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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利波特之晨光 第七十二章 猞猁之眼(二)

作者:金吾不禁夜 分类:言情小说 更新时间:2025-04-01 03:48:19 来源:笔趣阁

圣奥古斯丁曾说:放任者并不总是朋友,抨击者也并不总是敌人。友人的抨击是忠诚,仇人的拥吻是欺骗。

当朱利亚诺·德·美第奇走进教堂时,帕奇家的人马上迎了上去,一直和他谈笑风生。

恺撒走进元老院时,布鲁图斯就在他的身后,那么除了刺杀这一个办法外,布鲁图斯有试过别的办法阻止恺撒称帝么?

教会法学家认为,不可以凭一个人过去的罪过和愚蠢为由拒绝救济,倘若不打开门,如何将其变为自己人?

当乔治安娜来到楼下时,餐会已经开始了,波琳娜成了众人瞩目的焦点,她成了全场最耀眼的人。

同时在阴暗的角落,也可以看到一些用批判态度看着她的人,不过他们很快就注意到了乔治安娜,脸色一瞬间就变了。

在卸下伪装以前,罗哈特的笑容是得过奖的,不过他的笑容对蛇怪可没有作用。

乔治安娜再次扬起了西弗勒斯总说不好看的笑容,谁会和他一样顶着一张苦涩的脸出现在社交场合呢?

倘若苏格拉底总对希腊人说自己无知,让人觉得厌烦,那么那个乘船的哲学家,对船夫说“你这样不会,那样不会是多么不幸”则会使人厌恶,谁会救一个觉得厌恶的人呢?

船夫还有心情学哲学家的口气问他会不会游泳,当哲学家说不会时,船夫甚至可以笑着说“太不幸”了。

冥界船夫驶过的是痛苦之河,所以哈利一直到最后都是过得快乐的,那个在麻瓜亲戚家没有得到重视的小可怜到了魔法世界成了被宠爱的王子,虽然他的脑袋不像天才那样被神亲吻过。

不过他足够幸运,找到了混血王子的旧课本。

幸运是哈利从他父亲那里继承的最棒的遗产。

“复身”(hamingja)会将在某些情况下与“自我”一起传承给后代,“自我”中包含个性,但这并不是说哈利有和詹姆一样的守护神,哈利就如“某人”说的那样,和他爸爸一样“自大、懒惰”。

教哈利挺费劲,他只对自己感兴趣的东西投入精力,进步得也快,不像年轻的汤姆里德尔,让老师能收获满满的成就感。

但是比起哈利,纳威学起来更吃力,而这两位都是预言中出生在七月底的男孩。

在老傻瓜的记忆里,伍德孤儿院的女执事看起来枯瘦又疲惫,孩子们看起来穿得干净整洁,个性还算健康。

她至少没有挪用款项,给自己买时髦的东西,然后让孤儿院和雾都孤儿奥利佛呆过的地方一样,连洗澡的热水都没有,只把露出衣服的部分擦干净了应付检查。

相比之下营养充足的贵族在平民中一眼就能看出来,冷兵器时代需要肌肉才能挥舞武器,平民马都养不起,何况是长肌肉需要的大量肉食。

小女孩就喜欢德拉科那样长相俊美的,他瘦得跟排骨似的,波莫纳觉得他看起来根本靠不住。

中世纪有一种名为灯倌的职业,通常是少年来担当,他们会为需要走夜路的客人提供蜡烛照明。

如果是成年男人,客人会觉得危险,如果是女人,夜路本身对她就很危险了。

但也不见得谁都会舍得出那点钱,尤其是月光明亮的晚上。

伦敦的雾气很浓,月光透过雾照下来时能见度其实已经很低了,人类的眼睛在夜间并不像猫那样敏锐,但猫为了提高夜间视力,诸如红色、橘色等都变成了灰色。

而人类则在白天活动,需要看到更多色彩,辨别果子的颜色、用保护色藏在草丛里的危险动物。

等他发现实在看不清,想“借光”的时候,周围又没有灯倌了。碰巧这时浓雾中有一团光,他想着可能是别人的灯倌,就追着光去了,他走啊走,忽然迎面和另一个抹黑行走的手推车、行人撞成一团,而“灯光”却自己跑了。

莱姆斯教过怎么对付辛克庞克,斯内普却更喜欢教九头蛇许德拉,虽然正常人类遇到辛克庞克、博格特的几率比许德拉大多了。

另外还有摄魂怪,本来遇到它的概率也不高,可谁让西里斯那一年从阿兹卡班越狱了呢?

西里斯放任詹姆,甚至还鼓励他对斯内普“开玩笑”;而詹姆则宁可暴露自己的秘密,也要阻止西里斯利用莱姆斯变形后要干的事情。

一个人忠诚了太久,会忘记一件事。当哈利得到了三强争霸赛冠军的资格,罗恩的态度可称不上友好,他说的话就更像是敌人一样了。

罗恩是不是嫉妒哈利呢?没错,他是嫉妒了,可是如果哈利当时选择了退出,而不是“继续走下去”,伏地魔还会复活么?

如果你想要的是别人的友谊,哪怕你看到了一桩不合适的婚姻,那也请你闭上嘴。

在会场乔治安娜看到了深色皮肤的法格纳里伯爵夫人,她正在“护花使者”的陪同下和弗朗索瓦·扎比尼聊天。

扎比尼夫人结了七次婚,但波莫纳没见过有谁警告过“新郎们”,人们在婚礼上送上祝福,在葬礼上送上白玫瑰,在羡慕扎比尼夫人得到更多金子的同时讨论谁是下一个“幸运儿”。

有一副名画叫《不相称的婚礼》,画上青春少女与一位老者结婚,但事实上画上有狡猾笑容的新郎是个慈善家,年纪也比画上年轻很多。他一直在做慈善,就像在献血,并没有一次抽干,抽一定量的血后他回去调养,下次还能继续捐,最后捐款总量超过了他家产的好几倍。

意大利画家不会把自己画进画里,那是伦勃朗才干的,《夜巡》毁了他的事业,却也开出了一条先河,《不相称的婚礼》中画家把自己画进去了,取代了年轻新娘爱慕者的位置。

这幅画是新娘爱慕者要求画的,他并没有在婚礼现场喊“我反对”。

等画完成了,爱慕者要求把自己给删除,画家只好用自己的脸替代了爱慕者。

新娘的形象是画家的情人,她哭得眼睛都红了,但实际上这幅画中的新娘生活得很好,不仅与“老者”生了好几个孩子,也寿终正寝了。反而是画家的情人,她最后住进了收容所里。

当乔治安娜抽空看到了波琳娜,她还是笑得很开心。

这时她想起了那个难看的萨伏依头盔,可能是为了让说话的声音更清楚,面罩上开了个倒三角的口子,看起来像是笑容。

如果将倒三角正过来,看起来就像是垮着嘴角了。

中世纪的盔甲有一种看起来像铁皮罐头,如果马耳他骑士团都穿上那种全身铁皮的盔甲,很快地中海的烈日就把他们变成“罐头”了。

餐会喝的是香槟,而不是意大利产的起泡酒,她拿着郁金香杯,看着玻璃上自己的倒影,它看起来严重变形了。

其实波拿巴并不是那么完美,她早就知道比起等人哄,要学会自己娱乐自己。

雅各宾派在那不勒斯成立的共和国宪法是完全脱离了当地风俗、习惯的,就像一张无法实现的蓝图,非要落地。

波拿巴至少知道宪法要尊重当地风俗、习惯……

“晚上好。”一个人忽然用英语跟乔治安娜打招呼,她循声看了过去。

“很荣幸认识你,乔治安娜,我是不列颠驻意大利大使,弗雷德利·斯蒂伯特,你比传说中还要美。”那个人自我介绍道。

她看着这位大使,很快想起了法国人提供给她的履历。

斯蒂伯特的祖父曾是孟加拉总督,从那一代开始他们家积累了财富,他的父亲汤姆斯则在土耳其当了15年大使,后来他在意大利娶了一个女人,只是他不像威尔士亲王那么走运,遇到了一个欠债的牧师,所以他们没有举行结婚仪式,导致理论上斯蒂伯特是私生子。

汤姆斯辞去了大使的工作,定居在了佛罗伦萨,在那里开了一个博物馆,收集了不少“东方”物品,从土耳其挂毯到巴尔干的玻璃制品,据说是腓尼基人制作的。

汤姆斯没有别的情妇或私生子,弗雷德利借着搜集文物的机会,加上他金融家的身份被接纳。

“我听说你的博物馆里有一支骑兵部队。”乔治安娜朝着弗雷德利伸手“他们穿的是什么盔甲?”

“当然是德国人。”弗雷德利轻握着她的手,行了吻手礼“什么时候你到佛罗伦萨,我带你去看。”

“不能把它们弄到米兰来吗?”乔治安娜收回了手。

“这恐怕不行,蜡制品经不起颠簸,天气也在变热了。”弗雷德利笑着说“何况我觉得米兰人不想看到德国人出现在他们的城市。”

她刚想回忆什么,弗雷德利又接着说“另外我想问问,今年托斯卡纳的税收你收了吗?”

她惊讶得看着他。

“以往都是第一执政提醒谬拉将军,我想他今年忙不过来。”弗雷德利满含深意得看着她“我说得对吗?琳达·史密斯。”

琳达·史密斯是波莫纳诸多化名之中的一个,但是这个名字只有她在威尼斯度蜜月时用过。

弗雷德利满意得看着她的表情,像是抓住了她的把柄。

于是她问道“你怎么知道这个名字?”

“打听到的。”弗雷德利说“需要我帮你把护照上的名字改过来吗?”

旁边不知道干什么,发出很大的动静,她下意识转头看了过去。

原来是有人表演“魔术”。

“想去看看吗?”乔治安娜问弗雷德利,他护送着她走了过去,看这次玩的什么花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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