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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趣阁 > 言情小说 > 哈利波特之晨光 > 第一百一十四章 queen’s pleasure(十四)

乘坐霍格沃茨特快,从国王十字车站到苏格兰的这条路上,除了有吵闹的旅伴、到处乱跑的宠物、推着糖果车兜售的乘务员,还有窗外美丽的风景。

不过绝大多数学生都不会去看,就算看了也不会仔细留意这一路上遇到了多少桥、翻过了多少山,尤其是进入苏格兰高地之后。

过山地地形总免不了要挖隧道、修桥,工程量和平原比翻了一倍不止,有时即使是一个小小的沟壑也会增加施工难度。即便工程队不需要和横跨美国的铁路那样赶时间,也是要产生成本的。

在诗翁彼豆故事集中有一个三兄弟的故事,死神在湍急的小河的另一边等待着,有的旅人不知河的深浅,以为自己可以走过去,也有人感觉到不对,转头绕路从别的地方走。

毕竟不是所有人都有三兄弟那样用魔法架桥的本事。

“为什么当地人不修桥呢?如果修了桥,他们自己走多方便?”

曾经有一个麻瓜种新生问波莫纳,他刚来这个全然陌生的世界,波莫纳将这个巫师童话当睡前故事讲给他听。

她不知道怎么向一个孩子描述这么复杂的问题。

热闹的派对能带来欢乐,然而那种热闹的派对结束后,人去楼空、满地狼藉的样子呈现的是孤独。

安宁并不等于孤独,可是要找到一个即能陪伴你,又能给你安宁的人并不容易,反而是独自一人时能感到“清静”。

霍格沃茨地处深山,虽不至于离群索居,却远离繁华的城市,湖光山色看久了也会感到厌倦的。

大人都忍受不了这种一成不变的“安宁”,要怎么向一个以生日派对上邀请了“很多”朋友,并以此为傲的孩子解释安宁呢?

反正呆在乡下无事可做,何不去伦敦?

到了17世纪四分之三的贵族在伦敦都有永久地产,接着随着工业革命的到来,拥挤的城市、嘈杂的机器、糟糕的卫生,以及最严重的空气污染问题,笼罩在“雾都”伦敦的雾已经不是北海吹来的雾,更多的是工厂排出的废气,贵族们先是集体搬到了西伦敦,那边的空气比较好,后来又干脆搬回了乡下,寻找安宁的生活。

许多人过上了候鸟般的季节生活,每逢社交季就会离开乡下的庄园,来到社交的场所,这时糟糕的路况给他们的出行带来了困难,而当时火车还没有普及。

即为了自己旅行顺畅,也为了方便将农场的产品、矿场的矿产运出来,贵族们开始修路了,议会这时也颁布了法令,可以对公路收费。

公路集资不像运河和铁路那样通过股票,而是根据公路信托。皮博迪开了家信托公司来开**敦的房地产,但这种公路信托和它不一样,它甚至都不是一家公司。

首先是贵族古老的长子继承制,并不是每一个贵族都会因为奢侈的生活而把家产耗尽,有时是他们也需要投资,如果他想要卖地,是不可以私自买卖的,必须要议会同意,在经过复杂的申请和批复后,交一大笔钱才能用“私法”进行出售。

通常的做法是长期租凭,租凭合同通常是31年,也可以签99年,一次获得租金,执事有责任协助完成这个合同,同时他们也有责任阻止土地的主人听了某些“低风险、高回报”的投资,抵押自己的土地。

公路信托不是从“信托”本身获取回报,而是在维修好公路后,优质的路况提高当地的竞争力,吸纳的会员也是非公开的,主要是绅士、贵族、农场主,后来有了一些制造业者,几乎都是土地所有者,维持信托的资金大部分来自土地收益。

很多贵族家庭都有管家,“管家”主要负责庄园内部事务,执事则是负责“外面的”固定资产,有时还会帮主人做一些决策,甚至执事本人就是庄园主的长辈,他被信托内部人员推举出来负责管这个事。

“Queen”在过去被认为是国王的配偶,1388年除了英法百年战争,英国也在经历红白玫瑰战争,当时的国王是理查二世,不过实权却被其叔叔冈特的约翰控制。

他就像一片风中的叶子,虽然戴着王冠,却被你来我往的势力吹来吹去。

他的第一任妻子是波西米亚的安妮,她是神圣罗马帝国查理四世的女儿,她并不像黑太子爱德华三世的王后那样跟着他东奔西跑,而是与理查二世一起统治复杂的宫廷。

仆人和主人的亲属关系是虚假的,尽管他们住在一个房子里。

可是许多人喜欢被仆人环绕的感觉,在波莫纳阅读的卷宗里,有一个在白金汉郡的陪审员,他报告自己的一个仆人杰拉德,他甚至都不知道对方的真正姓名,以为他是个外国人,而实际上“杰拉德”是个巫师,在他被刑讯逼供前逃走了,巫师议会将他抓回来继续审问。

“主人”很少去了解“仆人”,神秘人总让追随自己的人称呼自己“主人”,不论对方是不是纯血贵族。

人是复杂的,不是用“飞来咒”召唤来的物品,仆人往往掌握了主人许多秘密,他们有眼睛、思想、欢乐、痛苦,不牢靠的嘴甚至不需要刑讯就会将自己知道的一切说出来,换取恩赐。

波莫纳不知道阿不思知道西弗勒斯用自己的形象说那些话会作何反应。

上一次“仆人”斯内普就将从猪头酒吧听到的消息告诉了黑魔王,间接导致了莉莉波特的死亡。

他们藏得很好,如果不是有人告密的话,不过波莫纳始终难以相信是西里斯布莱克被判了他们。

海格没有回自己的小屋,他有可能去猪头酒吧喝闷酒了,反正他的屋里没人,波莫纳一个人从禁林里走出来。

她看着月光下仿佛在发光的霍格沃茨城堡,到了都铎王朝,亨利八世颁布了《至尊法案》,如果国王是“头”的话,那么各个阶级组成国家的“身体”,头拥有这顶王冠带来的所有荣耀和财富。只是当时女性普遍被认为是原罪的化身,易于用本能而非理性的思考能力解决问题,玛丽并不认为有资格继承“至尊”的头衔。

为此玛丽一世开始混用“女王”和“国王”的称呼,将男性统治者的“美德”转移到女性统治者的身上。

在加冕仪式上,玛丽将自己称为“国家的妻子”,国家才是“头”,自己作为妻子应该服从国家这个“丈夫”,因此除了王冠之外,玛丽一世还得到了一个戒指,这个戒指不像教皇的戒指那样供人亲吻,而是契约的象征。

后来伊丽莎白一世照搬了玛丽一世的加冕仪式,同样将自己嫁给了国家。

她选择了苏格兰的玛丽生的儿子成为英国国王,有了亨利八世这样的父亲,谁还会对婚姻充满期待?更何况除了生孩子的风险外,苏格兰的玛丽在和第二任丈夫结婚后,他就觉得自己该成为国王,有那个精力,干点“需要用理性的思考能力解决的问题”不好么?

不论“王之道路”多么难以维修、泥泞难行,那依旧是一条路。

波莫纳提起了自己的女巫袍,她的靴子上到处都是泥,同样在禁林里走了一段时间的“多洛里斯”脚上穿着的皮鞋还是干净的。

她莫名其妙笑了起来,放下了裙摆,脚步轻快得踩着厚实的草坪上前进,仿佛踩在红色的地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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