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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姿物语 第三章 人间相思不曾闲

作者:罗森 分类:玄幻魔法 更新时间:2023-04-20 15:05:48 来源:笔趣阁

艾尔铁诺历五六五年六月二十二日艾尔铁诺王国杭州

朱门居中,灯火通明,绢之国的灯笼,邱索拉的香油灯,天竺的九宝莲华灯,散布出瑰丽的光芒,映在被漆上金红的合抱大柱,与华丽的建筑相衬,更显的富丽堂皇。

价值不菲,由绯樱帝国传入的香料,被混在灯蕊里,随着热气蒸发,多种依古法调制的香水、薰香,或喷洒于衣饰,或封藏绣囊,与刻意栽种的香草混和,将周围薰的馥郁香浓。

各式厅房,依消费等级而有所差别,却都是极尽奢华之能事,珍珠、宝石、象牙……之类的饰物,满璧光华,地板上、全是绣工精美的红毯、丝被,看得人眼花撩乱。

许多自诩风雅的达官贵人,饮着自提兰运来的美酒,品尝异国佳酿,与歌妓纵声调笑,命令乐师弹奏起琵琶、七弦琴,唱着时下最流行的乐曲,吟咏诗文,饮酒作乐。

院落内各个包厢,丝竹共奏,嬉笑怒骂声齐鸣,好一派热闹光景。

“过来,过来。”

“喔……嗯……”

取得钜额赎款,一夜之间变成暴发户的兰斯洛,如愿以偿的进入了朱门居,看门的龟奴完全认不出新打扮的兰斯洛,甫一开门,便被昂贵的行头所震慑,目瞪口呆,当小草由袖中,取出数枚艾尔铁诺金币后,簇拥进最上等的特级厢房。

这样的结果,完全在小草的预料之中,深知兄长随时都会惹出事端的破坏力,为了尽可能地减少麻烦,她只得在衣着上下功夫,以昂贵的服饰,标示出某种隐约的暗示。

用上等兽皮所编,黑白相间的套衫,贴身的皮裤,衬以红宝石缀成的腰带,穿在兰斯洛的身上,配合上他原本的气质,看上去,霸气中带着威仪,望之凛然。

由于雷峰大会的日子将近,许多志在寻宝的江湖人士,纷纷赶至,使杭州城中,卧虎藏龙,随便一个事端,往往便会招来意想不到的杀身之祸。

兰斯洛这般打扮,甫看之下,确实是具有某皇室贵胄的气派,让别有所图之人,心有所忌。

而这身打扮,却是教小草伤透了脑筋,要把兄长原本的野蛮,变成威严;原本的粗俗,变成气派,看似相近,实距却远,所幸小草出身于皇家,选配服装原本就是家常便饭,一番折腾后,总算把工作完成。

至于小草自己,反倒是没有在衣着上花多少心思,她原本就是处于逃家期间,自然不需要多余的招摇,惹来麻烦。

然而,或许是误算吧!

穿着白色儒衫的小草,显的俊美异常,俨然便是个再世潘安,打从离开澡堂起,便一直招惹路上女孩子的指指点点,而进了朱门居后,更是成了院子里姑娘们抢着接待的娇客。

“夥计!再开两坛女儿红。”

“哇……!大爷您真是海量啊!”

小草看在眼底,火冒三丈高,几乎气得连肺也要炸了。当下只是暗骂连连,忘了自己酒量不好,拼命猛灌烈酒,“啪”一声,却是用力过度,将筷子折成两截。

“哦!二弟,怎么一个人在喝闷酒啊!”

“不要你管,去你的吧!”眼前似乎有点昏眩,小草头晕骂道。

“这可不成,你兄长我一向是个有福同享的人,怎么能让你被丢在一边呢?”

兰斯洛计上心来,猛一拍掌,长声笑道:“姑娘们听好,这一袋金币,就是她的。”

说完,将一袋沉甸甸的金币,丢在桌上,怕没有个百来枚金币。

果然,重赏之下,必有勇妇,三五个打扮娇艳的美貌女子,坐近了小草,或搓背,使尽温柔解数。

小草的俊美,即使是杭州之大,也极为罕见,她们原本就对之深深倾倒,此刻有了机会,看看是否有这个机缘,得到这位少年公子的垂青。

“公子,您堂堂七尺之躯,何必这么畏畏缩缩呢?”

“是啊!你看他脸都红了,好可爱啊!”

众女嬉笑间,自然上下其手,竭力推阻,虽然同为女儿身,要与人作这等亲密接触,也确实教她吃不消,可恨的是,那个肇事的大混球,此刻正好整以暇的一旁观赏,为了兄弟的窘像,笑得快昏过去。

“再加把劲,第一个亲到我小弟的人,重重有赏。”

“咦……”

“你是……”

一个女字尚未来得及说出口,小草一声长笑,耳鬓斯摩,肆意温存。

“哦!有一套啊,有赏有赏。”

兰斯洛见状,哈哈大笑,忙着在一旁起哄。

周围的一众莺莺燕燕,啧啧称奇,。

那女子却是有苦自己知,立刻便是腰间一凉,一柄锋锐的匕首,却在耳畔低语:“敢说半句话,你马上就没命。”

跟着微微一痛,显然匕首已经划破肌肤。

大难临头,那还不吓得她魂飞魄散,努力帮忙作戏,只苦了她一面娇笑,一面又要小心腹间,以免动作太大,被开膛破腹,真的给闹了个哭笑不得。

“哇哈哈哈……有意思,姑娘们,再加把劲,加倍重重赏。”

开心大笑的始作俑者,一点反省的意思也没有,兴冲冲地等着看好戏。

古有名训,玩笑开到过了头,事情就一发不可收拾了。

结局果然不错,抬头看到那张快笑到喷饭的大脸,小草再也抑制不住,怒从心中起,气得一把推翻了桌子,拿着酒壶,劈头就掷。

“大哥是大笨蛋!”

惊呼怒骂声中,小草夺门而出。

“哎呀!救命啊!”

“不要把我推到前面。”

“你在干嘛?”

室内一时酒菜淋漓,盘筷飞舞,众人不免抱头鼠窜,躲得狼狈,身手不好的人,自是在劫难逃,给溅个一头一脸。

就可怜那绿裳女子,适才抽身不及,给匕首画伤了皮肤,惊慌之下,以为受了致命重伤,两眼一翻,口吐白沫,昏了过去。

兰斯洛总算避得快,没给溅上,微微一愣,随即爆发了火山般的怒气。

破口大骂,急冲出门,狠狠教训一顿。

鸣虫低唱,晚风徐来,吹动花丛如海。

比较起喧闹的前院,寂静的后花园,便显得冷清许多,这是朱门居为了让厌倦了连番饮宴的客人,有个吹风醒酒之所而建,虽非主要建筑,却也是布置的精致典雅,不失派头。

小草跑的后花园,忍不住满腹的委屈,顺手扯了堆鲜花,扯成数截,掷花生气。

“死大哥,混蛋大哥。”小草边掷边骂。

事实上,倘若让服侍于雷因斯。蒂伦宫廷的太傅、女官,看到了小草如今的窘状,只怕半数要张开口,狂喷白沫了,至于另外半数,那是在张口之前,便已生生地昏了过去。

在风之大陆的东半部,莉雅公主以博学多智的才女之名,享誉于神圣联盟,这是众所皆知、素为民众所津津乐道的事。

只是,在这则传闻的背后,有着另一层不为人知的事实。

横视风之大陆,由于连年战祸,受高等教育只是少数人的特权,除了落魄贵族开设的私塾外,一般教育工作素由神职人员担起,普通的民众,想要读书识字,都必须以神官为师。

宗教,本就是学术的起源之一,占星术开启了天文学,风水堪舆形成了地理研究,炼金、炼丹发展出矿物学,比比皆是。

此类高层次的文化,在修道院之间耳语相传,加上环境清幽,可以静心钻研学问,所以当代出名的学者,几乎清一色都是担任神职。

在此情形下,文化悠久无人能及,俨然以大陆宗教源流自居的雷因斯。蒂伦,无疑稳坐了学术界的第一把交椅。

历代女王皆是爱好学术,奖励文化发展之人,除了特别规划研究区,提供各种研究经费之外,王族成员更是虚心礼贤下士,热心参予各项艺文展、辩论会,发表会,与诸家学者往来密切。

久而久之,雷因斯。蒂伦的文化水平,远超大陆诸国,王都号称广集学者二十万户,形成优性循环,慕名千里求学者,不计其数,历来能人辈出,其中自也不乏学而优则仕之辈,诞生贤臣良将,游侠诗人,多如沙河。

莉雅公主,便是生长在这样的一个环境里。

虽然受到祖训的限制,在行成人礼之前,不能修习法术,这位命定的储君,却是一刻也没闲着,从天体运行、异国地理、历史流变、失传的古代秘术,乃至于医学兵法、音乐绘画,无所不窥,加以天资过人,小小年纪便以卓然成家。

十五岁时,于每七年一度的辩论会上,展露锋芒,驳倒各派学者,而后,发表论文,“能增减一字者,百金以谢”,悬挂三日夜,未有人能动其分毫,至此,莉雅公主声誉远播,才女之名,遂响彻东方。

只是,世事无完美,在宫廷长官眼中,这位小公主,无疑是个会呼吸的恶梦。

迥异于历代女王的慈祥温和,莉雅自小便是个骄纵蛮横,视旁人若无物的性子,与阴狠毒辣,仅是一线之隔,喜好捉弄他人。

无双的头脑,成了最大的利器,弄得宫内叫苦连天,终日鸡飞狗跳。

王室内,对于这样的一个继承人,相当反感,无奈雷因斯。蒂伦之王位,传女不传子,所以尽管众大臣为之苦恼再三,最后也只有悲叹两声,祈求上天保佑。

这样的自己,为什么会对兰斯洛百般忍让呢?

这一点,小草并不明白。

看来,两个月的颠沛流离,对自己的影响可真不小,体会平民百姓的生活,对磨练个性、耐性来说,大有帮助。

如果换做两个月前,倘若有人敢这样给她气受,一定已经被她整得求生不能,求死不得了。

只是,报应来得好快啊!

小草幽幽地叹了口气。

绢之国有句俗语,一物克一物。

如果让二皇兄知道自己的处境,一定会大笑说“恶人自有恶人磨”。

想起身边的那个男人,他暴躁的脾气,粗鲁、好色又不懂的体贴,明明没本事,又爱吹牛,简直是集男人的耻辱于一身。

可是,为什么这样的一个人,会如此牵动自己的心房呢?

很想为他做事,怕他到处闯祸;很想依偎在他身旁,虽然他老是粗鲁的把自己推开,很想跟他匿在一起,整天疯疯颠颠的到处乱跑……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想法呢?

是因为这种刺激生活的吸引力吗?

怎么可能,光是收麻烦,就已经快受够了。

小草摇头轻叹。

“是为了那句话吗?”

她心底有个声音低语着。

“放心啦!我不会丢下你不管的。”

打从那一刻起,那个男人的身影,就深深地烙进了心底。

这种感觉,就是爱吗?

那个只在小说里看过的名词,如今也发生在自己的身上了吗?

小草不知道,在过往的生命中,她没有可以谈心的朋友。

雷因斯。蒂伦的规矩,女王的丈夫,是由选拔会诞生,最大的功用,便是生出下一代,也因此,父亲这个名词,对小草而言,意义极为空泛。

母亲的婚姻,并不是爱情的结果,她的身边,找不到任何能够倾听感情的人。

她不确定这份情思是好是坏,而基于某种不知名的直觉,小草有着深深的恐惧。

“喜欢…不喜欢…喜欢…不喜欢…喜欢…”

不自觉地,口中念念有词,模仿起女孩子所时兴的占卜动作。

半晌,蓦然惊觉,羞红了脸,把花洒了一地,快步跑开。

不需要刻意做什么,眼下,就保持现状吧!

就当棵随遇而安的小草,静静地,在一旁看着、笑着,陪伴着他吧。为了怕吵到旁人,小草轻声举步,想要回去。

便在此时,一个颇为苍老的声音,传入了她的耳朵。

“就这么说定了,你助我复国,我助你登上第一集团军司令之位。”

这一惊,非同小可,小草停下了脚步,屏住气息,小心翼翼地朝音源走去。

“可是……赤兄,这计画,真的能成么?”另一个浑浊的声音迟疑道。

“钱老弟,你大可放心,愚兄这些年来,自大陆各处所网罗的高手,可不是假的。我已经布置周全,明日午时,那小子路经绝龙岭,先中埋伏,我的人再一拥而上,那还不手到擒来。”

“话是不错,就只是……”

“以那小子的身分,若是失踪,必是震动天下,你不妨等到事情闹到不可抑止,再拿那小子去邀功,就可以轻轻松松顶替你姊夫的位置,不必再仰人鼻息了。”

“可是我总觉得这么做,太过危险。”

浑浊声音的主人,一副胆小的语调,似乎还是拿不定主意。

“钱老弟。”苍老的声音叹了口气,故作慷慨道:“成大事者,无所不为。这事若成,你手握兵马数十万,何等威风,终身荣华富贵,享用不尽,对你只有好处。你想想,咱们相识多年,难道老哥哥会害你不成。”

似乎是被“荣华富贵,终身享用不尽”所诱惑,那浑浊声音的主人,下了决定,“好吧!小弟的将来,就全看赤兄的了。”

“还望兄弟大功告成之后,不要忘了老哥哥。”

“怎么会,要是我坐上司令的位置,必定上奏陛下,兴兵为赤兄复国。”

“好,咱们举杯预祝成功。干。”

“干。”

在一旁偷听的小草,暗自叹了口气,“成大事,无所不为”,那不过是三流的马基维利主义,而屋里的两人,听起来,也不过是二流的策士,不能审慎筹谋不说,单只是遇事犹疑这一项,不管他们的图谋是什么,小草已敢断定他们失败的命运。

艾尔铁诺帝国的实战部队,分为五大集团军,一个集团军拥兵数十万,集团军司令直接听命于皇帝,可谓权重已极,是从军职者的毕生梦想。

集团军下编制,依人数多寡,再分为军、团、师,一军十万人,一团两万人,一师五千人,层层相递,其实力依兵种而定。

雷因斯。蒂伦王国,虽说无心于开疆辟土,但对于大陆诸国的动态,却是从未轻忽,在各地官员的调查上,有极完整的情报网,而这些庞大的报告,早已被小草熟记脑中。

“艾尔铁诺第一集团军司令,司徒星霜,算是一方良将,他说顶替姊夫的位置,嗯!说话的人,必是杭州军长钱继尧。早听说此人贪财好色,胆小如鼠,是个全靠裙带关系的庸碌之徒,今日一听,果然不错。”

凭着惊人的计算能力,虽只短短的几句谈话,小草已清晰的把握事态,甚至还算出了交谈者的身分。

“只是,另外一个又是何人?他口口声声说复国,莫非又是个亡国贵族?”

由于战祸频仍,遭到灭亡的小国,比比皆是,其后裔散于民间,难以计数,尽管小草聪明多智,却也无法算出对方身分,倒是这些落魄王孙,整日想要复国重登帝位,虽是大事不成,却从中衍生了无数文学作品,为平民百姓津津乐道。

刚才的对话中,那个苍老的声音,明显地是局面的主导者,听起来精明干练,倒是个要提防的角色。

只是……

小草不禁苦笑,会找上钱大胖子作为合作对象,那种人只怕也没什么值得提防了。

无意间撞破了一个大阴谋,小草只感到懊恼,这种官场里的权力斗争,没有丝毫人情可讲,一但被卷入,动辄便是杀身之祸,依自己现在的处境来说,实不适合节外生枝,自找麻烦,当下蹑手蹑脚,打算趁行迹败露之前,悄悄离开,就当作什么都没听到吧!

倘若事情能就此了结,倒也省事,可以免去不少麻烦,可惜,事与愿违,正当小草轻声举步时,一声暴喝,自走廊尽头处响起。

“臭小鬼,总算给本大爷找到了,你以为躲在窗户边,就天衣无缝了吗?还不快滚过来,让我打两拳。”

发现了小草的行踪,余怒未消的兰斯洛,口中连声咒骂,来势汹汹的跑过来。

“谁?”

“窗外有人偷听。”

“糟糕!又闯祸了。”

小草暗叫不妙,急忙奔向兰斯洛,拉着他直往前冲,没命奔跑,以免当场给杀人灭口。

果然不错,后方立刻响起剧烈的抄兵器声、破门声、脚步声,显然有大批人马自后追来,小草头也不敢回,加速逃命,转过两个弯,耳中隐隐传来一声急气败坏的吩咐——

“有奸细,给我格杀勿论。”

“为什么又被人追着砍?”

“他们控告你行为不检,拐带良家妇女。”

“这是哪门子的鬼话!”

兰斯洛杀猪也似的大叫起来,“喝了半晚上的酒,连半根毛都没碰到,哪里妨碍风化了。”

“你要是不信,可以停下脚步去问他们啊!”小草回嘴道。

“停下脚步!那会不会死的很难看?”

“不……会!顶多被砍个**十刀,面目全非,就像是从刚绞肉磨里面出来一样。”

两人背后,百来个便装打扮的状汉,穷追不舍,看对方的架式,就知道他们不是要活捉,而是要彻底灭口,若是被追上,那可真正是乖乖不得了。

相识还没几天,要是问起什么是两个人最常做的事,小草与兰斯洛必定异口同声的回答:“拔腿逃命”。

此刻两人嘴上说话,脚底却是半点也不停,显示出这些天来良好的训练。

由后门冲出了朱门居,在几条小巷中穿梭来去,紧追在后的人,半个也没减少,在持续将近一刻钟之后,看似漫长的追逐战,终于到了落幕的时候。

“糟了,是死巷子。”

“你怎么跑进这种地方。”

“你还说,是你拉着我跑的。”

“谁教你一直讲话,让我分心。”

出现在他们眼前的,是一条狭长的死巷子,巷子的最末端,是一道厚重的铜门,只要打开,就有通到外面的路,可是,这道最后的希望,却被一把南京锁给封死,求救无门。

眼见敌人步步逼近,兰斯洛收起了嘻皮笑脸,把小草推到身后,随手拾了根木棍,一夫当关,站在巷口,道:“我在这里顶一阵,你想办法把门打开,逃命去吧!”

“你顶的住吗?他们这么多人…”小草焦急道。

“顶不住也要顶啊!我是老大,又学过功夫,怎么说都轮不到你去顶啊!”兰斯洛正色道。

正确说起来,兰斯洛可说是没什么武功,正面搏击,确实比一般的人要强,但怎也不可能同时面对这许多人,审视了敌我状况,小草判定,情势糟的无以复加。

“你会死的。”

局面是一面倒,小草急的都快哭出来了。

“放心吧!没追到紫钰小姐以前,我是不会死的。”

兰斯洛面上露出笑意,“倒是你啊!开了门就快点跑,不要留下来碍手碍脚的,害本大爷用不出绝世的武功。”

“大哥。”

两道泪痕无声地爬上脸庞,小草哭了起来。

“快滚吧!大男人一个,不要没事哭哭啼啼,婆婆妈妈的,会找不到姑娘要的。”

虽然是情况危急,兰斯洛仍保持着相当程度的幽默感,在他的思想里,一个男子汉,平时怎样是一回事,倘若危险时不能挺身而出,要累别人去送死,那可是猪狗不如,所以,在情在理,他没有理由回避这一战。

“喂!混帐们,你们的对手是武功盖世的兰斯洛大爷,想要吃到明天早餐的人,赶快丢下刀子,回家睡觉去吧!”

面对敌人,兰斯洛决定先声夺人,开口宣战。

“巴老大,你看看,这小子以为自己是谁啊!”

“他失心疯了。”

“别管那么多,取下他的脑袋,向赤先生覆命。”

“小子,去见阎王爷吧!”

亮晃晃的刀刃砍来,兰斯洛这才想到“对了,忘了问他们,杀我的理由是什么?”,刀临面门,不及细想,提起木棍,便是一格。

“刷”的一声,半朽的木棍,不堪一击,刀刃断木而下,兰斯洛急忙把头一偏,避过要害,血光飞溅,给砍中肩头,一阵剧痛传来,兰斯洛忍痛反击,趁敌人还没有下一步动作之前,飞脚踢重对方小腹,把人给踢的飞了出去。

才解决一个,一柄长枪当胸刺来,兰斯洛侧身避过,却给枪尖划破了腹侧,奋力夹住枪柄,当敌人用力回夺,劲力稍分时,兰斯洛一拳结结实实地轰在他面上,清脆的骨碎声,登时响起,敌人鲜血如泉,仰天倒下。

足以被称为惨烈的战斗,持续进行着,兰斯洛的作战方法,极为骇人,每当受到攻击,他设法避开致命要害,以别处肌肉承担伤害,再趁对方旧力已老、新力未生之际,重招反击,造成了一击倒地的惊人战果。

兰斯洛未受过正统的武术训练,内功、招数均是一窍不通,满身矫健功夫,全是生活在山林之间,与猛兽搏斗上千次,所得到的经验。

而无数次死里逃生的狩猎,给兰斯洛莫大的启示。

“与其一味防守,不如全力反攻”、“攻击务求确实,与其轻轻摸敌人十下,不如全力给对方一击。”

在这种劣势,倘若兰斯洛只想保命逃生,拼命防守,只怕早已给敌人乱刀分尸,所以才以攻代守,第一时间反击,同时全力而发,务必做到一击必杀的地步,用以创出一线生机。

战场实战,与比武竞赛不同,生死只差在一瞬之间,一但错手,便再没有第二次机会翻本,兰斯洛清楚地把握到这些原则,是以能以一敌十,僵持多时,他的动作,虽然没有什么美感,甚至几近无赖,却具有高度的实战性,是以兰斯洛虽然武功不精,但在实战时所发挥的杀伤力,却远较一般武林好手为强,这不是普通的武馆锻练,所能修练出来的。

一旁观视的小草,暗暗惊心,她再次得到了肯定,兰斯洛的老师,绝对不是寻常人物,那种直接、确实致命的动作,不是以打倒对手为目的,而是百分之百达到了让对手再起不能的效果。

这是纯为实战所开发出的技巧。

由于决战的地点是窄巷,敌人攻来的方向只限于前方,省却了被四面围攻的危险,却也因此,敌人的阵容显得相当厚实,无法突破,亦被堵死出路,失去了趁乱突围的可能。

然而,不管兰斯洛怎么善战,人数的差距,是致命性的决定,兰斯洛打倒了二十个人,身上就多了二十道伤口,虽然不会致命,但长时间的失血,无疑造成了等量的伤害。

盏茶时分后,兰斯洛用折断的枪柄拄地,一滴一滴的鲜血,自身上各处滴落,在脚边形成了一个水滩,他大口喘气,血迹殷然,全都是他自己流出来的,他的敌人,早在能流血之前,就给伤筋断骨,重伤倒地了。

兰斯洛身上,几乎找不到一块完整的地方,过多的失血,让他的视线开始模糊,被击倒的敌人,已经可以堆出一道肉墙了。

“还有谁敢过来?谁要当兰斯洛大爷下一个杀死的对手?”

尽管脚底已经发软,兰斯洛依旧坚持所谓高手风范,虚张声势。

围攻的一方,面面相觑,他们已经失去了近三十名同志了,虽然不见得致命,却在被击倒地后,再也没起来,这令他们感到某种超越认知的恐惧,对手的武功并不强,身上受的伤,也足以令一头猩猩颓然倒地了,可是他不但屹立不摇,自己这边却出现了难以想像的伤亡,这简直不可思议。

在他们心底,此刻正盘旋着一个问题,“他为什么不倒?他为什么不倒?为什么……”

“大哥……”

小草掩住脸,低泣出声,在诅咒自己无能的同时,亦为兰斯洛的气概所震惊,在她眼里,满身血迹斑斑的兰斯洛,无疑是斗神阿修罗的化身,他全身血污,威风凛凛,恍若由炼狱中爬出来,为了所守护的东西,一直奋战到最后一刻。

看着兰斯洛厚实、充满大丈夫气概的背影,小草知道,在自己有生之年,永远不会忘记这幕光景。

“这小子好强啊!”

“简直是怪物,流了那么多血,居然还能坚持在那里。”

“没用的东西。”为首的人怒斥道:“百来个人杀不了一个乡下小子,回去怎么面对赤先生。”

想起主子的严厉手段,叫人不寒而栗,众侍卫只得相争向前,把兰斯洛乱刀分尸,完成任务。

“长短兵器齐上,教他躲得了一,躲不了二。”

“扁嘴鸦、金枪张,你二人同时夹攻。”

“是!”

“是!”

扁嘴鸦、金枪张,是他们之中的好手,安全起见,由他二人联手,这次,该是万无一失了。

“去!看来人类真的是比老虎狮子厉害啊!”兰斯洛喘息道。

他此刻手酸足软,光是站着都很吃力,已经没有力量再战了。

“他妈的,就这么死的不明不白,真是冤枉,何况为保护这臭小子而死,更是不划算,说不得,只好拼命自己先溜走,待本大爷武功大成,再来为兄弟报仇便是了。”

左思右想,兰斯洛决定突围逃命,转头望向小草,暗道:“兄弟啊兄弟,不是做哥哥的对你不起,只是形势比人强,英雄难免落魄,你若真的讲义气,就保佑本大爷杀出重围,省得日后连替你报仇的人都没有。”

“大哥,你不要管我了,自己先逃吧!”

没发觉兰斯洛的念头,小草审观局势,发觉兰斯洛如果弃自己而逃,当有一线生机,决定舍己存人,劝告兰斯洛逃走。

“说什么鸟话。”兰斯洛骂道:“我答应过你,不会丢下你不管的,你当我是那种说了话不算的小人吗?”

本来打定的主意,被小草一说,兰斯洛反而放弃了这个念头,决定与兄弟生死与共。

“大哥。”看到兰斯洛如此重义,小草感动的不能自己,深深发誓,有生之年,必定不负这份恩情。

面对攻过来的敌人,兰斯洛脑筋转过无数念头,但是,一直到最后,他的脚还是没有离开巷口一步。

敌人的钢刀斩下。

有人说,当生物面临生死关头,会产生难以想像的大力量,使跛足之人狂奔百里;妇孺之辈力举千斤。

也有人说,当一个人弥留之际,回光返照,脑子会特别清明,可以想通许多平时难解的迷团。

这也就是说,当生命受到极度威胁,徘徊于生死之间的时候,基于求生的本能,生物会激发出平时积蓄于体内,终其一生未有发挥的潜力。

那么,兰斯洛呢?

这个自小便在生死关头,流连无数次的男人,当他的生命真正的面临死亡,又会有什么样的力量出现呢?

奇异的事就在瞬间发生。

本已气竭力枯的兰斯洛,顿觉一股炽热的气流,自腹部冉冉升起,迅速流遍全身,所经之处,暖洋洋地甚是舒服,全身悠悠自生一股新力,盖过了所有伤疲感觉。

热气窜流全身,除了止血镇痛外,兰斯洛的各项感官,视觉、听觉、嗅觉,甚至触觉,全都以倍数敏锐了起来,更有甚者,兰斯突然觉得,天地四方,一切的事物,全慢了下来。

所谓的“慢”,并不是时间上的动词,而是一种超越感官的知觉。

风的吹拂、左侧枯叶的飘落、三十丈外传来的猫叫,全被五感所捕捉,经过大脑分析传达后,兰斯洛可以清楚的洞察,周围事物变化的轨道。

比如说,敌人两脚踏地所溅起的水声,钢刀劈下所引起的大气流动,长枪尖端发出的闪光,经由这些感觉,兰斯洛蓦地发觉,自己可以完全掌握对手的攻击路数,以及他们招式的下一招变化。

那是种很奇异的感觉,兰斯洛没有学过任何武功,也不是刻意计算对方的动向,但他就是知道,敌人一刀砍下,必定变招横拖,而另一把长枪,亦会在此时刺到腰间,先后夹攻。

他就是知道呵。

敌人的钢刀斩下。

兰斯洛两眼一张,左手的木棍笔直刺出,所取的时刻甚是刁钻,那恰好是对方钢刀举到最高点,正要劈下的当口,木棍刺到,那人连哼也没来得及,便给刺穿喉咙。

兰斯洛微一侧身,将右手的半截木棍,斜斜垂下,那使枪的汉子,一枪刺空,身体前倾,给刺个洞穿。

只听他惨呼一声,倒地毙命,眼中满是惊异之色,压根就没想到,自己会如此死在一个名不经传的小鬼手中。

敌方众人一片哗然,那个原本已伤疲不堪,垂垂欲毙的乡下小子,突然之间,变得龙精虎猛,还宰掉两个同伴,怎不教他们下巴掉到小腹去,而他们又哪里知道,兰斯洛的体内,刚刚发生了惊天动地的变化。

适才厮杀多时,虽然被这年轻人的不死斗志所震慑,却还不觉得什么,反正他们占了绝对上风。

无论兰斯洛怎样支撑,到最后,也不过是头比较顽强的困兽而已。

现在就不同了,两个一流的好手,星驰电闪间,被一招杀掉,而且对方的手法,处处料敌机先,那两个人可以说是自己撞死在木棍上的,完全是高手架式。

不倒的斗志,加上高手的的能力,这根本就超出了他们的应付范围了。

看着兰斯洛眼中,越益凌厉的精芒,好似雄鹰盯住猎物般的眼神。

心理上的堤防,开始崩溃,也不知是谁先喊了一声,所有人开始向后退去。

“哪里走!”

兰斯洛一声暴喝,捡了把长刀,趁胜追击,敌方人数虽众,但被他气势一逼,竟是无人胆敢揽其锋,相争逃命。

兰斯洛几个箭步窜上,手中木棍挥舞,没两下,就打倒了五六个敌人。

“好啊!大哥,大哥加油,把他们全都宰光。”

一旁观看的小草,也想不通兰斯洛怎么突然变成一副高手模样,当下只是眉飞色舞,大声呼喊,就差没跳起舞来。

战斗时候的兰斯洛,大异寻常,平时的粗蛮不羁,升华成了霸气凛然,虽然身上血污处处,但却难以掩饰,那股顾盼生姿的大丈夫气概。

小草看得心醉神驰,一缕芳心,完全的深系,再也不能自拔了。

恍惚中,小草彷佛看到,兰斯洛身披黄金战甲,纵马奔驰于沙场,斩敌于马下的景象,她心底有个声音,比起这种小规模的争斗,争夺天下的战场,才是最适合这个男人的舞台。

当然,那时候的小草,还没有自觉到,这样的想法,并不是以一个倾慕者的角度来看,而是一个谋略家了。

“咽喉!”

“脑袋!”

兰斯洛,体内真气运转,直冲破好几处郁结的经脉,镇痛疗伤,真气越走越快,在各处大穴中旋绕,全身充满精力,不吐不快。

兰斯洛连声呼喝,指东打西,如同虎入羊群,长刀挥舞间,所经之处,敌人纷纷倒地。

料敌机先,加上准确攻击,两相配合之下,竟然没人能挡住一招半式,所有人都在发招之前,给刺中要害,被兰斯洛一刀毕命,真的达到了一击必杀的效果。

兰斯洛纵横全场,一扫刚才被砍成重伤的窝囊气,招式舞动间,以前老头子讲过的话,一一在心头流动。

“臭小子,回答我,世上最快的东西是什么?”

“这个嘛……后山悬崖上的那头大雕,它捕捉猎物的时候,一下子就从空中扑下,快得连看都看不轻,该是最快的东西了吧!”

“肤浅!”

“那……昨儿个,你跟我说的那个,叫什么闪电剑来着的高手,能在旁人眨眼的瞬间,射落空中十九只麻雀,这个够快了吧!”

“肤浅!”

“这也不是,那也不是,到底是什么?”

“世间万相,到头俱空。耳目之间所能传达的东西,往往尽是虚幻。猛鹫猎物、快剑斩雀,看似快速,却不过是感官上的层面,日升月落、星体运行,这些东西每天都在眼里,却没人察觉,这才是真正快的东西。”

“……”

“天地造化万物,而无显其形,真正的大起大落,都是在不知不觉中完成的,超乎耳目之外,你想要成为一个绝顶高手,就得要超脱感官的知觉,用自己的心来感受,不要被肤浅的表面所惑。”

“知道了,知道了,算我怕你了,吃个晚饭也要发这么多酒疯,大不了今晚我洗碗,别再念了。”

那时候听过就忘的话,不知为何,此刻却清清楚楚地在心中流过,与自己的战斗相印证,竟是大有道理。

“不要用感觉,而是用心,死老鬼讲的东西,还真他妈的有点道理嘛!”

兰斯洛大笑出声,手上攻势更见凌厉,打得本已伤亡惨重的敌方,更是叫苦连天,他们已经折损七成同伴了,现在更连逃命的机会也被剥夺。

这时候的兰斯洛,脑里各式各样的武道至理,纷纷涌上,已经完全忘却自己仍在战斗,而是本能性的挥舞招数,以实战来领悟这些道理。

这些明悟,令他从此开启追求武道之门,朝上乘武术而迈进。

眼见加害的一方,成为了可悲的受害者,即将要被屠戮干净,异变忽生。

意气风发的兰斯洛,陡觉腹部爆起剧痛,真气不受控制,彷佛要把血液煮沸似的,疯狂翻涌,几欲爆体而出,各处要穴如万针齐刺,疼痛难当,跟着一股热劲,直冲上脑门,就此昏厥,人事不知。

本已四散逃命的侍卫们,忽见兰斯洛闷哼一声,口溢鲜血,仰天栽倒,手中长刀,竟给镕成了团废铁,都道他走火入魔,大喜之下,连忙回冲,要趁机了结这个恶魔般的仇敌。

小草亦是大吃一惊,没想到局面忽变,兰斯洛喷血倒地,情急无暇细想,飞奔向前,要把兰斯洛拖离险地。

一个大步抢上,抱起兰斯洛,背后火辣辣的剧痛传来,血流如注,却是她以身体做掩护,替兰斯洛挨了一刀。

小草掷出怀中匕首,正中偷袭者面门,只听他惨叫一声,登时毙命。

两人体格相差甚多,小草力气也不大,抱起兰斯洛可是难事,走没两步,眼前一黑,几欲晕去,却是背后失血的当然症状。

“开玩笑,这点血,算什么?”

想起适才兰斯洛为了保护自己,尽管满身伤创,始终没有退开半步,小草猛地割了左腕一刀,藉着痛楚,让自己清醒过来。

“现在轮到我了,就是死,要保护大哥。”

小草咬紧牙关,拼起全身力气,抱起兰斯洛逃跑。

“别让他跑了。”

“快追啊!”

“宰了他们两个,向赤先生覆命。”

四散的追兵,重新聚集,开始在后面追逐,他们已给兰斯洛杀得寒了胆,但是,横看竖看,小草那种瘦弱个子,也不像是会突然变成猛虎的人,不应该再发生这种情况了,再说,倘若没能达成任务,回去以后的下场,未必就比死好到哪去。

所以,尽管惧怕兰斯洛会突然苏醒,五十几个人仍然展开步伐,紧追不舍。

小草左钻右藏,绕了几个巷子,仍然甩不开追兵,急中生智,从一户人家的狗洞钻进去,想藉此拉开彼此的距离,多个逃逸的机会。

在千钧一发之际,将兰斯洛拖了进来,向屋子右方逃去,只听到围墙之外,人声吵杂,似乎没有追上来,小草吁了口气,抱起兰斯洛,消失在夜色之中。

“臭小鬼,以为这样就可以甩脱咱们吗?”围墙之外,侍卫们恨声道。

他们的身材高大,大半都钻不进这个小洞,再者,他们的自尊,也不允许这么做。

“你,带几个人绕道前面,叫屋主开门。”

“剩下的人,跟我爬墙。”

一堆人分配了工作,正要将之实现。

“不必麻烦了。”

银铃也似的声音,伴着阵阵轻咳,在巷口响起。

随着声音,一道窈窕倩影,半隐半现,出现在巷口。

来人雪肤樱唇,态拟天仙,娇艳之中,犹带三分憔悴病容,在月光下盈盈独立,巧笑倩兮,却不是紫钰是谁?

“得饶人处且饶人,给别人留机会,也是给自己留机会,诸位还是就此罢手吧!”

骤见紫钰,场中所有人,均是不可免的呆立当场,为那深刻的美感所震撼,半晌说不出话,直到听清后半句话,这才清醒过来,哈哈大笑。

“放了他们,开什么玩笑。”一名侍卫大笑道。

“给自己留机会,美人儿,你留了什么机会给爷儿们啊!”

“人家那么美,当然是留一张床罗!”

“怎么,你想上啊!”

“你急什么,这里五十个人,人人有机会。”

“哈……说的是,说的是,大家轮流上啊!”

污言秽语,越说越是不堪,说的人洋洋得意,全没想到祸从口出的后果。

紫钰紧蹙峨眉,轻咳起来,她微怒道:“诸位若是再不退去,妾身可就要得罪了。”

“喂!她发火了喔!”

“发火了,美人儿发火了啊!”

“气坏了身体,那可多划不来啊!”

“美人儿!别发火。”一名相貌猥亵的侍卫,涎着脸,边走边笑,“让你家哥哥来给你熄熄火。”

众侍卫闻言,更是狂笑不已。

紫钰轻叹一声,缓缓道:“冥顽不灵。”

纤纤左手猛地一翻,一道无可匹敌的刚劲,迅速暴升成为旋转飓风,狂飙转出,轰然巨响中,将五十余名侍卫,尽皆卷入,竟是正统龙族不传绝学,升龙气旋。

只听得旋风内惨呼连连,众侍卫如同遭到猛兽噬咬,死状惨不堪言。

收起旋劲,满空血肉洒了一地,尽是断肢残臂,紫钰视若无睹,只是依旧轻咳着。

望向小草离去的方向,紫钰喟然轻叹,“唉!这两个人,怎么尽是惹些大麻烦,让保护人难做啊!”

晚风寂寂,只余阵阵的咳嗽声,回响在小巷中。

“喂!好点了吗?”

“还好意思说哩!全身快痛死了。”

次日晌午时分,在间胡同门口,兰斯洛唠叨着。

昨晚侥幸逃过追杀,小草把人带回早先买下的栖身处,刚刚歇脚,兰斯洛便已转醒。

小草博学多识,区区拳脚刀伤,不过儿戏一般,经过诊断,兰斯洛的体内,不见任何异状,只剩皮肉上的创口,轻施妙手,一一弄妥后,疲累难支的两人,倒地大睡一觉,直至日正当空。

新陈代谢举世无双的兰斯洛,一觉醒来,身上伤口已愈合大半,立即把睡眼惺忪的小草一脚踢下床,相偕泡妞去也。

“你真是怪物,昨晚受了那么重的伤,才几个时辰,就完全复原了。”

在小草的估计,那些伤虽仅止于皮肉,但也不是三五天便能痊愈的,兰斯洛的恢复力,已经不是正常人体的速度了。

兰斯洛搔搔头发,亦是不解,“我也不知道,以前在山里,常常和猴子老虎,打得满身是伤,也是没两天就好了。”

小草心中已然有数,兰斯洛的快速复原,必是与他所修炼的功夫有关,可是,问起兰斯洛,他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只好把疑问按下,慢慢观察了。

边走着,小草将昨晚被追杀的原因,原原本本告诉兰斯洛。

“原来是这样啊。”兰斯洛道:“就别让我遇见那两个大混蛋,否则本大爷一定宰了他们。”

小草摇摇头,苦笑道:“哪有那么简单的事,单只是一个钱继尧,他官拜杭州军长,手握十万兵马,这杭州城根本是他的势力范围,我们两个平民百姓,拿什么跟他斗?照我的想法,最好离开这里,出城去避避锋头。”

兰斯洛有点怪异的看了小草一眼,晒道:“天大的笑话,你没看见昨晚本大爷天下无敌,把那些走狗打跑的雄风吗?敌人不来便罢,倘若敢来,管教他有去无回。”

“可是……”

兰斯洛拦住小草的话,道:“要成为英雄人物,就得主动去追寻磨练的机会,难得有人肯当练功靶子,本大爷我还求之不得哩!要来就让他们来,我是不会走的。”

看到兰斯洛表现出如此气概,小草觉得,自己也不好再说些什么了,在某个角度来说,与其躲躲藏藏的挨打,到不如主动争取机会磨练,来增强实力,兰斯洛这样的想法,代表他的人生观,也将会是他成功的主要因素。

只是,对方并非弱者,昨天事件骤起,他们措手不及,所以派出来的都是庸才,倘若钱继尧豁出一切,动员艾尔铁诺官方的力量,那所要面对的,就真正是一流高手了,再者,那名赤先生,看手下们对他的惧怕,只怕也非易与之辈,兰斯洛的那身武功,突如其来,若有若无,真的能接得下来吗?

无奈,眼前只有走一步看一步了。

步至落琼小筑,请仆役通报之后,两人被请入前厅。

兰斯洛上次来此,是夜晚摸黑进入,又是从后门翻进,所以没看清楚周围景物,此时受邀来访,才尽窥建筑全貌,不由得啧啧称奇。

只见亭台楼阁,小桥流水,布置精巧典雅,如茵绿草上,散布着不知名的野花,几个水池,喷出白练似的喷泉,散落的水珠,位置经过巧妙的设计,恰好留出一条,小白碎石砌成的迎宾道。

看起来典雅大方,深深显出主人不平凡的胸襟。

小草于建筑土木之学,涉猎颇多,见到如此布置,暗暗佩服,这庭园设计优美,典雅之中,另有一股尊贵之气,气派而不沦于奢华,设计之人,确非凡物。

“只是……这不似出自寻常女子之手啊!”

小草脸上,浮起了抹了然的微笑,身为“才女”,她感觉到这园子里,有种不寻常的气度,那不是整日绣花抹粉,吟诗咏词的文弱女子,所能拥有的。

一旁的兰斯洛,反应没有如此深刻,只是暗暗高兴,“幸好昨晚脸没被打到,不然怎么去见紫钰小姐。”

仆役招待两人至前厅,紫钰早已整装完毕,烹茶以待。

再见紫钰,小草仍是忍不住轻声赞叹,那种深度的美感,教自己望尘莫及,无怪兰斯洛一见之下,便情根深种,不能自己。

转头一看,兰斯洛早在踏进屋子的那一刻,便神魂颠倒,站在原地傻笑,小草又是气恼,又是伤心,狠狠的踩了兰斯洛一脚。

当兰斯洛惨叫出声时,微微欠身,向紫钰温然微笑。

紫钰报以一笑。

眼前的这两个人,确实教她打从心底夸赞起来,一位文质彬彬,俊逸非凡,如临风之玉树;一位霸气沛然,豪迈英爽,似雄踞之猛虎,都是人中英杰。

“紫钰小姐。”

“兰斯洛公子,欢迎大驾啊!”紫钰笑道。

昨夜兰斯洛血战长街,紫钰一直在暗处观看,当兰斯洛展开武功,大败群敌时,那种勃发的英雄气概,亦是令她暗自心折,不得不对这个只会在她面前流口水的小子,另眼相看。

“那个……突然叨扰,真是……真是……”

在紫钰的面前,兰斯洛几乎变成了只温驯的猫,满脸通红,半句话也说不出口,连忙扯了扯小草的袖子,把打开僵局的钥匙,寄托在义兄弟身上。

发现兰斯洛的窘状,紫钰哑然失笑,把目光移向小草,笑问道:“这位公子是……?”

小草暗暗悔恨,为何自己的爱情观,如此没有格调,居然喜欢上这种人,当下清了清喉咙,朗声道:“贱名小草,因为大哥前天向我夸耀,在小姐这里喝到毕生难忘的好茶,小草口贱,却也来讨一杯品尝。”

“对,对,对……呃!不对,紫钰小姐,他是乱说的,你别在意啊!”

难得有人讲话,小草一开口,兰斯洛赶忙点头称是,听到一半,发觉不对,前次作客,便是喝了那杯怪茶,给人不客气的踢出去,今时哪敢再碰,偏生这小子哪壶不开提哪壶,当下狠狠地瞪了小草一眼。

紫钰抿嘴轻笑道:“粗质劣品,哪入名家法眼,倒是让小公子见笑了。”

唤来婢侍,命她们送上清茶。

不久,婢侍珍而重之的送上了茶叶,紫钰将之放入陶壶,灌注沸水,再依传统手续,将洗壶的初茶倒弃,另泡第二壶,顷刻间,一股浓浓的草药味,弥漫室内,腥酸难闻,正是那日教兰斯洛吃了闭门羹的怪茶。

紫钰皓腕微举,正要将茶注入磁杯款客。

小草眉头一皱,疾道:“且慢!”

凑近看了看茶水的颜色,果是墨黑深绿,浑浊难当,她前次听兰斯洛口述,略知大概,故而甫坐定,便开口讨茶,此刻亲身观看,心中已有计较。

当下将茶壶放回原位,笑道:“不知紫钰小姐府上,可有木杯?”

兰斯洛愕然当场,暗想,喝茶便喝茶,哪那么多麻烦。开口拦阻道:“哪那么多麻烦,有茶你就喝吧!”

看着两种反应,紫钰先是不语,继而,嘴角绽放笑意,那是种遇到知音的笑容,拍掌唤来侍女,命令道:“至我房中,取蟠龙杯来。”

再向小草欠身施礼,喜道:“公子果是行家,紫钰候君多时了。”

小草起身还礼,正色道:“不敢,小草蒙兄长教诲,偶然识得珍品异物而已。”

一旁的兰斯洛,看得莫名其妙,只是听到小草夸奖自己,也跟着傻笑就是了。

一会儿,婢女将一组蟠龙形状的茶具带来,紫钰将绿茶分注杯中,只见原本污浊的浑水,豁然开朗,成了清澈的金黄色,清新怡人,好似熔沸的金块,化为液体。

被凝封住的热气,水珠化为一缕轻烟,缓缓升起,奇的是,升起的白烟,状若升天之龙,盘旋缭绕,蔚为奇观。

茶香随烟而散布,一室皆香。

清茶入喉,先是口中一片清凉,跟着觉得有股暖流,自喉间传下,直入五脏六腑,化为天泉甘流,整个身体暖烘烘地,如置身冬晴之中,甚是舒泰。

小草细细品茗,让茶的清芬,在喉间酝酿,良久,才吐气扬声,婉惜道:“冬雪初晴,果然不愧为金龙苔之名。”

一旁的兰斯洛,只觉得茶的味道不错,与这几天餐馆里的粗茶,果是大不相同,但要说是真有多好,又说不上来,眼见小草、紫钰相互推崇,心底大感古怪,想问个究竟,又怕出丑,只好尴尬的闷不作声。

察觉了兄长的糗样,小草开始解围,朗声道:“紫钰小姐,可知这‘冬雪初晴’的来历?”

紫钰是何等人物,小草这般做作,她又岂会不知,当下并不点破,只是笑道:“妾身只是一知半解,到要请教公子。”

藉此,也看看小草是否有真才实学。

小草井然有序地叙述着:“冬雪初晴,产于大陆极西之地,确实产地不详,传闻中,此物生长于太古深山、人烟罕至之深涧,吸山林锺灵毓秀之气而成形,据闻其生长之时,难得见阳光,极难寻觅,仅有每百年一次的初晴之日,方可采收,是天地间难得的神物,长年饮用,可强筋骨、愈百病,因其难得,故与炎之大陆的‘天冥冰清’,并称龙苔,有别者,一为金鳞,一是苍鳞。”

拿起木杯,仔细在手上婆娑,小草缓缓道:“要饮用冬雪初晴,非得有长年吸风饮露,同样生长于山林的良木,才能引出风味,常人不知,往往弃之敝屣。这金龙苔实属神物,若不遇慧眼之人,宁可孤芳自守,也不肯失之流俗,其之风骨,真是教人好生景仰。”

一面说,紫钰一面欣然称赞,“说的好,公子这番话,由物见人,大有见地,闻君一席话,妾身茅塞顿开,却不知公子仙乡何处?能有如此如此见闻,想必定是名家子弟?”

小草肃然道:“落魄王孙,君莫问!区区贱谈,何足言志,倒是让小姐见笑了。”

紫钰温然道:“不敢。”

心中却道:“这人好大的名头,听这番谈吐,果然不同凡响,但还是所知有限,未能尽窥全貌,唔!再探探口风。”

不过,倘若紫钰知道,小草心底正在盘算的东西,只怕便笑不出来了。

“雷因斯。蒂伦秘闻,冬雪初晴,天下非龙翔山不产,是祭祀龙神的贡品,艾尔铁诺皇帝屡次索取,也不过仅得数两,这女子如何得来?看她举止气度,绝非寻常女儿家,莫非竟是龙族中人?不成,姑且再试她一试。”

两人各有满腹心思,表面上却是继续畅谈,紫钰向两人解释,因为祖上的渊源,当年来拜访落琼小筑的人,络绎不绝,所以便藉此过滤俗人打扰,寻求知己。

一头雾水的兰斯洛,只有点头的份了。

话题既开,两个女子互相畅谈了起来,若是兰斯洛的反应够敏锐,当可发现,对话中你来我往,颇有剑拔弩张的紧张气势,简直是藉此,在所学见识上一较高低。从大陆上各种杂史轶闻,到天文地理的专门知识,无所不谈,不时还故意改用,只流传于某些地方的特殊语言,堪称激烈的辩论会,持续进行着。

大体上来说,总是紫钰主攻,她旁徵博引,长篇大论的提出论证,却总被小草轻描淡写的几句话,给打了回票,这并不是说紫钰的立论有所偏差,只是小草深谙辩谈之道,全力反攻一点,反而让紫钰的话,听起来处处漏洞。

在一旁的兰斯洛,半句话也插不上嘴,完全被忽略了他的存在,看着面前的两个人,你一言,我一语,说个不停,心中只觉奇怪:“人家都说女人多话,果然不错,不但紫钰小姐是这样,居然也是废话连篇。”

就在两个女人不知不觉,一个男人度日如年的情形下,时间飞快的流逝,转眼间,已是月挂半空,群星闪烁的亥时了,婢女们提醒紫钰,该是休息的时间了。

“能与小公子一谈,妾身荣幸万分。公子既然也是初来杭州,紫钰理当一尽地主之谊,不妨打从明日起,由妾身陪同公子,游遍这西湖风光,不知公子意下如何?”

紫钰语笑嫣然,她素来自负文武双全,却难得碰上好对手,今日在文才上,遇到这个好对手,岂肯干休。

反正要负责这两人的安全,索性找个接近的理由,一举两得。

小草正想推辞,猛觉背后两道冷电似的目光,笔直射来,连忙点头答应。

“那么,就这样说定了,明日一早,妾身在落琼小筑,恭候大驾。”

紫钰以极优美的动作,站起身来,在婢女们的簇拥下,走近内房去了。

兰斯洛、小草告辞离去,走出了大门,没走几步,小草便给逼至墙边,被掐住脖子,兰斯洛满脸怒容,喝问道:“臭小子,你说要帮你兄弟泡妞,却又泡了你兄弟的妞,我是不是你的兄弟啊?你为什么要这样对待你的兄弟?”

小草挣扎喘气道:“没……没有啊!”

兰斯洛越说越气,“还说没有,你们两个在那边,越讲越亲热,把本大爷甩在一边,是不是想让本大爷加入绿帽俱乐部?早知道昨晚就丢下你不管,让你这大淫贼给乱刀分尸。”

小草连忙安抚:“大哥,你在说些什么啊!我可是拼了命的在帮你说好话喔!不管是讲了什么,我都有再加上一句,是大哥教我的。到最后,紫钰小姐对你,可是赞赏有加呢!”

而兰斯洛果然不愧是头脑简单的单细胞生物,听了这句话,就开始傻笑,“真的啊!她真的夸我好啊!”

小草打铁趁热,再灌迷汤,“是啊!紫钰小姐还说,是了不起的男子汉、大丈夫。”

迷汤一灌,立即见效,兰斯洛便在街上手舞足蹈起来,看得小草除了火光四冒之外,也暗暗悲叹,“两句话就搞定,真没挑战性。”

“咦…不对。”

兰斯洛的脸,忽然又变回将发飙的样子,急遽的转变,让小草有点难以招架。

“你说她有夸奖我,怎么我从头到尾,都没听到半句啊!”

“这……这个嘛!”

小草集中生智,忙道:“人家是女孩子,脸皮薄嘛!怎么好意思给你听到呢?她是用鲁尔克语跟我说的,你没发觉她边说,边对你笑吗?”

兰斯洛想了想,好像确实是这样,开心的哈哈大笑。

看他这么兴奋,小草又是难过,又是气愤,暗道:“死大哥,人家只不过对你笑一下,你就开心成这样,我为你作了那么多,你连谢也不谢半句……”

或许真是心有灵犀一点通吧!小草的念头才刚起——

“小草啊!”

“干嘛啦?”

兰斯洛收起了嬉笑的表情,反而有点见腆的样子,这是只有在看到紫钰时,才会有的神情。

“紫钰小姐又不在这,你干嘛那种脸?”

“我是个很不会说谢谢的人。”

“咦?”

兰斯洛侧着头想了想,低声道:“仔细想想,这几天以来,不管是拿赎款,还是做什么的,都是你的功劳,我只顾着吃喝玩乐,连谢谢也没有说,真是……真是……”

“哪的话?”

小草笑了起来,眼中依稀有泪,“我只是出出点子而已,真正把事情做完的,可是大哥你唷!你好好加油吧,我会继续陪你走下去的。”

两人相对一笑,勾肩搭背地,踏上回家之路。

在这一天之中,两人之间的情谊,有了决定性的进展。

日后,当莉雅公主以二十余岁的年华,英年早逝,兰斯洛王在爱妻棺旁伫立良久,回思前尘往事,而提笔写下,“如妻如妾,如兄如弟”,这四字挽联,言短意骇,内中真意,只有当事人方心领神会。

“喂!小草啊!你觉得,我的妞怎么样啊!”

“这个吗?”

小草笑道:“人很漂亮,也很聪明,心地也不错,就是……就是……”

“就是什么?”

“就是她身边的那个男的,逊了点。”

“浑球,你大哥的玩笑,你也敢开。”

兰斯洛笑骂道,伸手到小草腋下,去搔她的痒,笑得小草前翻后仰,连连讨饶。

“看你还敢不赶再拿我开玩笑。”

“是,是,是,她身边的那个男的,也很完美,紫钰小姐简直完美无缺,就可惜啊……”

“还有可惜……”

兰斯洛的声音陡然提高八度,右手示威性地晃来晃去。

“没有,没有了。”

紧靠在兰斯洛的臂弯里,小草享受着短暂的幸福,把后半句话藏在心底,“就可惜啊!

有着从窗口偷窥别人的坏习惯。“

紫钰斜倚在阳台上,看两个人打打闹闹,不禁浅笑,“‘骄纵蛮横,视旁人若无物’,她,不像啊!”

清朗的月光,照在小草与兰斯洛的身上,看上去,他们都是一脸幸福的样子。

随着六月二十三日的到来,许多人或出于自愿,或是被迫,这以后的祸福荣辱,完全掌握于他们的努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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