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少爷让人准备好马车,但拉着梁淑君出门时又忽然拍了下脑门,“咱不坐车了,咱走着去!”他心想梁三哥儿是个懒性儿,这几日在屋子里赖着,都不咋动弹。他娘以前告诉他,人总是懒着,容易懒出病来,因此他觉得,还是走着比较好,走两步也能活动活动筋骨。
于是,梁淑君和李小少爷,一人戴着一顶笠帽,身后还跟着一些膀大腰圆的女护卫,俩人从李府出来,李小少爷拉着梁淑君往闹市方向走。梁淑君憋了好几天,也是快闲出病来了,而今心里挂念着老四,但心事重重好几天,眼下一看见这市井热闹的模样,心头的郁气反而消散了不少。
“梁三哥儿,这家铺子的糕点可好吃了!”李小少爷买了一盒子糕点,梁淑君吃了一小口,“是不错,”但他相信,他家妻主做的肯定比这个更好吃。
正这样想着,忽然便听一个声音道:“我想找的,不是别人,正是凤血,我家中三夫,梁淑君!”
梁淑君唰地一下循声看去,只见一个脸皮上有条伤疤的小姑娘正一副郁闷之色。而小姑娘的身后,一左一右,分别立着一名身材高大的男人。
梁淑君的眸子陡然一亮,之后,只见他袍袖一卷,掀起了一阵香风,之后喜滋滋地冲向了自家小妻主。
“妻主~~~~~~~”他冲过来之后,一把抱住了小旗子,而因抱的太猛了,差点没把自己头上的笠帽扯下来。这富裕人家戴的笠帽也是有讲究的,比如梁淑君戴的这一顶,便像是他身上穿的长衫般,是红白二色的,而梁浩铭和梁越宁头上戴的,则是最常见也最便宜的黑笠帽。
董惠莹的心尖颤了颤,“梁淑君?”这可真是踏遍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这几日自己带着老四老五找了很久,岂料这人竟自己冒出来了。
梁淑君摸了摸妻主的小脸,他眉尖猛然一皱,“怎么受伤了?”妻主好不容易才变得好看些,脸皮上居然刻了一道疤,疤痕已长出粉色的肉芽来,但看着太是恼人了。
“咳,”董惠莹眨了眨眼睛,之后把粘人的他从自己身上扯下来,“老实点,”她忍不住小声的警告了一句,这青天白日的,又是在外面,他居然摸她的脸?她都有点不好意思了。
梁淑君挑了挑眉,之后隔着笠帽看向小妻主身后二人,“老四,老五?”即便看不见弟弟们的脸,但弟弟的身材他是认得的,于是更加眉飞色舞了。
“三哥。”
老四木着脸回答。
老五则是烦躁的皱眉道:“见天的乱跑,麻烦死了,我俩和妻主找你好些天了!”
梁淑君一听,顿时心情更好了,“妻主,三儿就知道,妻主最爱三儿了。”
董惠莹:“……”
正这时,铁海兰陡然看向老四惊叫道:“黑鹰!??”
老四身形一僵,之后木着一张脸,“认错人了。”
“啊?”
可是,铁海兰觉得这声音分明和黑鹰一模一样啊,黑鹰这小子是个木头性子,俩人都认识一年了,她单方面认为俩人算是朋友吧?但前些日子在黑市遇见黑鹰,这人居然问她是谁,活像一副不认得自己的模样,气得她一个倒仰,之后的几天便没再去过黑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