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所有人激动不已的时候。
拿着望远镜望的望人员却是发出了噩耗:“敌舰升起了白旗……白旗……”
白旗……
犹如晴天霹雳,那些磨刀霍霍,妄想着勤劳致富的人们,古铜色的脸开始泛白。
“狗娘养的啊!”有人咆哮。
……
人间渣滓王不仕号上。
徐经已是升座。
巨大的风帆扬起,那人间渣滓王不仕号的标志格外的醒目。
此时,徐经一袭猩红的披风,被海风吹的猎猎作响,诸将各自列队待命。
五年之前,杨帆出海,庞大的舰队,带着数不尽的海员和水兵,又一次抵达了新的大陆,这一次的任务,比之此前更加艰险。
此前不过是探索,而这次,却需在沿途,设立无数的据点,唯有如此,才可真正的打开航路,沿途的每一处水路要害之地,都需留下人员,令他们修建堡垒,预备货栈,留守人员,必须预备好清水和食物,随时供应沿途的舰船往来。
这不只是要建立可供船只停泊的据点,还需建立一个通讯的通道。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抵达了新大陆之后,在那里,留守的人员,已经开始接触当地的土人。
当地的土人,友好的,尚与其互通有无,若是居心叵测的,自是与之战斗。
上一次,留守了数百上千人在那里,可等舰队再一次抵达时,人们惊奇的发现,这些人过的并不凄惨,除了病死了不少人之外,生活居然十分愉快。
附近的土人,战斗力极低,这些留守人员,曾经惹怒了一个极大的部族,被数千的土人战士围攻,而留守之人,以一当十,火炮一响,土人顿时溃败,一路追杀,如虎入羊群,土人们没有战马,甚至没有铁器,而且他们居然还没有发明轮子。
这就导致,土人根本没有任何大兵团作战的经验,因为一旦规模的作战,粮草和辎重,就成了问题,必须得有车马,载重着大批的粮食输送前线。
他们更多的,是一群散兵游勇,一声呼唤,固然可以召集众多的士兵,可这些士兵,根本没有任何协同作战的经验。
留守的人员,并不算什么精锐的军马,凭着他们的刀剑和火铳以及数门火炮,竟连战连捷,自身的损伤,可以忽略不计。
土人们不得已,只好进行求和,奉上了大量的黄金。
等到更大规模的舰队抵达。
在驯服了一些土人之后,在土人向导的带领之下,三支数百人规模的‘远征军’,开始深入黄金洲的腹地。
他们绘制地图,一路增长见闻,寻找到了数不尽肥沃的土地,更是根据土人的交流,了解到诸多黄金的矿脉,最后……得出来的结果……尤为喜人。
这一片土地,可能比之大明还要广大,不只如此,土地尤其肥沃……
三宝太监所留下的舆图,完全是正确的,这是一片沃土,足以承载另一个大明帝国。
徐经此次回航,又在那里,留下了三千多人。
有的人,一路颠簸,实是不愿意再回航了,而在那片希望的大陆,一座大明的城镇在留守人员的帮助之下,已经建起,那里有农舍,甚至已经开始有了初步的纺织业,他们甚至开始酿酒,开垦的土地,完全保证他们绝不会饿死,几乎年年都是丰盛,在那里,气候宜人,他们甚至开始尝试着和土人们进行交易,不得不说,那里便是一个再木讷的人,都成了经商的好手,因为……大明的任何商货,到了土人眼里,都成了稀罕的宝贝,愿意用反不菲的金银,前来交换。
一个庞大的计划,已经开始在徐经的脑海里形成。
此时,他归心似箭,在得知遇敌之后,他显得有些不耐烦,正待要下达将其歼灭的明令,却又旗语兵飞快而来:“禀大使,贼军……升白旗!”
徐经脸色缓和了起来,站起来,猩红的袍子,猎猎作响,他手将身后的披风一卷,按着腰间的剑柄:“派人登舰,俘虏船只、人员,清点船上的货物和金银,其余舰船,继续出发。”
“遵命!”
汪洋之上,必须得有一个主宰者。
这个人,必须坚韧不拔,也必须获得所有人的拥戴。
徐经一言而下,堪比圣旨!
“其他舰船,不得停留,继续进发!”
呜呜呜……
牛角嗡嗡而起,附近的舰船,听闻了主舰的动静,也纷纷吹起了号角,宛如接力一般,这个命令,不断的传达出去。
佛朗机人,已是大明水师的劲敌,这在汪洋大海,在黄金洲,在昆仑洲,在西洋,几乎都是如此。
尤其是在黄金洲,据闻……佛朗机人在大明据点的南北方向,俱都建立了据点,他们早已开始进行了贸易,不,准确来说,他们开始进行了劫掠,他们比大明抵达黄金洲要早得多,且他们的本土,距离黄金洲,也比大明近得多。
尤其是当他们察觉到,大明在黄金洲的威胁时,对于黄金洲的争夺,已是开始重视起来。
黄金洲太大了,大到了彼此虽然都知道对方的存在,却在这星罗棋布的广阔土地上,彼此之间,便连遭遇都成了困难的事。
因而,根据徐经所得到的消息,西班牙国王,对于黄金洲所发生的事,更加警惕,对于黄金洲的殖民行动,变得更为紧迫,庞大的舰队,开始源源不断的将士兵和人口输送入黄金洲,不只如此,他们尝试着,开始和佛朗机诸国缔约,原本一直将黄金洲当做西班牙后花园的国王,似乎有意,借助各国,在黄金洲占得优势。
更多的据点,开始建立起来,数不清的残忍好杀之人,打着那十字的旗帜,开始席卷黄金洲,他们对于土人,显得极为凶残,从原先的缓慢推行,开始变成了整个部族,整个部族的屠戮。
外来人的到来,也使各种疫病开始在黄金洲流行。
徐经此时,对于佛朗机人的态度,彻底的改变了。
这一次,他在黄金洲足足停留了三年多,便是布置一切,防范未然。
他命人寻到了铁矿,同时命人开采,进行冶炼,同时,打造兵器。留下了大量作战的船只,甚至,交好了附近的某些土人部落,将其引为外援。
而这些,不是关键,关键之处在于,他必须回朝廷,寻求更大的支持。
他的凭借则在于……
这一艘艘舰船舱底之下,数不清的财富。
“恩师……我徐经……又回来了!”徐经抬头,双目,沉如古井之水,在经历了太多太多的事之后,世间的浪涛,再无法搅乱他的心。
………………
铁轨开始铺设。
冶炼铁轨是最难的,可是铺设,反而简单许多。
载重的马车,将铁轨送到地方。
早已铺设好了路基的劳工们,等待铁轨一道,随即便吆喝着,将铁轨搬下来,拼接之后,取了扳手,将其用巨大的螺丝,拴在枕木上固定。
这铁轨,恰好是马车车轮距的宽度,并不宽,现在……这里围了乌压压的人。
这个世上,绝大多数都是好事之徒,一听西山那儿,竟将上好的钢铁,铺在了地上,许多人觉得稀奇起来,纷纷前来围观。
方继藩亲自当着所有人的面,让自己亲爱的一个徒孙,假扮成一个窃贼,想要偷窃铁轨。
然后,在大庭广众之下,一群人蜂拥而上,将他打了个半死,再命人取了铁枷枷了,用上了囚车,四处展览。
“看看,都看看啊,这狗都不如的东西,居然敢破坏铁轨,镇国府有令,敢破坏铁轨设施者,杀无赦,咱们太子殿下和方都尉,都是厚道人,可绝不容忍有人敢破坏铁轨,有一个,打死一个,这铁轨上,张真人亲自施了法的,莫说是偷窃,便是心里有了歹念,将来,也是遍体浓疮而死,断子绝孙!”
看着那囚车上,满脸血污的人,人们既是兴奋,恨不得凑近一些,多看一眼,可看了一眼,又忙将自己的眼睛蒙上,显得恐惧。
护路队,自是要开始成立了。
招募了两百多人,为首的一个,乃是东宫的禁卫,规格很高,这些穿着黑衫,腰间跨刀的家伙,个个骑着高头大马,每日做的事,就是飞马在这数十公里的铁路线上来回奔走。
当然,这只是一个开始而已。
现在人们对于铁轨,并没有太多的概念,所以要提防有人斗胆包天,可慢慢的,这个事务渐渐被人接受之后,便不需如此谨慎了。
方继藩还是相信军民百姓们的,毕竟……大家都怕死。
一辆马车,稳稳的停在了那乌压压的人群之外。
新任翰林侍读学士王不仕刚刚下值,他毫不在乎自己的斯文,很快就挤进了人堆里。
身边,到处都是窃窃私语的议论。
“这是什么?”
“这铺设一里的铁轨,需要糟践多少银子啊,方都尉,这是到底有多奢侈,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啊。”
………………
第一章,好奇怪,最近犯喷子吗?看来不该上电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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