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故事其名为《阴阳道事》
我当保安没什么心里负担,因为那时候我挺有钱,复员安置费不少,不但不觉得丢人,还有些大隐于市的洋洋自得,其实也只是心里安慰,愤青,对那个xxx不满。
时不时地,我便会拉上兄弟们出去吃喝一顿,再与小厂妹们联欢一把,吃些手头上的豆腐,完了一拍两散,大家谁也不认识谁。
反正喝多了酒,谁干过啥大家自己心里清楚,机灵点的就说自己喝多了,全忘了;但也有‘贱皮子’,一辈子没见过女人,到处乱嚷嚷自己赚了哪个女人的便宜,结果,被四五个厂妹,围着抽大嘴巴,该!
选择这个职业是因为我觉得它清闲,我当时驻扎的那个点离市区很远,每天上下班要蹬二十公里的自行车,隔一天一个夜班,十二点前赶过去睡觉,早上八点下班还有钱拿,多好。
干过最丢人的事儿就是上班的头一天,我不清楚可以蒙头睡觉这个猫腻,和我搭档的是我们班上的班长,也是位退伍军人,不过资格比我老得多,是八十年代初的第一批蓝裤子,武警部队的排头兵。
这家伙熬着我也熬着,一晚上谁都没睡,等到再次上夜班的时候我现在,搭档换人了!
原来,上后夜班儿是可以睡觉的!
这一次和我搭班的就是后来,被厂妹们抽过大嘴巴的贱货,干别得不行,干了坏事跟中了大奖似得,就别提有欢乐了。早上,我请他吃油条豆浆,油条渣还在他牙齿上挂着,他就开始跟我勾肩搭背,一根劲儿傻笑,说“小刘,这样好哇,好哇,哈哈……”
不就是偷偷地睡了一觉吗?至于乐得跟阿三一样吗,俄罗斯白送你航母了?
反正我不怎么待见这个人,太滑也太傻,怎么说呢,总把别人当傻子的人,才是天底下最大的傻子。这货后来被兄弟们狠狠的耍笑过一回,这事以后慢慢说。
对了,他叫程志刚,我们的队长叫杨新华,跟杨新华我一直没什么交情,主要有代沟,我认识他的时候他娃娃都十二岁了。后来不干保安,就跟他就彻底断了来往。
我遇鬼是因为一个厂妹,具体叫什么我真的记不不起来,姑且就先叫她‘阿花’吧……印象最深的是,她长的还不错,至少在我们那个面粉厂里算是个比较出众的姑娘,话不多,皮肤很好,紧绷绷的那种,还没有斑点,白里透红,不是现在明星们的那种水玉白脸,显得很健康,也很有朝气。
她的眼睛不太大,但细长有神儿,梳着条马尾辫子,每次进厂时总那眼神儿瞟我,因为我当过兵,长相身高都还可以,又是城里人,所以我觉得自己要想吞了她,应该不是太大的问题。
但也只是想想。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我从来都没有瞧不起农村人的习惯,但在那个特殊的年代,农村姑娘都想嫁进城是不争的事实,就像现在,城里的后生都想找个郊区的姑娘一样,赶上拆迁,那可是一夜暴富的好事!
她可以站在你面前从容不迫的与姐妹说话,完了再用细长的眼角,不时的斜瞥你,如果发现你也在看她,她会露出不易察觉的笑容,很暧昧,让你心里痒痒的。
没能跟她发生点什么,也算是我一生中的遗憾……主要因为我这人骨子里还不够太狠,对于自己有好感的女孩儿,我一直都认为,要是不打算娶人家,就跟人家腻歪,整伤心了她,自己也心疼不是?
至于自己不喜欢的女孩儿,那就管她呢,嘿嘿,她自己愿意往上贴,老子又不是戏文中的柳下惠,人都是做禽兽的时候……
不知道我这样的人算不算好人?可能不算吧,因为我这个人的想法很怪,一直都认为,人其实只爱他们自己,看你顺眼了,觉得你好了,就心甘情愿的为你做所有的事情。
对你好,是处于他们自己的本心,认可你,喜欢你。
个人观点,还是继续说阿花吧。我记不住她的名字是因为我从来都没有问过她具体叫什么,比如他一直都叫我小刘,我很小?保安兄弟这样叫我还行,但她叫,显然就不太合适了。她在厂里的时候也就十六七岁,应该是没上过高中,这也是我不打算跟她相处的最重要的原因,因为我母亲是老师,我一直都在教导我,要找个有文化的好相处,有文化的人懂得道理多,知道疼人,明白吗?
我父亲文化水平不高,所以我母亲总说和他没办法沟通,活得很痛苦。
母亲的说法我虽然不太认同,但为了告慰她的在天之灵,也一直在谨守。
那天值夜班,半夜十二点多我还没有睡,跟我搭班的还是那个贱人,队长跟我熬了一夜的猪眼后就再也不敢跟我处了,这就是当领导的苦,他不能像其他队员一样直接告诉你,睡求得去哇!
虽然他只比我们多拿五十块钱,但一直都睡得提心吊胆,因为总公司的那边的所谓经理,会时不时的骑着摩托过来发疯,抓住你睡觉,就是一顿臭骂外加罚钱。
反正我无所谓,骂急了我就揍他,大不了老子不干了!
但他们对我还好,因为我是市里人,这事儿怎么说呢,当时肯当保安的市里人确实没几个。
阿花半夜来敲门,求我们,她想家回家让我们送一下,她家就在十几里地外的太平庄,并且没有具体说是因为啥想回去,就说有急事。贱货当时骑了个嘉陵,比我牛气,二话没说扣上帽子,扎紧腰带,自告奋勇地去了,离开的时候,我能看到阿花脸上失望的神情,她显然是想让我送。我也想送,但骑电驴子的确实要比我要方便,这事儿我没法横插一杠,也就算了,而且心情有些郁闷。
总守在黑漆漆的单位里难得有个乐子,尤其是深更半夜的时候送美女走夜路,穿行在四下无人的荒郊野地,是一件多刺激多浪漫的事情,但却因为没摩托,给毁了!
但让我没想到的是,事情竟然还有转机,贱货带人家去车棚取车,可能手脚不干净,想赚阿花的便宜,惹恼了阿花,阿花气冲冲的返回来,看着是要往厂区里去。
上夜班的都有宿舍住,我以为她这是要回去拿东西,结果她走过去又返回来,跟贱货前后脚进门,对我道“小刘,你送下我哇。”话说的很干脆。
贱货闻言拉长声调,朝里屋走去,道“啊……”显然是没脸再待下去了。
我一想‘成’,送吧,反正我挺喜欢这女孩,不图赚她便宜,就为当回白马王子,浪漫一把。
于是骑上山地车带着她,沿着公路一路向东,往太平庄去。
说起山地车我就郁闷,当时,买辆好点的需要上千块钱,而小摩托,比如木兰什么的,不过才二三千块钱,总坏不说还容易丢,尤其是新的,买一辆丢一辆!
我带着阿花在黑漆漆的公路上优哉游哉的前行,路上还问她急不,她告诉我不急,并嘱咐我小心点骑,多体贴。完了就开始赚我的便宜,先是搭我腰,又假意看路,用大凶器顶我,淡淡的幽香熏得我心猿意马,头脑有点飘,所谓的原则立马跌到了998以下,一路上净琢磨,干脆就在这儿把她办了算了!也许,今天晚上咱们就爷们了!
都别笑,那时候我还不是男人呢……
我便使了个坏,这招数大家不要模仿,因为太过时了……由于她顶的我心里痒痒,我便探手到后背,趁机捏了她那东西一把,同时还假模假样的询问“咦,啥东西了,这么硌挺?”
也不知道阿花的脸有没有红,反正她没说话,细长的手臂像条腰带似得环住我,靠在我背上不再言语,而后,还在我背上捶打了一拳。
美色当前,我哪能抵抗得住,于是决定就这样吧,来往来往,大不娶了她。
压根就没想过,她还不够领结婚证的年龄,当时我好像也不够……
但却发生了一场意外,彻底改变了我们的人生轨迹。
后来我在想,如果自己没修道,没看过那些破书,不知道这里面的门道,即便不能跟她成为夫妻,她也应该是我生命中的某一个女人,而不是简单的过客。
命运就是这样,总有很多无奈,在动笔写下这个故事前我还告诫自己,少写郁闷的情节,要让读者开心,别提不开心的事儿。比如,先前那贱货在车棚里,到底赚了阿花什么便宜?我虽然不清楚,但可以肯定,他的手脚不干净。
这可都是写书的忌讳。
算了,还是实打实的交代吧,这场意外很突然,要是按照读者们的想法,黑漆漆的半夜。在乡下的公路上前行,肯定是白衣女鬼拦路,车灯爆闪,接着‘啊——’的一声惨叫。
其实没有,我们见到的是个普普通通的庄家汉,而且这人阿花还认识,是她们村上一个名叫‘宝胜儿’的后生,具体怎么写我不清楚,反正这么叫。
这货竟然在大半夜里,推着辆永久牌二八加重自行车,一边走一边哭,还一边在吃东西。走几步,就将车子扔开,啪啪的抽自己嘴巴子,完了再扶起车子,并从路边抓起几块土疙瘩,继续啃。
这些都是我后来才知道的,当时离得远,我就是只觉得这货肯定是个神经病,老大一个爷们,哭什么?便带着阿花,直接绕到马路对面,反正也没车,离这疯子越远越好!
结果阿花跳下了车,喊“宝胜儿!你干啥呢!”
村里人都迷信,阿花比我反应要快,别看是个小姑娘,一瞧这驾驶就知道不对了,而且这丫头胆子还大,直接把鞋蹬掉,拿着鞋拔子就过去了。她穿的是平底鞋,像舞蹈鞋那种,当时的人尤其是村里的条件都不好,穿这鞋的姑娘不少。
我一看不对,也跟了过去,但却没有下车,想着有什么不对,就抡起自行车干他,这相当于关二爷的大刀……结果阿花过去拿起鞋拔子,‘啪啪’地抽打了宝胜儿几下,当时就把那家伙打傻了,跟做梦一样,不知所措。
阿花对我说“他转克了。”
‘转克’这两个字,我没仔细研究过,但却知道得是鬼上身的意思,立时便觉得不舒服了。
但我认为,这家伙不是转克,是喝多了,那浓浓的酒气离着老远就能闻得到。
我虽然已经开始修道,但一直把这东西当硬气功在练,所以就没往神鬼的事情上扯。在《本行经》上,我虽然看到过相关的讲述,但也一笑了之。
可今天,我见鬼了!
因为我感觉到了森森的凉意,这一想不要紧,脑中的念头乱了,本行经中讲的‘开鬼眼’的法子让我给想起来了……阴气运与双目,可见鬼物!
那时候我练气功行周天,已经能感受出阴阳二气的区别,阴乃‘水之南、山之北,山北水南,日所不及之所’其气阴寒,也就是气感中的冷热之别。
不过气感这种东西因人而异,有些人不管怎么练也练不出来,或是说感受不到气的存在,如此也就无法导气运行。但我显然是个幸运儿,可能是因为我历来都是个比较敏感的人,在这方面像是女人的第六感,自小就能提前感知到很多奇怪的事情。
‘开鬼眼’的念头一起,一股冰凉的气息直冲我的脑顶,我以前也开过鬼眼,甚至还非常无聊的跑到大街上去找鬼,但屁也没能找到。
所以我不信这东西,但今天,我却直接从自行车上翻了下来,坐倒在了地上……
因为这世上有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