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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帝本纪 第一百八十二章 游湖(二)

作者:容潋 分类:言情小说 更新时间:2025-04-01 11:35:22 来源:笔趣阁

别的府邸都是姐弟的组合,韩雯雯与韩盼盼,**嘉与赵煜,杨茵杨素素与杨崇,可是到了张府,却挑不出个带着张疏柳的女子来。

若是说卫莞的姐妹们有些不够看,那是和卫蕴冬的姐妹们比。和张疏桐的姐妹们比起来,至少还有能拿得出手的。

张氏向来是以男子闻名在外,勉强跻身大家族。到了现任张家主这一辈,张疏桐的姐妹们,连个进士都没考的中,全靠外嫁的男子们撑着。

可是随着元昀的失势,张疏檀沦为废子,还搭进去一个张疏枫。站队成功的张疏桐,却与家中不睦,勉强保着张氏不获罪,更进一步却是不可能了。

因此,张疏柳只能收了帖子,自行赴宴。

元晗这次游湖,后宫之中只打算带着赵彦,以备在**嘉与杨茵发生冲突时,能居中调和。

赵煜虽然也会劝着,可毕竟只是弟弟。赵彦有了君侍这一重身份,说话更有分量。

除了赵彦,元晗还准备带着元康元庭一起去。杨素素心性单纯,课业也不拔尖,将来恐难在官场立足。有了驸马的身份,对她会助益颇多。

可是元康还是元庭,元晗犹豫不决。

在和亲高丽一事上,元晗才和这两位弟弟有些接触。元康没什么主见,元庭又心思太多。这两人无论哪个配给杨素素,都不是太合元晗的心意。

于是,元晗决定将两人都带上,让她们接触接触,或许有别的答案。

武帝留下的皇子不少,大多都出嫁了,与元晗并没有什么交情。年纪最小的三个,除了和亲时,被元晗召到御书房问话,其余时间也并没有什么交集。

这次突然收到游湖的帖子,元康元庭心中都有些不定。

元庭今年十四岁了,到了可以定亲的年纪。元康更年长,却迟迟没有定下婚事。听说这次游湖,邀请了不少外臣,都是新科一榜进士,二人心中不免有些期待。

但是一打听之下,这些青年才俊们在前些日子的选秀中都被赐了婚,又十分失望,还有不解。

元庭打听得更细致,这些人虽然都有御赐的婚约,但里面混进去一个杨素素,格外显眼。

苏州杨氏的嫡女,殿试落榜却能与这些新科进士们一同游湖,必然有些不俗之处。

难保元晗没有这方面的心思。即便元晗没有这个意思,杨素素也是个不错的归宿。元庭心中有了想法。

四月二十二日,揽月湖。

虽然元晗并不要求清场,但是湖面上明显增多的画舫船只,以及明里暗里森严的守备,让不少打算游湖的人打消了想法。

元晗的画舫不大,并不起眼,停在离岸边不远的树荫下。四月底的天气,已经有些热了,但湖面上依旧凉爽。

元晗一身青色文士袍,头戴玉冠,与身负功名的世家女并无二致。

画舫中视野极好,湖光山色美不胜收。元晗兴致一起,命人铺开画纸,即兴做起画来。

元康元庭和赵彦说着话,云岫在元晗身边叽叽喳喳说着话,她也不恼,偶尔还回应两句。

赵彦一入宫就听说过元晗身边有个得宠的宫侍,宠爱到不愿收入后宫,只当做宫侍放在身边。今日第一次见,果然有几分传言中的意思。

元晗很快就将画面大致完成,只余润色的功夫。邀请的客人们,也陆续到了。

这次游湖,元晗身边的人只带了云岫和青岚,还有照顾云岫的可灵。云岫从来没做过御前的事情,青岚又要留在元晗身边,领路传话的事情,就落在了可灵身上。

韩雯雯和韩盼盼到的最早。

画舫虽然离岸边不算远,可是人也不能直接上船,需得有小舟接引,保证画舫的安全。

“陛下,韩小姐与韩公子到了。”

元晗放下笔,笑着对云岫道:“后面的小船上备下了不少点心果子,你让可灵带你去玩。只一点,不许胡闹。水面上不比平地,摔了磕了可就麻烦了。”

云岫等她说完,才欢呼一声跑出去。

“请韩小姐韩公子上船吧。”

韩雯雯与韩盼盼上了船,青岚接了可灵的活计,去岸边接人,可灵带着云岫去了另一艘小船上。

韩盼盼与元晗行了礼,元晗笑道:“你们都带着弟弟,我也把家中的两位弟弟带了来。韩公子与他们一处玩去吧。”

韩盼盼去船尾处与元康元庭赵彦说话,韩雯雯留在船头在元晗身边。

“听闻你前些日子得了个儿子,还没来得及向你道喜呢。”

提起刚出生的孩子,韩雯雯温柔一笑:“臣替犬子多谢陛下。”

元晗摆摆手:“今日我做东,邀友人游湖,你不是韩大人,我也不是皇帝,我称呼你华月,你唤我景成便是。”

皇家没有取表字的习惯,不过即便有表字,也没有人敢称呼。元晗以年号为字,也不是不可以。

韩雯雯应了句是,不再说话。

她一直都是这样的性子,元晗只能找些话题与她说。

“在刑部这些日子,可有什么重要的案子?”

景成新律量刑宽和,许多死罪的条款都被修改了。地方上若是判了死罪,更是要送刑部与御史台复审。

韩雯雯想了想:“倒是有这么一桩案子,说与陛下听听。”

“哦?”元晗原本只是与韩雯雯闲聊,没想到问出这么一桩事来,“什么案子?”

韩雯雯钻研刑律的时间远比元晗多,让她记在心上的案子,必然有什么值得深思的地方。

案子倒不是什么复杂的案子。

升州东宜县,有一户姓殷的人家。升州在泰初十三年就已经在大周治下,受到战乱的影响较小。

这户殷姓人家已经有永业田三亩,另有耕牛一头,算是小富之家了。金陵赵氏有一旁支,为了修建别院,强占殷家的永业田。

殷家长女殷佩在与赵家人争执的过程中,失手将一管事推倒在地,刚好撞在石头上,就这么死了。

新律规定,“谓耳目所不及,思虑所不到,过失杀人者,以铜赎罪。”

故而县令断案,判了过失杀,缴纳金银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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