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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姿物语 第一章 相识一笑西湖畔

作者:罗森 分类:玄幻魔法 更新时间:2022-09-26 01:36:00 来源:笔趣阁

楔子

无限广远的次元,有着数不清的各类世界,其中,有个叫做“鲲仑”的有趣世界。

鲲仑,由炎、风、水、地四块大陆组成,彼此间以海洋相隔,互通往来。

风之大陆,一如其余的三块,是个长年纷扰不断的土地。

自神话时代结束后,大陆上的诸多种族,以人类为首,发展所谓的文明,虽曾受到魔族入侵,爆发九州之战的大浩劫,但在众多英杰之士的合力下,终能驱除外敌,再造盛世。

目前,大陆上的势力,以艾尔铁诺、武炼、雷因斯。蒂伦为主,三国鼎立,夹杂着诸多小国,三国彼此间的关系,看似融洽,却时有不寻常的暗流。

而这,就是发生在艾尔铁诺境内,一个小小的故事。

艾尔铁诺历五六五年艾尔铁诺王国杭州近郊

荒山寂寂,别无人烟,只有啾鸣的鸟语,间关地传送,山林里的微风,轻拂着树干,是一幅极优美的“山野闲景图”。

蓦地,一声巨响,响彻云霄,鸟兽纷纷惊走,山腹中的某处,发生了大爆炸,浓浓的黑烟,不断地冒上天际。

“臭小子,有种就不要跑。”

“死老头,咱们后会无期,你可千万不要想念我啊!哈哈哈哈……”

一个颇为苍老的声音,和另一个青年,彼此对骂。

跟着,一道疾若奔马的身影,自山林深处奔出,站定,喘气。

看着已经渐渐停息的黑烟,他笑了出来,拍拍手掌,他合掌祝祷,“卑鄙无耻下流污龊黑心的师父,您老人家好好安息吧!徒儿会尽快把您忘掉,重新开始新人生的。”

大笑声中,青年飞奔而去,离开荒山旷野,跑往山下的城镇。

自四岁那年被死鬼老头掳上山以后,至今已是十五年,在这段时间里,过着与世隔绝,地狱般的生活,今天好不容易逮到机会,趁老鬼练功的时候背后偷袭,才有机会逃出来。

呼吸了一口新鲜的空气,就如所有脱出牢笼的人一样,自由的气味,实在太好了,脚下加劲,踢起滚滚尘沙,往山下奔去,他要把这些时间的空白给补回来。

艾尔铁诺历五六五年艾尔铁诺王国杭州西湖

秋风送爽,杨柳轻摇,阵阵的荷叶清香,混合在风中,四处汤漾。

杭州西湖,是艾尔铁诺帝国的水陆重镇,来往的商旅,都会在此地办货、浏览,使得杭州成了一等一的繁华大都。

只是,与同为商业兴盛的自由都市相较,此地便多了几分文化气息。

西湖盛景,名传天下,自来便有无数骚人墨客,在此吟咏作对,相争风雅,“山外青山楼外楼,西湖歌舞几时休”,便是此地之最佳写照。

时近正午,城西角的红墙下,一群奖金猎人看着刚贴上的布告,议论纷纷。

所谓红墙,那是指官方贴布告的所在,一般来说,凡是寻人、寻物,捉拿要犯…等等,会依事件的轻重程度,而有着酬劳的不同,若能完成布告上的要求,除了所约定的赏金外,还会得到公开的表扬。

也因为有着种种的好处,所以这条路子,可说是奖金猎人、甫入江湖,想出人头地的年轻人,为之趋之若鹜的捷径,事实上,也的确有不少成名英雄,是靠红墙出身。

“最近有什么好买卖啊!”

“没有啊,最近是淡季,没有什么好生意可做。”

“去,都是守备队不好,把关把的那么严,让城里一个逃犯也没有。”

“哈,别抱怨了,和平就是福啊。”

人们七嘴八舌地,在阳光下闲谈。

一个布衣青年,负手踱步,眼光在红墙上瞄来瞄去。

“缉拿类悬赏,头号,雷因斯大盗柳一刀,悬红金币一百。唔,这个看起来好像危险了点,还是换一个吧。”

摇摇头,他把目光移到寻人类,盯着第一张告示发呆。

那是一篇寻人通告,发告示的是雷因斯王廷,该国长公主的失踪案,是近几个月来大陆上最轰动的新闻之一。

“悬红金币一千,啧啧,可真不少。雷因斯可真是凯,不过,连图像也没个一张,这要怎么找人?那些高官贵族,不但办事糊涂,连脑子也不中用了。”

他再看了看其他布告,转身离去,在人来人往的大道上四处溜达。

神色好奇,到处张望,彷佛对眼前的一切,都有着初见的新奇。

洁白的儒士服,穿在他魁梧的身上,显的过于僵硬,很不协调。

来往的行人,对于这号人物,指指点点,议论不休。

“看什么看,有什么好看的。”

一声暴喝,吓退了周围人群的异样眼光,青年肚里破口大骂。

“那只该死的笨猪,穿的这是什么别扭衣服,本大爷全身都快被紧死了。”

十五年的山居生活,从未换过衣服,布料早已腐朽,现在穿的这件,是适才下山时,路上向行人抢夺而来。

抢来的衣服,不但不合身,兼之不明白衣服的穿法,腰带扣错,衣衽反穿,左手袖子破裂,荒谬百出,一头篙草蓬似的乱发,活像个R国浪人,引来许多侧目。

好在杭州城内,原本就有一批自命新卫的文人,常常衣服裤子反着穿,形式诡异,颇有晋人遗风,人们见怪不怪,倒也没什么奇异的地方。

正自暗暗恼火,没有注意周遭,猛被人撞了满怀。

“混帐东西……”

“啊!对不起。”

撞人的,是个小男孩,风吹会倒般的身体,瘦弱异常,身上的衣衫,七缝八补,连当抹布都嫌破,浓浓的酸臭味,刺鼻的令人皱眉,头脸之上,满是乌麻麻的尘灰,看不清面目,也不知道多久没洗过澡了,看上去,是个典型的流浪者。

匆匆道了歉,男孩正要离开,一只强而有力的手臂,抓住了他的肩膀,回过头来,适才的受害者,满脸怒容,本是洁白的绸衫上,多出了老大一块油渍。

“臭小鬼,就这样就想开溜了吗?”

“我刚才已经道过歉了。”

“如果道歉可以解决一切,那就不需要衙门了。”

儒衣青年指着衣服上的乌斑,怒声道:“赔我的衣服来。”

“我……我没有钱…”

似乎被他的暴怒所震慑,男孩吓得退了两步。

“没有钱,你骗谁啊!快拿出来。”

“我真的……真的没有钱啊!”

见到如此狰狞的面孔,男孩几乎要哭出来了。

“弄脏了别人的衣服,半点悔悟也没有吗?快赔来。”

“你……你是强盗啊!这样逼人要钱。”

“哼!你不赔我,本大爷比强盗还要危险啦!”

“你……你想做什么?哇!快住手啊!”

一把将男孩揪起,上下使劲晃动,只听到地上叮叮作响,几枚铜币在摇晃中掉落地面。

把人放下,这个可怜的小家伙,被摇得头昏脑胀,站不住脚。

他点了点铜币的数目,感到满意。

“一、二、三、四、五……咦!”

他的眼光,停在一个小布包的上头,那东西看起来灰朴朴的,颇为陈旧,却又被包裹的密不透风,显然原本的持有人,对之非常慎重。

而重点是,半刻钟前,这样东西还在自己的怀里。

再看到周围散落的,另外几个钱包,他终于明白,发生什么事了。

回头一看,男孩蹑手蹑脚,正要逃跑。

“臭小鬼。”

怒喝一声,犹如平地惊雷,一个箭步抢上,捉小鸡似的,把人牢牢按住。

“本大爷的东西,你也敢偷。”

“哇!对不起。”

“当小偷已经够可恶了,你居然还当了个不长眼睛的小偷。本大爷今天就要你知道,什么叫做坏人。”

左臂将人提起,右臂高举,便要挥下。

来往的行人见到这一幕,纷纷视若不见,在大城市之中,这种事情,每日不知道重演多少回,管也管不完,是以每个人早已见怪不怪,无心理会,只要自己没事,管他死的是谁。

看到老大的一个拳头,在眼前晃动,男孩“哇!”的一声,被吓得放声大哭。

看到对方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哭起来,他反倒是一愣。

在深山的日子里,每次练功,被师父打得青一块、紫一块,却从来没有示弱,总是“死老头、臭老头”的拼命回骂。

想不到,这里的人却如此不禁打。

一念至此,兴味索然,再看看对方,也是衣衫褴褛,满身尘污,就像条没人要的癞皮小狗,顿时,起了同病相怜之心。

“算了,放你一马,以后眼睛睁亮点,别再犯了。”

随手把人放下,把地上的铜币,塞到男孩枯瘦的小手中,便要离去。

也不知是惊吓过度,还是怎样的,男孩一个站立不稳,倒在他的怀里,响起了一阵咕噜咕噜的怪声,那是胃部长期与饥饿抗战后,所发出的哀鸣。

“肚子好饿啊……”

他呆了一呆,想不到会遇上这等事,本想一走了之,却发现男孩紧紧揪住他的袖子,意识虽然已经半昏迷了,但小手却出奇意料的有力,扯了几下,竟是扯不掉。

嘟囔了几声,将男孩背起,朝街角的饭馆走去。

“这小鬼是吃什么长大的,一点重量都没有……”

察觉背上几乎没什么感觉,他不由得有点奇怪。

走没几步路,感觉到背后有了震动,背的人醒来了。

“小鬼,你醒啦。”

“啊……本大爷先生。”

“什么本大爷先生,胡说些什么?”

突然的怒喝,后面的人吓的身子瑟缩,不敢作声,好半晌,才怯生生地,低声道:“您不是姓本,名大爷吗?”

“我哩……本大爷的名字,艺术性与实用性兼顾,优雅气派,雄壮威武,沉鱼落雁,闭月羞花,叫做兰斯洛,不过,像你这样的娘娘腔,当然是不可能理解了。”

自吹自擂间,好像也没想到,“优雅气派”与“雄壮威武”那完全是两码子事,“闭月羞花”、“沉鱼落雁”,那也不是用来形容名字的。

兰斯洛这个名字,是古代很有名的骑士,武勇过人,志向高洁,也是大陆上很常见的名字,只是……男孩有些狐疑地看了他一眼,这名男子,和这名字真是一点也不配啊。

把人放下,兰斯洛大剌剌的走进饭馆,也不看什么菜单,就以墙上贴的价目表,随便点了几道菜。

负责招待的夥计,瞧见男孩满身肮脏,当下皱起眉头,但看到兰斯洛一脸凶恶样,倒也不敢怠慢。

再打量兰斯洛两眼,见他身上的绸衫,虽然样式古怪,但质料却是上等丝绸,应该不是个吃白食的恶客,便放心地去张罗了。

当然,这将是他错的最离谱的一个决定。

两人找了张桌子坐下,兰斯洛劈头就道:“小鬼,这次是本大爷心情好,算是你运气不错啦!”

“是……谢谢兰斯洛先生。”

“什么先生,要叫大爷。”

“是……谢谢兰斯洛大爷。”

“嗯……还不错,挺顺耳的。”

兰斯洛点点头,道:“既然是男孩子,就要有男孩子的样子,动不动哭哭啼啼的,像什么样子。”

她听了差点从椅子上摔下来,想不到居然有人,会把她当成男孩子,低头看看自己。

破烂的衣衫,发出阵阵酸臭,在那之下,是一副因为连续挨饿,瘦的只剩下皮包骨的身体。

原本还算纤细的手腕,现在,就跟条乾柴没两样,细致的肌肤,被尘土所掩盖,看起来乌漆嘛黑,难怪会被错认为男孩子。

“喂!娘娘腔的小鬼,你该不会没有名字吧!”

“我叫莉……不,我的名字叫小草。”

彷佛在作某种宣誓般,她抬头说出名字。

“小草,好没新意的名字啊!”

兰斯洛大笑道:“光听名字就知道,是成不了大事的料。”

大事,大事……

小草的心底,无声轻叹,为什么自己身边的每个人,都只想要做大事,也非逼自己做大事不可呢?

“兰斯洛先生。”

“什么先生,一点礼数也不懂,要叫大爷。”

说这种话的人,似乎一点也没有想到,逼别人叫自己大爷的人,根本就没什么资格,与人大谈礼数。

“兰…兰斯洛大爷,听您的口音,似乎不是本地人。”

“嘿!这你就猜错了,本大爷从四岁起,就一直住在城东三里的地方。”

看着兰斯洛自傲非凡的样子,小草反倒是一愣,城东,全是遮天的密林古洞,与苍郁的深山,荒无人烟,怎会有人在那居住,再想想兰斯洛的古怪言行,恍若初到人间,不由得心中一骇,暗想:不会是遇上山精鬼怪了吧!

“喂!你那是什么眼光。”兰斯洛先是一呆,继而恼然道:“小子,可别想错了,本大爷在山里,是为了修练绝世武功。”

“为什么修炼绝世武功,就非得住在山里不可呢?”

“问这样的话,就代表你没见过世面。”摆出一副老江湖的样子,兰斯洛傲然道:“自古以来,凡是成大功、立大业的英雄,都是在山里练成绝世武功的。”

在动乱的时代中,无论平民贵族,想要出人头地,就要有一技之长,而在兵荒马乱之际,****盛行,飞黄腾达最快的途径,便是习武从军。

诸多公国都有规定,无军功不得享富贵,故而大陆上尚武风气极重,而艾尔铁诺帝国,国势正当鼎盛,朝中高手无数,民间亦受到影响,纷纷寻求名师,拜投道场,蔚为风气。

如兰斯洛这般的青年,不知凡几,他不过是沧海一粟而已。

小草侧着头,暗自打量,在十几年的生长过程中,她也看过不少堪称高手的人物,却从来没有任何一个“高手”,会当着别人的面,夸说自己练有绝世武功,一点高手风范也没有,更无礼若斯。

眼前这个人,真是奇怪呵。

刚想再问,点的饭菜已经送到了,虽然是兰斯洛乱点一通的结果,但因为饭馆水准高,却也是菜色精美,教人食指大动。

一道香炊鸭盒,是以新鲜鸭肉,混和七种香料,烧制而成;一道佛掌羹,是用山产的多种野菜,以黑松木作柴,小火细熬,闻起来清香四溢,使人食指大动;一道天香一品糕,是用多种水果捣碎,混和蜂蜜、花汁、香料,作出的甜品。

剩余的烧卖、蒸饺、水晶丸子,争奇斗胜,各有其妙,也看得出来,是厨房师父费过心思的杰作。

兰斯洛一双眼睛快要突出来,他在山里十几年,几时曾见过这样的精美佳肴。

平时吃的、喝的,全得要靠自己张罗,偶尔打到山猪、野兔,就可以高兴个老半天,要是连续几天,看不到动物的踪影,就只能以野果、山菜果腹,有时候,吃到毒物,要不是师父急救得当,早就一命呜呼。

小草的动作和缓的多,虽然连续挨饿了几顿,肚子咕噜咕噜直叫,但一举一动,还是斯文秀气的很。

两双筷子,飞快的舞动,把桌上的食物,用肉眼难以察觉的速度,送进胃袋里。

仔细观察,虽然同是狼吞虎咽,但两人的吃法,却大大的不同,小草总是吃一口菜肴,喝一口茶,再以餐巾抹抹嘴,似乎受过极良好的教养,而兰斯洛却是双手并用,口沫齐飞,姿势极端不雅,桌前的餐巾,远比同桌的脏几十倍,看得店老板,直皱眉头。

吃到差不多的时候,小草忽然想起,兰斯洛说,自己这十几年来,一直住在山上,该不会,他今天是第一天下山吧!

那么,这一顿饭价值不菲,他,付的出钱吗?

“兰……兰斯洛大爷,您有钱付账吗?”

“什么话,怀疑本大爷付不出钱吗?”

兰斯洛自怀中,取出一个小布包,正是适才,被小草扒走的那个布包。

“你的运气不坏!今天就让你开开眼界。”

说着,兰斯洛打开了布包,原来的主人,显然对布包内的东西,相当看重,用棉布反覆裹了好几层,兰斯洛解了好一阵子,才把布包给解开。

“啊!果然……我就知道,今天惨了。”

看清了布包内的东西,小草心里悲哀的一叹。

布包之内,仅有一枚石子,不过手掌般大小,笨拙质劣,看上去沉甸甸的,却不是什么起眼的东西,换言之,这枚石子,根本就一文不值。

看见小草的脸色,兰斯洛也是楞住了,这枚石子,是死老头的贴身之物,平日宝贝的像什么一样,他屡次暗中窥探,猜想此物必是价值连城,所以此次偷溜,特别想办法把它偷出来,充当路费。

“不会吧!这东西……真的不值钱。”

小草黯然点了点头,她在家里,见过无数珍奇古玩,也对鉴赏石头,有一定的认识,知道无论从哪一个角度看,这都是枚不值钱的石头。

“这可就糟了,等一下怎么付饭钱呢?还是偷偷溜走吧!”

兰斯洛心念甫动,就看到负责招待的夥计,脸色铁青,拦在桌前,沉声道:“客人!你们该不会想吃霸王饭吧!”

“哈哈……哈哈……本大爷怎么会是做这种事的人呢?”

兰斯洛一面大笑,一面脑子急转,筹谋脱身,不一会儿,他把目光转向小草,不怀好意的上下打量着。

小草被他看的心里直发毛,隐约猜到,兰斯洛是想将自己留下转卖,充作饭钱。

像杭州城这样的大都市,人口贩子必然不少,此法确实可行。

“这个时候被抓到,一定会被送回去,不行…不行…绝对不行…”

想到后果,小草当机立断,大叫一声,抄起桌上的一只盘子,砸向夥计。

那可怜的夥计,猝不及防,给砸得头破血流,汤水淋漓,倒地哀嚎。

小草一不做,二不休,顺手翻了桌子,登时楼上大乱,客人以为发生了仇杀,纷纷走避,混乱之中,自是少不得你踩我、我踩你的,只听得楼上楼下,哀嚎之声,一齐大作。

小草趁着混乱,正想溜走,却被一名夥计给揪住,她拼命挣扎,乱踢乱踹,那夥计气不过,狠狠地甩了她一耳光,打得小草天旋地转,眼冒金星。

“当着我的面,你敢打他。”

也不知道是同病相怜,还是早有注定,看到小草被掴的瞬间,兰斯洛只觉得一股怒气,直冲头顶,不可遏抑。

盛怒之下一拳挥出,将那名夥计打得飞了出去,一手牵住小草的小手,展开拳脚,指左打右,将冲来的夥计一一打倒,两人趁乱冲了出去。为了怕饭馆报官,会有衙役追来,兰斯洛拖着小草,连跑半里路,跑到西湖畔,直奔上了断桥。

兰斯洛平时跑惯山路,这点饭后运动,自是不放在心上。

却可怜了小草,平时娇生惯养,几时有过这许操劳,跑得气喘吁吁,上气不接下气,险些将适才下肚的食物,一股脑地吐出来。

“有…有没有人追来?”

兰斯洛抹去额上的汗,微喘道。

“大…大概…大概是没有吧……”

两个人站在原地,兰斯洛左右张望,小草扶着树木喘气,好半晌说不出一句话,这一番没命逃跑,无形中,将两人的关系拉近不少。

“你这个臭小子,真会给本大爷惹麻烦,连吃个饭都要被人追着跑。”

气息甫定,一本暴躁的个性,兰斯洛立刻开骂。

回忆刚刚的情况,小草不由得暗叫侥幸,适才的反应,只要慢了一分,此刻,铁定已被卖身抵饭钱了,一念及此,不由得对自己的机灵应变,感到得意。

心里这么想,当然不至于笨得说出来,小草连忙转移话题。

“又说自己武功盖世,连客栈夥计也打不过…”小草低声道。

“哎呀!”

小草惨叫一声,却是兰斯洛听到了,立刻回报一个爆栗,狠狠地敲在头上。

“什么你呀我的,要叫兰斯洛大爷。”

兰斯洛板起面孔,恶狠狠地道:“本大爷是不想多造杀生,才只用万分之一的力道,轻轻摸了他们一下,这点,像你这样的庸才,是不会懂的,再说,倘若连你都看懂了,那还算是什么绝世武功?”

“明明是自己武功差,又不承认……”

这次不敢发出声音,小草暗自默语。

“你说什么?”

彷佛有一种人类理解范围以外的听力,兰斯洛感到有人在背后偷骂。

“我…我没说什么……”

猛力敲了一下小草,兰斯洛道:“再让本大爷听到什么声音,小子你就死定了。”

“好痛…你不要随便打我头。”

“小鬼头,大爷高兴打,你管的着吗?”

说着,又重重敲了小草一下。

小草连忙用手护住头,样子极为滑稽。

其实,在刚才突围中,兰斯洛虽然把拦路者,全给打倒,但头上、身上却莫名其妙的挨了好几棍,虽然没受什么伤,却也着实疼痛。

大凡江湖中的武术好手,都有修炼护身气劲,不待敌人兵器及身,早给震断,又怎会被棍棒打到瘀青,由此可见,兰斯洛非但不是绝顶高手,只怕要当个一流高手都大成问题。

只是……小草自身虽然不擅武艺,却于此道见闻甚广,目光锐利。

早先动手时,兰斯洛出手全无章法,信手挥出,显然是未受过正规的武术训练,但举手投足间,自成气象,却又是另有一番古怪格局。

同时,兰斯洛的武艺扎根极稳,远胜当今天下许多成名高手,显见出于名师门下,再加上先前的种种,小草敢断定,培育兰斯洛的人,若不是个货真价实的疯子,便是位罕见的不世高人。

兰斯洛心里,此刻亦是思潮如涌,下山以后的第一次动手,让他隐约明白了自己的实力,老头子视若拱璧的宝物,不过是不值钱的破石子,如此说来,他整日对自己吹嘘的绝世武功,只怕也大有问题。

武功不行,路费又没了,唯一得到的,只有身边这个傻笑的小累赘,唉!事情怎么会变成这样呢?

念及此处,不禁有了人海茫茫,不知何处的感慨。

“不成!拖着这小鬼,拖累太大,得想个法子甩了他。”

不必花太多精神,兰斯洛立刻得到这个结论。

“兰斯洛大哥!”

兰斯洛低下头,却是小草揪住他的衣角,轻轻拉扯。

“快放手,本大爷可没有和一个男人拉拉扯扯的嗜好。”

“我不放,一放你就跑掉了。”

兰斯洛用力一挣,竟是挣脱不去,却看见小草凄然欲泣,一副快哭出来的表情。

“天啊!这小鬼是什么做的,那么爱哭?”

兰斯洛暗暗叫苦,他天不怕,地不怕,却很怕看到别人掉眼泪,当然,这是因为他对落泪的情绪,并不熟悉的缘故。

本想毅然甩掉这个小麻烦,但不知为何,总觉得眼前这个瘦弱的小子,一如流落街头的流浪狗,孤苦无依,恍惚间,竟在他的身上,看到了多年前的自己,再想起孤身一人,闯荡江湖,多所不便,若能有伴同行,当是人生至乐一件。

“哼!拖个累赘,又有什么关系?老子就不相信,拖个累赘就闯不出名堂。”

当下心头一软,温言道:“放心啦!我不会丢下你不管的。不要哭了,难看死了。”

基于一种未知的情感,兰斯洛脱口说出,只是,当时的他,大概没想到,这句话将对许多人的未来,产生无比重大的影响吧!

“真的喔!”

“真的啦!烦死人的小鬼。”

小草破涕为笑,开心的拍着掌,又蹦又跳的,表现出兴奋之情,自逃家以来,屡经惊险,没想到终于交到了第一个朋友。

兰斯洛看在眼里,不禁莞尔,缓道:“要跟我同行可以,从今以后,你我结拜为兄弟,我当老大,你一切要听我的,有食物老大先吃,有衣服老大先穿,有女人老大先上…你笑什么?”

小草睁着圆滚滚的眼珠子,看着兰斯洛,笑道:“好奇怪喔!你还是第一次不说‘本大爷’这三个字?”

“少罗唆!你到底要不要?”

“要!当然要。”

两人收起玩笑的神色,撮土为香,对着西湖立誓,正经八百的义结金兰,跟着,互叙了年龄,兰斯洛今年十九,早了小草两个月,顺理成章的当上老大。

“大哥!”

“笨蛋小弟……咦……”

兰斯洛的目光,忽然尖锐起来,在桥的另外一端,有一群年轻女孩,个个青春貌美,豆蔻枝头,手中小扇轻舞,轻萝袭身,粉袖香风,笑语莺莺,踏着细碎步子,踱上桥来。

在众多女子的簇拥中,有名少女,娇弱轻盈,态拟天仙,面孔为薄纱遮住,与两道弯月似的眉毛;秋水般的明眸,澄澈乌亮。

明明只是提膝、举步的小动作,曼妙无双,看起来,竟已像曲绝美的舞蹈了。

周围的景物,在她姿态流动间,被重新赋予了生命,一切,彷佛重新活了起来。

兰斯洛的脑里,感到了爆发性的冲击,只是第一眼而已,他已为那超越世俗的美感,深深震慑,周围的一切,刹那间,恍若不存在,他的眼中,只看到伊人一人。

“大哥…大哥…醒来,醒来啊!”

小草连声叫唤,兰斯洛呆若木鸡,浑然不觉,所深深震撼,但因为自己也是绝色,又同为女儿身,所以能迅速恢复。

几次叫唤都没用,看兰斯洛一脸呆样,说不定等一下,连口水都要流出来了,小草又急又气,举脚往兰斯洛用力一踹。

“唉喔!”

兰斯洛惨叫一声,猛地惊醒。

还来不及发作,一阵银铃也似的笑声,自耳边回荡,却是那女子打他身边经过,见他痴傻若斯,不禁掩面浅笑。

这一笑,将兰斯洛三魂勾去其二,七魄全飞上了天际,又呆在原地傻笑。

小草见状,不知为何,只觉得胸中气苦,难过不已,愤愤不平下,又是一脚,再把兰斯洛踢醒。

“大哥!你有点样子好不好,难看死了。”

兰斯洛摇了摇头,试图让自己清醒一点,好半晌,扬声吐气道:“不得了,好美的一个女人。”

“人家是大家闺秀,贵族血裔,不会看上你的啦!”

“听你语气,怎么你知道她?”

小草本想隐瞒,但见兰斯洛面色不善,只得老实说出。

西湖一带,江南佳丽本多,歌舞楼台,画舫红楼,更是烟花女子的聚集地,但要说艳冠群芳,教杭州女子心服,则非广寒冰琼莫属。

广寒冰琼,是众多士人,对一绝色女子的雅称,她本名紫钰,自四岁起定居于西湖畔,据说,是某显贵之后,因为身染无名怪疾,自幼身体极弱,经高人指点,迁居西湖,专心养病。

她就像是一朵冰雪雕刻的琼瑶,虽然娇美,却是见不得阳光,不能长开,在病痛与药物的煎熬下,莫名盛开。

上门的医者与媒人,络绎不绝,却是个个摇头而去,城里的孩童,为此还编了歌谣。

广寒丰姿能倾城,可怜冰琼二十春。

说的,该是她过不了二十的寿命吧!

看着渐行渐远的倩影,兰斯洛一面听,一面叹气,沉重道:“真是太可惜了,若是她肯回过头来,再对我笑一次,本大爷就下定决心,排除万难,让她成为我的元配夫人。”

小草心中,难以抑制的感到气恼,没好气的说:“大哥,别做梦了,想要人家回过头来,除非是天落红雨……”

初恋遭人大泼冷水,兰斯洛又是大怒,刚想要发作,只闻半空中,轰然一声炸雷爆放,晴天霹雳,闷雷连响,跟着……

“不会吧!”

小草看着空中飘下的雨滴,在强烈的风助威下,由细丝迅速扩大,转眼间,就变成了触肤生痛的暴风雨,只能无声地仰天长叹。

“天意!天意!这绝对是天意!”

全然没想到躲雨,兰斯洛用雨水淋洒着脸,高兴的手舞足蹈起来。

在雨幕中,紫钰见到桥上一个长发怪人,大声呼喊,挥舞手脚,状甚滑稽,不觉莞尔,又是一笑。

虽然大雨滂沱,且隔了老大一段距离,这一笑,却还是教兰斯洛给瞧见了,掩不住胸中惊喜,又跳又叫,一个不小心,左脚踩空,跌了个四脚朝天。

“真是老天不长眼……”小草喃喃自语。

看着兰斯洛为此狂喜若斯,心中难言地,感到股苦涩的疼痛,她不知道那种感觉是什么,只知道,对于这种感觉,她十分害怕,一点也不喜欢。

半晌,雨滴渐小,兰斯洛自喜悦的情绪中,稍稍清醒。

“不行!既有天意为媒,那我就要立刻付诸行动,不能只是空想。”

“大哥!你要去哪里啊!等等我啊!”

兰斯洛一个劲地,猛冲下桥,朝适才紫钰远去的方向追去,小草紧跟在后,发力狂奔。

历史上,有某些英豪,靠直觉做事,身体反应优先于理智,兰斯洛,或许也是其中的一员吧!

直奔到湖边码头,骤雨已停,暖阳重现,只照得湖面上一片波光潋潋,淡淡的雾气,犹如轻纱,更添西湖绰约风光。

湖上画舫扁舟无数,歌舞之声,不时传来,兰斯洛临岸眺望,不知伊人究竟何处?

一旁的小草,力竭汗喘,一副快要倒毙的样子。

“两位客倌!”

正自旁徨无计,一名船夫起身招呼。

“二位,可是要找刚刚上船的那群姑娘们?”

“正是。”兰斯洛喜道:“船老大知道她们往哪去了吗?”

“那群姑娘们,好像知道两位爷们会来,留了把伞,说是给两位爷遮雨的。”

船夫抬头看了看天,笑道:“这雨来的快,去的也快,倒是让两位爷多添了件行李。”

一旁的小草,隐约感到不对,对方怎知自己会来,但兰斯洛不假思索,将绣伞收下,问道:“船夫,大爷想租你的船,有空的没有。”

船夫还是惯用的笑脸,笑道:“使得,使得,爷儿们是想追上姑娘们是吧。成!请上船吧!”

兰斯洛问也不问,拔腿踏上了船,独立于船头,小草无奈,只得跟进。

船夫手中船篙微一使劲,将小舟推离岸边,扬桨轻划,朝湖心划去。

“爷们初到西湖啊!”

“是。”

“想必是来做生意的!”

“不是!”

“来学人吟诗作对的!”

“没那个闲!”

“来寻芳问柳的!”

“没那个钱!”

眼见兰斯洛独立船头,目光搜寻着过往船只,小草心中不悦,与船夫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却不料,祸从口出,谈没几句,船夫察觉事情不大对,悄声问道:“那群姑娘们,是爷儿们的朋友吗?”

“目前不是。”

“爷儿们认识她们吗?”

“不认识。”

“你们有钱付船钱吗?”

“没有。”

此言一出,小草登时惊觉,知道事情不妙,果见船老大脸色不善,沉声道:“好小子们,没钱,想学人家想搭霸王船啊!天下可没这等好事。”

“哇哈哈哈……”

听到了后方的对话,兰斯洛仰天大笑。

“你笑什么?”船夫问道。

“你载也载了,现在船离岸这么远,木已成舟,看你能怎样?”

兰斯洛个性,本亦蛮横,哪管他谁是谁非,劈头就骂,小草想要拦阻,却已晚了一步。

“哇哈哈哈……”

船夫闻言,亦是仰天哈哈大笑。

兰斯洛与小草面面相觑,不知道对方的葫芦里,卖什么药。

“哈!老子摇船几十年,你道是第一天遇到想赖帐的客人吗?”

船夫仰头大笑,猛地翻身,跃入水面,了无踪影。

兰斯洛与小草相视一眼,一起大笑,想不到对方有如此高明的败中求胜的绝招。

“哼!算你走的快,不然本大爷把你打成肉饼。”兰斯洛笑骂道。

小草看着船桨,暗自担忧,她不会划船,想来兰斯洛多半也是不会,再者,她有个最糟的预测,虽然不见得会发生,但以今日一整天的运气之差,实在是不得不……

果然,不多时,小舟的底部,开始咕噜咕噜地冒起水来,却是那船夫落水时,顺道凿穿了船底,以做报复,这下…惨了。

“该死的船夫,果然是个坏胚子。”

兰斯洛开始惊慌了,他虽粗识水性,只是此地距岸边颇远,要游回去,势必大费周章,只气得大声咒骂,连连跳脚。

小草却是连骂人的力气都没有了,她深吸了口气,做泅水的准备。

细述今天的遭遇,不过是几个小时而已,从被围殴、被追打、到跳船泅水,可说是天上地下满街跑,从陆上到水底,变化之大,匪夷所思,看来,今后跟这个人在一起,绝对不会无聊了。

闭上眼睛,用力一蹬,两人一齐落入水面。

好半晌之后,岸边某处,两道身影,狼狈不堪地自湖中爬出。

恢复力举世无双的兰斯洛,甫一站定,立刻破口开骂。

小草斜倚着树木,设法吐出腹中的湖水,她体力普通,刚才有几次,若不是兰斯洛伸手急救,她说不定就要不明不白的没顶于西湖之中了。

精采绝伦的骂词,说到一半,兰斯洛止住了嘴,双目炯炯有神,好似有所领悟。

“二弟,为兄想通了一个道理。”

“什么道理?”小草有点畏缩地问道,对于这个大哥,她实在有点害怕。

“做人,一定要发财。”

兰斯洛板着脸孔,彷佛在叙说一个大道理。

“废话!”

小草吐出了最后一口积水,全身无力。

“什么废话。哼!我告诉你,你兄长我,决定干一票大的绑票案子。”

说话的同时,兰斯洛的眼中燃起雄雄壮志,表达出非此不可的决心。

一旁的小草,听到了这句话,差点当场翻白眼昏过去。

“走!”

“去哪里?”

“去这里最大的一所红楼。”

“为……为什么要上红楼?”

想到兰斯洛的用意,小草为之惊恐不已。

“因为,我们现在要作大案子,所以要去安全的地方,而根据自古以来的英雄守则,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

兰斯洛正色道:“所以,最人多嘴杂的地方,就是最保密的地方,因此,我们要去红楼,再说,身为男子汉,又怎么可以不去见见世面呢?贤弟,你说是吧!”

也不管小草反应如何,就拖着她直走。

“喂!不要拉我,我不要去,喂……”

小草的声音,恍若惨叫,响彻西湖。

在日后,天地有雪所编纂的“风之大陆杂史轶闻”中,有着如下记载:

艾尔铁诺历五六五年六月二十日,兰斯洛王,初识莉雅公主于西湖畔。

————源五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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