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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兔眼迷离 余甘(四十)

作者:嗑南瓜子 分类:其他小说 更新时间:2025-04-01 02:59:43 来源:笔趣阁

她看江玉枫又要张嘴,觉得此人聒噪不休也是烦人,赶紧补道:“多半是羯人的,我去的时候,赶上鲜卑打鬃节,有羯人过来。我临行出了点岔子,与那些蠢狗扯了几天交集。”

“多半是他们以为我与拓跋铣有来往,会对羯族不利,所以暗中调换了我的东西。大概以为拓跋铣见着骨印不对,就要跟我翻脸吧”。她一嘟嘴,仍是嫌弃着道:“蠢的一无是处。”

江玉枫略思索,想透了个中缘由,道:“既然如此,拓跋铣是想要那枚印?羯人部落分散,若是有印做凭证,他便能找些好手潜入部落杀人见血,是这样吗?”

薛凌将印提起来,绕着指尖甩了几圈,印上红绳直直缠道末尾。再对上江玉枫,神色间多了几分自傲。道:“他早就想要将羯人收入囊中,什么钱什么粮,不都为着这一桩。若不是我拿拖住沈家的做诱饵,他的狮子口恨不能将整个西北吞进去。”

“蠢狗还想吞月亮”。她本想再多说一句,根本没有四座城的事,又觉得犯不着跟江玉枫解释,只道:“我原本是骗他的,就从苏家搜刮点银子塞过去,等他把霍云昇骗出京之后,就....”

“就想办法宰了他。“

“没想到居然有蠢狗自己送上门来,这下苏家钱都不用出了,肉包子再小,不还是个肉包子,自己啃了还能长点膘”。她放松下来,只觉五脏六腑都在喊饿,伸手又去拿了块点心。

啃了一口,就着点心手对着门外扬了一扬道:“你怎么还不去,早一刻把信送到他手上,他就早一刻骗霍云昇出京,记得顺路去临江仙替我采买两屉汤包。”

江玉枫微一点头,没急着退出去,道:“印是羯人王族的吗?普通人的印,他拿去也起不了什么作用,不该如此大费周章。”

“对,得是几个魏姓王爷那种身份。总之挺好用的,给他还有些可惜”。薛凌皱眉,略有所思,或许应该在这里头玩个什么花招?这念头只是转瞬,细想得等自己闲下来找个无人处,现下是赶紧用这块肉去忽悠拓跋铣加快动作,她又催了江玉枫一句。

江玉枫仍站着没动,道:“若是身份贵重,平日里见的事多,不该有儿戏之举。贴身的东西落到外人手里,无异于君子立于危墙。”

“他是个蠢狗”。薛凌脑子都没过,就紧赶着答了江玉枫的话。说完在兀自回忆了一下石亓是什么模样,安城粮事,京中来往,到鲜卑逃命。

江玉枫说的也有几分道理,既然石亓二人知道自己和拓跋铣有来往,要插一脚,也该找个好点的办法。但她由来瞧不上石亓,只觉这人蠢的连马也不如。何况,那时候,她救了二人的性命,没准是石亓两人不想公开翻脸?

那也算是报了大恩了,她欢欢喜喜收回思绪,道:“我与那人有过三两次交集,有这种举动不足为奇,倒是我当时大意了。老天帮忙,歪打正着。”

江玉枫又道:“此事拓跋铣知道否?”

薛凌摇头:“他肯定不知,没准还以为是我一手策划的”。她拍手道:“对,你吓唬他一下,将这事说成原就是我的计划,耽误的那些时间就为着这事儿,不必说清楚,他知道的。”

都到了这份上,不骗白不骗。

见薛凌十分笃定,江玉枫自觉再多追问不过多添不快,他亦觉得先着人去回个信比较好。京中不比宁城霍家,无论是鹰是鸽从城郊飞起,这一路都不能确保太平。江府只能用最笨的办法,人马共行,六条腿跑着去,来往一趟都是个费时活儿。

所以当初薛凌苦等霍云婉的消息,而不是死守着江家这慢半拍的。霍家与拓跋铣来往是鹰,宁城与京中通信又是用的官府信鸽,不管是谁,只要见了那飞禽脚上套环,非但不得伤杀,还要好吃好喝的供着。若是凑巧捡了个死的,也得赶紧带着信筒送到最近的衙门去。

一天一地,自然没有可比性。

他倒是没忘了薛凌对吃食怨念颇深,走后片刻就有人送来些咸口的粥水鱼羊炙,薛凌捧着碗唏哩呼噜趴桌子上喝了个肚圆,倚着椅背半天才直起腰。要说回来后来往也是几家富贵的,这还是第一顿舒心饭。

她吃饱了百无聊赖,先将石亓那枚骨印拿在手上绕来绕去,又将拓跋铣新递来的移到眼前来回欣赏。王儒说的没错,这工艺确实极好。如果她没记错,拓跋铣第一次给的,就是个普普通通的骨印,上头什么装饰也没有。

莫非胡人也跟汉人似的,手里印鉴还得分个三六九等,有金有玉,有铜有石?薛凌倒不是好奇,只是对拓跋铣多有鄙嗤。只说那蠢狗第一次瞧不上自个儿,随便捡了个印给自己就是了。如今知道自己手里有羯人的东西,就巴巴的贴上来,赶最好的送。

最好的送,薛凌咂舌,她最不喜欢的就是狼这种东西。

指尖用力,黄金质软,骨印左方的狼头霎时凹进去一块。刚还耀武扬威的样子,转眼就成了老弱病残相。印信识别只依赖于骨印上的纹路,装饰毁了也无关紧要。薛凌摸索了一下,想将整个狼头拔下来。

扭了扭,又松了手,将骨印丢到了桌子上。到底是个死物,没意思的很。

她知道原子上胡人以狼为尊,她多少年前开始就跟这狗日的东西过不去,拓跋铣要真是头狼也好。她双手枕在脑后,倚在椅背上,又笑了一回。

反正这处事的过程确实很像猎狼,先丢两只黄羊兔子之类的东西让他跑出来,吃的得意忘形处,就悄无声息的冲上去,扯住后颈皮,匕首从下颌处插入。一定不能偏,偏了剥皮的时候要重新下刀。别说皮子有两个刀口,就是开口切线不直,都不值钱了。

还得一刀到底,没直刀柄,快速扭转一圈,再拔出来。刀刃宽的一个口子,血转眼就能流尽。如此那狼肉还勉强能吃,不然血块淤积,则腥臭更甚,怎么煮都咽不下去。

要说石亓二人也蠢的很啊,经历了那种事,就该知道拓跋铣对羯族有所图。看到了羯人的印鉴,只会与自己更加亲密无间,怎么可能翻脸。

她拿着茶水懒洋洋的往嘴里灌,乱七八糟的事儿全凭感觉走了一遭,并没忙着细想。正惬意处,江玉枫又敲了门进来,递给她一张写满了的纸道:“你过过目,若有遗漏谬误之处,及时改了免生波澜。”

薛凌伸手接过来,先暗夸了一句好字,不过基本不可能是江玉枫的亲笔,这种要命的东西,量他也不会自己写。上头内容倒是详细,江玉枫是与江闳商议过的。他二人远比薛凌长袖善舞,洋洋洒洒下来,除了事情交代的清楚,分寸也拿捏的恰到好处。

虽没确切说印是谁的,却也道明了是羯人的东西。经过也粉饰的花团锦簇,大言不惭处,颇有叫嚣之意。整篇文张弛有度,倨恭各半,着实文采斐然。唯一让薛凌有所不满的,便是江玉枫未依她的,仍旧将“完璧归赵”四个字写到了最后。不仅写了上去,霍狗二字也改了。

沛公离京之日,完璧归赵之时。

江府多少防着信落入他人之手,说的委婉。薛凌不屑,骨印跟和氏璧比已是鱼目浑珠,霍云昇这狗东西,竟然要被称“沛公”。项庄舞剑,意在沛公,那狗脑子不定得绕几个弯才能读出来。她捏了捏信,终没喊改,只是语间多了些没好气,挥手递还给江玉枫道:

“文采斐然,送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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