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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兔眼迷离 美人恩(六)

作者:嗑南瓜子 分类:其他小说 更新时间:2023-04-23 00:40:34 来源:笔趣阁

袖间平意试探着往外滑,石恒两人本已驱马往前,石亓走了一段又退回来,拔刀在手。

那女子听见身后马蹄哒哒而来,转眼看去,更是肝胆欲裂。站起来,跑到薛凌的马身侧,直接抱住了她一条腿,泪眼婆娑的喊:“姑娘,求你救救我,我们都是汉人。”

薛凌将头转向一边,没有半点要出声阻止石亓的样子。她想,她是了解这些蝼蚁的。只要眼看求生无望,就会破口大骂,怨天尤人。

只等这女子说出半句埋怨或不敬之语,她就可以策马扬长而去,任由石亓将她砍翻在地。也许,一刀尚且不够。因为石亓为了不引起拓跋铣怀疑,这几日携带的并非胡人常用的战刀,而是一柄小小的防身之物。

若要取人性命,除非像她刚刚那样,挑致命处下手,方能一击必杀。但石亓在马上,大抵没有那么好的准头。所以,要几刀?这个女人才会死?或者,根本就不会立刻死,只是被砍断手足,无法再拦她薛凌而已?

夏日原上青草茂盛,但也难保哪一处留下了马蹄印。且,一匹马,负重越多,蹄印就越深。万一被人追上了,她自顾已是不暇,保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人更是无稽之谈,没准到时候还要被自己推出去挡刀。

“阿落,快走”。石亓已到眼前。春风一度,玉臂朱唇滋味犹在,他未必就那么想杀人。可这个女人迟迟不放手,阿落又不知在想什么,他不得不回来做个决断。

那汉人女子似乎已明白薛凌心意,手无力的从薛凌身上滑开,跌坐在地。反到镇静下来,止了泪水,道:“求姑娘将我一缕头发带回故土,大恩大德,下辈子当牛做马,我会报答你的”。说罢干脆闭上眼睛等死。

芸芸众生,幸福大多相似,苦处却各有不同。她流落异乡,又为娼为妓。突而又被人献给了所谓的小王爷。惊惧之后,发现这小王爷居然对自己宠爱有加,还以为可以从此结束勾栏生涯。

到头来,确实是结束了,结束也好。

石亓的刀当真只削掉了她几缕头发。薛凌伸手将她一拉而起,放在了身后,只叮嘱了一声“坐稳”,便绝尘而去。丝毫不顾石亓大喊“阿落。”

有些人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死,有些人却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活。就如那汉人女子在马背上听了好久的长风呼啸,才把眼睛睁开。她仍无法相信自己居然活着,而且,大概是要离开胡人的地头了。

顾不得一身腥臭异常,她靠在薛凌身上,突而又哭的喘不过气来,道:“多谢姑娘,多谢姑娘,小女子名叫含焉”。薛凌既没听见石亓在后头说什么,也没听见身后的人说什么。一是耳旁风声太大,二来,她只听见拓跋铣牢里珍珠的惨叫。就是那个她给了五百两银子,仍没有走掉的汉妓。

石亓不知薛凌为何突然把那个女人捞走,悲天悯人之心,非在一条性命之间。为万人而杀一人,在汉人的文化里,也是一种道。就如,他和大哥这一回,手底下的十几个人,大概是要没命的。这些人,不少是和他一起长大。可如果他俩硬要带着所有人走,没准,最后谁也走不掉,且羯人要死以万计。孰轻孰重,凡上位者都该知道。

四人一路扬鞭,不停催促身下马匹,直直往东狂奔出二三十里。见身后仍未有人追来,薛凌才稍稍缓了一口气。后头含焉想是没经历过这般颠簸,短短半刻之间,已经吐了好几回。

这样下去不是办法,薛凌恐呕吐物给拓跋铣留下痕迹,只得下了马,让含焉坐在前头。又走了一会,方到一弯河流处。此地打了马桩,仍旧拴着三匹好马,吃食衣物齐备。看了一下日头,他们差不多已经跑了一个时辰,按马的脚力算,应该有个五六十里路。想来,拓跋铣差不多该发现人跑了。

马桩旁埋着一块上好的胰子,薛凌将其一切为四分给众人,自己率先跳到河里,飞快的将自己洗了个透。其他三人虽有不解,但此地不宜久留,自是没有多问,有样学样的打理了一番。

新的衣物倒是干净,只是都用不知名的汁液涂抹过,带着浓浓的青草气息。因只备了三套,含焉便无衣可换。眼见四人皆是身上湿透,薛凌终是丢给了含焉,又催促着石亓二人快些。

这原上,什么味道都能惹人怀疑,唯有一地杂草到处都是。薛凌这几日来回奔波,无疑是花了极大的心血才筹备的滴水不漏。谁料多了含焉这么个变故。一开始的三匹马,本就是要弃的,但她唯恐拓跋铣发现的太早,故而也备了吃食,防着没有时间换马。如今并没有人追上来,倒是省了些口粮,免去她路上挨饿。

石亓二人见薛凌并未换衣,也猜到是准备的不够,眼见她身上水还在滴滴答答的往下,石恒拍了一下石亓,示意他快些换,转而把自己手上那套拿来递给薛凌。

却不想他于薛凌而言,与拓跋铣也没什么两样,要不是觉得不能让俩人死在这,没准早就拔刀相向,又怎可能拿他的衣服。便是看,也没多看一眼,转而去解先前三匹马的鞍配。石恒讨了个没趣,那边石亓也已经换了。扔了倒白白浪费,只能依样靠着马匹遮挡,也快速的换下衣物。

薛凌捡起那些湿衣服,放回原来的马褡子里,那里面还有放着的臭鱼,不多时,应该又能染上味。看了看地上没什么遗漏,便后飞马屁股上重重拍了一掌,将其驱赶着继续往东。自己跳上马匹一提缰绳往南,也懒得招呼石恒二人走。

她这一番举动实在太过周到,短短一个钟内将身上气味改换两次,又试图以马匹带着衣物扰人视线。石恒稍作犹豫,还带着石亓跟了上来。生死已经不那么急迫,石亓略开怀了一些,催着马儿急走了几步,和薛凌并驾齐驱,道:“返羯最快的路线,是一直往东,往南跑上一天,还在鲜卑的地头。怎不让那几匹马往南,我们往东的好。”

薛凌只顾催马,头也未回。她当然知道往羯族的地头,最快的方向是往东。难道拓跋铣就他妈不知道了?地上跑的,总不能跟天上飞的比脚力。一旦发现人跑了,拓跋铣必然以鹰递信,要人在前方守着,等他们自己撞上去。倒不如铤而走险,就一直在鲜卑走着,一路回平城,经梁,由安城绕回去。

这样,到了梁国,大家就能分道扬镳,她也能早些回京。

薛凌不答话,石亓只能悻悻闭嘴。他觉得自己越发不懂薛凌,纵他也从未懂过。但他并不像大哥,将来要继承羯族皇位,所以,娶个汉人女子为大妃,也并不是没有可能。起码此事之后,大哥总不会反对吧。想到此处,他忘了自己刀鞘里还藏着薛凌的那枚骨印。说好事成之后,就要还给薛凌。

石恒远比石亓谨慎,且他并不认识薛凌,远远不知这个姑娘与自己弟弟有着诸多渊源,至于嫁娶之说,更是无从谈起。自然这会只专心御马,别无杂念。一刻不返羯,他便一刻不得心安。只是事已至此,怕是返了,也再难有安生日子。

薛凌四人马蹄扬起的那一刻,打鬃节现场也正是良驹踏风。各家十八般武艺尽展,纵是觉得无趣,但一片欢呼声中,拓跋铣也多喝了几杯。待到诸多花样的比赛来了好几轮,他才觉得石恒似乎去的久了些。扫了一眼场下,那几个羯族侍卫到好像没什么反常,围成一圈,大口吃着肉,脸上笑容甚是灿烂。

于是他又多饮了一杯。等羯族真的成了囊中之物,梁,也是指日可待的。他想起霍准,又想起薛凌,想起汉人的文臣武将之说。若不需要再防着羯,他就不需要盟友,只需要狗了。

狗嘛,同时养两条,反而能养的听话些,一条狗常常仗着自己不可或缺蹬鼻子上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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