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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龙族开始的次元之旅 49.这手不能要了

作者:刺猿菌 分类:其他小说 更新时间:2022-12-10 00:15:19 来源:笔趣阁

补充你妹啊,你提要求还让我来补充?昂热嘴角抽搐,你的要求还能在过分一点吗?好吧,这些要求貌似没有什么实际意义,都只是方便于他的行动,这家伙就是单纯的找点借口,完全不想透露自己的真实目的。

“作为交换,你将得到一具龙王的尸骸,以及本人的友好,怎么样?很划算吧?”轩浩眨了眨眼睛。

“……”昂热虽然很想捅他两刀,但是看了看院子里被封印着的龙骨,还是算了,这些无所谓的要求,作为校长,他都能答应,当然只是答应。

两人各自心怀鬼胎。

“对了,我还有一个愿望。”轩浩好像想起什么似的又提了一句。

“愿望?”昂热皱了皱眉头,愿望这东西,往往是世界上最麻烦的东西,因为愿望不像要求,要求一般是别人能做到的事情,而愿望,只存在于理想状态。

“对,愿望,不过,在说这个之前我想先问你一些问题。”轩浩不急不缓地走到了院子里。

他的手握住了插在棺材上的长枪。

“在你看来,过去的几十年里,我所做的一切,究竟是善,还是恶?”

“跟一个复仇者讨论善恶的话,未免有些不合适吧?”昂热也跟着到了院子里。

他的目光紧紧盯着眼前的男人,准确来说,是盯着他握枪的右手,他不明白男人突然问的问题是什么意思。

“你做的一切,或许对于这个国家是有益处的吧,但,我并不觉得你是会做善事的慈善家。况且,为了达到这样的效果,你杀了很多人吧,不仅仅是混血种,也包括普通人?”昂热的手揣在兜里,那里面装着的是他的折刀。

“不必这么紧张嘛~”轩浩看着昂热的样子,笑了笑,拔出长枪,“我没打算跟你动手,只是这长枪,我想你大概拔不出来,你要带走棺材,我总得把枪拿下来吧?”

“……”

“你说得对,我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自己,毕竟这个世界太无聊了,活这么长世间,总得找点乐子,不然得憋死我。”轩浩摊了摊手,“所以,你觉得,像我这样的人,认真做起恶来会是一副什么样的光景呢?是不是还挺期待的?”

永生不死,掌握力量,无所不知,无所不能。

这样一个人,如果想要作恶……

只想了一个开头,昂热就不敢往下想了。

这句话不管他怎么听,都是在威胁他吧。

“所以,我的愿望就是,至少在你活着的时候吧,给我找点乐子,别让我太过无聊哦,”轩浩嘴角裂开,“否则,如果哪天我闲着无聊,毁灭世界的话,就是你的责任了,我希望你不要死得那么快,你的命,由我来取。”

昂热的折刀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来到了轩浩的脖子上,可他依旧满脸笑意,手里的长枪没有丝毫要动的样子,似乎对于脖子上的折刀毫不在意。

好吧,在意也没用,虽然脑子跟得上,但身体完全跟不上昂热的速度。

“如果没有其他事情的话,就请回吧,我不太喜欢招待客人。”轩浩摆了摆手。

“那个东西,我现在就带走了?”

良久,昂热收回折刀,指了指院子里的棺材。

“无所谓,我守了几十年,守着也怪难受的,你要拿走就拿走”轩浩摇了摇头,“但是小心,别被抢走了哦,不是我不放心你,而是盯上这东西的人有点多。”

“放心吧,这世界上应该没人能从我手里抢走东西。”昂热笑了笑。

昂热提起棺材就消失在院子里,这么多年过去了,从前那个任人宰割的男人已经不存在了,现在这个男人,比他想象中还要可怕,这样的人,绝不能让其呆在外面,最好还是放在眼皮底下更安全一点,至少,他有信心,只要自己还活着,无论这个男人想做什么事情,他能在事情发生之前阻止。

“唉…总算是忽悠走了啊。”轩浩叹了一口气,“时间零,还真是个麻烦的能力。”

天下武功唯快不破,对于他这种力量型莽批选手来说,速度类言灵几乎是克星。

一般的混血种还好,再快也快不到哪里去,他有信心能凭借身体素质弥补速度的差距。因为他的体质只会越来越强,速度也会越来越快,但再快,也无法像时间零那样形成领域做到变向放缓时间的效果。

昂热不同,这个家伙有着S级的血统,甚至更高,本身就有着超越一般混血种的速度与力量,再加上有着时间零这种bug级别的言灵,老实说,只要昂热不愿意跟他硬刚,他是没有一丁点办法的。

不过这并不妨碍他继续嚣张,毕竟,就算是昂热也不可能永远开启言灵来限制他。

……

昂热的办事效率很高,估计是刚刚回学院就开始搞事情了,不到两天,就有卡塞尔的专员将护照、机票、学生证、签证办好送到轩浩手里。

当然,少不了一份《卡塞尔学院新生入学指南》,嗯,厚度刚刚好,放在家垫桌脚吧。

唯一让他感到不满的就是,他的长枪属于危险品,是没办法带上航班的。昂热这家伙,居然不派专机来接他,只是让诺玛给他订了机票。搞得他只能另想办法把长枪运过去,真是一点也不贴心。

航班落在芝加哥国际机场,刚下飞机,轩浩的目光就被吸引了。

一个的男人坐在地上,他的手里还举着一块大大的牌子,上面写着“welcometoChicago,轩浩”。

名字还特意标注了中文,只是这字…也亏得轩浩能认出来。

这个男人牛高马大的,即使坐在地上也是格外显眼,再加上还穿着宽大的花格子衬衫,和短裤,衣服邹巴巴地,再加上脸上沾着满脸的胡渣,头发也不知道几天没洗了,如果再给他面前放个碗,那看起来像个油腻的流浪汉一样,也不知道这机场禁不禁止乞讨。

卡塞尔学院迎接新生都是都是找流浪汉的吗?这么接地气?

“师弟师弟,这里这里!”

这个看上去吊儿郎当地男人,反应却是意外地敏感,很快就注意到了盯着他看的轩浩。

轩浩无奈地走了过去:“你是?”

虽然心里早有定数,但还是要问一下。

“芬格尔·冯·弗林斯,卡塞尔学院学生,想必你就是新来的插班生师弟吧?幸会幸会。”

芬格尔操着一口流利的中文,放下牌子,右手在衣服上抹了抹,伸出手来。

轩浩有些犹豫地伸出手,这手不能要了,抽空剁了重新长吧。

“来来来,师弟幸苦了,走走走,师弟是第一次来美国吧?师弟吃饭了没?师兄知道这里的美食哦,”芬格尔格外热情地招呼着轩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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