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昏的集市,既有匆忙的脚步,也有狡猾的目光。
总有些想要捡便宜的商人,会在这种时候,盯着那些值钱的货物,并尝试要个高价。
葛朗就是这样一个小个子商人。他带着自己最喜欢的黄帽子在小集市里溜达着,马蹄上的鞍子松垮了也不管,全凭一双罗圈腿夹着。
作为草原商人中的一员,他的生活就是在不同的集市间往返,掌握第一手的价格数字是最重要的,其次就得依靠眼光了。
例如他的黄帽子,野牛皮的顶尖做工,却只用掉了半头羊的价格,那半头羊,还是他用一柄菜刀换的。两笔交易赚的钱不多,但总被他挂在嘴边津津乐道,依为自己的经典案例。
葛朗最喜欢的就是黄昏的集市,某些时候,他就算是早到了,也会舒舒服服的睡一觉,然后等到傍晚再出来寻觅目标。那些着急回家的人,或者担心明天难以卖上好价钱的人,都是被其痛宰的对象。
就是这么一个小招数,便能让他在偌大的草原吃喝20年,至少到今天,他不准备改弦易辙。
葛朗从马背的皮囊里,拿出一罐烈酒,倒在自己的玻璃杯中,然后便啜着它,任由青色的大马在泥泞的土地上慢慢走着。
泥土、酒盅和烈酒,伴随着晚霞、集市和丑男,这是一幕多么不和谐的场景啊。
如果烈酒泉下有知,一定会拒绝葛朗的饮用,尤其是被他倒进玻璃杯中,在纷乱的集市中行走,那场面要有多怪就有多怪。
然而,葛朗的脸上却浮现着自信的笑容。他的这般做派,是在个很高级的宴会中学到的,眼看着那些达官贵人们在红地毯上端着酒杯来回行走,他瞬间就被折服了——有样学样,在自己工作的场所,目前来看是草原小集市,他也要给自己倒一杯酒,放在重金购买来的玻璃杯中,偶尔喝上那么一小口,派头十足。
条件所限,没有葡萄酒,但用烈酒代替之后,效果没有丝毫的减少。除了刚刚路过集市中央时,听到有人轻笑之外,葛朗收获的全是羡慕的目光。
“你,到这儿来。”他的耳边忽然有人唤了起来。
葛朗调整了一下帽子,轻轻的摇晃一下手中的酒杯,觉得生活真是美妙,只需要喝一点点小酒,就会出现幻听。
“你,到这儿来。”耳边的呼唤再次出现。
葛朗眯上眼睛,享受起幻听的美感,只有喝醉的人才能感受到这一刻,要喝醉,可得不少钱呢,看看我的玻璃樽,抿一口便有一壶酒的功效。
赵夜御无奈的看着自己的师父,移动脚步,想要从他的庇护中走出来。
“等一下。”师父一下子拉住他,小声道:“我们不能泄漏痕迹。”
“为什么?做事理应光明正大。”赵夜御的嗓音从儿童时代脱离了出来,智商和做事的方法却没有改变。
师父爱护的拍拍他的肩膀,低声道:“前面康德跟了我很久,然后又消失的太快,我有些担心,等一会吧。”赵夜御说着,再次聚气成束,对着葛朗:“你,到这儿来。”
连说几次,葛朗也知道不对了,脚步挪移间踌躇起来,更连连向四周张望。
他的部族是崇拜雕图腾的,但并不畏惧鬼神,加之天色尚有蒙蒙亮色,故而仅仅是手按在刀剑,人却真的走了过来。
做商人至今,葛朗也是有过不少经历的。
一直到了历练者身边,后者才一把将葛朗扯了进来,一只手压住他的刀,低声问道:“说几句话就放了你,这里是否有什么人,突然变的陌生了?”
“我……我……”葛朗使劲的挣脱了一下,感受到历练者强大的力量之后,才乖乖的坐在地上,口中却说不出话来。
赵夜御用鄙视的眼神看着他端在手里的玻璃杯,深恶痛绝的道:“你什么你,师父问你话呢。贫瘠之民,当有振奋之色,如此方能不受辱,不欺人,你这般……”
“咳……”他的师父大人也了解了其性格,打断道:“说说看,最近是否发生了什么特别的事情?”
“我……我也是新来的。”葛朗小声的说了一句。
赵夜御瞪着眼睛道:“你实话实说,没人会把你怎么样的。”
他还以为葛朗是害怕。
历练者轻拉住他,道:“要注意观察,你看他的鞋底。”
吓坐在地上的葛朗,也明白自己遇到了无可抵抗的人,故而屁股朝地,一点反抗的念想都没有,鞋底的污泥也露了出来,上面有不同于集市黄土的黑色土壤,那是他两天前所去的集市里带来的。
赵夜御撇撇嘴,转过头去。他毕竟是贵族子,那草原商人脏乎乎的皮袄,油乎乎的袖口和许多天未洗澡的难闻气味,几乎都超过了他的忍受范围。
葛朗突然用恐惧的眼神望向赵夜御的肩膀处,连连向后缩去。
“怎么了?”赵夜御看向自己的领口,那里是一个白底的徽章。
“你认识星术士?”历练者如此问道。
现在披在赵夜御身上的衣服,是属于他的。白色理应是星术士学徒的颜色,不过到了他的地位,似乎也不必执着的标明身份。
葛朗为自己刚才的表现惭愧不已,微一点头,故意用粗声道:“我去过汉京。”
“被攻破的那个都城?”
“是。”
“小城市。”赵夜御不屑一顾。南陵的风光在大夏西南都是一定一的,对比战火过后的汉京,自然是颇有优势。
葛朗不敢说什么,头昂着,眼皮却垂着。
似乎是为了表现出自己的勇敢,赵夜御抬起头来,认认真真的道:“师父,我去集市上问问吧。”
师父不是扭捏的人,伸手掏出两个圆球递给他道:“红色的是爆炸,黑色的是烟雾,范围5米,小心一些。”
他还是有些顾忌康德主教的,而且现在就能闻到康德主教的味道——那不同于草原人种的味道,似乎比普通人更怪异一些,而且还有犀牛角味,那可是草原上没有的动物。
就算是康德,大约也没想到同样是生存星阵,对方竟然能超出他这么多。
实际上,曾经在对付罗千秋星术士的时候,康德也曾经用嗅觉,闻出过他服用樱花粉,但在一个集市中闻出人种,这是他绝对做不到的事情。
而且,两个人对星阵的理解不同,使用自然也就不同,故而康德能通过自己的办法追上历练者,后者同样能通过嗅觉查到康德的存在。
只是因为此行过于重要,而历练者又不确定其目的,方才没有断然离开。
当然,其中不免也有一些艺高人胆大的成分。
赵夜御二话不说,就向外走去,两只手紧紧的攥着圆球,几乎出汗。
如果让他选择的话,愤怒的小正太或许更喜欢科举扬名,从而成为朝廷栋梁的道路,哪怕是到了现在,他的初衷也未曾改变。至于究竟哪种权利更大,更广泛,更有利,这些本就不是十几岁的少年心中最在乎的。
然而,程家的崛起和赵氏家族在南陵的式微,让他约略的明白了一点。师父依旧允许他读四书五经,也是推动他拜师的主要原因,如果寿命能增加的话,或许会多一些时间,去规劝世人。
赵夜御一面想着一面给自己打气。
他身上穿着的本就是麻布衣服,外面套了一件干净的皮袄,这是为了避免在空中被冷风吹,现在则成了最好的伪装。
如果不是熟悉当地的人,或许会以为他是个有钱的牧场主的儿子,集市经常活动,这样的孩子也是常见。
一路上,没有几个人关心赵夜御。本地卖东西的大多想着再捞一笔,外地没有卖干净要过夜的,也得张罗着帐篷等等,准备休息,集市的喧闹只剩下轻轻的回音。
“不会有人认识我的。”赵夜御心中告诉自己一句,昂首走进集市中央。
任何一处集市,中心都是最有价值的。草原上的活动集市,中心则往往留给酋长和他的亲戚们,因为买卖双方的交易是不收税的,这种预留就等于是腾出了利润,使得集市能继续办下去,且有越办越好的倾向。
不同于他见过的几个集市中心,这里只有百余平米的样子,聊聊摆着五六个摊铺,围绕着中心留出一个圆形的空间,购买者就站在中间,和摊子后面的卖主讨价还价。
赵夜御皱皱眉头,觉得地方有些小,可他也不知道正常的集市中心是怎样的,故而只看着第二大摊位走过去。
师父告诉过他,第二的往往比第一更好说话,也比第三容易沟通。
“您好,我想打听点消息……”赵夜御堆起仅有的一点孩童的笑容,看向肉摊的主人。
摊主眼皮都不抬一下,到在案子上一剁,道:“说吧,要哪个?”
“我是想问点消息……”
“我们的钱肉,绝对是从现杀的牛、驴和马身上取下来的,您要是不放心的话,自己掂掂,绝对够秤……”摊主如此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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