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被褚静燕在海水中捞起,少年醒转之后一直少言寡语,大多数时候看着蓝天或者看着大海在想心事……确切地说,他在寻找自己的记忆,想把过去给找回来。
少年总是觉得过去很重要,似乎发生过什么大事,但就是想不起来,这让他很无奈,有时候也有那么一些气恼。
略略惩治了几个小混混后,他跟在褚静燕身后走出服装店。
褚静燕回眸瞥了一眼服装店:几个混混痛得呲牙咧嘴,老板娘则怕殃及池鱼而不知所措。
便对少年莞尔一笑,道:“来发,这就对了!以后打人也要注意分寸,别把他们打伤,更不能打残或打死,你力气大,要留有余力。”
“噢!”
褚静燕见少年这样听话,有些欢喜,笑道:“来发,我忽然觉得,你想不起以前的事,就这样半呆半傻的其实挺好,反正有姐罩着你,不会吃亏。”先前那个“大哥”牛逼哄哄地说要罩她,褚静燕感觉“罩”这个字很能体现高大全的形象,便活学活用,用在少年身上。
嘻嘻,罩他!有趣!
“噢!”少年依然是这一句简单的回答。
“走吧,姐给你买棉毛衫、裤去,反正只要你听姐的话,姐会疼你的,知不知道?”
“噢!”
少年高烧退下去以后,脑子时常犯迷糊。褚静燕瞒着父母偷偷带他去县中心医院看过医生。医生配了些治疗植物神经功能紊乱的药物,说主要靠少年自己的恢复,最好能带他去某些特定的场所。刺激他恢复记忆。但褚静燕也不知道他的过去。也就没法带他去生活过的熟悉环境。
不过。她看得出,这段时间少年的表现越来越像个正常人。这很好呢,如果他永远想不起往事,心里面只有她一个,也不错呢!所以,她和父母一样,已经断绝了带少年去省城大医院看病的念头。
买好衣服,两人急忙坐公交车回新兴镇。
台风的前沿已经影响到这一带。虽然雨还没有下来,但六七级的大风刮得树叶横飞。
两人下车之后,少年拎着三个装满了衣服的袋子。
汽车站就在新兴镇卫生院门口,离开褚静燕的家大约有二百米距离。
下车后,褚静燕看天气不对,道:“来发,雨马上下来了,我们走快点。”
她在前面走,少年拎着东西跟在后面。
才走出五六十米,雨点就下来了。
静燕大喊一声:“来发。快跑。”
随后,少女在前面跑动起来。
台风台雨来得很快。海面上的风卷过来,远处已经是白茫茫一片,眼看来不及跑回家了。少女突然间感到身体悬空,忍不住一声惊呼,然后发现少年用一只手将她抱了起来,另一只手提着东西,跑得比风还快。
因为少年和褚静燕身高差别不大,抱在腰部的话脚会碰到地面,他只能蹲下身,抱在她的臀部,然后站起夹住她的身体快奔。
少女醒悟过来他抱在什么地方,一声惊呼,却不敢喊出来,太羞人了!他怎么能这样?而且,被他抱在这个部位,然后夹着身体,她的胸口就贴在他的头部,跑动时挤啊挤的……
可是,雨在追过来啊!她不可能这时候反抗,否则两个人都会成为落汤鸡,而且,买的新衣服都会被打湿。
她只能紧紧抱着少年。
她感觉到了他的强壮,他的力量!
看上去瘦瘦弱弱的他,怎么有这么大的爆发力啊!
少女浑浑噩噩地在想,心思打了一个又一个的结,被他这么抱着,羞人不说,只感觉全身酸酸麻麻的,一点力气也没有。
耳边是风声,也不知道是台风还是少年快奔时带动的风声,反正她只感觉耳旁风声猎猎。
她感觉到背后雨在追,但是没追上少年的脚步。那是一种从所未有的体验,少年和风在比速度。
正浑浑噩噩呢,少年已经冲进了她家的廊屋,放她下来。
褚静燕脚下一软,差点跌倒,忙抓住少年的衣服。
在雨追着下来的时候,褚阿炳和静燕的娘已经站在廊屋张望,看到他们两人先是快走,然后雨下来的时候,少年一把抄起静燕奔跑起来。他们甚至没注意看少年的手抄在什么地方,少年就如一阵风一般刮到。
褚阿炳惊讶道:“来发,你好快的速度!”
“来发”憨笑。
静燕拉着他的手,半分钟时间才恢复力气。妈蛋!被他这么一抱,力气都抱走了!她羞羞地看一眼少年,见到他脸上的憨态,心里却有些不高兴起来。
憨憨的,像块木头,什么也不懂!
“来发,把东西拿进去!”她不悦地说道。
褚阿炳诧异地问:“怎么了?来发惹你了?”
“没有!”褚静燕气呼呼说了一声,往里面走。
屋外,倾盆大雨已经倒了下来。
阿炳在身后乐呵呵地说道:“静燕,老爸买了瓶好酒,晚上和来发喝酒。”
褚静燕冲他一句:“有钱买酒,也不会多给点钱让我买衣服。”
“你不是大包小包买了很多衣服吗?”
“买的都是便宜货!本来想给来发买件羽绒服,钱不够,只能买件便宜的滑雪衫。”
阿炳愣怔了一会,刚才女儿是对着来发生气的,现在怎么调转枪口,对着他来了?
褚静燕走进自己的房间……她的房间在正屋最西,北面的小套间是“来发”睡觉的地方,南面的大房间是她的闺房。
她关上门,说道:“来发,我问你件事。”
少年刚放下手中的衣物,问:“什么事?”
褚静燕脸又红起来,低声问:“你以前是不是这样抱过别的女孩?”
少年挠挠头,道:“不知道唉。”
“喂,我对你说,不许你抱别的女孩,知道吗?”
“噢!”少年点点头。
褚静燕白他一眼,憨憨的,像块木头,道歉都不懂!
又想,他不懂正好,免得自己受窘。
可是,不懂真的好吗?好像也有点问题唉。
少女这样纠结着,瞥他一眼。
在服装店试衣服之后,静燕就让他穿着牛仔服,别换下来。少年长得比较瘦,但穿上有棱有角的牛仔服,看上去精神多了。脸虽然长得很普通,但他的身架子很好,而且,随着呆傻劲逐渐消退,他的眼神中经常流露出有一种说不出的气质。给人一种说不清楚的独特味道。
“来发”长得其实不难看呢,她这样想。
晚饭的时候,阿炳拿出一瓶“茅台星王酒”,笑道:“来发,看到没有?好酒!犒劳犒劳你。”
少年对酒其实没有多大兴趣,但他知道阿炳叔的好意。
他坐上桌。
阿炳“叮咚叮咚”给他倒酒,倒了差不多半杯,准备收手。
静燕说道:“你们两人一人一半。”
“呃?慢慢来,我怕来发不能多喝,会醉。”
静燕撇撇嘴,道:“来发怎么会醉?会醉的是你,每次都是你喝得东倒西歪,还要妈妈服侍。来发喝酒和喝开水一样。”
阿炳其实是舍不得好酒。
他爱喝酒,限于经济条件,平时只能喝土烧,这天借口要犒劳来发才狠心买了瓶好酒,当然想留给自己多一些。
“喝!”倒上酒,阿炳中气十足,响亮地说了声“喝”,然后将酒杯端到嘴边,“啧”地喝了一大口,美美地说道:“好酒就是不一样,度数虽高,但不冲,口感特爽。”
“来发”见褚静燕看了两眼酒瓶,问道:“姐,你尝尝味道?”将自己的酒杯移到她面前。
“还是来发有良心!”褚静燕夸奖一句,端起酒杯,浅浅地尝了尝味道,皱着鼻子说道:“什么啊?都一个味,就是辣!”
“呵呵,这你就不懂了。”阿炳对现在的生活很满意。自从“来发”大发神威,唬住了林星镇一班跑运输的人,他开始扬眉吐气。而且,有了“来发”帮忙,体力活分担了一大半,人轻松多了,跑的运输次数增多,赚的钱自然也增多。
他说道:“好酒劣酒差别大了。一样是52度的酒,土烧酒喝的时候喉咙像点了一把火,烧痛呛人;星王酒就柔和多了,这才是享受。”
“酒鬼!”褚静燕骂了一句,回头道:“来发,你以后不能做酒鬼。”
“噢!”少年说“噢”的时候总是显得特别乖巧,让褚静燕很享用。
她只喝了一小口白酒,脸就绯红,眼波荡漾,眼睛里多了一层水雾。
阿炳道:“来发,我们喝!”
少年举起酒杯,“咕咚咕咚”一口喝干。
“哎,哎……”阿炳忙制止,可是来不及了。他不是怕他喝醉,而是因为他喝干之后还得给他倒酒啊!舍不得!
褚静燕看了看少年,见他浑然无事,嘴一抿,笑道:“爸,给来发倒酒。”
阿炳愁眉苦脸地倒了小半杯,道:“慢点喝,喝快了会醉。”
“哈哈!”褚静燕乐,“他才不会醉呢!”然后回头看少年,却见他脸色古怪,拍拍他的手,想问怎么回事。可是手拍到他的手背的时候,一股力量立即将她弹开。
褚静燕惊问:“来发,怎么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