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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兔眼迷离 关于不知春

作者:嗑南瓜子 分类:其他小说 更新时间:2023-07-06 23:04:19 来源:笔趣阁

好像是六月份开过一个活动,猜薛凌为什么会写“不知春”。

那时候我说,大概会在十天后写到答案。

感谢上帝,我当时并没说会在十天后写完答案。

总之,守信是种为人称道的美德,而朕,美德如洪水泛滥滔滔不绝。

我确实在十天后写到了不知春这章,只是数个十天后,才写完。

书越往后写,越是怪的很,明明很小的细节,我总要写很长很长的内容才能把那么一丁点细节铺垫的合情合理。

有时候我也怀疑,难道我变成了一个水货?技术不够,反应来凑?哎,这该死的身体,干的多了,它主动就....

我说码字啊,就是手用多了,还没动,水自己淌出来了,所以就....

但是不能啊,人家水多人家有钱,我是个扑街,不能如此...duck不必....啊。。

总之,矜持是种待价而沽的商品,而朕,恰好卖不出去砸在了手里。

此处是广告时间(一个扑街的无力呐喊:加钱啊,你们加钱啊!你们都不加钱,你们不加钱怎么看我那什么迸发?你们不加钱怎么看我那什么四溢..其实我职业素养极高,专业能力极强,能口能手...

具体表现为,语音输入可达到两百字每分钟,键盘输入可达一百字每分钟。写得慢主要还是因为矜持,子曾经曰过,语迟则人贵。

甭管能不能卖出去,就说朕贵不贵吧,朕无价!)

总之,灵感迸发需要金钱催化,才华四溢需要金钱助力。

概括一下就是,我蠢是因为我穷,这句话倒过来说也成立。

鲁迅在他的后园看了本小章一眼,他说以上是废话,以下也是。

不知春这一章,又写了好久,值得我给她个单章。

如果她死在某个时间点就好了,那所有人都不会遗憾,包括她自己。

就像当初我看绝命毒师,如果老白能死在那一刻,是最好的结局。他赚了足够多的钱,还没失去最重要的人,名声还是个清清白白的化学老师,诺贝尔奖贡献者。

薛凌死在平城那场火里就好了,是最好的结局,她并没有手刃魏塱,但是战事还没起,老李头还活着,她可以带着骄傲葬身在火里。

但是最后老白穷途末路,而薛凌.....大概差不了多少吧。

人就是,停不下来啊。

我写她成了朽木,朽木知春,至少能长出些绿意来,哪怕是苔藓。

不知春,只会烂成一滩淤泥,又黑又臭。

非要追溯到一开始的伏笔,是在我两年前开书的那天,我就知道我的主角会参与挑动一场战事。

之所以说参与,是因为,她大可不必承认是她一人挑动了这场战事。古代的战事,从史书上读来,细枝末节处都是吃人。

我想了很久,要如何去写她与过错碰面。是看到伏尸百万,还是看到赤地千里。

但是,写到这些内容的时候,于她而言,百万也好,千里也好,都应该只是个数字。

上位者看到数字,非要说触动很大,那不是我的写法,也不是我认知中的事实。

我也没有指望这个过错可以唤醒她什么,只是想写她在一路走到黑的过程中,往回看看,其实自己遇到过光亮。

如果当时停下来,或然会有别样超脱。

当然,不停也好,我这一路走的艰难,眼看要到头了,凭什么要停呢。

所以,我在开书前十万字的时候放了件貂儿,直到两百二十万字的时候,这件貂儿才正式穿在了身上。

当不知春三个字作为章结尾语发出去的时候,这本书完不完结,其实对我而言都不重要,因为写到这,我当初最想写的东西,已经写好了。

在这一章里,关于春的意向非常多,它的时间线,准确来说其实是从立春那天开始,到立夏截至。

不过,我的章节名相关内容往往要到下一章过半才结束,所以正文里时间线还没到立夏。

我还用了好些乱七八糟的春鲜春花去堆叠,从个人情感出发,是种暗暗的讽刺吧,她一日日与春打交道。

到头来,不知春。

这是明面上的意思,实际上的内容,应该是三件,第一是齐府,去岁在齐世言处那段时间,也正值春日。

有时候会想,如果我写个爽文,那该是薛凌和齐府连手,最后大功告成,皆大欢喜。

平城寒冷,所以格外期待春天,第一个春天,她错过。

而最重要的意义,在于临春。我已经记不起这个地名最早出现在哪一张,约莫是百万字左右。

老李头身死,绿栀一家说要回故居,就在临春。而前十万字的那件袍子,正是绿栀补了一道。

在薛凌拿到黄家舆图时,我曾用了将近一千字去描写她想过临春数次,但怎么也想不起谁说过。

她不在意齐家,或者说她不在意除了仇恨权力以外的任何事,所以她更不在意绿栀。只听过一次的地方,要再回想起来也确实很难。

更难得是,让她看到罪孽。

皇城裘马声色,红粉生香,是她对黄旭尧的讽刺。而今她在皇城,屁股决定脑袋,也就只能看得见裘马声色,红粉生香,怎么可能听得见垣定嚎啕。

我知道修桥补路瞎眼,杀人放火儿多,我知道世上并无报应一说,成王败寇,窃国者侯。

但是,我还是想给主角一些基本的道德观。她可以是个烂人,但不能烂的洋洋自得。

这大概,也是为什么她不讨喜。

她可以逃避,但总要遇上,她总要有一个合适的契机去享受她造出来的时势,去忏悔她错过的亮光。

所以,我把那件袍子又丢到了她面前。

书里有准确的描写,说她最喜欢平城的春天,积雪化的只剩薄薄一层,天上飘的也只是零星小点,一样的银装素裹,还不耽误玩。

她始终在固执的追寻,早就逝去的春天。偏偏是活了十七八年,她自己写的,年年岁岁,不知春。

生命中总有许多好东西,像石亓,像绿栀,这两个人是薛凌最初的遇见,这两个人都不坏。

不坏的意思,是可以往好了走。但是那件袍子,薛凌没要。

我开着上帝视觉,一次又一次的给提示,金玉之物虽贵,木石不可言轻。木是绿栀,石是那位蠢货。

然而我一陷入角色,就什么也听不进去。就像,我一陷入生活,就什么也想不起来。

but,人就是与自我斗争的一个过程。除了事儿本身,没什么事儿过不去。

她总会知道,怜花春长在,停烛夜自明。

早点和解吧。

以下是剧透。

不知春的第三层意思,是个伏笔,这章其实已经写了,李敬思发现二月春不是今年的新茶。

人不会因为一两句话反目,但往往一两句话会成为反目的最后一根稻草,而薛凌甚至都没记起,自己说了这么谎话。

她在不知不觉中成了和苏姈如一样的人,只求哄得旁人开心,无关紧要的谎话张口就来。

除了这三个最主要的,应该就是一些细碎的讽刺,关于薛弋寒临死喝的也是二月春,薛凌不知。

绿栀一家准备回去的时候,曾对临春充满向往,而实际上,临春不知春,因为临就是靠近,但是没到。

就像张棐褚说的,最大的输家,根本不在赌桌上,而是被赌客牵连的无辜众人。

我是如此喜欢这个伏笔,以至于写完这章,让我觉得整本书都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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