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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乱 第三章 旷野(6)

作者:酒徒 分类:言情小说 更新时间:2022-09-26 12:15:37 来源:笔趣阁

“我这是苏绸,他那山东大布怎么能比!”有人不服气地嘟囔.中原的绸缎自古就以苏绸为佳,浙绸次之。鲁地天寒,蚕土的丝又脆又粗,织出来的绸最差,豪富之家向来不穿,只有中等人家才缝了衣服充门面。所以三种绸缎在市面上的价格也相去甚远。其他如颜色、花纹样式、幅面宽窄等,亦无不影响到绸缎的成交价格。但孙九等人所订的价位,三地绸缎却相差有限,自然让带货成本高的人不满意。

“有本事,你跟霫人解释苏绸和鲁绸的差别去!”张三叔瞬间冷了脸,呵斥道。“要不,你自己订个高价出来,最后砸在手里,大伙可不留在这里等你寻找买主!”

“留就留,谁离开谁活不了!”绸缎商生气地嚷嚷,最终还是垂头丧气地坐了下去。跟霫人讨论绸缎的区别,与跟江南人讨论羊肉的质地差不多道理。任你把其中关窍说得天花乱坠,在人家眼里,都是同一种东西。

还有几个带了漆器、彩陶的,心中亦对孙九的决断不服。见绸缎商讲不出道理来,又怕惹了张三这个黑脸汉子回程受气,也只好悻然作罢。倒是那些带了独家货物的商贩,一个个兴高采烈,满心欢喜地盘算着明天如何赚个盆满钵圆。

李旭的货物带的货物比较单一,除了几十斤粗茶就是数匹蜀锦。那粗茶是草原上的流行货,买卖双方对其行情都心知肚明。商贩们即便想趁机抬价,也抬不高多少。而蜀锦不是北方所产,价格在上谷郡本来就已经高得离奇,一干想赚快钱的商贩,没人会贩卖这种又厚,又重,且成本高的东西。见自己与众人没什么冲突,他便早早地地从人群中退出,坐在另一个火堆旁喝酒解闷。

“你明天别跟他们搀和,那几匹蜀锦,想办法折了银子卖!”趁人不注意,徐大眼凑在李旭耳边叮嘱道。

李旭愁的正是这件事,皱了皱眉头,低声问道“怎么换啊?大伙换得可都是生皮!”。他对于做生意的门道几乎一窍不通,原来的计划是按照在中原蜀锦和绸缎的价格,把手中的锦全部折了皮货,托孙九带回上谷,再由父亲出手换成铜钱弥补家中亏空。但从今晚大伙统一制定的价格来看,明天能换到的生皮数量远远超过了出塞前的估计。这么重的货物托他人往回带,未免有些太不近人情。

“把蜀锦按中原的价格折成绸布,再把绸布按今晚的价格折成生皮,然后按霫族人的价格,把生皮折成银块。这里人身上缀慢银铃,估计银子的价格不会太高!”徐大眼根据自己这几天的观察,拿了根一段烧黑了的树枝,在地上写写划划。

很快,他就算出了蜀锦和生皮的价位比。把数字让李旭记住了,然后用靴子底从地面上抹掉。

李旭默默地背了两遍徐大眼给出的数字,认同了对方的建议。如果托九叔向家中带银子,?上就不会太累人。且以孙九的为人,交给他再多的银两,他也不会半路把他给吞掉。

“我明天还要换一到两匹马,否则生皮太多,九叔没法帮我往回带!然后再换些他们吃的奶酪和炒米,如果在这里常住,不能总白吃白喝人家的东西。”李旭非常坦诚地对徐大眼说道。

霫人再热情,最终也有个限度。在中原,一个人在自己亲戚家住久了还会遭人厌恶,更何况眼下自己和徐大眼两个与霫人无亲无故。

“我托九叔帮忙打听了一下,每年在冬初,部落中所有男子要结队出门打猎。今年风调雨顺,附近黄羊特别多。所以,咱们吃的东西应该问题不大!”对如何在草原上生存,徐大眼早有准备。但对李旭说的买马,他却提了一个非常荒谬的建议:“买马可以,尽量买个头小,跑得慢劣马。能驮货即可,千万别买模样高大的!”

“为什么?”李旭惊问。徐大眼却不肯跟他解释,只是要求他无论如何一定要照做。李旭本来性子就随和,见徐大眼说得郑重,只好硬着头皮答应了。

第二天,临近数个部落的霫人纷纷闻讯赶来,把苏啜部的营地挤了个满满当当。此地距离长城太远,中间又隔了奚人部族,中原货向来紧俏。况且每年落雪后商路即断绝,一直到明年五月其他商队也有可能再次出现。因此,很多部落居然是族中长老亲自率队,一方面向苏啜部的头领和长老表示谢意,另一方面也防止自家的儿朗因为经验不足而上了中原商贩的当。

生皮在草原上本来就是个贱东西,每年秋天,部落中都要根据积累的干草数量近草场情况大批地淘汰老弱病残牲口。这些皮子剥下来用不完,霫人又没耐心一张张去硝制。在手里放上一两年,生皮上就会磕满虫子洞,变得一文不值。所以商贩们手中货物的价格订得虽然有些高,却还在霫族人承受范围内。况且商贩们所带的全是新货,即便质量最差的,也远远比奚族商贩运来的二手货高档得多。

王麻子、杜疤瘌等人赚得眉开眼笑,连跟跟人说话时的语气都比平常客气了三分。正如九叔所言,有了盈余,商贩们的手脚就比原来大方了许多。特别是杜疤瘌,李旭亲眼看见这个吝啬鬼在第一天收摊时偷偷地包了一大块茶砖,塞进了帮他照看摊位的霫族女子手中。

那名女子连声致谢,虽然与杜疤瘌彼此之间没有太多了词汇可用于交流,可一刹那的目光中,竟是分外的温柔。

那种目光李旭也曾见过。当时,妗妗正端着一碗药,抱怨舅舅身体不够结实,总是生病拖累她受苦。嘴里的话说得很难听,看向舅舅的目光却与此别无二至。

一瞬间,李旭有些失神。王麻子的面孔在他眼里不再那么恶心。而一手持刀,一手拧着鸡脖子的妗妗,形象也变得温馨。更温馨的是家中那盏始终也不肯点得太亮的油灯,还有临行前父亲、母亲在油灯下翻来覆去替自己摆弄行装的模样。

有种柔和且温暖的感觉包裹了他,让他深深沉醉。以至于有迟来的客人问起了蜀锦的价格,他都没能及时回答。

“汉家伢子,没听见娥茹姐姐问你话么?发什么呆?”一声清脆的呵斥把李旭从回忆中唤醒。这是地道的中原话,其中略待娇憨的味道早已在他的记忆中难以磨灭的痕迹。所以,不用更加不敢抬头。

“陶阔脱丝,别对客人这么无礼!”另一个略为温婉声音传来,及时地制止了少女的胡闹。

尽量不去看客人的眼睛,李旭盯着手中的蜀锦答道:“你,你想买锦么?这是上好的蜀锦!”

“你们汉人说的锦衣玉食,就是指的这种布料吧。果真很厚实呢?”温软的汉语再次夸赞。出于礼貌,李旭不得不抬头打招呼。一袭鹅黄的曲裾立刻出现在他面前。鹅黄旁边,是一袭耀眼的水蓝,晃得他不敢去直视。

“这不是绸布,是锦,我们那里通常在非常重要的场合穿!”徐大眼的定力远远好于李旭,快速回转惊艳后的心神,以非常专业的语气回答道。

“娥茹姐姐,不如你买上一块,出嫁时穿在身上,整个草原上的鲜花都会失去颜色!”蓝衫少女的声音如出谷黄莺般清脆明快。

“是么?我比比看!”被称作娥茹的黄衫少女听同伴提起自己的婚事,脸上丝毫没有露出中原女子身上常见的扭捏之色。反而更加愉快地拉起蜀锦的一角,轻轻搭在了肩膀上。

她身子高挑,皮肤白净,淡蓝色眼神和白中透金头发看上去本来就很明亮,此刻被色泽光鲜的蜀锦一衬托,立刻让傍晚的阳光都跟着绚丽了几分。看着,看着,李旭不知不觉中已经忘记了尴尬,双眼静静地打量少女,仿佛突然间懂得了什么叫欣赏。

欣赏,不带任何尘杂的欣赏。徐大眼微笑着,看少女把半卷锦在身体上来回缠绕。在听到这个黄衫少女已经准备结婚的一刹那,他心里约略感到有些失落。但很快这种失落就被纯粹的欣赏所取代。

从生下来那一天开始,为家族争取荣耀就成了他心中的最重。其他种种,都如过眼烟云,绝不可以给少年坚定的心志带来任何羁绊。

李旭有些为徐大眼惋惜。单纯论相貌,黄衫女子看上去比蓝衫少女更耐看,说话的语气也更温和。徐大眼长得干净、儒雅,修养又好,本来就是一个潘安般倜傥人物。如果他娶了眼前这个黄衫女子为妻,二人无论在塞外还是在中原,肯定都能成为方圆几百里最引人注目的一对。

“我也来比比!”蓝衫少女见姐姐披上蜀锦后,平添几分亮丽。不甘示弱地靠上前,抓住了锦的另一角。两个浑身散发着春天气息的少女这么一摆弄,立刻吸引了周围无数人的目光。一些远道而来的霫人已经置办完了自己需要的东西,却又停下脚步,询问起了蜀锦的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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