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兰芳回来这几天,活也不帮忙干,每顿饭还挺能吃,她早就想把周兰芳赶走了,现在有了机会,她是一刻也不想多留。
与此同时,在顾家的周思雨,也过的十分烦心,本来以为顾建彬是要在城里过年的,谁成想,顾建彬卖了之前的房子之后,所剩下的钱,他没在城里买房,而是让爸妈在城里做生意,希望钱生钱,结果没多久,就被王二凤亏了个七七八八。
买房子是不够了,顾建彬怕王二凤再折腾,直接把钱都要了下来,留着做学费和生活费。
城里面没房子,只能在乡下过年,虽然顾家房子是三间新瓦房,住着也舒服,但她和顾建彬还没结婚,她晚上和王二凤睡一起,顾建彬和顾父睡。
王二凤不爱干净,晚上睡觉脚和脸都不洗就上床,那一股臭脚丫味道差点把她熏吐,还不如在沈建华家里住的。
更让她不能接受的是,王二凤完全没把她当客人,吃完饭,洗碗洗衣服,都让她做,这让她很是头疼。
刚来第一天,她是想表现一下,才抢着干活,结果王二凤成了习惯,让她干的理所当然。
要不是姑爹现在得了癌症,帮不到她,还成了累赘,她才不要住在这里受罪。
想着这些糟心事,周思雨吃饭都没胃口了,只吃了半碗饭,就放下了筷子。
“思雨,吃了饭你把碗筷洗一下,再把衣服也洗一下。”王二凤吃完饭,碗筷一丢,就和往常一样,开始指使周思雨干活。
周思雨下意识看了一眼顾建彬,见他没一点反应,似乎也觉得自己做这些是理所应当的,心里慢慢就有点不开心了。
但她并没有拒绝,而是很乖巧的点头答应,一边收拾碗筷,一边故意问道:“婶子,家里有没有药膏什么的啊?我手裂口了。”
果然,她这话一出,顾建彬立刻把视线转向了她,一看她的手上真的有点裂口,不免有些心疼。
“妈,碗筷别让她洗了,她平时没干过这些,一碰水手就容易干裂。”
一听这话,王二凤顿时不开心了,“她干这个就裂口,我干这个就没事是吧?年轻人干点活咋了?我和你爸辛辛苦苦把你养大,又辛辛苦苦供养你上学,连这点福都不配享你的是吧?”
在王二凤眼里,是周思雨高攀顾建彬,干点活是应该的,啥都不干,跟个千金似得儿媳妇,她家才不稀罕。
要不是周思雨也是大学生,就算这么勤快,她也瞧不上。
“就洗个碗的事情,你扯这干啥?”顾建彬也知道父母不容易,听到王二凤这么说,语气当下就软了。
周思雨知道顾建彬是个孝子,话到这份上,如果她再不主动说要洗碗,倒是让顾建彬为难了,于是主动道:“建彬,我手上这点裂口没事的,我知道你心疼我,但我们偶尔才回来一次,做点家务活是应该的。”
“辛苦你了。”见她这么懂事,顾建彬一阵欣慰,他算是没找错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