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笔趣阁 > 历史军事 > 东汉好姐夫 > 第170章 昌黎协定

东汉好姐夫 第170章 昌黎协定

作者:相辞江湖远 分类:历史军事 更新时间:2025-04-01 11:19:14 来源:笔趣阁

姜盛道:“若是有另一个首领积蓄了实力,那他还敢乱来吗?如果势均力敌的两人打起来了,那边还有第三个人虎视眈眈,他们还敢继续对抗吗?”

刘虞和公孙瓒都是眼前一亮,连忙举酒赔罪,“一语点破梦中人啊,姜校尉此策精明啊!”

“皇上病重,立储之事多有纷争,现在我们没有精力去管乌桓的事,我想让乌桓分为三部分,各封乌桓王管理,我们只要管住了乌桓王即可,为防止他们生异心,州牧大人可以派心腹之人为其幕僚军师,一来协助管理,二来也是监视。”

“姜校尉考虑得非常周全,只是我担心,三五个幕僚能够把握局面吗?”刘虞有些担心。

“刘大人大可放心,我想设立一支派遣军,常驻草原,若是哪里有什么异动,则可以及时处置。”

“派遣军入草原,给养怎么解决?兵力上又怎么保证可以威服乌桓?”公孙瓒提出了他的疑问。

“靠兵力上威服乃是下下之策,我留一支队伍在草原上,用的是外交而不是武力,这支队伍代表着我大汉的军事存在,如果果真发生战争,则以这支队伍去动员心向汉室的部落,以草原之兵平草原之乱。为了辅助乌桓部落的管理,派到各部的幕僚们要防止草原各部串联结盟,只要草原统一不起来,我大汉就能够完全掌控乌桓部落。”

刘虞不禁击节叫好,看来姜盛已经有了全面的方案。

“子诚老弟,既然你有了方案何不拿出来看看?”刘虞的称呼都变亲切了。

姜盛从怀中掏出一卷帛书,说道:“这是我草拟的方案,请两位不吝赐教。”

刘虞打开帛书,右侧标题上写的是“关于乌桓事务的昌黎协定草案”。

姜盛在方案中详细写明了对乌桓形势的分析、三分而治的构想、护乌桓校尉屯兵基地的建设保障以及乌桓各部的权利义务、进贡事宜等。

“子诚这个草案真乃经天纬地之大才才能想出来的,我没有不同意见,不知骑都尉有何高见?”

“我想说的是,要给乌桓人划定一个界线,如果未经允许,擅自出兵越线,我就会围而歼之,绝不手软。”

“胡汉一家,皆为我大汉子民,若是划定界线,岂不是要把乌桓从大汉分离出去?”刘虞显然不同意公孙瓒的提法。

“二位所说都有道理,要想从根本上掌控乌桓,就是要胡汉杂居,用文化思想去同化他们,不出二十年,则乌桓尽归我大汉囊中。但是要给他们制定规则,违反规则者,当受到惩处,这个工作就由公孙兄接手吧。”

“自护乌桓校尉设立以来,都是由幽州刺史担任,后改刺史为牧,我兼任护乌桓校尉,自会多加教化,避免胡汉冲突之事。”

“非也!刘大人牧守幽州,难道要深入草原管理幽州吗?”姜盛道。

“你的意思是?”

“我的意思是单设护乌桓校尉,率派遣军常驻草原,可以专心处理乌桓的事,我打算让平难中郎将褚燕出任护乌桓校尉,还请刘大人批准。”

“这?”

“州牧大人,我认为姜校尉言之有理,这样可以更有效地执行大人的招抚之策。”公孙瓒可不想让刘虞抢了风头,但姜盛已经说明了人选,公孙瓒也不好去争取。

“护乌桓校尉乃是朝廷任命,姜校尉自去太尉府禀报吧。”

“刘大人,护乌桓校尉虽然是常驻草原,但也离不开幽州的支持,在屯兵基地建设和物资保障方面希望刘大人以大局为重。”

“放心吧,我公私分明,在乌桓事务上一定全力支持。乌桓部落就来了十二个代表,明日便去召见他们,把这昌黎协定公布出去。”

第二天的时候,刘虞在府衙召开大会,与乌桓的十二位首领共议协定之事。

刘虞首先把整理后的《昌黎协定》宣读了一遍,然后把抄写的十二份《昌黎协定》草案分发给诸位首领,有不懂汉字的,刘虞就让人代为翻译。

这份协定中提出了三项条件:一是交出藏匿在乌桓的张纯和张举;二是各部必须奉大汉为主,每年都要进贡;三是乌桓聚居区域内的矿产资源由大汉经营。

丘力居知道自己的实力已经严重削弱,为了不被乌帕和埃仆延吞并,无条件接受了协定的三个条件,张纯和张举就是他收留的,当即派人去控制张纯和张举。

乌帕忠于姜盛,自然也不在话下,就是埃仆延多少有些不接受,因为他的部落每年还要靠铁矿石换取大汉的丝绸、食盐等物,若是由大汉经营了,他就没了这笔收入。

“埃仆延族长,与你贸易的商队是我派出的,如果我的商队不再接收你铁矿石,你开采出来要卖给谁?”姜盛道。

此时的鲜卑部落稍微掌握一些冶炼技术,但鲜卑拥有广阔的地域,铁矿资源也很丰富,不可能收购铁矿石,乌桓本身是游牧民族,不懂冶炼技术,铁矿石对他们来说毫无用处,若是与西域的波斯交易,则路途遥远,费用要比铁矿石本身的价值还要高,若是大汉断绝了贸易,铁矿石对埃仆延来说毫无用处。

“埃仆延族长你放心,你们开采铁矿的效率太低,还不如省下力气多养些牛羊和良马,我的商队照样会与你们贸易,你没有损失啊。而且乌桓归于大汉管理之后,我还会扩大贸易,增加商队,当然了,价钱上肯定会给你好处的。”

其他小部落没有什么发言权,只是见证《昌黎协定》的签署。

刘虞见诸乌桓首领都没有异议了,就组织签署,这些首领们都有自己的信物,签署了名字之后,又以信物蘸墨,留下了记号。

签署完成后,刘虞即宣布《昌黎协定》生效,若是有谁违反协定,则大汉就大军深入,灭他的族。

协定中,大汉设护乌桓校尉,在乌桓聚居区驻军,监督乌桓事务,封乌帕为西乌桓王、丘力居为北乌桓王、埃仆延为东乌桓王,在牧场范围上为他们划定了分界线,那些小部落按着分界线分别从属于乌桓三王,各部互不干涉、互不侵犯,各自向大汉朝廷负责。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