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笔趣阁 > 同人小说 > 无限众神游戏 > 第七十章 大战之拼命

无限众神游戏 第七十章 大战之拼命

作者:迷茫的蛇 分类:同人小说 更新时间:2025-03-31 03:35:50 来源:笔趣阁

(第二章到,额,收藏不进反退啊,(⊙o⊙)!苦恼中!)

刘云和尤娜刚刚的行动没有受到打搅不是因为像那些狗血言情剧系列那样敌人傻乎乎的看着他们在哪里表演肥皂剧,而是因为血族伯爵凯奇没有将他们放在眼中,自然也就没有出手打搅了。

虽然血族伯爵凯奇对刘云先前施展的那记阴手恨得牙痒痒,但是他心中自然有着他的考虑和打算。

原本对他极为不利的战况现在几乎翻了过来,血奴的偷袭加上那记自爆让远程支援的游戏者几乎全军覆没,三名剧情人物虽然幸存了下来,但是也差不多失去了战斗能力,只能够靠着剩下的一具炼尸和两名天兵抵抗血族伯爵凯奇的进攻,不过这显然是不太可能的事情。

先前能够抵挡血族伯爵凯奇并且几乎重创了他是因为有着游戏者的配合和剧情人物的插手,而现在不仅游戏者只剩下了两名还有战斗力的(火牙不算,单手顶多拿把小手枪或微冲之类的,至少这个场景里面没法充当火力输出了),其他人几乎都成为了他的补给品,剩下的大猫小猫三两只在血族伯爵凯奇眼中自然也就构不成危险反而因为可以给他提供充沛的血能在他眼中成为了比较重要的食物和力量恢复用品。

血族伯爵凯奇现在的打算是优先干掉三个茅山弟子,这样一来就解除了自己最大的威胁,然后再将那几个气血充盈的小虫子吸干当成补充自己力量的缺失,反正血族追踪的本事不差,不怕刘云几人跑掉,而且干掉已经快强撸之末的茅山等人顶多费上他十分钟的时间,这点时间血族伯爵可不担心刘云两人带着一个伤员可以跑多远,自然也就没有那个必要注意刘云等人的小动静。

不过警惕性已经被刘云和蔗姑的偷袭锻炼得到极大提高的血族伯爵凯奇看见刘云拎着刀盾靠近战场后还是分出一点注意力堤防刘云向之前那样暗算,对于刘云和自己正面战斗凯奇倒是不担心,毕竟刘云的速度之前领会过,完全不是他的对手,血高防厚也顶多是耐打一下,即使刘云加入进战团里面也顶多让他多费点手脚罢了,造不成多大危险,相比之下,那个将另外一个伤员带离战场的女战士更能让他感兴趣,毕竟拥有强大力量(相对而言)的女性战士居然还是一名处女,这对于血族来说无疑是具有相当诱惑力的。

不过血族伯爵凯奇忽略了刘云已经变成血红色的眼睛,或者说在他眼中即使刘云再愤怒又能如何呢,顶多让他多费点功夫罢了。

血族伯爵没有想到的是,一个宅男如果在有着相应的力量和底牌愤怒起来后有多么可怕,不过马上他就可以体会到了!

…………………

刘云看着战场之中boss轻松的闪躲着炼尸和天兵的攻势,而九叔三人则还在防护法术中躺着,一时间也无法动手。

刘云知道即使自己上去也顶多是多撑上一会,不过那是指自己平常状态

看着手中散发着紫色光芒的高科技造型的注射器,刘云毫不犹豫的将其对准了自己的脖子动脉部位,扎下,扣动扳机,注射!

死亡天使iii型生物活化剂(药剂)

物品等级:紫色

品质:上等

效果:使用后300秒内所有属性提升15点,生命值上限提升1500点,生命恢复速度提升200%,所受到的所有伤害降低75%,对异常抗性提升50%。

负面效果:药效过后,游戏者所有属性降低50%,持续12小时,并且永久扣除1~5点随机属性点。

使用该药剂需支付3000游戏点。

说明:这是阿尔法第三行星军/用/实/验/室的最新产品,它可以带给你力量,但使用它的代价就是你的生命力。

这件东西刘云是在新手场景之后获得的,不知道是那个高科技场景世界里面的产物,当时看到这件道具的时候刘云就觉得这玩意是属于拼命类型的道具,不仅需要游戏点还会扣除1~5点属性点,后遗症也很严重,因此只当做一张底牌保留着。

这件东西能够留到现在是因为刘云还没有遇到真正危险和要命的时候,像之前和boss打斗的时候因为有希望可以磨死boss自然刘云也没有那必要学习雷锋牺/牲自己的利/益帮助别人,毕竟当时还有其他游戏者在一边。

不过现在的情况和冴子之死彻底让刘云狂暴了,对于刘云来说,游戏点?属性点?虚弱时间?去tmd的,既然冴子死了,那么杀死她的人就该死,至于付出多少东西和代价他不在乎也不考虑。

在刘云眼中,进入这个鬼地方后,除了无限的杀戮就是锻炼,如果没有冴子陪伴着自己这种日子过下去的话迟早会变成疯子和变/态,虽然冴子是自己花费代价让系统制作出来,不过已经将她看成是自己妻子的刘云却不介意这点,哪怕冴子有着无法自行提升实力只能够依赖自己强化的缺陷。

刘云还记得自己第一次见到冴子的时候,那时候冴子浑身赤/裸不着一缕的出现在自己面前,两眼好像婴儿一样纯洁的看着自己,然后自己不得不红着脸让系统兑换了一定的空间常识和毒岛冴子的记忆以及一身衣服后冴子那羞红的脸蛋和羞涩的眼神…..

然后是空间锻炼,冴子看着自己最开始偷懒的时候就是一鞭的严厉态度,并且在一起对练时和休息时候的暧昧举动…..

在江山美人志副本世界中两人真正在一起,一起战斗、一起依靠…..

回归时修行的艰险和迷茫,冴子一边照顾自己,一边安慰着自己,用自己的温柔和细心让刘云沉迷着…..

进入这个场景时冴子虽然不说,但默默在背后支持自己,直到她苍白的脸出现在自己面前的时候,刘云才发现自己和冴子的生命实际上已经连为了一体,谁也离不开谁,但是现在冴子却已经停止了呼吸,永远的离开了自己!!

报仇!!报仇!!!…

这个词自看到冴子的尸体后就一直回荡在刘云脑海之中,刘云清醒的知道自己现在的实力不是boss的对手,不过不意味着自己没有办法对付boss!

刘云原本在现实作为宅男这种生物虽然看似懦弱,但是也有着自己的坚持和底线,如果有人触及到他的底线和坚持的东西都会和人闹翻,即使刘云进入众神游戏空间后变成了身经百战的战士这种习惯也没有改变,而冴子显然就是刘云的底线和逆鳞!

龙有逆鳞,触之必怒!

刘云虽然不是龙,但是面对狂怒起来的刘云不比面对一头怒龙好到哪里去。

刘云觉得自己目前的实力不足以杀死boss后就毫不犹豫的使用了自己一直压箱底的杀手锏!

咚咚!咚咚!….

刘云在感觉到脖子一阵刺痛后,一股热流从脖子开始快速遍布了自己的全身,自己的感觉好像突然变得敏锐了许多,可以清楚的感觉到自己心脏好像安装了大功率发动机一样不停的有力跳动着,而血液好像洪水一般加速传遍了全身…

让刘云更加关注的是自己原本修行炼体术就已经有着相当出色的基础的整个身体现在开始了膨胀,肌肉一块块的鼓起将盔甲和衣服撑起,血管青筋好像怒龙一样在胳膊上暴起,一股股力量涌现在身体里面,让人不可自拔!

“杀!!”

刘云感觉到自己身体发生的变化后,直接一声暴喝,然后像暴龙一样冲向了血族伯爵凯奇这个杀死冴子的凶手!

刘云踩踏而过的地面好像被大象踩着了一样,草地上留下了一个个深深的脚印,而刘云手持刀盾如同暴风一样冲入了战团之中。

铛铛铛……

伴随着一连串的暴击声音,刘云配合(?)炼尸和天兵将boss又重新牢牢的压制了下来,

刘云现在的属性和生命值已经完全可以和1阶生物媲美,对上血族伯爵凯奇虽然敏捷还落入下风,但是也不是毫无还手之力了,并且力量和体质两项上刘云已经和与之持平甚至还高于血族伯爵凯奇,双方的实际差距从原本的狼狗vs猛虎的差距变成了野猪vs猛虎(作者:对比感觉不是太恰当,刘云:你妹的才是野猪),战斗力差距已经到了一个可以让人接受的程度。

伴随着已经拼命了的刘云加入进来,血族伯爵有些吃不消了,刘云现在使用的道具效果是减伤大半,加上临时增加的属性和生命值,几乎已经超过了血族的愈合力,并且刘云现在已经红了眼,对于boss的攻击几乎都是硬吃下了然后瞬间用更加强悍的攻击倾泻在boss的身上以伤换伤,这让恢复了一半左右的生命值的血族伯爵也有些吃不消了。

刘云现在是瞅准了血族伯爵,对于那把附加了血之炎的刺剑只是用盾牌挡住头脸要害,然后就不管不顾的疯狂进攻着。

血族伯爵现在的情况则是一部分注意力被炼尸和天兵牵制着,虽然敏捷高但是他还没有达到天朝武侠小说那种敌人的任何攻击都可以闪躲的地步,实际上现在凯奇的情况虽然翻转了过来,但是并不代表他可以无视自己身体里面的血能渐渐消耗的事实。

“真是个烦人的虫子!”

这是凯奇的评价,虽然对刘云现在的实力起码一只脚踩到了伯爵门槛的情况有点好奇,但是凯奇还是对刘云表示不屑一顾,毕竟相对将自己硬生生轰杀的茅山法师而言,刘云之前表现出来的顶多就是小聪明和玩阴的,真正的实力而言不放在凯奇眼中,还是那些危险的茅山法师更加吸引凯奇的注意力。

刘云好似狂战士一样不顾自己安危拼命在凯奇眼中也只是有点麻烦罢了,凯奇看到刘云进攻露出的一个空挡后直接顺手全力一剑刺入,企图尽快解决这个给他带来了不小麻烦的烦人虫子。

凯奇的这一剑轻松刺入刘云的左肩肩膀上一块没有盔甲保护的地方,但是刘云丝毫不理会已经刺入身体的刺剑,而是箭步上前,愣是将燃烧着血之炎的刺剑剑身大半没入身体,不顾已经被血之炎效果麻痹了的左手脸色狰狞的将手中的战刀猛力刺入凯奇的腹部。

噗——

凯奇有些不敢相信的看着刘云手中已经刺入自己腹部的刀锋,直到背后被炼尸和天兵攻击才清醒了过来,打算抽身后撤!

不过凯奇打算抽出刺剑的时候,才发现刘云居然用自己的肌肉紧紧的夹住了刺剑,并且神情狰狞的开始将手中已经刺入凯奇腹部的战刀残忍的转动着并且大声喊叫到。

“快点攻击这个家伙的双腿!!”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