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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生水起(小说520) 七十三

作者:城市公子 分类:耽美小说 更新时间:2022-09-26 13:58:37 来源:笔趣阁

其实这段时间并非进入塔克拉玛干大沙漠进行探险的最好时机。现在是夏天,每年四月到九月,正值塔克拉玛干大沙漠的风季,每隔几天就要刮两三天的暴风,飞沙走石,去过的人都笑称以后要改行做宇航员——登陆火星时的大沙暴也不怕了!加上夏季沙漠干热难忍,比最佳时机的冬季困难十倍不止!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因我的老婆林白水——现任北京大学历史学系的副教授,正好和她参与的一个中美合作丝绸之路重新探索的项目,不少路线与我们相通,恰好他们也需要我这种职业冒险家作为领队,于是一拍即合,路上结伴同行,减少了很多寂寞。我带着一行人从宁夏出发,匆匆赶到新疆首府乌鲁木齐。其时新疆局势不稳,外有邻国阿富汗受到苏联入侵,不时有武装分子和难民拥入,内有一小撮民族分裂分子,受到劳么子的东突厥斯坦独立思潮蛊惑,胡说和远在万里的土耳其是一家人,要搞什么突厥大帝国,从东海到地中海都是他们的,勾结境外不法势力,在新疆制造多起恐怖袭击事件,一时人心惶惶。

因事关中美合作事宜,新疆自治区政府一路开绿灯,我要什么提供什么,于是一口气把地质大队的装备扫荡一空,又公款购买了如许交通工具。我唯恐局势不稳,受到什么东突恐怖分子的袭击,又向乌鲁木齐分军区借了几杆自动步枪、四把手枪、六百多发子弹,两个手雷,基本上可以对付一般的土匪了。考古队中除了我拿枪,不过毕竟白水是自己老婆,要偏袒一下,偷偷地塞在其一把手枪,教会如何打开保险、射击和上弹夹。女人不蠢,差不多能够在平稳的条件下射中三十米开外的酒瓶了。

如此做好了充沛的准备后,我们就从阿克苏出发,沿季节性盈枯河和田河南下折东,夏天正是和田河的丰水时期,一路上至少上百公里我们不必忧愁水源问题。从阿克苏初入塔里木盆地,转眼景色就从山区起伏不平的山丘转换到万里无垠的沙漠地区,放眼都是一片金灿灿的世界,在阳光的照耀下熠熠生辉。很多人都是第一次来到沙漠里,骑在骆驼上极为兴奋,连连高声欢呼。

虽然现在机械化程度已经非常发达,而且自治区政府也愿意提供越野车辆,但是我考虑到机械在沙漠的磨损程度太可怕了,难以维护,思来量去,最终还是决定采用传统的沙漠之舟。为此还耽搁了四五天,培养那群白痴骑骆驼的技巧。

此刻白水驾着骆驼慢悠悠地靠近我,她穿着一身阿拉伯式的长袍躲避烈日暴晒,脸上带着防沙镜,笑嘻嘻对我说道:“现在我才知道,为什么称呼沙漠为沙海,而骆驼又是沙漠之舟。不仅是因为沙漠广大,而且,也因为沙漠起伏不定,那一堆堆的沙丘,在阳光之下,你看,像不像金色的波浪?而骑在骆驼身上也有不时晃悠,正如坐船啊!”

我瞧见眼下白水浪漫性大发,等下就知道沙漠的厉害了。果然接近正午,一阵阵热浪袭来,气温高达五十多度,表层砂石更是超过七十多度,顿时把一干兴致勃勃的书呆子打回原形,个个如瘪了茄子一般萎靡不振,昏沉沉地坐在骆驼上半死不活,只会做一件事情,就是不断地喝水。

我暗暗好笑,存心给他们一个下马威,看过去,只有那个强壮的美国人领队萝卜丝犹如一头苍鹰,警惕地狼顾四周。

说起萝卜丝,真名当然不是这个,只是我借着谐音取的外号。素来对美国佬的形象非常恶劣,因与一个美国奸诈的女**往过一段时间,简直后患无穷,如今还时不时地拿私隐来要挟,幸亏老婆不知道,这也是我经年逃在外头的缘故。这萝卜丝是一个身材高大粗壮的美国佬,鼻头红彤彤的,估计行伍出身,虽然印象不佳,但是他也分配了枪支弹药。

到了傍晚,我们在一片绿洲处驻扎休息。这片绿洲受到地下水源滋润,绿草丰富。上面还耸立了一个巨大的土包,估计是上古时候战争时候的堡垒。营地上青烟袅袅,打着几个熄灭的火堆,在不久之前,应该还有人驻扎过,不过却又马上离开了。沙海茫茫,绿洲难得,到底我们前面的那批人为什么要突然离开?我心中突然升起了一个不安的念头。

我望着眼下忙忙碌碌准备做饭休息的人,能够保持警惕心的,另外只有一个萝卜丝了,我们两人目光交切,居然交换了心思。他摆摆手,招呼我过去。

我们钻进一片杂生灌木,迎面一阵恶臭,萝卜丝拨开枝叶,我定睛一看,居然是一泡人屎,不禁勃然大怒,却听萝卜丝说道:“大便还很热,说明这里的人还没有走多远,我们再找找看。”

我心头一凛,一来佩服萝卜丝的眼光,二来他这种探测手段,虽然污秽,但是非常有效,这个不简单啊!

萝卜丝猛然摆手,我看到前面有动静,一排排脚印延伸入绿洲土包开出的一个洞窟里。脚印杂乱,人数众多,看脚印深浅,似乎还带着重物。当下我和萝卜丝取了武器,招呼了几个人手,大家一起举着手电筒进入洞窟里搜索。与其他洞窟不同,这个洞窟开口极为隐秘,若不是循着脚印根本找不到,不禁叫人怀疑,这莫非其实是一个藏兵洞!

洞窟里面沉浸着一股阴惨惨的氲氤,叫人不寒而栗地打颤。我背后的两个伙计嘀嘀咕咕,之一说道:“你有没有觉得这种洞特别怪,似乎是埋葬死人的墓穴,非常不舒服!”

“我也同意你的看法,传说一些西域的墓穴里,都有不死的僵尸在等候活人的灵魂!”

我肚里好笑,平常我专门讲僵尸的故事,正嬉笑间,我倏然摆手示意止步,马上趴在地上探听,低声说道:“有动静,而且数量不少!”

“是谁?”

“僵尸……”

我摇摇头,把这个不好的念头从脑袋里驱走,断然喝道:“胡说,世界上哪里有僵尸。抄家么,见到不管什么,上去先打一顿!”

我作风粗暴干练,极其合手下的胃口,顿时一干人都抡起了考古用的铁锹、步枪等,兴奋地嗷嗷大叫,唯恐天下不乱。其实这次考古实在过于平静,因为身处中国大陆腹地,别说野人猛兽,连只凶猛一点的土狗都没有遇到过,甚是淡鸟!

我一挥手,指挥若干人马悄悄隐蔽在洞窟的拐角处,两边埋伏,只待不知什么东西的家伙一来,不管三七二十一,先痛扁再说。大家屏住呼吸,唯恐惊动了敌人,每个人头上都汗水涔涔,攥紧家么静候。那几十个脚步在离开我们只剩下一段距离的时候,戛然而止!

莫非叫人发现了?

外边已经埋伏好了敌人,于是大家抡起家么飞身扑上去,里面有人叫道:“等等!不要打!”

偱着手电筒打量,我看到了里面聚集了一群人,身穿当地土人的服饰,相貌也多半类似,散发着一股难闻的羊骚味。我喝问道:“你们是什么人?”

为首的是一个一个身材肥胖的秃顶,他狡猾地笑笑:“诸位朋友,请不要误会,我们只是行脚的商人,要从北疆到南疆去。那么你们是什么人呢?”

“考古队的。”

我一边回答,一边暗暗纳闷。现在交通发达,一般的新疆人从北到南多是走新藏线,哪里还有傻瓜横穿死亡之海!虽然这些人看似奇怪,但是也没有见他们携带武器。估计可能是盗墓分子,来到沙漠的一些西域古国遗址,发点小财。我见他们遮遮掩掩,似乎在隐藏什么,不禁好奇心起,使劲强行突破,果然见到他们藏了一个宝贝。当到手电筒靠近,光线顿时大亮,我吃了一经,叫道:“腊尸!”

腊尸狰狞之极,就如一个人丢如烧沸的铅水中,整个人都熔化了那般再提起来,极为恶心。但腊尸是在特殊环境下形成是尸骸,人死后身体脱水,脂肪腐化变成腊,流出体外形成类似腊肉的尸体。不过腊尸一般在多水的酸性环境中形成,以干尸出名的干燥炎热的西部居然发现了腊尸,不能不说是一个非常重大的发现!

“果然是盗墓贼!”

我大叫道。

那胖子顿时露出尴尬的神色,看我们武器精良,绝对是逃不出去的,突然脸一扁,哀求道:“看到同行的份上,就放弟兄一马吧!我们也只是混饭吃而已。”

“谁和你同行了!”

我冷笑一声,转念一想,我又不是公安局,目前无法关押逮捕处理他们,当下就说道:“好吧!只要你们告诉我,腊尸是在哪里发现的,我就放过你们!”

“好好!”

盗墓贼头头像哈巴狗一样哈腰点头,指着上方。我抬头观察顶上那个裂缝,距离我们约莫三四米高,不是很陡峭。难道这个土包其实是一个坟墓,不是堡垒?

“出了什么事情,一大帮人都失踪了!”

白水赶了过来,瞅见腊尸,职业本能顿时发作,蹲下检查腊尸,她仔仔细细打量一遍,眼神中显出迷惑的色彩。

“不对,不对,这不是腊尸!这是蜜尸!”

“蜜尸?”

我夺步上前,见那尸体浑身裹在一层腊里面,已经脱水,但是尸身没有那种尸体特有的难闻气味,反而散发一股奇异的芬芳。我拿出考古锤,小心翼翼沾了一点尸身表面的黏稠物质,屏住呼吸,在眼前细细打量,果真是一种如同蜂蜜的动物胶。转念一想,顿时大笑:“怎么可能,哪个人会发疯到在蜂蜜里淹死。再说,形成这么一具腊尸,要多少吨蜂蜜啊!”

白水说道:“蜜尸当然不是意外形成,而是人工制作,有奇特用途的一样东西!”

“尸体?”我嗤之以鼻,“还有个屁用!顶多一些无知愚民搞点封建迷信的祭奠,要是变态点,就做成木乃伊保存。另外我真想不出还有什么作用!”

“这你就不知道了!”

白水性争强好胜,向来喜欢在学识上压倒我一头,此刻难免沾沾自喜:“所谓蜜尸,却是医药之用。中医有哪里生病就吃那个部位滋补的理论,例如你们男人精力不济,就喜欢啃些牛鞭之类的。不过中医最多只是吃点动物的玩意,可是西域有一国人就邪门了,他们啊,是哪里生病,就吃人的哪部分!”

我暗暗窃笑,刚才你不是说我貌似粗鲁,其实精细之极,我不过小小恭维一下,狐狸尾巴就翘地老高,不过口中冒出来的东西却叫人毛骨悚然,哪有这种邪魔外道的医疗?

白水继续说道:“在我们看似非常野蛮之举,对于西域那国人来说平常之极,不过也不是随便人都能吃的起治病,还需的好好加工一番,就是制作蜜尸!传说,乃是一位十五至十八岁,未经人事的少年自愿成为蜜尸,沐浴更衣之后,断绝寻常饮食,每日以蜂蜜和蜜水充饥,连续九九八十一天之后,在蜜桶里溺毙,再腌制十年之后,才能成为蜜尸。那蜜尸具有非常神奇的功效,传说即使断肢之人,食用蜜尸之后也会如壁虎一般生出来。”

我张口结舌,说道:“若是真的这么神通,还不如说就是人参果算了。”

盗墓贼头头圆鼓鼓的眼睛瞪大,问道:“妈呀,这是真的吗?真好我掉牙了,不如尝一口!”

这回轮到白水张口结舌,我却笑道:“无妨,不过夏天连饭放一天都会馊掉,这玩意放了几百年,吃了之后还不拉肚子拉死你!”

盗墓贼头头哈大嘴巴。白水问道这是什么人,我就介绍说是准同行。

那萝卜丝插口问道:“那么林女士,你说为何这具蜜尸会跑到洞窟上头的裂缝中呢?”

白水说道:“我也在暗暗纳闷。蜜尸因制作不易,费工费钱,几十年一具,向来是大富大贵人家才能消费得起。据说西域的这个国家曾经向大宋进贡过,宋神宗一见大惊失色,于是贡品退回,两国差点爆发战争,可见蜜尸的珍贵。蜜尸向来只记叙于史迹,真物倒从来没有发掘过。虽说蜂蜜具有天然的杀菌作用,但是保存一千多年也是奇迹。为什么会在一个洞窟出现呢?”

白水拿起手中的汽油灯,高高举起,凝视着距离头顶三四米的裂缝,黑洞洞的深处,隐隐约约闪烁了一些金属的光泽,隐藏了莫名的历史遗迹。这个藏经洞,果真比我们想象的还要神秘。那会是什么遗迹呢?至少埋藏蜜尸的地方,不会是普通的场所。

她冷冷说道:“看来不得不入虎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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