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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城的奇妙之旅 第一章 初历异界

作者:破洞的衬衫 分类:玄幻魔法 更新时间:2022-12-05 05:48:14 来源:笔趣阁

江云一剑狠狠将眼前的哥布林砍倒在地上,望着它不断挣扎的身躯慢慢消失,最后留下了两枚黄黄的生锈铜币。

他的露出了一丝笑容,今天的第一场战斗就获得了两枚铜币,这可谓是开门大红啊。

弯腰捡起了地上的铜币,江云小心翼翼的放进了自己裤腰带上的布袋之中,别看只有小小的两枚铜币,这可是江云晚餐两块面包的经济,虽然两块面包可能并不够填饱肚子。

摸了摸手上坑坑洼洼的残破大剑,江云有些无奈,两年的厮杀,这把大剑也该退休了,现在这老伙计用来砍哥布林都有些吃力。

虽然准备这次回去就换一把,可是这把大剑也是自己来到这个世界后获取的第一把武器,多少还是有一些纪念价值的,就保存起来扔到床底下当纪念把。

两年前,熬夜打游戏的江云莫名其妙的来到了这个世界,但伴随他的并没有什么金手指,身上没有金钱的他连吃饭都是个问题,只能偷偷的去酒馆偷吃客人剩下的食物,因此也忍受了很多人的白眼。

他也干过偷窃钱财的不耻之事,仅仅只是为了能够饱腹而已。

而当江云下定决心进入地下城冒险之时,拿着的只是从装备店买的一把破剑,光是这把破剑,就花费了江云胆战心惊偷窃而来的十个铜币。

而当他初次进入地下城时,面对着凶残的哥布林,江云根本没有去跟它拼杀的勇气。

现代人的性格让他还不敢去找哥布林拼命,寻找下手的对象也只是其他冒险家不屑击杀的史莱姆,这种最低级的魔物。

辛辛苦苦击杀了二十只史莱姆却没掉落一个铜币的时候,江云险些哭了起来,难怪那些冒险家对这些史莱姆一点兴趣也没有,感情这就是在白白浪费体力啊。

不过还好,在江云击杀到第三十九只史莱姆的时候,一枚黄灿灿的铜币在江云充满希望的眼神中叮铃铃的掉在了地上,这也是他来到这个世界上真正意义上的第一桶金,虽然这第一桶金也许只能买一块不大的面包而已。

有了铜币所带来的希望,一种莫名的动力开始充斥了江云的身体。

而在击杀了四个月的史莱姆之后,江云有一天突然全身一阵舒感,他达到了冒险家的最低等级-----一级冒险家。

这让他信心大增的去挑战了他一直以来不敢面对的魔物---哥布林。

虽然哥布林的身高很矮,只到了江云肚脐眼的位置,但是奈何他没有战斗经验啊。

在路过冒险家怪异的眼神中,江云花了一个小时的时间,以全身脱力大腿上中了一刀的光荣战绩解决了这个哥布林,并且收获了三枚铜币。

负伤回去后用存了许久的铜币买了一瓶最粗糙的治疗药剂,这可把江云心疼坏了,这可是十个铜币啊,要杀大约五百个史莱姆才能收获的钱啊,相当于他好几天的收获。

或许江云从来没有想过,以前看的穿越小说主角变成自己后会如此苦逼,连续吃了四个月面包的他已经是瘦骨伶仃的了,想想上一次吃肉还是在酒馆那偷偷吃客人剩下的牛排,什么时候自己也能光明正大的的坐在那吃啊。

简简单单的一觉过后,第二天接着爬上了第二层开始去寻找落单的哥布林,有了第一次的经验之后,这次也就简单多了,虽然也花了很久的时间和消耗了巨大的体力,但却并没有受伤。

就这样,一直和哥布林厮杀的江云又过了一年多的时间,一年多的时间,总算也在莱恩城换取了一间最劣质的茅草屋,不用住在贫民区废弃的房屋残骸里了。

想了想这两年所发生的事,以前的江云简直想都不敢想,不过现在总算是熬过了最艰难的一段时间了,最起码现在的自己已经可以偶尔吃一次酒馆中的豪猪腿了。

又是一天的厮杀,今天的收获是二十一枚铜币,击杀了十二只哥布林,也算是不错的收获,出了地下城的江云开始盘算着自己剩下的金钱,准备去装备店换一把长剑。

江云先是回了茅草屋拿出了床底的储蓄罐,从里面倒出了两枚银币和几十枚铜币,加上今天所得,也就是江云现在手上有着两百四十二铜币的巨款。当然,这只是对于江云来说。

看了看自己手中已经被自己磨了无数次的大剑,江云将他用布包了起来,放在了床底的最里面,还把那门口的磨刀石也给扔了,他觉得得去买一套保养刀具的设备了,这所谓的磨刀石也不过是一块普通的石头而已。

江云从一个背包中拿出了一小块肉干,边咀嚼着就出门走向了集市的方向,两百多枚铜币的巨款让他的自信提高了一大截。再怎么说,咱现在也是那用得起几个银币装备的人了不是,以后拿出去咱脸上也有面子。

“装备大减价,装备大减价,平常一个银两个银的装备,现在只卖五十铜,各位冒险家走过路过不要错过啊。”一个矮人大叔在集市中摆着地摊,努力叫卖着。

“大叔,这把长剑多少钱啊?”听到矮人大叔的叫喝声,江云便来了兴趣,打算上去询问一番。

“哦,这把老夫亲自打造的长剑,三个银,你就可以拿走了,怎么样?这还是很划算的。要是放在几天前,没有五个银,你碰都别想碰。”矮人大叔笑着说道。

听见矮人大叔的报价,江云脸色一囧,嘛蛋身上钱不够啊,本以为两个银已经算是很多了。

“大叔能不能便宜点,我身上就两银,您看能不能……”

矮人大叔脸上的笑色也是一敛:“两银的话就看看其他的把,不要打这把长剑的主意了,比如说这把太刀,跟长剑一样的材质,只是用料少一些而已,砍怪照样轻松,怎么样?”

看着面前的江云正在犹豫不决,矮人大叔似乎是有些不耐烦了,朝着江云挥了挥手道:“不买就赶快走开,别打扰老夫做生意,嫌贵就去其他商铺买,看看其他商铺的武器是不是比老夫的便宜。”

听到矮人大叔这么说,江云也只好转头走向了其他的店铺。

江云有些不忿,态度这么差,我就是在别的店铺买一个垃圾都不会在光顾你这家店铺了。

不过没过多久,兜兜转转的江云又慢慢的走回了矮人大叔的这家店铺,买走了那把价值两银的太刀。

回到家仔细观摩了一下新到手的武器,材质确实比其他商铺的同等价位武器高了一个档次,所以江云才会重新屁颠颠的跑回来把这把太刀给买了下来,至于保养刀具的工具还得以后再买,现在已经没剩几个钱了。

这把太刀的实力还得明天去地下城找哥布林实验一下,看看到底银币武器跟铜币武器差在哪了。

还是新到手的武器好啊,抱着睡觉都要香一些,而那把被他扔到床底的残破大剑,早就被江云给遗忘了,难怪古人都说人喜新厌旧,这点在江云身上体现的淋漓尽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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