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笔趣阁 > 言情小说 > 平凡的明穿日子 > 第八百三十八章 龙骑兵

平凡的明穿日子 第八百三十八章 龙骑兵

作者:宁小钗 分类:言情小说 更新时间:2022-09-26 00:55:04 来源:笔趣阁

徐灏背着手认真看着香玉的一举一动,从浙江疫区回来后,感觉治病救人凭一个人的力量毕竟有限,所以她开始近乎疯狂的做实验。

徐灏也在绞尽脑汁的帮助她,隐约记得一本网络小说里,提到阿司匹林是由酸醋一类的东西提炼而成。

所以香玉用了不下五十多种材料,采用萃取法,因没有精准的实验工具和标准的催化剂,研制出来的药只能算是草药,但有效就行了。

阿司匹林是医药史上三大经典药物之一,也是世界上应用最广泛的解热、镇痛和抗炎药。另两种是青霉素与安定。

做实验离不开详细记录,三位学徒是香玉非常信赖的助手,今天提取了柳酸加上醋酸制成了醋柳汤,再经过加热冷却得到了晶体,徐灏不知道这就是阿司匹林。

多年苦读并立志成为一名悬壶济世的医生,在香玉的身上,徐灏懂得了什么叫做持之以恒。

西北兰州,某地。

刚刚屠宰了一头牛的胡斯儿累得不轻,头皮上剐蹭着冰冷寒风,刺得头皮丝丝地疼。他抬手抹了一把,头皮上留下黏黏的牛血,很快被风冻上了。

胡斯儿站在山坳里抬头望去,清晨的西北入目一片苍茫,景色对来他说什么也不是,看都看腻了,习惯性的摸了摸腰部,赖以为生的刮刀别在裤带上,他一把甩了那件腥臭湿漉漉的血布衫。

“拾起来。”身后有人喝了一声。

胡斯儿浑身一哆嗦,脸上的一道伤疤顿时开裂了,悄悄地按住了刮刀,血液似乎都给冬天的风冻住。

不过很快他听出了声音是自己人的,他不熟悉他们,猛的抽出了刀来,即使是自己人,也不敢丝毫大意。

洪熙九年正月初三的残夜。兰州**,官军奉了徐屠夫的军令,二万西北军拎着鬼头刀,端着火枪,把平原上能见到的活人都灭了。

几乎都是开火打成了筛子,再使刀割了脑袋交差,这和此后数百年间的西北一模一样,尤其与左宗棠率领清兵对回人复仇一样,这时代没有怜悯,只有以杀止杀。涉及到民族仇恨,委实只能用血来偿还。

无分好与坏,善于恶,每个民族皆有好坏善恶,各自都有正义的理由。

事情的起因很简单,就像后世某些国家和地域一样,来自各族与穆斯林之间的仇杀。回民领袖认为土地应该属于回人,认为这里根本不属于汉人,不管从元朝的历史乃至宋朝的历史。西夏都不属于中国。

恰恰包括党项人在内的小族早已融入到了汉族,而世代生长在西北的汉人性情格外彪悍,回民亦是有名的抱团排外,双方之间动辄械斗。原因太多了,任何方面都能成为冲突的导火索。

朱元璋在世的时候,西北发生过数次暴乱,都被朝廷或施以恩义或围剿平息下去了。但仇恨的种子已然种下。朱高炽登基之后,对国家实行宽仁的执政理念,藩王府的军权持续削弱。从长远上看自然利大于弊,但短时间内在西边却是弊大于利。

这一次回民领袖利用了一次较大规模的仇杀事件,煽动了数万教民,一举攻占了某县城,该县四万汉人不分男女老幼被杀得只剩下了三千人。

这样的屠-杀行为手段残忍的令人发指,杀光包括出生没几天的婴儿在内所有汉族男子,轮暴了所有汉族女子,竟称之为给汉人换换种。

事后徐灏对此的态度只有一个,以牙还牙,以血还血,但是要控制住规模,并且一定要隐秘,报纸上密集展开宣传民族团结的重要性,官府刻意淡化这些仇恨,没有办法,这是一定要采取的。

如此在各地百姓不知情的情况下,很快官军和西北汉人对回民展开报复性的大屠-杀,那些回民领袖一被擒拿,就地凌迟处死,五服之内灭族。

徐灏太清楚回民的真正动机了,是为了最终改变中国西北的民族构成,使回族能够成为西北的主体民族,这样就可以在当地建立一个伊斯兰国家,就算搞不成,也要迫使朝廷准许西北成为一个准独立王国。

这在历史上是必然的,太多这样的事实了,因此他要在汉人的血没有流光之前,让对方先几乎流光了血。

历史上同治元年,陕西汉人无端端的被杀戮五百万人,而甘肃人口从一千九百万人,锐减到了仅存四百九十五万人,所以徐灏决不允许此事发生,哪怕成为人人口诛笔伐的屠夫,也要把西北的回民先杀的鸡犬不留。

胡斯儿是此事中的幸存者,全家人都死了,他与三个本族男子穿上汉族衣服,改了汉姓,流浪到了小村子里定居。

村子里散住着二十多户人家,当年的事渐渐成了历史,官府也不禁回民,故此胡斯儿又成了回民,村里有回有汉也有几家蒙。

与关内的回民习俗越来越世俗化不同,西北很多回族妇女不拘年龄大小,哪怕是五六岁的小女孩,也一样戴着面纱,不言不笑。

记忆中,胡斯儿感觉唯有竹笔满拉的女人不一样,性情好,知道笑,在古老的语言中,满拉意思是经堂的学生。

隔阂是从回族迁徙到中土之后即开始存在了,汉民不了解伊斯兰化的回民,认为他们中隐藏着很多神秘,多采取敬而远之的态度,而回民又何尝不猜想,汉人也藏着机密呢。

西北的土地日渐贫瘠,人们刨开了泥土,种植了庄稼,到了次一年,收获微薄粮食。

小村子里,家家门前堆了个小庄稼垛。这里地处于长城边上,人烟稀少,如今愈发的稀少了,太阳落山后,炊烟冷冷地升起,弥漫着本地的清冷。村子里静静地,四野再没个声响。

天色再黑些,低矮的泥屋门窗透出来柴火的红光。没有灯油,等灶里红烬熄灭了,村子就睡进了黑暗,连狗都从来不叫。

当黑夜捱到了虎夫坦即晚间礼拜的时候,胡斯儿家里就来了几个邻居和竹笔老满拉。这时女人们要避出门去,男人们跪下,默不作声地念五段默罕麦斯。

不敢高声念,去年势力强大的马家刚刚被官军给屠了,罪名是谋反。

三个男人中死了一个,另一个跑去投靠鞑靼人。胡斯儿认最年长的男人为义父,义父与妻子女儿团聚,一家人靠给人杀猪宰牛为生,主要是替附近的军营干活。

赞美诗只能默诵,他们不敢出声,张开嘴做出高声赞颂的口型。

这一年的尔麦里,正月十三日,是回民功修,悼念的日子。远比后世的回人讲究,天下各地的回回都要宰牛以纪念亡者,听说京城的回民要宰杀九头牛和两头骆驼办大尔麦里,每个回回都要换水净身。

今年的尔麦里。无疑要比胡斯儿小时候的回忆寒酸太多了,家里没有任何牲口,穷得只剩下了半碗油,连只鸡也没有。

胡斯儿内心中充满着怨恨。他自是认为这一切都是汉人的错,拎着刀跑到了山里,转悠了三天。捉过来了一只野鸡。

义父叫女儿拿净水喂,吃人吃的饭,栓了足足一个月。这一天胡斯儿记得很清楚,是主麻日,即星期五的聚礼,天色阴沉沉的,厚厚的灰铅云。

正月十三这一天,清晨起来,天还没有破开,漆黑的伸手不见五指,胡斯儿感到灰云压得太重了。少时天亮了,仰头见云彩沉得移不动,为了尔麦里用的鸡,把刀子磨了半天。

心里堵得慌,灰沉沉的天气也令人憋的喘不上气,胡斯儿磨着刮刀,义父的独生女用汤瓶,专为宗教仪式洗沐用的水器,帮他往磨刀石上润水。

牛皮刮刀是他为了报仇特意打造的,官府查问,就说是宰牲口的工具。刀比寻常的刮刀长很多,锋利异常,对付手持火枪的官军最有效,近身后很容易一刀捅死敌人。

那年的胡斯儿可没有这样的英勇,官军黑压压的铺天盖地而来,隆隆的战鼓声令汉军一往无前,真是人挡杀人佛挡诛佛,随着父亲兄弟上阵的胡斯儿只有十四岁,吓得六神无主,慌慌张张的扭头就跑。

故此他幸运的捡回来一条命,那些英勇的真主战士都战死了,并且死得特别的窝囊,几乎一个照面就被打死了,幸好回回不怕死,死了后可以直升天堂,那里有纯洁美丽的处子等着呢。

总之每当想起当年,胡斯儿便自叹自怨,心里茫茫地非常失落,觉得自己实在是个废物,又一次举起刀对着天生的乌云。

“咋还不散去呢?”年纪不大的女孩蒙着面,问了一句。

胡斯儿没回答,女人在家里的地位等同于牲畜,当然这只是一个规矩,事实上不管在哪里,只要男人出于本能,都会自觉不自觉的讨好女人。

“阴了一个月了。”女孩喃喃道,“这天真让人不痛快。”

胡斯儿摸了下刀锋,站起身来说道:“你看着家,我出去了。”

“哦!”女孩送他出门,警惕的看了眼邻居家,轻手轻脚的关上了院门。

远处的山巅上,改名为徐烬的苟儿长高了,也变得更强壮了,无惧于凛冽的寒风。沉默寡言的他在辽东军校学习了一年多,又恢复了昔日的开朗。

今年他奉了义父徐灏的要求,只身来到西北军营历练一年,此时穿着普通军服,斜背着一支火枪,骑在一匹蒙古战马上,马鞍上挂着令西北回民闻风丧胆的鬼头刀。

背着火枪的骑兵被徐灏称之为大明游骑兵,一时间万千年轻人,人人以争做游骑兵为荣,巡逻的时候只背着一支枪,打仗时最多同时携带八支枪,拥有极佳的骑术和射术的游骑兵,立下了战功后,徐都督盛赞他们为大明最精锐的龙骑兵,这是军中目前最为崇高的荣耀。

徐烬就立志成为一名真正的龙骑兵!(未完待续。。)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