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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空迷途之远古女巫 第十章 迁移

作者:冰淇淋老歪 分类:言情小说 更新时间:2025-04-01 05:10:37 来源:笔趣阁

简陋的晚餐后,族人聚坐在篝火周围,族长甸挺着高壮的黝黑身材站了起来,宣布了两件事。

第一件事是定下巫的接班人。

族人交头接耳,也知道满年龄大了,是该确定好继承人,而之前似乎都是默认那位瘦弱的小姑娘草,所以,议论一番后都齐齐看向草。

云清路人表情,她也看了一眼叫做草的小姑娘,小姑娘眼睛亮亮的,极力掩饰内心的激动。是谁无所谓,她不以为意。

但接下来,巫和族长的话,让云清大跌眼镜。

“清的到来给我们带来方便使用的席、筐和背篓,使的我们换来更多的盐,清是有大智慧的人。”

云清立刻接到族人微笑的点头和唰唰唰感激的小眼神。

“这次族人能够及时搬迁避免死亡祸患,也是多亏了云清提醒。云清能先知是因为天神通过云清提前给我族警示”

“啊_天神庇佑”种族人立刻诚惶诚恐跪地膜拜,当然是对着洞顶。云清抽抽嘴角,牙疼,怎么有点什么预感,难道……?

“天神选择了清,而且族人生病了,清又有治愈病患的能力。清是天神的使者,是来拯救帮助我族的,她就是我族未来的巫。”

最后一句话是巫满大声的宣布。

云清一脸懵逼,这是要当大神儿的节奏,脑袋里想的是跳大神儿。

有了前面的铺垫,族人还真没什么意见,之前看草,也是因为那是之前巫做的选择。

现在,同样支持巫的选择,而且心服口服,对着清更是恭恭敬敬。

自然云清还是注意到,那个叫草的小姑娘听到族长和巫的宣布,脸上一阵呆滞,甚至前一刻激动的表情还残留在嘴角。

可巫最后的选择,无人能够质疑。

后来,云清知道,和族长的胜任不同,巫负责占卜、祭祀、医病。

这是专业工种,一般人做不来的,争也没用。

所以一般小部落都有族长,但是可能没有巫。

巫师是极其珍贵的,是部落里至高无上的存在感。

难怪狩猎,去其他部落交换,族长都会去,但是巫满永远都是老神在在的呆在部落里,只偶尔去采个药材,想来不一定是年龄的缘故。

云清自然知道这姑娘心里难受,可那又能怎样?

听着两个**oss的话后,她都觉得自己好像真的是天神降下的使者,来拯救这个部落的。

你听听这一桩桩一件件的,她自己都感动了,巫的继承人舍她其谁?

况且,得到巫这个职位,可以使自己在原始社会生存更好,好生活谁不追求?

而且巫在这些原始屁民眼中是神秘而充满智慧,她想要为这个部落做些事,帮助他们发展,有了话语权,甚至一言堂,执行力肯定更好。

“过来,孩子。”巫微笑而慈祥的望着云清,伸出皱巴巴又干瘦的手冲云清招了招。

云清当然不会蠢的拒绝,立刻走到巫的面前。巫从自己的皮衣里掏出一个用细细皮带子穿起来的挂坠放在云清的手上。

巫满郑重的说道:这是一代代巫的信物,要守护好,在确定你下一个继承人时,送给她。

云清随意的瞥了一眼这个挂坠,却如遭雷击。

太特么眼熟了,古朴、苍桑、抽象,像个石块,虽然形状不一样,但明显感觉是一套东西。

巫拍拍云清的手,欣慰的轻声交待:“从今后你就跟在我的身边”。

巫满看着云清一脸呆滞,还以为她太感动太激动,事实上确实激动。

接着族长就沉声宣布第二件事。

“根据巫的卜算,第三个太阳升起时部落将开始迁移,到山的另一边找一处新的居住地。”

“什么?”

“啊?我们能去哪?”

族人们开始大声的议论,很多人脸上明显表现的很恐慌,尤其是女人。

男人经常打猎,经常面对较多未知区域和野兽的危险,承受能力强些。

而女人则反之,老人则是知道这是不得不行的办法,满脸只是一种无奈,对命运的屈服。

迁移过程,老人是最令人担忧的弱势群体。小孩子懵懂,自然无感。

不管如何,最终部落还是决定离开,此处已经没有了任何生存空间。

而此时的云清,早就躲在一旁思维飘到天外了,原来拿到巫满的挂坠后,一心只在那上面,满心期待那是另外一个空间。

但是她现在不能尝试,因为第一次进入自己的空间,还发出过一道耀眼的光芒,会被别人发现。

此时她只能按下打开的冲动,只在心中激动,大脑里偷偷畅想。

好在接下来不再下雨,及至两天后,地面已经变得很干燥了。知道次日要远行,该收拾的东西已经打包分配好。

经过十几天的消耗,东西少了很多,众人倒是轻快了,该拿的东西全部拿上。

云清把自己的东西放在空间。巫老了,她的东西云清帮忙拿了一些,重的自然放空间。轻的意思一下放篓里。

现在她是地位崇高的巫——的继承人,她要和巫的步调一致。尽量不要与小屁民打成一片,这是她的内心独白。必须保持高贵与神秘,这是她的选择。

选择并不难,因为在这里,她的内心,本来就是孤独的,或许永远孤独。

第二天太阳升起后,族人迎着朝霞出发。

云清为了入乡随俗,除了内衣,外套已经全部采用毛皮缝制。

脚上穿着一双蒲草鞋。这样的草鞋仅此一双,别无分号。

原来是云清不知在这未知的世界要待多久,担心自己的鞋不够穿,也不想太另类,又不想打赤脚。

所以干脆由她口述指点,再比对云清原来运动鞋的形状,由寻试着编出的。

寻自己还没来得及给自己编一双,就忙着转移,他只能和全族人一样,光着个黑黑的大脚丫片子。

话说这个干瘦的小伙子还是挺听话的。

云清叹口气,不知要远行多久才能定居下来。

山不是一个山头,连绵几座山峰。

好歹一场雨过后,野菜野草还算茂盛。幸运的是居然碰上三只山羊,当然跑不出七十七人的包围圈。

还碰到一株野果树,稀稀拉拉半生不熟的果子,但也能帮助调味。

期间云清和巫走在一起,遇到药材就会采摘,并告知云清它的用途,如何研磨入药,如何熬制使用。

无非是管伤风感冒,或者治疗拉肚子,再有就是创伤药了。

所以没几下,云清就全部学会。

在休息时巫又讲了祭祀语言,这花费了云清大部分的时间。

不管有没有用,这也算是古老文明的一种,云清对此充满了好奇,决定要学下来。

“安定下来我族就要进行一场大的祭祀,你跟在我身边仔细观摩。”

大青山的植被并不十分茂盛,可能是石头山的缘故,并不厚的土层。如此靠山是没办法养活这些族人的。

走走停停两个日升日落后,终于爬到了最后的山巅。

放眼望去,入目就是广袤的平原,零星分布着一些远看不大的树林,

最突出的还是平原上有一处镶嵌着像镜子般的大湖,不知方圆几许。

视野的开阔总是让人心情舒畅,众原始人兴奋的嗷嗷叫着。

这一场景,也让云清文艺了一把,想起毕淑敏《非洲三万里》中的一段:

你要和日月星辰对话,和江河湖海晤谈,和每一棵树握手,和每一株草耳鬓厮磨,你才会顿悟宇宙之大、生命之微、死亡之近……

“都是无主的地啊,这要是都用来种田多好哇。”深呼吸几口,云清傻呵呵的一边笑一边内心感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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