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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衣笑傲行 第四百七十二章夺关(十七)

作者:普祥真人 分类:言情小说 更新时间:2022-09-26 13:50:33 来源:笔趣阁

觥筹交错、推杯换盏,这场新婚的宴会,已经进行到了高朝部分。各位土司人人喝的头重脚轻,还在那一个劲的将酒往嘴里灌。那些往日里因为土地、水源打的你死我活的头人,如今却好似成了失散多年的亲兄弟。安邦彦乜斜着醉眼,四处寻找,“诶?覃洞主、马宣慰,这两个人哪里去了?这么个好日子,少了覃洞主的胡旋舞,就太遗憾了。那舞一跳起来,裙子一转,露着那两条腿……真是让人魂都飞了,不喝酒,就先醉了一半,她到哪去了。”

奢崇明与他交情最好,一拉他胳膊,脸上露出诡异的笑容“这还用问么?肯定是被老马拉着,到那没人的地方去……。不过说来马斗斛身体还真不错,那么个骚狐狸,他自己占着,居然到现在还没死掉,看来着实养生有术,不得不佩服。”

安邦彦把头摇的仿佛拨浪鼓,“他算个什么养生有术,无非是帮忙的太多。咱们两,谁没帮过他的忙?有这么多好兄弟帮衬,他十天里有八天养精蓄锐,自是没问题的。哈哈,这回我看啊,钦差或许也要凑一脚呢。他到时候,就成了钦差的靴兄弟,也算是面上有光彩啊。”

二人碰了一杯,笑的前仰后合。这两人对大明也素有不臣之志,对于改土归流的新政,自也不能接受,想要靠着手下的力量,割据为王,不服从更迭。只是他们比杨应龙狡猾的多,深知弹打出头鸟。自己手上积蓄还不充沛。仓促起兵,必有大患。这回朝廷对播州用武,二人第一时间带兵前来,为的不是什么帮忙,而是要看看大明的兵势到底如何。以往明军对外用武,多依赖土兵狼兵,凡战阵,必调土兵出征,这也让土司们有了一种大明无可战之兵的印象。这回正好看看,大明到底是虚有其表。外强中干。还是个货真价实的庞然大物,自己对上它有几成胜算。

这几日观察下来,他们见官兵确实了得,装备精良。器械充沛。尤其各种火器犀利。铠甲坚固。非是自己这些土司可比。但是朝廷的主将,就不敢恭维了。这位郑国舅,到了成都之后畏缩不前。只敢在城内吃大户,抓人架票。好不容易到了前线,先打了刘大刀,闹的将帅不合,后又阵前娶亲的,大肆索贿。眼下对面就是娄山关的数万大军,他这里通宵摆宴,不是等着被偷袭?这样的人物带兵,自己还有什么可怕?这酒喝在口内,就觉得格外甘甜。他们打定了主意,今天就在这里喝,哪也不去。真要来的劫营的,自己的儿郎,可以守住营盘,保证自己利益不失。官兵损失多少,又关自己什么事?

郑国宝与各桌寒暄了一番,算是做做场面功夫,对于大家送来重礼贺喜的行为,他先是板起面孔,大发了一通脾气。表示自己办喜事是为了振奋三军士气,不是为了发财,你们这样搞法,是要败坏我名声的,是对我人格的鄙视,最后说了一句“太不像话了,这样的行为下不为例!”接着为了表达自己的愤怒,抓起酒碗,挨桌敬酒去了。

等转了一圈,国舅似乎怒火更盛,烈酒也难以扑灭他心头的怒火,就只好转身走向寝帐,去教训那两个新娘子,来表达一下自己对这些土司送礼行为的愤慨。

由于前几日,玉莲花独得宠爱,这大婚的正日子,就只好让了给唐门大小姐。唐月亮就如同个真正的大妇一样,一身大红吉服,头戴盖头,端正的坐在床上。这位唐门一手打造出来的女强人,川中有名的女中豪杰,平日里是个杀伐果断的人物,可今日,心里却难免有些紧张。毕竟这是破题第一遭,今后的终身幸福,就全看今天了,饶是她已经自己给自己鼓了不少劲,可是当郑国宝掀下盖头,与她说起情话时,她还是觉得身上全没了力气,那一腔雄心壮志也早不知飞到哪去了。

当男人的手,在这位唐门骄女的身上开始游走时,她忍不住低声叫了一声,“夫君,先别这样。若是一回偷营的乱兵杀到这里,可不羞死个人?还是让我把衣服穿好,把豹皮囊给我,等到乱兵来了,我可以保护夫君,为你杀敌。”

“你已经嫁给我了,今后就是我保护你了。而不需要你保护我。你过去是唐门骄女,是武林女侠,不过今后,你就是我的娘子,你的夫君手握十数万兵马,掌握生杀大权。任是当朝一品,还是六部正堂,都要让我三分。今后谁要敢欺负你,我就为你出头,谁要是让你受了委屈,我就为你去讨公道。保护二字么,就不用了。乱兵是为咱们婚礼表演的戏子,不会让他们来败咱的兴,我们做我们的事,其他的事,让拿军饷的人去做就好了。”

就在郑国宝将唐门第一美人剥成个白羊,精心撩拨之时,大营外,娄山关派出来的偷营人马,已经悄然来到近前。夜间行军,最大的困难就是掌握不住部队,下山时的一千多人,到现在还剩下不到八百,许多流民乞丐,趁着路上行军松散就逃的不知踪迹了。几位带队的又都是江湖豪杰,缺乏带兵经验,根本就没发觉有人开了小差。他们原本自恃轻功了得,没把这些士兵看在眼里。可是一走下来才发现,山路崎岖难行,对于轻功的发挥影响很大,论起翻山的本事,手下的山民比自己还要强的多。

带头的好汉绰号草上飞,乃是当年有名的一位飞贼,若非播州收留,早就到天牢等砍头了,他也得算是播州最忠实的战士。只见他将手一摆“摸过去,干掉放哨的官兵。把营门开开,咱们冲进去。”

“老大,我看了,门口好象没哨兵。”一名过去的手下,如今也是他的副手,在绿林中时与草上飞做惯了搭档,最是得力。他悄悄向前探勘了一番,回来禀报“我估摸,是哨兵都喝喜酒去了。营门也不用咱开,内应已经开了寨门,等着给咱领路了。还是个女人,是个娘们。大哥,这回咱可有福了。”

草上飞听到有内应,心里更觉踏实,看来杨朝栋没骗我们,果然是有内应。“娘们?我过去看看,别乱喊,让他们听见,一会非火并不可。”

等他凑到前去,见一个女人脸上蒙着青纱,身上一身夜行衣,裹的严实,只露出一双明亮的眸子。见他来了,只一招手“跟我走”。转身在前面领路。草上飞在播州旷的久了,就是头母猪,也让他觉得是貂禅。何况这女人虽然看不到五官,但光从后面看那苗条的身段,细如杨柳的纤腰,结实而翘起的丰屯,就让他觉得骨头都酥了。

“二弟,把蒙汗药准备好,待会放起火来之后,给我把这娘们闷倒了,装麻袋里。这几年手上也有点钱,杨朝栋的娄山咱也不回了,一起火,就带着她跑,留下这些蠢货,替咱们阻挡官兵。娘的,这任务本就是个有去无回的差使,我草上飞可不是傻子,不会留在这陪葬。”

这女人似乎对军营里的道路十分熟悉,三转两绕,轻车熟路,沿途并没撞上巡逻的官兵。草上飞隐约觉得,这军营里的兵,似乎少的有点过分,这女人又什么路数,怎么知道的这么清楚?可是这带路的女人似乎是个冰山,对他们的搭讪连理都不理,可越是这样,草上飞心里就越像有个猫在拿爪子挠他一样。“臭娘们,将来我把你带回去,让你天天叫爹。”

他心里琢磨着,步下不停,眼前见是一片临时搭建的库房。草上飞朝那手下使了个眼色,自己上前吸引那女子的注意力“姑娘,这是不是就是官军的粮仓了?”

与此同时,他那手下已经拿出一块沾了迷药的手帕从后摸过去,准备掩住这女子的口鼻。哪知那女子却比他两人更快,在草上飞靠前之时,已经脚尖点地腾身跃出,挥手打出一片暗器,口中叱道:“这里不是什么粮仓,是你们的坟地,都给我去死吧。”一枚穿云炮腾空而起,在空中炸开片片火树银花。(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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