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相似的景色下,相遇,你和我有着相似的名字。名字反过来,就是彼此。似乎这个姓名寓意了许多,最容易懂的一点就是,那一夜做出了与平常安逸的自己相反的行为。
所以,我们离家出走了。
遇见你时,你和落汤鸡似的,怪可怜,不会说话的你憨憨的。如果这一场相遇是命运的玩笑,我便会去将神明化为玩笑。如果这一场相遇是时空中真正拼织出的美好花卷,那么我不会再让碎片掉落。
我喜欢你,就像不知道你什么时候喜欢上我一样。我喜欢你白嫩的小手,小手写出的漂亮字体,还有那字体组织成的优美话语。
我不会别的什么有趣的东西,偶尔听听歌看看番,只是个会玩游戏的少年人。我们的日常,我只能用游戏来逗你笑,逗你开心。原本没有你之前游戏是我的另一半,信息时代的游戏可以陪你走一生,但却是游戏帮我找到了你,寻找到了我真正的另一半。
没有人不会说,自己喜欢恋人的脸,脸的笑与温柔。而我更喜欢你的心,不,是最喜欢你的灵魂,那像天使一样的,像童话一样的,触摸不到的不可方物。
当我用十六年岁月在人间的人山人海之中人来人往,像雨水从气液固三种形态不断转换那样麻木,才能见到你见到彩虹,我感到很庆幸。
我们的开始,是手机上打字,头发被淋湿,雨下个不停。
我喜欢你,只能像别人那样用土味情话来形容,我喜欢你。那么有文学的你,看上了一个只会打游戏的我,所以如果要说我有多喜欢你,只能用你最喜欢的那诗篇里最美的一句来形容:雨下整夜,是雨水对夜色爱恋的了解,还是夜色对雨水爱的完美。
我喜欢你,将会是余生中对你最好的人。我喜欢你,你的所有,让确认的眼神相信那皎洁的灵魂,动情深深。
我喜欢你……可能我只是笨拙的喜欢你,却有一颗无人能及充满诚意纯粹的心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