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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黑大宋 第四二一章 新世纪

作者:午后方晴 分类:言情小说 更新时间:2023-04-20 16:14:24 来源:笔趣阁

其实王巨不是想骂范纯仁,即便骂了,也带着一种恨铁不成钢的含味。

如果在战与和上抬杠,王巨是能理解的,能想到深层次庆历战争失败原因的人并不多,甚至不愿意去想。想不到或者不愿意去想,那么看到的只是庆历战争给国家给百姓带来的巨大伤害,所以静、和、安,在宋朝占据着主流。

然而大程只是棋子,范纯仁都想不到,难道不是白痴吗?

但王巨不管骂不骂范纯仁不要紧,也不管是否顺带着讥讽了程颢,主要他夹带的私货太多了,话外之音太多了。

他一番话说出后,有一部分官员更折服,但有一部分官员更反感。

这个无所谓了,因为太监传召,让他们进宫了,新世纪开始!

宰相在前,后面的官员按照各自品阶进殿。

章惇挪到后面,道:“子安,说得好啊。”

“子厚,不得己罢了。”

“大宋一定会有一个美好时代。”

王巨微微一笑。

新世纪开始了,但未必是一个美好时代。

在这一刻,王巨忽然脑子变得无比的清醒。

所谓的权利,分成两部分,一部分是决策、理事权。

就象宋朝的实职官与阶官,不管这两个官职有多大,真正做事的乃是差官。因此宋朝从赵匡义时起,就开始将权利再三架空重叠,包括差官制度。

差官制度是将理事权变成了临时制度,权利也就随之减缩。各部司权利架空重叠。也就是将决策、理事权扩大。相互掣肘。因此有了那么一点民主的范儿。

然而这样一来。政令自然不能通畅了,于是自条例司开始后,宋朝渐渐“简政”,简政不是向宰相身上集权,同样在向皇帝身上集权。这就要皇帝理政,皇帝不理政了,这些事务得有人决策,然后只能落到宰相头上。蔡京之流便出现了。

其次是人。

比如江宁知州是王安石的人,那么他肯定支持变法,自下往下梳理,江宁无形中就会成了王安石的地盘。不过在宋朝想通过这个人控制地方,同样很难。一是各路转运使与刑狱使只是一个承接机构,对各州军没有实际掌控权利,二是宋朝各州军数量太多了,三百多个,没有那一个宰相能掌控三百多个州军官员的能力。

于是宋朝前期除了赵匡胤时代的赵普外,再没有出现过超级权相。

但现在王安石为了变法。不得不“简政”,将权利划分清楚。各部司权利集中,包括自己也是这么做的,如军器监,原来西府插手了,三司插手了,内藏库插手了,一些大州府也插手了,然而除了地方那块,余下京城部分,自己将它们一起集中了。集中的好处,权利清楚,职责也清楚了,就能实现真正的问责制。可这样一来,掣肘的也少了。

军器监问题不大,它只是负责生产与贮藏武器的,然而放大到全**国大政上呢?

韩琦又恶心了一回赵顼。

所以赵顼有了后来的心理,想变法,必须给王安石更多的权利。给了更多的权利,赵顼又更加不放心,于是坚持“异论相搅”,朝中一直留着反对党。

这样的心理……

王介甫,你真做好准备了吗?

诸位官员鱼贯入殿。这个朝会也不是象后人所想的那样,第一人很多,即便起居朝也有近百号人,这种大朝会好几百人,实际京官更多,还有许多更低层的京官,连参加朔望大朝的资格都没有。

其次越是大朝,越是近乎形式。一般言事,都是将奏子递到两府或者御史台,再通过这三个部门决策,若是事关重大,再由三个部门交给皇帝亲批。另外就是一些亲近的大臣有密奏权,直接交给皇帝的,有,不过不多。

另外就是不得有违朝仪,如范仲淹问王曾,你为什么不管吕夷简,王曾说了那句有名气的话“夫执政者,恩欲归己,怨使谁归?”后来忍无可忍了,吕夷简,我们同归于尽吧。

他不用上书,只简单地来到赵祯面前,说吕夷简收贿赂,结党营私。吕夷简说证据呢。王曾微微一笑,何必要证据。然后又将它放大到朝会上,导致蔡齐与宋绶二人在朝会上争吵。蔡挺王,宋挺吕。行了,有违朝仪,四个正副宰相全部下去!

所以一般真正的大佬,除了言臣外,罕在朝会上奏事。

就是害怕被“小臣”挟机火拼,以小换大,将自己换了下去。

因此往往大朝会,多是一种形式,大家走一下过场,便散朝,各回各的部司做事了。

但这次大朝会有些例外。

大臣鱼贯而入,有几个大臣,特别是几个言臣准备参奏王巨的。

他们还没有说话呢,吕惠卿走了出来,举着牙笏说道:“陛下,诸路常平、广惠仓,钱谷敛散,未得其宜,故为利未博。今欲以见在斗斛,遇贵量减市价粜,遇贱量增市价籴,可通融转运司苗税,及前钱斛就使转易者,亦许兑换。仍以见钱依陕西青苗钱例,愿预借者给之,令随税输纳斗斛,半为夏料,半为秋料。内有愿请本色,或纳时价贵,愿纳钱者,皆从其便。如遇灾伤,许展至次料丰熟日纳。非惟足以待凶荒之患,民既受贷,则兼并之家,不得乘新陈不接以邀信息。又,常平、广惠之物,收藏积滞,必待年凶物贵,然后出粜,所及不过城市游手之人。今通一路有无,贵发贱敛,以广蓄积,平物价,使农人得以趋时赴事,兼并者不得乘其急。凡此皆以为民,而公家无所利焉,是亦先王散惠兴利以为耕敛补助之意也。欲量诸路钱谷多寡。分遣官提举。每州选通判、幕职官一员。典干转移出纳,仍先自河北、京东、淮南三路施行,俟有绪,推之诸路。其广惠仓储,量留给老疾贫穷人外,馀并用常平转移法。”

这段话什么意思呢?

就是原诸路常平仓、广惠仓因为管理不善等原因,钱谷敛散,没有发挥好它们的作用。更没有获利多大的利益。

这个利益不是指盈利多少,而是它们原本的作用。

比如常惠仓是救济为主,常平仓是调控物价,丰年粮贱存粮,灾年粮贵粜粮,用此平稳粮价。

然而因为管理不善,国家每年为这两类仓花费良多,实际并没有真正做到救济多少寡孤,平稳多少粮价。

这就是动用常平仓与广惠仓的理由。

有了这个前提,便有了后面的策略。

这个苗税不是指唐朝的青苗税。那个更坑爹,唐肃宗后。国库空虚,连官俸都发不出来,因此国家强行向百姓征收每亩十五文的税钱,又有地头钱,每亩二十五文,后来二钱合一,每亩征三十文钱,亦名青苗钱。

它是指宋朝的两税。

也就是各路转运司必须将两仓原有的机制发挥好作用,在这个基础上,抽出一部分常平仓与常惠仓的粮食,再从两税中调拨出一些钱粮,用于发放青苗贷。一年发放两次,根据其时间,随着夏税或秋税到来时,与税一道交纳。

此外还说了两条注意事项,第一条遇到灾伤,也就是家中遇到了不好情况,准许其拖到下次两税丰熟时交纳。此外仿照李参的青苗钱为例,愿意借的人才借这个青苗贷,并不强迫。

但下面的一句话让很多人牙痛了:非惟足以待凶荒之患,民既受贷,则兼并之家,不得乘新陈不接以邀信息。

大灾之年,没办法实施青苗贷了,那是特例。但在平时,朝廷在发放青苗贷,各位豪强富人们,你们就不得再发放任何形式的高利贷!

后面说的则是广开常平仓,以前常平仓调济的对象主要就是市井百姓,现在是正式开售,向所有人贱买贵卖,控压粮价,朝廷顺便用之弥补仓储损耗以及稍稍获利。

其次便是提举常平司。

以前各路有转运司、刑狱司与安抚司,常平仓则是有转运司或本州选幕职清干者官员一名专掌其事。自王安石推出青苗法后,于各路又设置了提举官与管勾官,河东、湖南、梓州、利州、夔州各二员,江西、湖北、成都府、广东、广西、福建各一员提举官,又差官同管勾陕西、江西、湖北、成都、广东、广西、福建各一员管勾官,凡四十一人,主要管理的就是青苗贷、常平仓与常惠仓。

现在青苗法还没有完善,提举司同样也没有完善,所以只说了一句,每州选通判或幕职官一员,典干转移出纳。

还有,不是大臣们听说的陕西路了,而是河北京东淮南三路。

不过王安石也怕下面官员敛红了眼睛,刻意说了广惠仓必须依量留给老疾贫穷一部分粮食,余下的才用于常平转移法。

赵顼平静地说:“准。”

大家却鸦雀无声,别看吕惠卿这简短的奏章,信息量太大了。

赵顼又道:“散朝。”

大家目瞪口呆的退朝。

王巨也退了出来。

大苏在后面追上,拽着王巨衣袖道:“子安,不是说好是陕西路吗?”

他问王巨,因为王巨刚从条例司下来,可能会知道真相。

“子瞻,我也不大清楚哪,”王巨道,实际心中在说,道理岂不是很简单,陕西路贫困百姓多啊,能敛到钱吗?不但陕西路,就是人烟稍稍萧条的京西路与河东路,王安石也不感兴趣哪,它们哪里能赶上京东路与淮南路,整个北方人烟稠密,经济最发达的便是这三路。

一切为了钱啊。

然而大苏同志,现在最好少与他说一些真相。

想听听我心里话,再过几年吧,黄州回来后,我们就能知无不言了。

“这如何了得?”

“子瞻兄,难道前年河北大灾,国家都拨不出钱粮赈灾。由灾民自生自灭。那就能了得?”

吕惠卿也走了过来。在边上冷哼一声。

苏东坡也冷哼一声,拂袖走了,不过眼中出现了失望,对王巨的失望。

吕惠卿道:“子安,有何指教?”

实际吕惠卿对王巨也有些失望,但刚才在待漏院王巨说的那番话,又重新在吕惠卿心中给王巨加了分。

而且他与王安石议论王巨时,王安石对王巨评价是三个字。智近诡!

别人认为王巨做事是锋芒毕露,王安石却不然,认为王巨智慧几乎接近了诡道,这一条与司马光差不多。只不过一个带着欣赏的态度,一个带着批判的态度。

王巨不协助王安石变法,王安石也不快,但王巨没有反对,王安石也不好说什么。

但能让王安石说出这个评价,可见王巨在王安石心中的地位与应象。

王巨低声说道:“你在读奏章时,我也在仔细地听。青苗法由来乃是李参的青苗钱。王广渊去了齐州后,看到灾民困难。又念着朝廷财政困难,于是采纳了折中之策,挪用转运司的钱粮放贷,利息高达五分。但为何民不怨?那是大灾之后,百姓一无所有,虽是五分利息,然比兼并之家的六分,甚至二十分三十分的利息好得多,更没有利滚利的丑陋现象。这是特例。如果平时,那怕是一分利,恐怕百姓也不愿意贷之。君说不强配,可能吗?还有,百姓贷之若不还,君又没有提。到时候抓捕怠打也是难免的。所以我采取了躲避态度……”

“救急之策也。”

“希望是救急之策吧……”王巨摇了摇头道。真要是救急之策,又倒好了。

他顿了顿说:“一旦落实,纷扰再所难免,你若听我一言,我只说一言!古今往来,君王最高境界,乃是永不加赋。那怎么可能?”

就象宋朝立国,就那么点人口,那么一点官员,那么一点官兵,那么一点宗室。

现在有多少官员官兵宗室?不加赋税,大家岂不是一起得饿死?

“永不加赋,那是一个梦想了,不过青苗法实施后,请切记四个字,永不加利!”

具体放贷数量吕惠卿没有说,但王巨还记得一些,三路钱粮合计是一千五百万贯(石),因为王巨修建了郑白渠,可能现在的数量更大,但不会大太多。

用此做本金,将原来常平仓赈籴赈粜性质变成赈贷性质,也就是青苗贷,依然有赈籴赈粜,不过变成了为辅,赈贷才是为主。

利息也未提,不过早先也说好的,是二分利。

可能许多人看不透,有的说它敛财,有的说它是惠民,若真是惠民之举,向贫困百姓发放这个青苗贷,打击高利贷,还真是惠政了。但不可能,一向贫困百姓发放,能敛多少钱粮?二是贫困百姓偶尔放一放还可以,放多了,他们不偿还,必然引起更多的纠纷。所以青苗法真正出台后,是依户等高低依次发放的,高贷户贷得越多越好,真正的下等户与佃户贷款数额却不得超过一贯五百文。

为什么,下等户偿还能力有限!

然而新的问题来了,高等户需要这个青苗贷吗?不强配可能吗?

所以它是以敛财为主,惠民为辅的变法。

就是敛财!

因此王巨说,不求不强配了,但求不加利息。

如果按照原先的策划,只有二分利,至于一些遇到困难百姓,可以让他们拖到来年辰光好的时候偿还,这个是征二分利,还是按年限征四分利,吕惠卿奏章里未说。

但不管怎么样征,它的年利就是二分!

那么就征吧,然而实施下去,本来向豪强摊派就引起了不满,又打击了高利贷,更加不满!但征的时候又冒出来三分利,甚至有的百姓拖欠后,胥吏按照半年三分计算,一年则变成了六分,两年则变成了十二分。比如一户贫困百姓春天借了十石粮食,当年遇到困难,无法偿还,但可以拖欠,第二年略有丰收,偿还十二石粮食,那不会有怨言的。就是偿还十四石粮食,百姓还会感谢朝廷。然而经胥吏一变,则变成了偿还二十二石粮食。百姓如何偿还?

那么不仅是敛财,而且还成了苛政!

如何不落反对派的口实!

王巨说的永不加利,就是指这个。

吕惠卿显然低估了下面的官吏,他点头道:“本就是惠民之举,如何加利呢。”

惠民之举?王巨无奈地笑,又说了一句:“吉甫兄,为什么刚才你读这篇奏章里,满朝文武没有一人反对?”(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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