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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术之王 第350章 食罢停杯三问(2)

作者:飞天 分类:其他小说 更新时间:2025-03-31 04:11:21 来源:笔趣阁

咖啡已经凉了,四面一片寂静,仿佛这条小街已经被济南遗忘了。UU小说 uu234更新最快

坐在这里,我感觉自己的心正在一点点平静下来,能够对未来的形势有自己的判断。

我似乎看透了燕歌行的心,他希望我能迅速击杀燕涂鸦,把混乱的局面变得清晰起来。

历史上曾有无数次兄弟相残的案例,最著名的莫过于玄武门之变。我相信,燕歌行是一个熟读历史的人,对这些案例了然于胸。他在奇术上的修为远远不及燕涂鸦那么出色,未来谁能接掌燕王府就是他要考虑的大问题。

很明显,他希望借刀杀人,而白芬芳是他的朋友,也是他的仆从,那么,白芬芳一定会全心全意地帮助他。

这种情况下,我就变成了关键的棋子,下一步我怎样走,直接影响到燕歌行的计划。

我相信,他虽然走了,但是他的眼线却没有撤退,就在某个角落里严密地监视着我。我不可能退缩,退缩必死,因为这是在济南发生的战斗,也就是在我家里。只要想到这是一场保家卫国之战,我浑身就充满了勇气,就像七八十年以前,面对铺天盖地而至的日寇,无数热血男儿拿命去拼,用自己的胸膛堵上日寇的枪眼,只为了保卫济南城的安危。

此时此刻,我肩上担负的重任与那些热血男儿没有什么区别。我的生命既宝贵,又轻贱,而济南人民的安危,才是应该放在第一位的。

“你们真的是欺人太甚了!”我自言自语地说。

“笃笃”,有人敲门。

我抬眼望去,却是隔壁书店里那女孩儿。

“你好,能不能打扰你一下?”她问。

我点点头,站起来迎接。

她的手里又拎着一袋书,走到我桌前来,放到桌上。

“那个,我刚刚看到你朋友拿走了那些书。我就想,也许你应该会需要另外一套。不过别担心,这些书是不收费的,因为你照顾了我朋友的生意,也就是这家奶茶店的生意,所以这些书白送给你,请收下,算是我们两个人的一点心意。”她说。

这个叫夕夕的女孩子非常谦逊,也很有礼貌,一看就知道有良好的家教。

“谢谢,我把钱给你,或者一起结算,还有咖啡。”我说。

夕夕摇头:“真的不用,说是送您的就是送的,不能收钱。您的朋友很有趣,经常从这里走,有时候是一个人,一边走一边低头沉思。我向他推荐过好几次书,可他从来没有买过。这次倒好,您刚刚买了书,他就拿走了。”

也许在这个女孩子心里,书是最重要的,因为她每天面对的就是那么多书,可是她不知道,外面的世界里有比书更重要的东西,比如人生、性命、江湖、杀戮。其实这种简单的生活,很适合她,也适合她的朋友。

“我朋友就是比较奇怪,喜欢看书,但从不买书。”我说。

夕夕笑起来:“不过你朋友还是真有趣的,而且好像会变魔术。有一次,我亲眼看到他在街尾,双手在墙上打了一个洞,而且从那个洞里钻了过去。可是第二天,我过去看,那墙却是好好的。你说奇怪不奇怪?还有一次,对了,就是在这个店里,靠窗边的桌子旁。他带着笔记本电脑,在阅读一些资料。我朋友给他送咖啡的时候,偷看了一眼,那些资料好恶心,竟然拍的是一条蜈蚣钻进了人的耳朵里。你说,他穿得那么正式,却看这种恶心的资料,岂不是有些人格分裂?我朋友差点吓死,偷偷溜出去跟我说,要我过来陪着她,给她壮胆。我相信,你比他要好得多,你肯定不会去看那种恶心的资料。不过说起来呀,你穿西装的时候,比刚才帅气多了,像我们大家最喜欢的一个明星——胡歌。”

我被她逗笑了,胡歌是这个年代最好的男影星之一,是亿万人追捧的偶像。如果我长得像胡歌,之前就不会如此穷困潦倒了。

“你朋友呢?”我问。

“被你朋友赶出去之后,跑泉城路去逛街了。反正我们在这里开店就是为了体验生活,不全是为了赚钱。”她说。

“在那张桌上——我朋友看资料是在那张桌上吗?”我向窗前一指。

她回头看了看,重重地点头:“对,就是。”

我并没有感到吃惊,女招待是白芬芳的下属,她在小旅馆之夜看的资料正是“天竺蜈蚣入耳”这一段。相信燕歌行为了研究燕涂鸦的奇术也做了很多工作,只不过见效甚微。

“他就是这样一个人,整天把自己弄得神秘兮兮的。好了,我把该付的钱交给你,你替朋友收着。”我说。

夕夕点头:“好吧,只收两杯咖啡的钱就好了——咦?这是什么?”

她垂下手,从相邻座位上拿起了一个信封。

那信封的寄信人落款处印着一个“燕”字,一看就知道是燕王府的东西。

夕夕打开信封,里面是一叠钞票,应该在五千元上下。

原来,燕歌行悄悄地支付了在这个奶茶店里的所有消费,只不过没有明确告诉我。

“是我朋友付账的钱。”我说。

“这么多?”夕夕惊讶地挑起了眉毛。

“我就说嘛,这人有毛病。不过,别管了,全交给你朋友就行。”我大度地说。

既然都是燕歌行的钱,我懒得沾手,直接交给奶茶店店主,也就两清了。

夕夕摇头:“这么多钱呢,我得打电话跟她说一下。”

说完,她站起身,蹦蹦跳跳地出门回书店去。

“斗杀燕涂鸦不是件容易的事,但是只要我出手,燕歌行就会暗中帮忙促成此事。”这是唯一让我心里有底的一个积极因素。

我翻着袋子里的书,随手抽出一本。

那一集的题目叫做《海底神墓》,从介绍看,说的是主角杨风深入北海道海底打探史前神墓的故事。

某些历史资料中提到过,自古以来,日本国土狭窄,无法使用大量的土地去埋葬死者,于是在土葬公墓供不应求之后,国家号召国民实行“火葬加海葬”的处理方式,骨灰全部撒入大海,与大自然融为一体。

以上是普通国民环保、公益的做法,但很多有钱人、大财阀为了达成“天地之间、保有其躯”的目的,竟然耗费巨资,在近海大陆架上修建海底墓穴,以达到与天地同朽的目的。

漫画中的海底神墓来自远古时期,近人根本无法考证其建立年代和成因,只能冠之以“神墓”之名,意即是“神之墓穴”。

我很佩服作者的想象力,他UU小说的人物故事竟然与我现在研究的真实事件非常近似,镜室沉没之后,其命运大概也像海底神墓那样,永远埋进深海,亿万年后,沧海桑田,才能以史前古墓的形象重现人间。到那时候,我们这些人就早都不复存在了。

“唐晚!”扎在我心上的刺又动荡起来。

她就像投映在我心湖上的一颗最亮的星,虽然美丽,却已经成了无法挽回的绝响。

这册漫画书给予我的,不仅仅是感官娱乐,更有深刻隽永的启迪,让我过目不忘。

在漫画书原著作者飞天的UU小说,日本神墓沉没于无尽的深海,直抵大陆架甚至是位于大陆架上的深井之内,人类的力量已经无法触及它,只能靠着主角“非人”之力探索其奥妙。

想象力是无穷、无尽、无止境的,这也正是文学作品最可贵、最迷人之处。少年时,我也曾有文学梦想,但囿于家境和学识、学历,最终没能走上文学之路,做一个纯粹的文学青年,这真的是一件非常遗憾的事。

在欣赏漫画书的同时,我感受到内心激荡的莫大悲哀。

现实生活不可能像漫画中的情节一样,可以借助“非人”的力量,为所欲为,无所不能。我是夏天石,一个生于斯长于斯的普通济南青年,而且我目前接触的奇术师虽多,但却没有一个能达到“非人”境界。

别人的故事再精彩,那也只是纸上的故事,不可能为我解决任何困难。

我能做的,就是无论山多高、水多远,持续前进,艰难跋涉,直到辉煌登顶或者中道崩殂。

沉入海中的神墓或许还可以驾驶超级潜艇去探索其秘密,但沉入土中的镜室呢?又该借用哪种工具去寻找它?

这是一个无解的问题,至少在我的知识范畴之内,还没有哪种地底掘进机械随心所欲地到达一切地方。

济南现在正在修建地铁,那种“盾”级地底掘进机械造价昂贵却效率低下,看来是帮不上我什么忙了。

“到底该怎么办呢?”我漫卷着手里的书,脑子里走马灯一样放映着镜室里发生的种种件件。

此刻,我最追悔莫及的是,一直都忽视了镜室里存在的巨大危险,在能够带唐晚逃离的时候却什么都没做,直接导致了她随镜室一起沉沦的事实。世界上没有卖后悔药的,一切过去,就不重来。

“噗通”,隔壁书店里传来重物倒地之声。

我没有丝毫犹豫,立即起身,飞奔出门。

第六感是最敏锐的,那声音传来时,我已经意识到情况有变。

买书时,我只在书店外站着,并没有踏足店内。现在,我轻轻一闪,便进了那扇门,站在靠近门口的收款台前。

夕夕已经落在一个瘦高的蒙面人手中,刚才燕歌行留下的信封也进了蒙面人的外套口袋,只露出黄褐色的一角。

蒙面人手中有刀,刀刃架在夕夕脖子上。

很明显,他下一步的计划是逼迫夕夕打开收款箱,拿走里面的钱。

所以,他跟我只隔着一张桌子,后背抵墙而立。

“求财吧朋友?”我问。

蒙面人含糊不清地回答:“对,求财,给我钱就没事了,不给钱我就宰了这小姑娘。”

我笑了:“你这——光天化日的,到这里来打劫,朋友你是不是疯了?这里离着泉城路派出所几百米,一旦有人报警,110警察一分钟就到,你往哪儿跑?再说,你是不是第一次干这种事?就这个书店的经营状况,一天下来的流水不到一千元,很多人还是刷卡付账的。就算她老老实实地打开收款机,你也抢不了多少钱。何必呢?还杀人?为了几百块钱杀人,你的命就值那么多吗?好了,我告诉你,那信封里的钱比收款机里的钱都多,快拿上跑路吧,趁着我还没改变主意。”

这些都是实情,这抢劫犯但凡是做过状况调查,就不会来抢劫书店。

当今这个社会,大家都不怎么读书,所以书店的生意惨淡到惊人的地步,很多店一整天都卖不掉一本书,当然也就没有任何打劫的价值。

“你说的都是真的?”蒙面人问。

我向旁边让了让,做了个“请出去”的手势。

“好,我给你面子,不抢这女孩子了。”蒙面人松了口气,把刀从夕夕脖子上拿开。

抢劫犯的目的都是求财,而且好多都是临时起意,没有特别精准的目标。遇到我,算他好运,因为我压根就没想去举报他。如果一个人连几百块都敢抢的话,一定是被贫穷逼到了绝路上。

“走吧。”我又退了一步。

蒙面人放开夕夕,走出收款台,准备带着信封扬长而去。

“先生,别放过他,报警,快报警!”夕夕叫起来。

蒙面人刚刚放下的刀又扬起来,寒光闪闪的刀尖正对着我的脸。

我忍不住再次催促:“快走吧,快走吧——”

忽然,我看到他装信封的口袋里还有别的东西,看口袋的凹凸特征,那应该是一部手机。

“喂,朋友,把女孩的手机还给她。”我低喝了一声。

蒙面人犹豫了一下,猛地摇头:“吃了的肉就不能再吐出来了,这是我们的行规。”

奇怪的是,刚刚还叫嚷报警抓人的夕夕一下子改变了态度:“先生,手机我不要了,让他赶紧走吧。”

我盯着蒙面人,同时用眼角余光瞥着夕夕。

“你走吧,别让我再看见你!”夕夕喊着。

蒙面人有些犹豫,站在距离我三步远的地方,单手举刀,不知道该进还是该退。

“钱你拿了,手机不值钱,算了吧?”我采取了商商量量的口吻,不想激怒对方,也不想让夕夕白白丢了手机。

的确,手机不怎么值钱,即使是最新的苹果新机,也不过五千块而已。现代人最看重的,是手机通讯录里存着的电话号码,丢了那个,很多老朋友就直接联系不上了。

蒙面人又犹豫了几秒钟,一下子掏出了手机。

那是一个很普通的联想手机,外壳白色,根本不值钱,最多也就值两三百块罢了。

“看,朋友,这手机对你来说没多大意思,对吧?别把事做绝了,逼得我报警抓人。为了几百块,值当吗?”我继续劝说。

蒙面人不再犹豫,把手机放在收款台上。

“走吧。”我摆摆头。

他大步向外走,到了门外,才慌忙把刀子插进袖子里,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拐进了另一条通向泉城路的小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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