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似乎在那一刹那之间停止,别说是那些鲜卑人,就算是典韦也不由得惊叹。
但更多的是感悟,到了先天级锻炼已经不在是主要,更多是对天地大道的感悟,还有对自己武道的体悟。方云这一击暗合天地大道,带给他非常大的感悟。
鲜卑人两大王,是那一瞬间同时陨落,大概鲜卑人的损失是无比巨大的。但对于己军来说,却是无比振奋的消息。
“冲锋!”方云微微吸了一口气,举起手中九天龙魂贯指向前方,高呼一声。
“万胜!”所有的士卒,纷纷朝着敌人杀了过去。他们知道,这场战争他们赢定了!
“为可汗报仇!”出乎预料的是,鲜卑人在简单的呆滞之后,却不要命的发动冲锋。
他们大多都是槐头和轲比能的亲信,甚至是部众和族人,眼看两位大人阵亡,他们也无言回去面对本族的族老。此刻的他们,只想着能够多杀一个汉人是一个,用鲜血和自己的生命,来证明自己绝对不是一个懦夫!
常看见很多小说里写着,杀了首脑结果下面的士卒就四散而去。或许一帮乌合之众是可以,若面对的是一支正规军的话,这反而会刺激他们悍不畏死的发动冲锋。只因为在他们的生涯之中,已经融入了名为军魂和军规的两个存在。
军魂其实是就是一种信念,更是军人最高的荣耀感;军规却是最大的约束,哪怕主将已经阵亡。军规依然存在。这约束着他们必须要正面面对敌人。否则依然难逃一死。
顿时,这些鲜卑人发挥出了绝对的骑术,朝着方云部杀了过来。
火兽装甲车也不是吃素的,见状迅速喷出大量的火焰,灼烧着那些鲜卑骑兵。饶是这样,这些家伙居然甘冒火焰直接跳到装甲车的面前,用血肉之躯顶住喷火口。然后有三四名友军迅速弯弓搭箭,朝着射击口进行射击。
箭矢飞了进去。也不知道到底有没有伤害到里面的人,不过压制装甲车不能反击却是事实。好在装甲车后面的士卒,趁着这个时候迅速用连弩收割对方的生命,好歹不至于让他们掀翻了这十辆装甲车。
不过这些连弩兵也有所忌惮,毕竟方云他们就在前面,就算身穿战甲,也怕误伤。
好在方云也没有那么脆弱,此刻的他虽然还没办法骑乘穷奇,但座下战马已经换成了追风白凰。这种马匹有着一流的速度,难得的是它带有很强的灵性。能够配合着方云不断改变重心,使得方云能够确实的感受到人马一体的感觉。
以前方云觉得。按照力学和当时的实际情况,古代人应该没办法在马上玩出花俏的战斗技巧。两军交战就是一回一合,比的是速度和力量,最多是角度的掌控,学习再多的武技,似乎都没什么意义。
实际上真正融入到这个世界,学习到了所谓的功法和武技才知道,原来战场上其实也需要花俏。首先,武将本身应该是军队的统御者,然后才是一个强大的武者。他们需要斗将的情况下,目的是为了挫敌军的锐气和士气。一番花俏的表演,可以把自己的强大展现出来,同时也能够更加震撼敌军的士卒,最后因此杀死敌军将领,自然使得敌军士卒胆寒。
其次,真正高端级别的武将决斗,甚至在冲阵之中的时候,武将能够在非常短的时间内进行反应并杀出一击。若是马匹比不上人家,那么就在武技上超越别人。刁钻的角度还有眨眼之间的瞬间变招,这就是考验一个强大武将能力的时候。
在冲阵的时候,以最小的幅度和最少的变化,一枪过去击杀更多的敌人,也是考验武将武技的关键时刻。一个合格的武者,能够在冲阵的时候,在最短时间内杀死最多的敌人。正是因为这样,所以身后的士卒才会士气振奋跟在后面,随着他一路冲杀。
方云此刻就是这样,他直接带着本部解烦军,朝着敌军最密集的地方冲了过去。
当然他也不不是盲目的进行冲锋,直接瞄准了敌军最薄弱,或者说还没有聚集起来的那部分进行冲锋。由于本身的时间并不长,所以凭着自己杀出一段距离,给后军跑动起来的机会,这就是他的责任。至于典韦,也会在他旁边陪着他一路杀过去!
“滚开!”方云暴喝一声,早已晋级为‘大魔界’的天赋在瞬间爆发出来。
诅咒的属性是敌军全属性下降,那么大魔界便是这个特性的升华版,下降的属性更多。此刻敌军的将领也好,还是下面的士卒也好,看到方云的样子,仿佛就是上古魔神一般,周围更是充满了死气和怨气。
他们只觉得自身被浸在了血海之中,呼吸也不由得的急促,甚至可以说呼吸都没办法。座下的马匹也开始不听使唤起来,不管他们如何驱策,都没办法向前迈出一步。他们的‘军魂’虽然彻底爆发开来,但和‘大魔界’起来,却根本不够看。
方云发动了冲锋,追风白凰所附加的‘迅雷’天赋,使得他的攻击速度提升了许多。换做现实,主要就是这匹战马在不断调整着重心,确保方云无时无刻都处于最适合出手的环境,所以敌人在进行一次进攻的时候,他已经做出两次回击。
手中的九天龙魂贯坚不可摧,胡人那些废铁撞在上面,直接就碎裂开来。方云猛地一回砍,周围七八个士卒直接就被斩成了两段。他也不会去看那还剩下半截的身体,继续策马朝着前方进行冲锋。
典韦也是紧紧跟随在后,把慢慢聚集过来的敌军士卒给迅速清空。
两人慢慢可以跑了起来,在他们的帮助下。下面的骑兵也开始迅速进行跑动。当速度彻底回来的时候。骑兵就是冷兵器时代最可怕的兵种。没有之一。
“破阵!”方云怒吼一声,手中武器已经附加上了一层真气。九天龙魂贯是魂器,感受到了方云的意图,迅速变得更加的坚不可摧。
很难想象那种感觉,手中的武器劈砍在敌人身上,仿佛割开一张纸般轻松。往前面猛地一刺,就如同一头扎入了水里面,一下子就贯穿了敌人的胸膛。由于龙魂贯的独特造型。更是直接把对方劈成了两半。
不多时,在他的带领下,整支部队以锥形阵就这直接杀了出来,一路上斩首无数。
“射击!”后方坐镇的陈到见状,立刻下达了射击的命令。
这下子连弩兵不再需要顾虑什么,尽全力进行射击。而方云也迅速调转马头,朝着敌军阵地再次发动了冲锋。
一支军队的确有着军规束缚,但在人类到达极限的恐惧的时候,求生的本能会驾驭一切。没有谁会想要去死,尤其在明明知道是在送死的情况下。
总会有那么几个人。没办法狠下心来去死,然后他们就掉头逃跑了。或许他们会对自己说:“我不是逃跑。而是回去把消息传递给部落里面的大人。”
有借口就是好事,顿时觉得负罪感一扫而空,跑起来也变得更加的大气凛然起来。
有了第一个,自然就会有第二个,第三个……当最后一个士卒被己军杀死,躺下的最后一眼看到的是空空如也的身后,也不知道他是否会死不瞑目?
不管如何,敌军到底是撤退了,方云却没打算放过他们!
追击开始,大军开始迅速推进,不多时就杀入了敌军对于营地之中。一个小时候后,追击停止,敌人已经彻底分散在了关外的草原上,想要追击可不容易。
营地之中的所有粮草,其实就是他们的牛羊,甚至还有五千多匹备用的战马,都落入了方云的手里。再加上其他林林总总的缴获,这一仗简直杀出了玄幻级别的战绩。
可不是么,杀敌超过数万,但本部只有不到五百人阵亡。
大量的敌军在连弩兵和火兽装甲车的共同攻击下阵亡,方云这边一路杀过去,也不过杀死了四千人不到。连弩兵最后更是拿下了连弩,拿下背在背后的长枪转职成为长枪兵,进一步的收割着敌人的生命。
若要概括这场战争,那么方云觉得,这是最经典的文明战胜也野蛮的战例。
科学就是第一生产力,可以喷火而且不断射出弩矢的火兽装甲车;大量装备的连弩,还有随时可以转职成为长枪兵的新式兵种。
这个时代大部分的部队,都是单一兵种,长枪兵就是长枪兵,拿起刀盾未必就能够变成刀盾兵,每一个兵种的训练方式都并不相同。不过凡事都有特例,那就是弩兵!
弩兵为什么少,主要就是强弩的产量低,而且坏了就坏了几乎没办法替换。再加上箭矢制作不易,缺乏足够的兽筋制作弓弦什么的,都是导致弓箭兵和弩兵在古代军队之中占据比例非常稀少的主要原因。
方云这边不存在这方面的问题,流水线和模块化生产,再加上橡胶的投入使用,甚至他还有大量的养殖场可以提供兽筋,所以产量方面远超这个时代的所有人。
再加上连弩的使用,可以进一步弥补强弩数量不足的问题,对敌人进行全方位覆盖式的射击。同时弩箭的操作也简单,列阵也更是简单,故而完全可以由别的兵种进行转职。
就如同现在,方云麾下有五千长枪兵,但是却都装备了连弩。
在战场上,他们首先进行射击,然后当敌人来到面前到时候,再换上长枪进行列阵迎敌。本身弩阵和长枪阵也比较相似,在严格的训练下,士卒能够迅速做好反应。
这一切的一切,便是穿越者最大的金手指,也是身为穿越者最大的优势。直接和敌人拼斗,比计谋什么的,用来耍帅还不错就是了。只是在方云看来,用超越这个时代的目光和技术,将敌人碾压过去,才是最帅的,也不一定非得依靠什么热.武器。(未完待续。。)
ps: 昨晚下午18-24点在高速公路设卡执勤,早上1点30左右才回家,好在上午不用去,这才把今天两章给赶了出来。回头一看,才发现最近发明创造太厉害,以至于被这本书的重点‘系统’和‘数据战’给忘记了,这不得不给大家道个歉……以后会注意的。
最后还是惯例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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