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终。第二卷,杜克大学。开始大学篮球生涯了。)
你说,我像杰·威廉姆斯?
陈杰回想着刚才碧昂斯说的这句话,心中一惊,暗暗道,你意思我也要出车祸?我的脸长的有那么衰么?
陈杰第一时间没有明白碧昂斯的意思,想到了这个可能。
碧昂斯却接着道:“是的,你的打球方式,带球动作各种在球场上的技巧,都很像很像我的学长杰·威廉姆斯,刚才的那一瞬间,我甚至有错觉,你就是他。”
听到这话,陈杰恍然,然后沉默了下来。
他的心里,也在思考着。
难道说,自己这一身非凡的球技,竟然是得到了杰·威廉姆斯的传承。
经历过穿越这种不可思议事情的陈杰,现在感觉任何奇怪的事情都有可能发生,也就不惊讶了。
也许,真的就是刚刚丧生的杰·威廉姆斯的一身技艺都来到了自己的身上呢。
想着前几天在麦迪逊和罗斯打闹自己还没有能够对抗他的力量,陈杰越发的相信这个可能了。抬头望天,陈杰心中想起了那个在麦迪逊花园迎着自己期盼的眼神说出“我不认识你”这句话的青年。
若真的是如此,就让我带着你的梦想继续前行吧。
我无法改变你的命运,但是,也许,我能改变自己的命运。
陈杰心中这么说道。
碧昂斯只是惊讶陈杰的球技像极了威廉姆斯,倒是不会想到这么离奇的事情。她没有那么好的想象力。
罗斯也不惊讶,一个人的球技像另一个人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很多人都会模仿偶像的动作,虽然杰·威廉姆斯不是陈杰的偶像,但是有着相似也可以解释。
纽约的街道,三人默默的对立着,都不再言语。
夜深人静。
在酒店中辗转反侧的陈杰想到了许多,想到了前世他那些一起打篮球的伙伴,想到了麦迪职业生涯最后的落魄,想到了姚明伤别NBA的可惜。甚至,他想到了以后罗斯受伤时的悲情。
真的要走这条路么?
诚然,有着杰·威廉姆斯一身球技的陈杰若要选择职业球员的道路不是不可以,但是,自己真的准备好面对了么?
这条路,可不是像看上去那么风光的。
伤病,训练,比赛,有的时候真的很无聊很单调。
甚至,可能会有挫折,会颓废。现在,自己是喜欢篮球,可是,若是把这作为自己的职业。这喜欢,又能维持多久呢?
陈杰心中游移不定。
他不是英雄,不是传奇,说到底,他还只是一个小人物,有着许多自己的恶趣味,有着许多自己的生冷的癖好,会油嘴滑舌,会难过,会高兴,会装,会邪恶。
可是,小人物也有自己的想法,也有自己的梦想。
从前世开始,篮球,一直都算是陈杰的一个梦想了。
只是现在,梦想看似近在咫尺。陈杰反倒有些不知所措了。
说干就干,也许是一个好的xìng格,也许被许多人称赞。但是陈杰认为,没有做好面对将来那些苦难的准备,一头扎进一个陌生的环境,想要坚持走到最后,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事情。
他虽然是个小人物,但他有自己的坚持。那就是,要么不做,要做,就要做到最好!
一夜无眠。
第二天一早,从家里偷偷跑出来的罗斯就要回到芝加哥了。这几天的相处,罗斯和陈杰也是有些感情的了。在zhōng yāng火车站分别的那一瞬间,罗斯差点落泪。
陈杰反倒想的很开,安慰道:“以后,我想在NBA看到你。”
罗斯倔强的点头。
为了这个伙伴的这句话,他也要努力进步,进入那个职业联盟。更何况,那也是他的梦想。
“好了,不要难过。没有离别,哪来再见的喜悦。”陈杰好像是第一次说出这么有哲理的话。
罗斯抿着嘴,道:“我希望能在NBA再和你相遇!”
说完这话,罗斯头也不回,转身就走。
“这孩子。”陈杰微微叹息。前世对罗斯更多存在的还是在网页在报纸上的报道,那是一种崇拜,和感情无关。可是,穿越之后,和罗斯意外相遇,几天的相处,这个少年给自己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也和自己有了不错的感情。
现在的罗斯,在陈杰心里才是丰满的,真实的。
只是,想到罗斯的最后一句话。陈杰苦笑,看样子,他自从昨夜知道自己的篮球技术也很高超之后,认为自己也一定会走这条路了。
可是,他又知不知道,自己还没有想好呢。
碧昂斯见陈杰沉思,以为他是因为和罗斯分别有些不愉快,赶紧拉拉他道:“陈,我们也走吧。”
陈杰点头,再一次回头望了一眼纽约繁华的街道。
这是自己第一次来,为了阻止那个悲剧。可是,悲剧终于还是发生。
但是自己也不是全然没有收获。
至少,认识了可以作为朋友的罗斯。
当然,还有那一身应该是获得的车祸中丧生的杰·威廉姆斯的一身球技。
回首在纽约的这几天,陈杰没有难过,反倒微微一笑,道:“归去来兮。”
碧昂斯一愣,没有听懂。
陈杰也没有解释。
纽约一行算是自己的努力,虽然没有完成任务,但至少自己尝试过了,也就无悔了。
或许,以后可能还回来。只是下一次,是以什么身份来,真的不一定。
陈杰揉揉鼻子,现在自己也算是篮球江湖里的高手了吧。虽然距离顶级高手还有些差距,但是应该也是可以达到那个境界的吧。
要不然,真的尝试一下?
想了一晚的陈杰还是没有给自己一个确定的答案。他喜欢篮球没错,可是,他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坚持下去。
还是那句话,若是不能坚持,陈杰甚至来开始都不要开始。他不想自己是个半途而废的人。
或者,回去再想想吧。
如果选择了开始,那就一定做到最好。
回去北卡州也不能在碧昂斯家白吃白住了吧?好歹也是一个有手有脚的男人,应该有一份自己的事业。就算白手起家又如何呢。
陈杰此刻心中想的许多,和碧昂斯踏上火车之后就再没有说话。
碧昂斯看着窗外的景sè,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良久之后,碧昂斯突然转头看着陈杰,道:“陈,我知道你篮球打的好。可不可以去我们学校打球?”
陈杰知道碧昂斯的意思,现在在美国虽然高中生也能参加选秀,但是大学进入NBA还是主流。碧昂斯邀请自己去杜克大学打球,难免不是存的这个意思。
作为朋友,她想看到自己的成功。因为自己在她眼里,是有那个实力的。
只是,还没有想好的陈杰现在还不可能答应。
他摇摇头,道:“让我想想吧。”
碧昂斯盯着他:“陈,有的时候,想的太多,不是一件好事情的。”
“恩?”陈杰有些不解了。
碧昂斯缓缓道:“选择这条路的人,许多是因为要改变家境,他们没的选择,只能坚持。但也有许多,是纯粹出于爱好。对他们来说,能够每天和篮球作伴,就是一件很充实的事情。训练再苦,比赛再累,伤病再重,他们都不会放弃。”
陈杰点点头,确实是这样的。
碧昂斯接着道:“可是,陈,你知道么?其实第二种人反而比第一种人更能够坚持。科比,乔丹,他们都是家境无忧的人,可是,在队里,他们都是参加训练最积极的。反倒是那些为了改变家境的许多人,进入NBA领了薪水之后就容易满足,然后旷训,球技下滑。这种球员,就算再天赋异禀,也只是如同流星。所以,历来的巨星,基本上都是爱好篮球而不是把这当成一个职业的。”
碧昂斯说了许多。
用她的视角去看这些NBA的球员,她想告诉陈杰的道理其实很简单。陈杰也懂,那就是,只有真正的喜欢,才能让自己坚持。
陈杰若有所悟。
碧昂斯接着问道:“那么陈,你告诉我,你喜欢不喜欢篮球?”
陈杰想也没想,干脆的点头。
当然喜欢,这可不是一年两年的事情了。高中的时候,为了挤出时间来打球,可是连早饭午饭都不吃的。
“那么陈,你有什么理由不去做呢?”
碧昂斯见陈杰点头,接着问道。
一直不曾有个答案的陈杰突然感觉眼前一片光亮。
自己执念了。
是啊,碧昂斯说的对,既然喜欢,为什么不去做呢。想那么多做什么。有的时候,想的越多,反倒越是徒劳。
这只是一个爱好,保持平常心,去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就这么简单。
做到最好是必须的,但是没有必要带着功利心。
自己想那么多能不能坚持,真的能想到一个结果么?既然开始了,就不要停下。
这才是坚持吧。
陈杰想通这一点,微微笑着对碧昂斯道:“碧昂斯,你真是我的知己。红颜解语。谢谢你。好吧,我答应了,我要去杜克大学打球。”
碧昂斯抿嘴一笑,不再说话,看着陈杰的眼睛都有些发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