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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趣阁 > 言情小说 > 锦衣杀明 > 【第020章】军户和战兵的矛盾,无处不在

(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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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兴夏,杀了七个鞑子?他一个人,杀了七个鞑子?还杀死了鞑子的百夫长?”不久以后,彭峰的大嗓门又传来了。周围的人,立刻下意识的寻找叫做徐兴夏的人。结果,牛角墩士卒的目光,都自然而然的落在了徐兴夏的身上。其他所有人的目光,自然也都跟着落在徐兴夏的身上。

“就是他?”

“杀了七个鞑子?”

“还杀了鞑子的百夫长?”

每个看到徐兴夏的明军官兵,都感觉有点不可思议。徐兴夏的外表看起来,并没有什么特别。他既不是最强壮的,也不是彪悍的。他的外表,几乎没有什么明显的特征。然而,就是这样一个人,射杀了七个鞑子!还包括鞑子的百夫长在内!要不是亲眼看到,简直会以为是天方夜谭!

鞑靼骑兵的百夫长有多厉害?那些有过战斗经验的明军官兵都很清楚。在游牧民族里面,百夫长绝对是一等一的勇士。无论是近距离的肉搏功夫,还是中远距离的骑射,都是最出色的。能够做到百夫长的,都是身经百战的人物,手上肯定沾满了汉人的鲜血。想要杀死鞑子的一个百夫长,还真是有点难度。

刘广梁的神情,更好像是吃了一个大鸭蛋。自己的外甥,竟然杀了七个鞑子?还包括一个鞑子的百夫长?老天,他之前还以为他最多也就是杀了一两个而已,没想到,居然是七个!七个鞑子啊,那肯定是要升官发财了。

张秋庆和王守禄等人,当然也是一脸的惊讶,又有点不相信。对于徐兴夏,他们基本上都没有什么印象。他们只知道徐兴夏以前是个不起眼的小卒,没啥特别的。怎么都想不到,这样一个不起眼的小卒,居然立下了如此的功勋。

他们两个,本来是应该驻守威镇堡的,可是,两人觉得威镇堡不安全,有事没事的时候,都宁愿住在平虏城。徐兴夏昨天猎杀马鹿的事情,他俩还不知道呢。不过,就算知道了马鹿的事情,他们还是会感觉相当的惊讶的。

毕竟,鞑靼骑兵不是马鹿,要比马鹿凶残多了。他们都很清楚,在宁夏镇最近上百年的历史上,还没有听说,谁一口气杀了七个鞑子的?那是鞑子啊,最凶残的敌人,比贺兰山上的金钱豹都要凶残。杀死一个都已经不容易,更何况是七个?要是倒过来,一个鞑子杀死七个徐兴夏这样的士卒,那就再平常不过了。

更要命的是,这些牛角墩的士卒,几乎每个人都有战功。居然连陈海都杀死了三个!即使是最没用的士卒,都有一个鞑子的首级在手。难道说,今年的鞑子,都变成了泥捏的不成?只要轻轻的碰一碰,鞑靼骑兵就会摔倒在地上,四脚朝天,一命呜呼?今天的太阳,真是从西边出来了!

“鬼扯!”

有人大声喝道。

彭峰的脸色微微一变。

不需要任何的动作,他就知道说话的人是谁。

这个混蛋家伙,从来都是这样,一点都不给自己面子。

说话的那个人,叫做乌大头。具体的名字,没有人知道。他原本就是山贼出身,在贺兰山也算是小有名气,后来遭受到官军的围剿,走投无路,才不得不投靠官军的。奇怪的是,在投靠官军以后,他和他的部下马贼,居然摇身一变,成了宁夏镇的战兵。他自己,也不断的升官,最终成了平虏城的守备。

从官职上来说,作为守备的乌大头,应该比只是千户的彭峰高出一级。守备一般都是正四品,千户一般都是正五品。不过,由于两人处于不同的系统,双方的权责关系,肯定是要牵扯不清的。如果彭峰不买乌大头的帐,也是完全可以的。

明朝军队,一向都有两个不同的体制,一个是军,一个是兵。军就是军户,是世袭的,所谓父死子继是也。兵则是战兵,是招募而来的,所谓当兵吃粮是也。

军有自己的田地,主要依靠耕田种地维持自己的生活,武器装备服装鞋袜,甚至是草料什么的,都要自己准备。军的整个家庭,都属于军户,是不能脱籍的。明国早期的军队,全部都是军。兵则不然,兵都是招募而来的,乃是自由的民户出身。他们一切供给,都是国家发放的。著名的戚家军,就是兵。

以前,明朝的国防力量,主要是军,战兵的数量稀少。后来,卫所制逐渐的废弛,军户越来越不给力,越来越无法承担战斗任务,国家只好加大了兵的招募数量。在嘉靖以后,明军的主要战力,已经变成了战兵。在主要的战略要地,都驻扎有相当数量的战兵。作为九边重镇之一的宁夏镇,就有超过万人的战兵。

在平虏城,就驻扎有五百的战兵,直接归属宁夏镇总兵官李国臻的指挥。其实,说是五百的战兵,实际上三百都不到,差不多一半被吃空额了。在明朝的军队中,无论是兵还是军,吃空额的情况,都是一样的严重。饶是如此,作为战兵,他们的粮饷,一半最多只拖欠两三个月,就能发放。

战兵的装备,也要比军户好得多。上面发放下来的先进装备,肯定是首先发放到战兵的手里。其他的武器暂且不说,单纯就火铳而言。战兵使用的飞鸟铳、迅雷铳、三眼铳之类的武器,都要比军户使用的鸟嘴铳质量好得多。战兵的火铳手,都配备有头盔、绵甲的,防护能力,比刘广梁他们的单薄军衣,要好上一大截。

人比人,气死人,这是一点都不假的。总的来说,战兵的装备、素质、训练、士气,都要比军户强的太多,上阵杀敌,主要依靠战兵。这也让战兵觉得,自己才是军镇的老大,是军镇的主力。这样一来,自然就瞧不上大部分的军户了。

对于军户们来说,他们当然不喜欢看到战兵的存在。为啥?本来应该发放给军户的粮饷,都给战兵给截去了,军户们能乐意吗?再说,战兵的存在,对军户本身就是一种监视。要是军户们想闹事,战兵会镇压他们的。谁也不愿意自己的头上,悬挂着一把利剑不是?有这样的想法,军户和战兵的冲突,自然是不可避免的。

乌大头仗着自己是战兵统帅,对于卫所的军户,向来都是瞧不起的。连带的,自然连彭峰都不放在眼里了。事实上,军户也的确没有让他瞧得起的理由。军户要装备没装备,要训练没训练,连饭都吃不饱,哪里来的战斗力?在乌大头看来,军纯粹就是给兵打下手的。如果调过来,他就会觉得很不舒服。

很不幸,徐兴夏的出现,正有这样的迹象。牛角墩的战功,给彭峰带来的,自然是满心的欢喜。但是,给乌大头带来的,却是极大的威胁。他统帅的战兵,都没有创造过这样的战功,彭峰手下的军户,竟然可以杀死这么多的鞑子,这叫他情可以堪?这件事要是广泛的宣扬出去,军户们的地位,岂不是要上升了?

彭峰高兴过后,也有点不相信。一个军户的士卒,杀了七个鞑子,怎么看都像是天方夜谭。他慢慢的让自己的思绪冷静下来,神色凝重的说道:“陈海,你说清楚了,这个叫做徐兴夏的军户,的确杀了七个鞑子?还是一个人单独杀死的?”

陈海避开乌大头的目光,肯定的点头说道:“是的。”

彭峰忍不住轻轻的吸了一口气。在这个时候,彭峰是绝对不可能说假话的。他敏感的意识到,或许,自己时来运转了。嗯,准确的来说,是军户的命运,可能都要时来运转了。卫所的军户里面,居然出现一个这样的英雄人物,他不好好的在乌大头的面前炫耀一番,怎么对得起乌大头以前的嚣张?

“将徐兴夏叫过来。”彭峰故作矜持的下令。

“徐兴夏,你过来。”陈海立刻转过身去,大声的叫道。

徐兴夏稳步来到各位上级的面前,弯腰行礼。明军的军礼,只需要弯腰就可以。如果是在真正的战场上,甚至不需要弯腰,只需要挺直身躯即可。只有在觐见皇帝的时候,才需要行跪礼。这一点,和后来的清军,是有很大区别的。满清动不动就要下跪,就要口称奴才,的确是让人郁闷非常。

乌大头上下打量徐兴夏,嘴角边不由自主的露出一丝丝揶揄的微笑。以徐兴夏的身材,能杀死七个鞑子,简直是开玩笑。卫所的这些家伙,也不知道是从哪里弄来的鞑子尸首,冒充战功。卫所玩这样一招,显然是针对他的战兵来的。但是,他并没有说破,只是脸色有点阴沉的说道:“你就是徐兴夏?”

徐兴夏挺直身躯,目不斜视的说道:“回大人,鄙人正是徐兴夏。”

这个回答,很有点意思。他没有自称卑职,也没有自称属下,而是用了鄙人。这显然是要跟乌大头表明,我和你一根毛的关系都没有。事实上,徐兴夏和乌大头,的确是没有一根毛的关系。他是军户,和战兵是两个不同的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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