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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趣阁 > 历史军事 > 我在明末有套房 > 第一六五章第一批辽东移民抵达(四更)

隋唐两宋,甚至明初,商人的势力都非常弱小,一直作为门阀、豪门大户的附庸。

在明朝中后期开始,商人势力渐渐抬头,形成了横跨士、官、匪、强、民各行各业的综合势力。

全旭如果是四五十岁的老叟,有可能是自己白手起家,建立的百万身家。

然而,全旭太年龄了,短短一年多的时间,从无到有,建立了十五万亩的庄园,还有钢铁、家俱、车辆、养殖、甚至是钱庄和女人坊这样的强大商业网络。

作为商人,曹宁的嗅觉是非常敏锐的。

他根本就不相信,全旭是一个人。

不光是他,其实几乎所有人都认为,全旭只是一个摆在明面上的代理人,而全旭的过往一切,几乎查不出来。

查不出来,不代表没有。

全旭也不可能凭空出现,这说明,全旭和他背后的势力,不想让人从查到全旭的过往,从而判断全旭的弱点。

只有深不见底的人,才会让人恐惧,让人害怕,让人忌惮。

这样的人,能不得罪就不得罪,一旦得罪了,防不胜防。

“全公子,曹某是真想交您这个朋友!”

“全某亦然!”

全旭笑道:“人情是人情,生意归生意,种地是什么样的收成?想必曹公子非常清楚,用句毫不夸张的话说,我一亩地的玉米,顶别人种十几亩地,一石玉米,可以种至少五十亩地,一年收成就多达十万斤,哪怕按照现在的粮价,也比种植麦子或豆子多赚一倍!每石三十两银子看着贵,其实非常便宜。”

“每石三十两?”

曹宁苦笑:“全公子,这个权力,宁真没有,我需要向本家(既家主)汇报!”

“请便!”

全旭淡淡的笑道:“这些种子,需要的人会有很多,到时候,不知道还能不能留住,那就不好说了!”

做生意其实和外交一样,在拥有底气和实力的时候,任你口才再好,一样没有用。

曹宁确实是想采购这些玉米种子,一旦这些玉米种子成功种植,曹氏的实力就会再突飞猛进,更进一步。

“全公子!”

曹宁从怀中掏出一张全氏银行的存票,轻轻放在全旭面前。

全氏银行的存票是用彩色打印机,激光打印出来的,想仿制也不是没有可能,除非像全旭一样,可以拥时空穿梭的能力。

要不然就发明激光打印机。

全旭看着五千两的存票,就笑道:“半个月,如果半个月之内,没有确切准信,钱我收了,种子我会再卖掉!”

“应该的!”

全旭知道自己的毛笔字太丑,就让陈应起草合作意向,双方声明,以定金五千两,预订全旭一万石玉米,如果逾期,算曹宁违约,定金作废!

全旭直接盖上自己的印章,曹宁则签下自己的大名,契约一式两份,交易暂时告一段落。

“合作愉快!”

“合作愉快!”

双方拍手。

全旭心中却乐开了花,只要这笔交易完成,他的帐面上就可以进帐三十万两银子,修建工业园区的钱就有了着落。

全旭计划就是以五小工业为基础,慢慢培养工业技术人才,从而实现长远发展。

就在全旭刚刚完成麦子收割的时候,从辽东过来的第一批移民,四百五十七人已经平安抵达了全家庄镇。

刘兴祚、毛承禄也带着东江军将士前来迎接他们的乡亲。

这些人全部都是饿的皮包骨头,瘦骨嶙峋。

他们来到大名府的时候,有些遗憾,土豆和红薯已经收获完毕,不过,他们却有幸看到了数万亩地的麦田。

看到了几千人拿着镰刀,一起收割麦子的场面。

全旭确实是有办法用机械收割,看着这些百姓可怜兮兮的样子,算了,就当以工代赈吧。

同样是三顿饭,外加每天二十斤麦子。

这些辽东百姓看着全家庄镇的麦田稀奇,他们来到铁匠工坊的时候,看着一座座高炉,同样也稀奇,看着院里、院外、到处堆满了玉米,更加稀奇。

“真是土包子,没见过市面!”

一名东江军士兵朝着认识的同乡打趣道:“这里有上万人,将来人会更多!”

事实上,这名东江军士兵一个多月前比他们这些老乡更加不堪。

一个屁股露出巴掌大的大洞,满脸污垢的熊孩子,趁着众人不注意,顺手偷了一只玉米棒子,张嘴就咬。

全旭上前就是一巴掌:“混小子,这个不能吃!”

“哦!”

听说不能,这个少年就把玉米棒子扔在玉米堆上。

来到全旭大院第一件事,自然是脱衣服洗澡,男女分开,各找各妈,他们身上破破烂烂的衣服,自然也是收起来,直接放火烧掉。

穷山恶水出刁民,天知道这些辽东百姓身上的衣服是从哪个死人身扒下来的,万一有病毒可就麻烦了。

澡堂里的水微烫,泡着很舒服,还有点硫磺味,洗完之后一身清爽。出来的时候,众人大惊失色,他们的衣服没了。

很多人马上就叫了起来。

“吵吵什么!”

“都闭嘴!”

几名庄户拿着棍子指着众人:“摆着队过来领衣服!”

众百姓这才安静下来。

全氏庄丁服,就是蓝色的劳动布套装,裤子和上衣、还有秋衣,鞋子,内衣,从里到外,焕然一新。

众人相互看着自己的新衣服,脸上浮现一抹笑容。

人离乡贱,他们从辽东来的时候,也是冒着巨大的风险,天知道未来是怎么样的。

好在穿着新衣服,他们心中踏实多了。

也幸亏红薯已经获得收获,先用玉米、红薯熬成的粘稠的粥,给他们慢慢恢复身体。

集体食堂里的饭菜,倒是没有家丁兵吃得好,主要担心他们的肠胃受不了,受不住油水。

有玉米红薯粥,也有玉米杂面窝窝头、红薯秧苗、萝卜、白菜粉条。

同样是不限量,吃饱为止。

这些辽东百姓狼吞虎咽,场面相当壮观。

刘兴祚看着众乡亲如此吃饭的样子,眼睛微微红了:“让全先生见笑了!”

“哎,这是时代的悲剧!”

全旭摇摇头道:“习惯了就好!”

辽东百姓享受的就是全旭庄户的待遇,比家丁兵、工匠和技术人员要差,但是却比普通佃户和临时工要好。

“袁世卿!”

“在!”

“把这些新来的庄户,按照技能分配下去,会放羊的放羊,会伺候牛马的伺候牛马,想做工的做工,当然,告诉他们,想当家丁兵的当家丁兵!”

全旭现在的家丁兵又出现了巨大的缺口,全家庄镇巡检司,五百人马的编制,全旭肯定会配齐,巡检司的兵丁,待遇肯定不如家丁兵,不过却不比普通庄户差。

“劳全先生费心了!”

“不费心!”

全旭笑道:“你们也听说了,我今年大丰收,玉米有三十多万石、土豆有五六十万石,红薯**十万石,别说这些人,再多来十倍,二十倍的人口,一样够吃!”

毛承禄道:“但是,辽东还有百万人口!”

“所以啊,我们不能被动挨打,需要反击!”

全旭苦笑道:“购买的火药太贵,我正在想办法制造火药,火炮以及火枪,东江军的装备,最多明年这个时候,一定可以让东江军将士换装一新!”

随着这些辽东百姓的到来,经过东江军将士的现身说法,看着全氏家丁的良好待遇,简直比毛文龙的家丁兵待遇还要好,他们就有一百二十多人报名参加家丁兵。

不过,由于城管大队抽设了一百人,所以家丁兵的人数仍旧没有破千。

全旭有很多工坊,到处都需要用人,只要肯卖力干活,就不愁没饭吃。

而此时的富民街更是热闹非凡,随着全旭大丰收的消息传出来,各地的粮商就蜂拥而至,想要购买粮食。

非常可惜,全旭的粮食是不卖的。

只卖种子,种子却又奇贵无比。

反正是独家生意,爱买不买。

此时全家庄镇最繁忙的还是建筑工程队,烧出来的瓦都还烫手就运了过来,给一幢幢新建的房子给盖上。

宣告又有一户人家有了遮风挡雨的住所,同时也宣告瓦匠又多了一笔收入。

杂货铺越发的多了起来,面对这个急剧膨胀的市场,越来越多的商人忽略了商税,跑到这里来开铺,主要是这里的购买力,比城市还强。

商人看到富民街的商机,他们拿着银子,想要过来买地建商铺,却发现全旭压根不卖地,只盖房子出租。

正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全旭的商铺,往往刚刚建好,就被商贾租过去。

“什么?租三百年?”

全旭望着墨迹未年的契约,感觉自己的脑门子突突直响。

租三百年跟买有什么区别?

这不是钻文字漏洞吗?

位于人工运河旁边的四套商铺,占地面积有二十余亩,平均每套占地面积相当五亩多地,三千多个平方。

结果就被四家徽商直接以三百年长租的方式租了过去。

袁世卿有些不知所措:“全爷,要不我去回绝他们?”

“不,租给他们!”

全旭想了想道:“他们要把租金一次性付清,那就给他们打八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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