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佐加明王 第四十二章 九叔

作者:左加明王 分类:言情小说 更新时间:2023-04-20 15:38:16 来源:笔趣阁

不说后面风尘九骑所带给一行人的震撼,单是任初九浑厚内力说出的这几句话大伙也不敢动手啊。除了加明其它几个人还根本不认识任初九,但是也不至于傻到向这种危险人物挑战,所有的人都尽力往后退。其实任初九也只是想吓一吓这群年轻人,如果真要动手,恐怕这些人连说话的机会都没有,直接被群体秒杀。

看前面的人沉默不语,任初九可忍不住了。推胳膊挽袖子,一脸无所谓的道:“你们要不上那我可就要上了啊,唉~生死由命,富贵在天。谁要是被打死了打残了可别怨我。”

听了任初九的话所有人立刻魂魄出体,罗烈的紫sè的邪魄,法空的深宗sè土魄,甚至是平时最低调的朱西的红sè的炎魄出了体,虽然藏在背后,不过加明也可以清楚的看见。

接下来的事让他们完全失去了战意,任初九,六颗脑袋一般大的武魄和一颗龙魄从身体里冒了出来,但让人震惊的画面才刚刚开始。七个魂魄开始不同程度的龟裂,像是被敲碎的蛋壳一样,裂痕开始一点一点的往上蔓延。最后只听‘砰’的一声,六颗武魄化为六把利剑。最让人意外的是龙魄里竟然冒出来身一条金龙,绕着任初九的全身,双抓安放于他的肩头,用一种近乎看破一切的眼神盯着前面一群人。加明当然不知道,这是魂魄的另一个形态,叫破茧。只有到一定实力的时候魂魄才会显现出这种形态。

武魄这些人并不陌生,其实也并不算好的属xìng。就是力量,速度,冲击力。是最鸡肋的魂魄,和别人的元素属xìng相比确实要差一些。但像任初九这样已经破茧成剑的武魄那可是了不起的东西。想想被一团火撞一下和被一把剑捅一下,那感觉完全不一样。

魂魄可以说就是一个茧,里面孕育着什么谁也不知道。要达到一定实力之后,可以让魂魄附着成某种兵器或者装甲之上,让魂魄拥有实体,这叫作凝魂。其实这种情况于坐骑融魂的感觉挺像,但是这样是非常浪费金钱的。

找一把好剑就已经很不容易了,要想凝魂的话,还需要一位凝魂师在旁帮助。在凝魂之后这把剑会完全消失,主人在召唤的时候魂魄才会显现出这把剑的形态。

凝魂师这个职业非常的赚钱,帮助别人凝魂一次那钱可就是大把大把的来。而且凝魂所需要的一切材料费用都得雇主出,那可是一笔不小的付出。普通的刀剑只需要简单的凝魂阵便可以凝魂成功,但对于有灵气的宝刀利剑来说,可就不是那么容易。需要压制它的灵气,让灵魂可以成功的附着在上面。越是强大的兵器所需要的凝魂阵越大。若是有剑灵,刀魄的神器,那可就不是一般凝魂师所能成功的了。

所以普通的刀剑所用的方法就是灵魂附着,强大的神器就需要封印在魂魄里。而封印的法阵,和所需的材料都是凝魂师代代相传,而且是口传心受,从未有过文字的的记载。

相反,凝魂师这个职业,还有一个叫封魂师的职业,工作xìng质完全相反。凝魂师是将物品封印到魂魄里。而封魂师则是将魂魄封印到物品里。被封印的魂魄将会和主人完全隔断关系,使主人那方面的能力完全丧失,虽然一脉相传,但敬畏程度有天地之别。

这样做还有一个坏处就是相当损耗真气,但对于任初九这样的高手来说,已经完全不在乎了。破茧就像魂魄出体一样简单。这种形态甚至加明在自己养父身上也从来没有见过。魂魄在凝魂之后,便有了实体。对于没有凝魂的魂魄来说,再强也不如凝魂在一个垃圾武器上的魂魄厉害。毕竟人家有了实体,而你只是虚幻的属xìng。

再看任初九的那六个凝魂的宝剑,是一个套装,白玉、黑辰、青雷、紫电、碧水、血狱。还差两把,分别是邪念、正气。这正是传说中女娲用补天的五彩神石加上天地二魂,和一分天魔邪气所铸的八sè宝剑。现在已显其六,恐怕另外两把也在任初九的手里。如果任初九的修为再高,觉醒所有的魂魄,加上这一绝世的‘补天套装’那天下绝对无人能出其右。哪怕是魔兽族长也只能干瞪着流口水。这些神兵哪怕得其一把也能称霸此乱世,现在竟然全部在任初九的手里,他的变态程度可想而知。

加明现在算是明白了,难怪老爹一直提醒三个儿子千万别惹他。王富贵现在的修为一魂七魄,也就是说王富贵的修为要比任初九高出一个档次,但是任初九能与王富贵抗衡,虽然最后的胜利者还是王富贵,但是和其它七魄修为的人相比,任初九已经算是非常了不起了。如果再多觉醒一魂的话,王富贵铁定不是他的对手。

凝魂这种神兵利器有一个致命的缺点,只要人死之后,凝魂的剑宝会从魂魄里跑出来,并不是完全消失。所以拥有这个等级的神兵利器自然是会成为大家追杀的目标。只是任初有这种实力,恐怕没人敢来抢吧。

龙魂是不需要凝魂的,龙魂天生就像一个卵一样。到一定实力破茧之后自然会形成一条金龙,它的战斗力可不比神兵弱。这也是为什么任初九觉醒了七魄,却只凝魂了六把宝剑的原因。

加明倒是没有召出龙魂,反而是径直走了过去单膝跪地,道:“姪儿王加明拜见九叔,我乃是王富贵第三子,王加明。”

其实加明这个时候也不敢确定会不会有用,在养父那里得知任初九脾气怪异,就算自己说出身份也不见得会有救。但这是唯一的办法了,实力相差太远,根本没得打。如果能拉点关系的话,没准还能保住命。但如果任初九不给面子,那自己就凭着这段距离尽力给他一击,好让同伴有机会逃走。不过这个机率是低之又低啊。

听了加明的话空气中的杀气顿时消散,任初九的几个武魂也随之消失不见。就剩下一只金龙傲视着周围的一切。看着身前的加明脸上浮现出了微笑:“原来是二狗子的种,难怪敢在我面前叫板。你小子跟我过来一下。”任初九径直拉着加明跑进了树林里。

直到这个时候所有人才放下心中的那一块大石头,知道有些关系了,自己这条命算是保住了。不过所有人暂时还都不敢动,就算任初九走了,前面的一小队龙骑还在,虽然不知道他们是风尘九骑,不过那股气势是绝对不能够小瞧的。

虽然听到任初九这样叫自己的养父,不过加明的心里却并没有一点得不高兴,反而是一震狂喜,据加明所知,敢叫王富贵二狗子的人只有两个,第一个就是养母婉云,每次她在生气的时候都会叫这个名字。另一个就是城主龙傲天,虽然王富贵会表示不满意,但确实一种关系的证明。既然任初九能叫出这个名字那就证明两人的关系确实是非常好。毕竟是结拜兄弟,任初九的脾气再怎么怪,也不至于会去杀自己兄弟的孩子。

加明知道,任初九会给养父一些面子而不会去为难他,所以算是安全了。到了树林里以后任初九笑着拍了拍加明的肩膀:“小子,我这次是专程为你而来的。听说你第一个觉醒的魂魄是尸狗魄,而且是一颗龙魂是是不是?”

加明自然不敢有隐瞒,立刻亮出左手的龙魂尸狥魄,回答道:“九叔消息果然灵通,我才刚觉醒两天就被你知道了。”

“九叔?这个名字我喜欢。你知道我为什么会来找你吗?”任初九微笑不变,但神情却带着些许严肃的味道。

“这我自然是不知道了,还请九叔明示。”加明其实大概也有些了解,故意这样说话。龙城的人口达到两千万之前多,但拥有龙魂的人却只在10个左右,说这是百万分之一的机率也点也不为过。无论哪个国家,只要有这种魂魄立刻都会被重用,更何况自己才觉醒一魄而已,如果像养父拥有两颗龙魂,那可就是另一个传说了。

任初九转向一边,双手擦肩说道:“你小子运气太好了,觉醒的第一个魂魄就是龙魂,而且还是尸狗魄。如果运气再好一些的话没准能拥有两个甚至是三个龙魂。况且你是二狗子的儿子,所以你这一份战斗力算是个潜力股。所以特意来看一看。二狗子那些破烂凝魂装备能和胜我一筹就是因为他比我多一个龙魂,而且比我多觉醒一颗命魂爽灵。如果你拥有两颗甚至三颗龙魂的话,那你的能力将在我俩之上。哪怕紧有一颗龙魂,也是龙城的一大战斗力。”

加明也是脑袋冒汗,养父虽说名动天下,可是为官清廉,哪有钱去买宝刀宝剑给自己凝魂啊。一家子就连吃饭都成问题呢,不像任初九,天生就是一个土匪,自己想要的东西哪怕去抢也要抢到手为止。所以能凑齐这个绝世套装。

“加明,我听说你是一名弓箭手。知道这个消失之后非常担心,以为你是怕死才选弓箭手,所以特意过来看一看你的战意。虽然你当时是向我请安,不过我能感觉到你的战意感觉浓烈,如果当时我不收回杀气的话,恐怕你就会向我冲过来吧。”加明听了之后实在庆幸自己没有做那傻事,不然的话现在恐怕已经成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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