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笔趣阁 > 言情小说 > 唐砖 > 第一节沧海变桑田

唐砖 第一节沧海变桑田

作者:孑与2 分类:言情小说 更新时间:2023-04-20 14:33:04 来源:笔趣阁

人总是健忘的,所以在行走一段人生旅途后,总要不自觉地停下来,整理一下前段时间的得与失,得大于失证明这段时间没有浪费,欣喜若狂的准备下一段旅途。失大于得则证明这段时间全活到狗身上去了,恨不的时空倒转重活一回。世上没有后悔药,所以失去的便追不回来。哪怕你比刘翔跑的还快。这是人生在世的一条普世法则。世上真的没有例外吗?在这个连牛顿定律都可推翻的时代,有一两件超科学的事情,也就情有可原了。

云烨刚吃了后悔药,只是药效猛烈了一些,所以当他发现自己赤身**的站在荒野上,除了发呆,还是发呆。

荒原很美,碧绿的草毯从脚下一直铺到视野的尽头,草丛间偶尔伸出的几朵野花,更给这张草毯增添了几分艳色。

“扑棱棱”一只野鸡从草丛中窜起,惊得云烨打了一个趔趄,这才从茫然中惊醒。眼睛恢复灵动,神志也从懵懂中还复清醒。“这是哪?”云烨问自己,十分钟前,自己还背着背包在戈壁上搜寻那两个失踪的老外,现在却光着身子,站在草原上。这已经超出他能理解的范围,看看头上炙热的太阳,还是熟悉的样子,

云烨确定自己还在地球上,低矮的榆树,零散的槐树,静静的夹杂在半人高的也蒿草中间,这让他心绪大定。既然在西北,就没甚麽大不了的,回去便是,多走几步路而已。云烨估计自己遇到了传说中的虫洞,从纸的正面走到反面罢了,没走出纸张范围纯属走运。在这西北荒原上讨生活已经十五年了,见过沙暴,遇到过泥石流,见识过流沙,碰到过狼群,被大蚂蚁咬过。神经早已坚韧非常,现在遇到虫洞,也就见怪不怪了。风吹过,遍体生寒。

五月的西北还不到让人光腚乱跑的温度,他记得出来前,自己在第六个饮水点补水,见到水潭底有金光闪过,以为是天然金块,伸手去捞,才被一股巨大的吸力弄到这里来的。怪不得贪婪是人身的原罪,云烨狠狠地抽了右手一下,让你贪,这下闯祸了吧。捂着重点部位四处寻找水潭,在绕到第四圈时,“哗哗”地流水声终于传进耳朵,大喜之下,三两步蹦到水边,只见一股沁澈的溪流缓缓地在草丛中流淌,沿溪流向上走,不一会,已到小溪源头,一堆衣物罩在小溪出口,随水波上下翻滚。云烨收回了自己所有的衣服,包括鞋袜,甚至还有一只平底锅,那是云烨用来煮方便面的。拧干衣服,摊开晾在旁边的小树上,云烨长长舒了一口气,终于不用裸奔了。如果再把背包还给我,便再无所求。

云烨摊开双手,看着这双白嫩的手,比以往自己的手小了整整一圈,这根本就不是一双成人的手,他早就发现这个问题了,只是极力不去想,反手抓过披散在肩上的头发,用力扯了扯,生疼,这不是梦。转头看着水中那张熟悉的稚嫩面孔,云烨隐隐觉得事情没有自己想的那么简单。

生存是第一位的,旷野中你可以不穿衣服,但绝不能不穿鞋子,奔跑这一来自祖先的遗传本能,虽然笨拙,却是最有效的逃生方法。云烨知道,荒野中的水源地,不是一个安全的宿营地,抱着最渺茫的希望,他强自忍着来自内心的恐惧,紧紧盯着泉水希望老天开眼,把背包还给自己。这是一片从没有人到过处女地,洪荒的气息笼罩着这片静谧的土地,云烨知道自己只是一个机械技师,如果想在这里活下来,就绝不能缺少装备,只有拿到装备自己才能有食物,才能靠工具让这具十四五岁的身体活下来。…,

云烨甩了甩脚上沉重的翻毛皮靴,湿漉漉的皮靴套在脚上说不出的难受,每走一步,都会发出:“扑哧,扑哧”的声音,手上握着一根鸡蛋粗的木棍,不时抽草丛两下,给自己壮胆。满天神佛似乎听到他诉求,自出水口飘出一条绿色的帆布带,云烨眼睛一亮,俯身抓住带子,用力往外拉,只听哗啦一声响,半人高的背包从水中窜了出来,云烨死死地抱住背包,这就是命啊!他反手抽出工兵铲,心头大定。

在小溪不远处有一片红砂岩,上面寸草不不生,云烨把场地转移到上面,小心地整出块平地,红砂岩被太阳烤得滚烫,他把湿衣服扑在石头上,相信用不了一个小时,衣服就会被烤干。帐篷支起来,四面留出空隙,让热风带走帐篷的湿气。在检查过全套装备完好,云烨长长舒了一口气。对于定位仪他早就不抱希望,越是精密的东西,越容易损坏,这是常识,指北针依然顽固的指向北方,哪怕里面灌满了水,在地图上用交线法确定位置后,他惊奇地发现,自己的位置和之前没发生任何改变。这怎么可能?难道指北针坏了?在观察过植物后,云烨否定了指北针坏了的想法,他百思不得其解。功能强大的山寨手机没任何信号,望着远山的轮廓,除了长满了树,这不就是那荒凉的戈壁吗?

虫洞没有改变我的位置,却改变了时间吗?

云烨把头埋在双膝间,头大如斗,心乱如麻。“穿越”这个词他一直以为是小说家创造出来的词,现在硬生生地发生在自己身上。云烨一直以为,自己是一个恋家的人,母亲,老婆,儿子构成自己心头最坚固的堡垒。如果只是距离的麻烦,他不认为是麻烦,哪怕在火星上,他也会绑架小绿人让他们送自己回家。现在不是距离,而是茫茫的一千余年。西北,不,准确地说陇中森林的消失是唐朝以后的事,气候的急剧变化,人口的急剧膨胀,造成了生态的大灾难。作为陇中人,云烨比别人更清楚这满眼的绿色代表着什么。

“现在是唐?还是汉?甚至是秦?千万不要是南北朝,我只是一个小人物,担不起太大的责任。”

云烨语无伦次地喃喃自语。

空气是纯净的,景色是美丽的,就连身边的兔子也是善良的。躲在云烨身边的阴影里安慰他。

哗哗的溪水带走了殷虹的血渍,云烨两眼放光地看着肥硕的兔子,肚子早饿了。

云烨大口嚼着美味的兔肉,油脂不时从嘴角滑落,眼前的篝火仍在燃烧,太阳已经落山,漫天的红霞压在山巅,大大小小的归鸟投向远处的森林,云烨不禁悲从心来,抱着半只烤兔嚎啕大哭。无边的寒气把云烨从睡梦中唤醒。昨夜,他仿佛又回到以前那个喧嚣的世界,妻子的温柔,儿子的叛逆,母亲的唠叨又一次重现在他面前。他抹一把脸,赶走最后一丝留恋。

生存才是眼前最重要的,只有活着,才能谈及其他。今天,就要彻底,彻底的面对新的生活。篝火再次点燃,昨日吃剩的兔肉在火上烤热,就着烧开的水,慢条斯理地一口口吃完。食物是珍贵的,在允干骨头上最后一丝油气后,云烨的意志也坚定下来,他不可能一直像个野人独自生活在这片荒野上,人是社会动物,有各种感情需要。独自一人生活,只会向返祖现象发展,语言功能会退化,大脑功能会退化,而四肢却会得到强化。云烨不想在荒原上当野人。…,

路,在哪?鲁迅说过,走的人多了,也就有了路。可云烨是第一个踏上荒原的人,

所以,只能自己开路。走了不到一里路,云烨就气喘吁吁,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年,能指望有多少体力,更何况还要背三十几斤的装备。不管了,云烨决定沿着小溪走,他毕竟要汇合到黄河里去的。冰凉的溪水让双脚几乎失去知觉,头上的太阳又考的头皮发烫,小溪边的茅草长得又绿又长,划过脸颊像一把把小刀,不一会就划得脸上左一到有一道的红印。忽冷忽热,伤寒就是这么得的。云烨见前面有一块巨大的沙地,足足有两亩,赶尽快走几步,刚踏上红沙地,一团黑影猛地扑来过来,心胆俱裂自己下,本能地挥铲向黑影砍去,只听“咩”的一声惨叫,一只灰色的野山羊摔倒在小溪里,溅起的溪水打湿了全身。山羊倒在溪水里拼命挣扎着要站起来,大概腿被一铲打折了,刚翻起来,又摔倒在水里。看它痛苦的样子,云烨只好又举起钢铲

早晨吃的那条兔腿早已消化殆尽,肚子又咕咕叫起来。半大小子吃穷老子,云烨又回到这令人尴尬的年龄,他唏嘘半天,拿出那把英吉沙小刀开始解刨那只可怜的羊。羊的内脏只留下心和腰子,其他内脏深深的埋在沙土下。想当初,云烨的厨艺,在老婆的不懈努力下一直在突飞猛进。饱餐了一顿烤羊肉后,辣子的余味还在口中荡漾。剩余的羊肉又被他用香茅草细细的熏过,谁能想到西北常见的绿毛草是熏羊肉的绝佳材料呢。

云烨再一次为自己强大的公关能力感到自豪,想当初第一次品尝维族老汉的烤羊肉,他差点把舌头吞下去,一套英吉沙组刀,再加白干一周的活,才从老汉口中套出秘方,重中之重就是这遍地都是的茅草,为此,老汉差点和他翻脸。虽然说用来熏肉有点掉价,但这初夏的天气不如次处理,几个小时就能把全世界的苍蝇招来。

衷心感谢过哪只羊后,穿上晒干的衣服云烨再次踏上寻找人群的旅途。

溪水在山脚下转了个弯向东流去,世上百分之九十九点九的河流大抵如此,这条小溪也不例外。云烨随这条小溪走了三天,除了树越来越少,草越来越稀,

地图上的城市不见踪影。

放眼望去,整个盆地不见丝毫人烟,碧绿的草铺满大地,草丛间偶尔有一只小鸟“嗖”地一声直窜天空,大群的野马在草毯上飞奔,嬉戏。扬起的鬃毛被阳光照成千万条金丝银线,黄羊在草丛间低头吃草,一会会儿又伸脖远眺。就连野鸡也不加掩饰地低空扑闪两下翅膀,而后又在草丛间飞奔起来。风吹来青草的清香。

空气中带来各种各样的生命气息,大自然是如此美丽。

云烨彻底崩溃了,这是什么破景致,我的水泥森林呢?我的汽车轰鸣声呢?我工厂排出的酸气呢?我那林立的重工业烟囱呢?我那充满时代气息而又被人唾骂不已的市委大楼呢?我最最珍爱的漫天飞舞的塑料袋到底去哪啦?那些我憎恶的人群呢?那些让我崩溃的城市喧嚣呢?那些腐烂发臭而又堆积如山的城市垃圾呢?

我的亲人们,你们到底在哪?

别留下我一个人!

云烨仰面躺在松软的草地上,眼泪像开闸的洪水肆意流淌。只是一梦间,

沧海变桑田

欢迎广大书友光临阅读,最新、最快、最火的连载作品尽在原创!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