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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贼 第265章 狗子哥,啥东西这么香哩?

作者:纸花船 分类:耽美小说 更新时间:2022-09-26 12:14:03 来源:笔趣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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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都不是傻子。

监军大人们吃什么,很多士兵们或许没有见过,但起码都听说过。

加之李元庆的刻意,每次,火兵们为两位监军大人做好饭食之后,都不会避讳众人,反倒是有些‘显摆’的意思……

这一来二去的,监军大人们的饭食,也成了士兵们闲暇时候的一大‘谈资’。

按照此时复州城的粮草贮备,李元庆和陈忠,就算天天想吃小灶,也不是难事。

但事实却是,每到饭点,李元庆和陈忠,基本都会和士兵们一起用餐。

人心都是肉长的。

且不说这两支军队,都是李元庆和陈忠一手带出来,就在这潜移默化的细节之间,两位监军大人想跟李元庆和陈忠争,就算他们有皇上的大义,那又能怎的?

此时,长生营和陈忠部的士兵们伙食都保持着一致。

每人一碗骨头汤,飘满了肥油,还有少许碎肉,粗面馒头3个,咸菜一份,青菜少许。

主食是这些,但肉汤却可以续量,每人可喝三碗。

战兵们,则是在这基础上,再加上二两肉,一个菜窝头。

至于军官们和李元庆、陈忠,也都是战兵的规格,没有丝毫的特殊。

这个时代,因为物资贫瘠,并不像是后世,人们都爱吃精肉。

反倒是因为油水不足,人们对肥肉情有独钟。

之前李元庆两部攻克复州城时,后金守军的家小、包括牛羊牲畜,都没有来得及带走,加之从长生岛运来的腊肉、鲜肉、咸鱼、鲜鱼等各种贮备,还相当充足。

加之此时已是初春,李元庆甚至特地令火兵和辅兵在城里的空地里开出了不少菜地,就种最简单、也是成熟最快的青菜。

毕竟,李元庆从后世中走来,深知营养均衡的重要性。

像是后金的士兵,包括女真人和蒙古人,他们常年以肉食为主,在力气上,在血性上,甚至是性格的凶狠性上,都要胜过明军这边很多。

但事实却也是,这些后金的士兵们,大多寿命都不会太长,哪怕是费英东、安费扬古这种后金贵族,也就五十出头,就去见他们的长生天了。

这还是自然死亡。

这看着说起来很大,但具体到实际,效果也很明显。

如果士兵很少吃青菜,缺乏维生素,一旦受伤,伤口愈合就会很慢,很有可能,一点小伤,就会要了人的性命。

大明虽是最不缺的就是人口。

但对李元庆而言,都是炎黄子孙,都是汉家儿郎,不论他是贵是贱,不说平等,起码,每个人的生命,都很宝贵。

在可控的范围内,李元庆自是不能让儿郎们因为一些小事儿而送命。

甚至,李元庆也曾考虑过,保证士兵们在早餐的时候,能有两个鸡蛋,一杯牛奶,促成更科学的饮食习惯。

只可惜,此时李元庆财力低微,长生岛初步兴起,想要达到这个程度,还很难做到。

不过,此时两部儿郎的伙食看似简单,却也比城头下那些后金杂役的强出百倍了。

随着风势,浓浓的肉汤香味,飘散到城头下方,引得这些后金杂役们纷纷伸长了脖子。

这些杂役大都是汉人,只不过,他们比寻常的汉人奴隶要好一些,大多是包衣,小包衣,可以有一些自己的财产,但还是他们女真主子的附庸奴才。

“狗子哥,你闻闻,明狗子吃啥呢?怎么就这么香哩?俺还从来没有闻到过这么好闻的香味呢。”

一个十七八岁的汉人包衣,躲在土墙掩体之后,伸长了脖子,看向城头方向,对身边一个二十七八的汉子道。

这被叫做‘狗子哥’的汉人用力伸长了鼻子闻了闻,又咬了一口手里的干巴干粮,有些陶醉的道:“闻起来,好像是猪肉汤,但似乎又有一点羊肉味,但羊肉也不能这么鲜啊?难道,他们在汤里还放了咸鱼?”

狗子哥说着,眼睛不由一亮。

这些汉军旗的杂役,除了一少部分大包衣,是沈阳、辽阳时候便投靠了后金,算是后金的既得利益阶层,其他大部分,都是海州、盖州、复州、金州这些南四卫出身。

南四卫因为靠近海边,大家对大海都不陌生。

老百姓在平日里逢年过节、要吃肉的时候,也习惯在各种肉类里加上一些鱼类提鲜。

其实华夏的老祖宗,在造字的时候,就说的很明白了,一个‘鲜’字,是由‘鱼’和‘羊’组成。

狗子哥是盖州卫海边的渔民出身,加之他自幼鼻子便灵性,被人叫‘狗子’,他一闻便闻到了其中奥秘。

“狗子哥,猪肉汤?这,这是个啥味道来着?俺好久都没有吃过了啊。你能给俺说说嘛?”这小伙儿用力咬了一口手里的干巴的干粮,口水都要流出来,竟自看向狗子哥。

狗子哥也陷入了缓缓的深思,“哎呀。说起来,俺也好久没有吃到肉汤咧。上一次吃,还是万历爷的时候。哎。该怎么说呢?”

狗子哥绞尽脑汁,想要形容记忆里的味道。

自从天启元年下半年、南四卫被后金攻克以来,所属的汉民,除了少数有幸成为大包衣的,大多数人,都彻底沦为了后金的奴隶,甚至是比深山老林里的披甲人还要低等的奴隶。

他们不仅要帮女真主子们打猪草,筹集马粮,自家的粮食产出,牲畜产出,更有多半,要上交到女真主子手里。

平时还好一些,勉强还能维持。

但像是此时这种战时,他们不仅要上交家里的大部分财产,青壮还要跟随女真主子出征,被充作一线的炮灰。

菩萨保佑、有命活下来的还好,若是运气不好,丢了小命,老婆孩子、房产田地是别想了,很快就会沦为别人的私产、玩物。

加之现在老奴对汉人的高压政策,也促使辽地越来越多的汉人百姓,逃亡皮岛,逃亡旅顺,逃亡长生岛,逃亡登莱。

而此时,女真主子们回营烤肉吃,他们,却只能在明军的火力底下,吃些干豆子夹杂着一点点粗粮压制的干饼子,简直就像石头一样硬,硬的直咯牙,甚至连口水都没有。

不过,想起家中的老婆孩子,想起祖辈传下来的家业,大多数人,总是愿意往好处想,只要坚持着,总是能活下去的,他们一定能回去再见到他们的老婆孩子。

此时,狗子哥看着他这远房堂弟期待的目光,好不容易,终于想起了形容的办法,“四伢子,你想没想起前些时候过年的时候,哥哥从地里套住的那只大田鼠?”

“大田鼠?”

四伢子稚嫩的眼神不由一亮,片刻,却不爽的道:“狗子哥,那田鼠是不小,可肉是忒少了。我就吃了一小口,还没尝出是啥滋味呢。哎。”

狗子哥忙道:“四伢子,一口还少么?你哥我只吃了半口。还是带骨头的。等这仗打完咱们回去老家,狗子哥再带去你套田鼠。这回,咱们也学这些明狗子,抓了之后弄条鱼来炖,肯定不比明狗子这猪肉差多少。”

四伢子不由大喜,“狗子哥,那可说好了。回去俺们就去套田鼠啊。”

…………

城头上,李元庆自是没有心思理会底下这些汉军旗杂役的心思,虽都是汉人,但在事实上,双方就是敌人。

李元庆在后世时,就有些民族主义的倾向,但这不代表,他就是傻子,什么人都能接受,分不清楚境况。

此时,天气还是有些凉的,一碗热乎乎的肉汤下肚,李元庆浑身也渗出了汗珠,神清气爽,笑着对身边的士兵们呼喊:“儿郎们,都吃饱了么?”

“将军,俺们吃饱了。”

“哈哈。将军,这些火兵师傅的手艺又有长进啊。这汤真是太好喝了啊。”

“……”

看着身边这一张张神采飞扬的脸孔,李元庆也忍不住露出了轻松的笑意,“既然吃饱了,就得准备干活了。都给老子收拾利索了。”

“是。”

平时的严格操练,士兵们早就形成了本能,纷纷排队,将吃饭用的碗筷,整齐的放到筐子里,由火兵带去统一洗刷。

在长生营的战斗序列中,火兵非但不会低人一等,反而跟战兵待遇平齐,在军饷上,他们还要稍稍高出半级,享受小旗的待遇。

民以食为天。

对于战斗序列的军队而言,吃饱喝足,更是尤为重要。

李元庆对这个细节,可不敢有丝毫马虎。

火兵的待遇好,危险系数又不大,在长生营中,确实是个好差事,但其‘政审’工作,却也是相当严格。

除了三岔口就跟随李元庆的老兵,现在有新兵想要加入火兵,必须有千总以上军官进行担保。

吃饭大概用了一刻钟,随着火兵们将东西收拾利索离去,城头上又恢复了肃杀的气氛,秩序井然。

这时,对面的后金战阵方向,也有了动静,人呼马啸,烟尘翻滚,调动不断。

李元庆和陈忠也来到了垛口之后,仔细观察着后金军的动向。

陈忠舒坦的打了个饱嗝,“元庆,狗日的皇太极还不死心啊。看来,下午还要再干一场了。”

李元庆一笑。

从城下的杂役兵没有撤走,李元庆就明了,这第一天的攻势,皇太极绝不会就这般善罢甘休。

只不过,他比寻常人更为果断,拿得起、放得下,无论进攻还是撤退,丝毫不拖泥带水。

但李元庆已经做足了充分的准备,不由笑道:“大哥,任他几路来,我只一路去。上午才百来级鞑子首级,还不够咱哥俩升官发财啊。”

陈忠不由大笑,“说的也是。有如此犀利的长枪兵在,就怕狗日的不来啊。”

但说着,陈忠却是一愣,“元庆,你看那边,狗日的红布下蒙着的是什么鬼?”

李元庆忙顺着陈忠手指的方向看过去,顿时,面色不由大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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