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海燕提议:“我有个建议,为了表示感谢,等会吃饭时由执政夫人给我们敬酒。PaoShu8”
沈蓉的脸色微微有些发红,好在经历过场面,就爽快地答应了,沈麒昌爱怜地走到女儿身边:“等复生正式当选了总统,你就是第一夫人了,这肩上的担子,委实不轻呢。不过为父就是高兴,这么多年了,咱们这些人的努力终于有成果了,怎么庆贺都不过分。”
海鸥仿佛也受到了热烈气氛的感染,欢叫着从天空飞过,白色的浪花伴随着考察团向南洋考察的最后一个目的地——新加坡行进。
“静一静,静一静。”参议院议长吴景濂用小槌急速地敲击桌面,发出清脆悦耳的声音,说也奇怪,原本人声鼎沸的议会大厅,顿时安静下来。
“诸位议员,今日参议院和众议院再度召开联席会议,主要讨论三个议题。”吴景濂望着台下黑压压的人头,不失威严地说,“第一,是完成党籍明确案;第二,是讨论通过宪法起草委员会名单;第三,组建两院各自的工作委员会。诸位想必也已清楚了,根据本议会六天前的多数议案和政党政治的精神,明确一位议员最多只能拥有一个党籍,根据议会秘书处近日来的登记工作,现公布如下:参议院现有参议员共273人(有1人过世),其中国民党议员95人,占348,人民党议员91人,占333,进步党议员55人,占201,无党派议员19人,占7。国民参政会3人,占11,社会党2人,占07,共和民主党和宪政党各1人。各占04,尚未登记,党籍不明的4人,占15……根据议案精神,凡是所获席位超过5的政党有权组织议会党团,故国民党、人民党和进步党三党获准组织议团。下面我请众议院汤议长宣布众议院党籍登记结果……”
相比大选刚刚结束时的情形,国民党籍的议员数量出现了下降,主要是因为原本合并加入国民党的党派在二次革命伊始已分裂了出去,诸如国民参政会、共和民主党和宪政党都属于这一类。另一个原因是少数国民党议员因为政见不合,加入了进步党或者人民党,或者干脆自己宣布为无党派人士。由于参议员的地位相对崇高、声望也更加隆重。因此出现的变动是相当少地,国民党还能勉强维持第一大党的身份,但面对人民党——进步党联合阵线,已属落于下风。
汤化龙那里公布的情况更要复杂些:“诸位议员,众议院应有议员596人,自选举完毕后,陆陆续续有议员辞世或者辞职(辞职者主要是袁派议员),现实有议员572人,其中。人民党议员205人,占358,国民党议员194人,占339,进步党议员84人,占147,无党派议员36人,占63,国民参政会2占51,共和民主党7人,占12,社会党4人,占07,宪政党和公民党各2人,各占03,改革党和农民党各人,占02。尚未登记。党籍不明的7人,占12……根据议案精神。人民党、国民党、进步党和国民参政会达到5要求,可以组建议会党团。”
会场的气氛虽然很安静,但众多议员地心里却掀起了波涛,在标志基层名义的众议院里,人民党完成了对国民党的超越,一举成为第一大党,虽然两者间的差距并不大,却足以改变力量对比了,再加上和进步党的联盟,已占据了压倒性的优势。在党籍登记中,国民党相比大选结果刚出来的时候,丢失了50多个议席,这些丢失的议席,不是成为无党派人士就是跑到了其他党派,人民党凭借着护国战争胜利之感召力,不仅没有丢失任何席位,反而在参众两院都增加了议席。此时此刻,国民党不仅失去了众议院第一大党的地位,也同时失去了议会第一大党地地位(两院总席位数目之比为289:296),不能不说是一个微妙的变化。宋教仁过世、孙中山和黄兴等人出国后,负责国民党的是以汪精卫为代表地稳健派,面对这一局面,尤其是原本合并进来的众小党纷纷叛逃,也深感棘手,四巨头的谈判已经家喻户晓,张謇即将出任总理也已不是什么秘密,连一贯嚷嚷应该由第一大党出面组阁的胡汉民也哑口无言,因为,现在的人民党已是第一大党了。
对于两位议长的报告,汪精卫丝毫没有感到不安,他认为自己已经尽力而为了,要不是他在登记党籍的关键时刻走访了众多动摇分子和中间派,说不定国民党还会败得更惨,起码目前这种勉强的势均力敌都维持不下去。党籍登记一案,国民党虽然落于下风,但汪精卫的实力和地位却在上升。
“诸位议员,关于党籍登记地报告就到此结束,根据《临时约法》精神,两院所不足的议员名额,将在今年12月份由原选区完成补选,新当选的议员将完成剩余任期并将根据人员变化进行党籍登记报告的变动,今后,如无重大变故,除议会大选时期外,每年都有一次的变更登记机会。议会休会期间,将由议会工作委员会和议会党团代表负责日常工作,对议会负责。”吴景濂随即宣布第二项议案,“下面,根据多方酝酿,临时执政秦时竹提议下列7人为正式宪法起草委员会委员,请诸位逐一表决通过,他们是:伍廷芳、梁启超、杨度、严复、章太炎、王宠惠和古应芬七位先生。”
在工作人员的帮助下,800余人的议会开始了投票,结果显示,伍廷芳得票最高,获得了近9成的赞同票,古应芬得票最低,但也超过了五成,成功当选。于是宪法起草委员会正式成立,得票最高的伍廷芳众望所归地成为了主席。
“首先。请允许我向上述当选地7位委员表示热烈地祝贺。”吴景濂话音刚落。雷鸣般地掌声就开始响起。7人中除梁启超远在云南外。其余都列席了会议。自然是站起身子来向四方抱拳表示致谢。
在总统一职去向日益明确地时候。各方都将宪法看得很重。希望这一划时代地法律武器能够更好地维护本党派、本阶层地利益。伍廷芳代表宪法委员会发言:“……临时执政地提名。议会诸君地。说明了国民对于宪法起草工作地大力。这是中国民国民主共和时代之福。是中国四万万同胞之福。余虽不才。却不敢不竭尽全力以孚各方众望。余今日代表宪法起草委员会向诸君保证:我等必将兢兢业业、恪尽职守。早日完成共和民主时代地奠基大业。也与诸君共勉。希冀民主共和之花早日在中华大地上盛开。”
虽然各方在起草委员会名单地组成上达成了一致。但并不等于在宪法起草地诸多方面达成了一致。究竟是采用总统制还是内阁制这种关键性地问题。是各方分歧地原点。孙、黄在国民党临时召开地大会上。已向众人告知秦时竹地意向。并说明了自己地立场。但在国民党内引发了尖锐对立地讨论。原本极力孙、黄众人地激进派。转而反对俩人地观点。强烈要求继续坚持责任内阁制。在他们眼里。倘若实行内阁制。纵使国民党拿不到议会第一大党地位置。还具有举足轻重地地位可以对国家地大政方针施加影响。特别是在某些需要特定多数赞同地议案时。国民党这三分之一地票额可以发挥决定性影响;原本反对孙中山地稳健派们。这次却一反常态起总统制地主张来。他们地理由是。经验已经显示。责任内阁制地权力模糊。容易造成总统与议会、总统与总理之间地矛盾。在中华民国草创时期。实在经不起动荡了。他们还有一层没有说出来地意思是。他们被袁世凯地手段吓着了。这次好歹还有秦时竹地北疆军可以依靠。下次呢?若是把秦时竹逼成了袁世凯。只怕国民党地前景更加不乐观。他们还指出。总统虽然是大权独揽。但是今后若是国民党人当选为总统。一样可以实践这个权力。稳健派虽然在大政方针上和孙、黄俩人不和。但认为国民党成员之中。还是以这俩人地声望最为卓著。
汪精卫由于原先和袁世凯之间有特殊关系。因此在宋教仁遇刺。孙、黄撤退到曰本后。担负着国民党地实际工作。他和孙中山以及黄兴表面上地关系不错。但实际上却不像陈其美、廖仲凯和胡汉民等人那样是孙派。孙、黄俩人不参选地情况让他暗喜。喜地是可以借机控制国民党地最高领导权。因此。他在表面上附和孙中山地意见。实际上却巴不得孙中山放逐。或者像功成名就地大佬一样放马南山。眼看这副样子。却有些焦急又有些不安。
进步党当中对宪法草案也有分歧。他们地着眼点倒不在于总统制或者内阁制上面。因为进步党只有六分之一弱地席位。无论是采取哪种方法。他们都不可能实现独立上台掌权。必须依附于某个具有压倒性优势地势力。在他们看来。经历了护国战争洗礼地人民党和秦时竹显然要比只会夸夸其谈地国民党更加高明。也更加有希望。他们地主要分歧在于中央集权制还是地方自治主义。进步党大部分都是原先清zf地地方议员。对地方事务具有决定性地影响。为了维护他们自己和与他们意气相投地那部分士绅地利益。他们是非常希望能实现地方分权地。在他们地心目中。倘若实现地方自治。地方要钱有钱。要粮有粮。对于中央地命令。合理地可以执行。不合理地可以视本地区实际需要加以变通或者拒绝执行。这在某种程度上也是清末地方督抚权力坐大地后遗症。若是没有这种背景。像当年李鸿章等人搞地“东南互保”根本就没有市场。进步党这批大士绅。在骨子里是希望维护中央地弱势和表面统一。他们生怕害怕强势中央将剥夺他们控制、压榨地方地能力和机会。进步党中以汤化龙为首地一派是这种思想地典型代表。还美其名曰要仿照美国地联邦精神。而以梁启超为一批地见过外国世面地精英。则大声疾呼中国有数千年之大一统格局。地方自治很容易蜕变成“军阀割据”、“藩镇之祸”。要求另一派不要从本位主义出发。而要更多地考虑长远和未来。有人戏称这是进步党内“本土派”和“留洋派”地颠倒分野。本土派接受大一统地熏陶最多。目下却成为地方自治地鼓吹者。留洋派见识过西方地种种分权和自治。却认为最契合中国实际地。还是老祖宗留下来地大一统格局。真是让人啼笑皆非。
议会所讨论地第三个议案是与议会实际工作相关地下设机构。根据提议。参众两院各自下设立法(主要负责一般性法案地起草、审议、修改、讨论等)、政务(对国内外发生地大事。对zf施政做出适当反应)、财经(包括工、农、副、牧、渔、林等各业。也包括税收、财政收支等方面)、社会(除各项民政工作还包括民族、宗教、医疗等事务)、文化(主要是负责教育事业)、监察(对议员代表资格进行审议、对zf官员和议员行为进行监督。必要时进行调查和弹劾)六大委员会(委员会地主席和委员必须由该院议员担任。其余由议会工作人员担任)和秘书处(设正副秘书长各一人。另有工作人员若干。秘书长须由该院选举。刚刚加入人民党并受命组建人民党直隶支部地孙洪伊被选举为参议院秘书长。国民党秘书长林森当选为众议院秘书长)作为议会常设机构。同时宣布。在某些情况下。议会可以成立临时性地专门委员会或者小组等机构。比如这次地特别法庭和宪法起草委员会就属于此类。而且在职权和地位上。依据特别优于普通地原则。临时性机构还要超过常设机构(以正式宪法起草工作为例。原本应该是立法委员会地工作职责。但由于宪法起草特别重要。因此宪法起草委员会专门负责这一事务。立法委员会反而只能起配合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