初的脸上浮现出一丝笑容,如果高仙芝能顺利退休,无疑也是一件好事情。

至于这黑锅,高仙芝得背,他对不起石国和突骑施在前,这是必须要高仙芝负责的,功是功,过是过,功过绝不能相抵。

李泰初整理好信件,便洗漱睡觉了,第二天一早上,李泰初就将信件发了出去。

他有特许,自然是快马八百里加急送往长安,不到月底,信件就送到了该送的人手上。

高力士,杨国忠,陈希烈齐发力,哪怕李林甫反对,高仙芝也被诏回了长安。

忘了说,李林甫才是安西都护府大都护,名义上,他才是安西都护府最高统领,不过由于他身处长安,所以实际意义上的安西府大都护,其实是身为安西副都护的高仙芝。

不过,这件事情上面,李林甫保不下高仙芝。

李隆基,可是一个好大喜功的人啊……在石国王子还活着的情况下,高仙芝的所作所为又被李隆基知道了,李隆基自然得狠狠地惩罚高仙芝,以安抚石国王子,不让他将石国覆灭之真相说出去。

要是说出去了,大唐必然颜面扫地,毕竟帝国节度使诱骗一国而灭之,实在不是什么好名声,李隆基恨不得这件事情一点都不暴露,高仙芝不要脸,他要!——起码李隆基肯定会这么想。

李隆基可是做梦都想着成为秦皇汉武,超越自己的祖先太宗皇帝李世民的。

所以,高仙芝很快就被贬了,郭子仪也被调任安西副都护,高仙芝愤恨的留在了长安,暂时不会被起用。

同时,石国王子袭怀化王,赐金银府邸,布匹良田,且被李隆基许可,永居长安。

时间一转眼来到四月二十六,一切都已经尘埃落定,李泰初也再次见到了石远恩。

石远恩阴鸷的脸上,多了一丝希望,他见到李泰初后,第一件事就是行礼:“多谢将军之助,我也不负将军期望,昭武诸国,在我的努力下皆已安定,听闻我袭王之后,更是彻底放弃了为石国复仇的意向。”

“苦了你了!”李泰初扶起石远恩,愧疚的说道:“这件事情,终究还是大唐,还是安西军对不起你,还麻烦你稳定安西,劝说诸国放弃为自己的亲人复仇,实在是令我愧疚至极。”

“将军言重了。”石远恩认真的说道:“若无将军相助,高仙芝现在还是安西节度使,现在他无军权在身,我散尽赏赐的钱财,训练刺客,必杀之!”

李泰初摇了摇头,却没有说出劝诫的话,这件事情,不合法,却合乎道德,李泰初真的说不出阻止之语。

子夏问于孔子曰:“居父母之仇,如之何?”

夫子曰:“寝苫枕干,不仕,弗与共天下也。遇诸市朝,不反兵而斗。”

意思是,子夏问孔子:“对于伤害父母的仇人,应该怎么办?”

孔子回答说:“卧草而睡,枕盾而眠,不出去做事,绝不跟仇人同活于世。如果在公共场所遇到仇人,不回家找兵刃,直接徒手与他搏命。”

《礼记·曲礼》曰:“父之仇弗与共戴天,兄弟之仇不反兵,交游之仇不同国。”

《春秋公羊传》曰:“不复仇,非子也!”

血亲复仇,绝对是违法的事情,哪怕是复仇思想盛行的汉代,血亲复仇也是明令禁止的,可是,血仇不复,谁能心安理得苟活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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