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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砖 第三十八节荒城

作者:孑与2 分类:言情小说 更新时间:2022-09-26 00:51:51 来源:笔趣阁

除夕不见月,楼兰古城已经显得无比的破败,这种破败不是说到处是残垣断壁,而是说那些厚厚的灰尘,整座城市里都铺满了灰尘,一些蓬蓬草被夜风吹着在地上移动,传来的沙沙声让整座城市显得更加的幽静。

星光照不亮街市,火堆也不行,橘红色的火焰染红了人的面庞,狄仁杰手里拿着一卷书,身上披着大氅,是白熊皮的,但是在夜色下他的熊皮大氅却好像变成了黑色,所以就出现了奇异的一半白,一半黑的怪异景象。

他偶尔换一下手,将拿着书的那只手靠近火堆暖和一下,坐在他对面的许敬宗喝了一口酒对狄仁杰说:“小杰,你确定再这样没有月亮的夜晚黄鼠能找到地道的入口?这是一个什么道理啊,大白天看不见,有月亮的时候也看不见,非要在这样的夜晚才能瞧见端倪?”

狄仁杰放下手里书对许敬宗说:“先生,该看的我们都看了,该找的我们都找了,结果一无所获,这座新城里的人还是不见踪影。

程叔叔将这里的边军已经彻底的清查了一遍,就差拷问了,学生以为他们没有说谎,楼兰城里的人消失不关他们的事情,既然我们已经看完了,听完了,现在就到了调查的阶段,阳光,月光对我们的调查没有丝毫的帮助,只会扰乱我们固有的思维。

既然已经开始调查,我们不妨蒙着眼睛重新认识一下楼兰,用自己的手再过一遍,什么日子能比除夕这样一个黑乎乎的夜晚更好呢?“

许敬宗扬起手里的酒壶朝狄仁杰举了一下以示敬意,大大的喝了一口又说:“你的样子像绝了你师父,我有时候怀疑。你们师徒两在杀人的时候是不是都会容不迫。”

“杀人其实是一个劳心费力的事情,自从我们有了家国之念,就认为不能随便把自己的同类杀死,并且用最严厉的惩罚来约束我们。

自从有了这些惩罚,我们杀人的手段就要变得隐蔽和诡秘,瞒过所有人的眼睛。这样才能独自享受杀人带来的愉快。

我师父说过,他最喜欢远古时期,大家就在腰里裹着兽皮,手持木棒,见到不顺眼的就一棒子敲死,见到顺眼的女人就一棒子敲晕带回洞里生娃,没有那么些花哨的招式,用不着辛苦谋算,也用不着三媒六聘。简单,一切都以木棒说话,多好的时代。“

许敬宗听了之后哈哈大笑,不但他大笑,闭目假寐的程处默也哈哈大笑,程处默抽出腰里的横刀插在沙子上说:“俺老程也喜欢那个时代,不过你师父去了估计就是被人家一棒子撂倒的货,你的小身板也不行。倒是俺老程去了那个时代一定会活的风生水起。”

三个人谈笑言欢,声音远远地传了出去。楼兰城似乎因为他们的存在显得有了一点生气,没人居住的房子很快就会破败,有人居住的房子就大不同,哪怕是一个破山洞如果有人居住也会显得生机勃勃,这是一个规律,有了人世界才显得大不同。

大唐的悍卒几乎是无所畏惧的。在来楼兰的路上,见识了很多稀奇古怪的动物,在沙子上飞奔的蝾螈,在石头缝里隐身的蝎子,这些东西不奇怪。但是遇到一头一丈多长的大蜥蜴这就稀奇了。(参见大明轶事录,一位参将杀死了一条巨型蜥蜴,据说是龙。)

这些悍卒见到大蜥蜴第一反应不是转身逃跑,而是欢呼着冲了上去,尤其以程处默跑的最快,蜥蜴想跑已经晚了,铺天盖地的标枪,弩矢已经飞了过来,等程处默追到跟前,跳着脚破口大骂自己麾下的悍卒,那只巨型蜥蜴已经变成了豪猪,身上全是标枪和箭矢,一张好好的龙皮这就毁了。

书院里从来就不会浪费东西,有喜欢做标本的就把这蜥蜴的皮肉全部去掉,将骨头剔出来做成标本,蜥蜴肉也没有被浪费,被程处默和那些士兵吃掉了据说有点酸不好吃。

说说笑笑的时间过得飞快,狄仁杰站起身举着火把四处观望一下,有点担心的对许敬宗说:“先生,黄鼠已经下去很长时间了,怎么还不见上来,学生有点担心了。”

许敬宗摇着头说:“黄鼠祖祖辈辈都是吃这碗饭的,打洞钻地对他来说是小事一件,再等等,说不定就上来了。”

正在说话间,一只漆黑的人手就从沙子里钻了出来,几个士兵连忙拉着这只手往上提,沙土飞扬间,浑身湿漉漉的黄鼠就从地下钻了上来,抛掉手里的铲子,往嘴里灌了一大口清水漱掉嘴里的沙子,三两步窜到火堆跟前就开始脱衣服,直到脱得一丝不挂,这才拿干布擦干了身子,狄仁杰连忙将自己的大氅给他披上,连声问道:“你找到水脉了?”

“找到了,那就不是水脉,是一个地下河,这条河明显是人工砌成的水渠,水量很充沛,我尝过了,水很甜,喝起来一点问题都没有。”

说着就从自己那堆湿衣服里找出来一个水壶递给了狄仁杰,狄仁杰在杯子里倒了一点,就着火光仔细的观察了一阵说:“水很清澈,没有怪味,杯子是银的,没有酸性的毒质,有没有其它毒物我们还需要进一步的检验,黄鼠啊,以后不要没事干喝来历不明的水,整个楼兰城的人都消失了,我们正在查原因,我怀疑水就是其中的一个诱因。”

一番话把黄鼠吓得脸都白了,急忙伸出舌头让别人看自己的舌头有没有变化。

睡在马车里的金竹先生从马车里下来说:“人生存的两大要素,水和粮食都不缺,农田我们也看了,墒情还可以,你看那些高大的胡杨树都能生存,没道理种不了庄稼,旁边的大泽烟波浩渺,这是一处宝地啊,上万楼兰人那里去了?”

狄仁杰摇着头也表示不理解,程处默走到一个校尉跟前道:“如果真的是你们干的,就说,咱们都是军方一脉,怎么都好说,来的人也都是书院的先生,和咱们军方也都有千丝万缕的关系,现在说出来,我们还能想法子补救,要是陛下派了别人过来一旦查出来你们就死无葬身之地了,不是治你们杀人的罪过,是要惩罚你们欺君,想清楚。”

“程都尉,楼兰的事情确实不是弟兄们做的,如果是弟兄们做的,您来的第一天我们就招了,毕竟那些不见的人是楼兰人,不是大唐人,如果是咱们大唐人,卑职就算是有一百颗脑袋也不够砍的,既然是楼兰人,只要大将军说两句好话,也就是一顿军棍的事,卑职还挨得起。

可是这些杂碎没了踪影确实与弟兄们无关,咱们也不能替别人背黑锅不是。“那个边军校尉言辞恳切就差发誓赌咒了。

但是狄仁杰却从中听到了端倪,把手里的酒壶递给校尉说:“你们是屯居当地的守军,自然知道这里形势非常的复杂,吐蕃人,柔然人,库车人,还有吐谷浑人,都在玩命的扩大自己的族群,一个个的生太麻烦,时间也太久了,掳掠其实就是最好的法子。

这些人如果不是咱们下的手,你说说,最有可能的人是谁?“

校尉的脸被火光映的通红,眼睛里流露出说不出的诡异,犹豫了良久才说:“沙漠里有些事情很奇怪,我们在沙漠里会见到大湖,甚至仙境,也会在大漠里听到鬼哭神嚎,不走运的时候还会遇见黄龙飞舞,如果再倒霉些就会遇见黑风暴。

说一句掉脑袋的话,卑职在这里实在是待不下去了,哪怕被您几位把卑职当成当成罪囚押解回关中,也不想在这里多逗留一刻。

有件事情必须告诉您几位,这里传说就是一片被诅咒的地方,当年傅介子杀楼兰王的时候,那个楼兰王尝归在临死前就说过,他的阴魂会回来的,到时候他会带走所有的楼兰人,不管是谁都不能阻挡。“

金竹先生毫不犹豫的截断校尉的话:“傅介子斩杀尝归王乃是汉昭帝元凤四年的事情,至今已经有七百年的时间了,你是想说一个已经死了七百年的人带走了所有的楼兰人么?”

校尉并没有回答金竹先生的话,而是继续说:“这里还有太阳墓,以前就有兄弟们想把太阳墓挖开找点财宝,结果,那些下到墓室里的弟兄们全死了,一个都没活。”

狄仁杰看到了正在喝酒的黄鼠身子忽然抖了一下,也不好当面问到底是怎么回事,打着哈欠说时日不早了,大家早点睡,明日还要去楼兰人的坟地去看看,没道理这些楼兰人连祖宗都不要了吧。

回到了帐篷里,薄薄的一层牛皮不足以抵挡沙漠上的寒风,在狄仁杰钻进睡袋之前,狗子和小铁也进了帐篷,他们接到的命令就是无论如何也要保证狄仁杰的安全,所以他们俩从不离开狄仁杰一步。

黄鼠也拿着自己的睡袋走了进来,不知道他犯什么傻,眼睛直勾勾的看着狄仁杰说:“别去碰太阳墓,千万别去……”(未完待续。。)

ps: 第一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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