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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趣阁 > 历史军事 > 南明:我可以建造奇观 > 第655章 平定高原、准噶尔汉人大汗

至于校园霸凌,说实话,朱克臧也搞不定。

这是个千古难题,纯看当地学风。

那要怎么处理这些霸凌的少年呢?

很多霸凌根本谈不上犯罪,没法用律法将他们绳之以法!

新大明校园霸凌判刑的案件也就只有方从云案了。

当年那帮污蔑方从云偷钱的家伙们,也已经一起被流放到方丈省(澳洲)劳改。

但,究其根源,想要杜绝校园霸凌,老师的教育少不了。

一个好的老师对学生会有很大的影响,因此师德非常重要。

大明现在对选任教师越来越看重,在大明想要当老师,不仅需要地方乡民的推荐,还要官府考核后才能被录用。

不管怎样,潘伯亨和方从云的故事,在大明上下引发了对于人口拐卖和校园霸凌的思考。

而潘伯亨本人,却到了人生的十字路口。

“陛下,刚刚收到消息,潘上将所部已经攻占了拉萨,还活捉了达来汗!”

应天城,皇极殿内,兵部尚书邱辉拿着一封折子兴冲冲地走了进来,他高声向朱克臧禀告了这个消息,随后还递过了电报。

朱克臧连忙接过了邱辉的折子,当下连忙打开仔仔细细看了一遍。

对应天城和弟弟潘伯亨的舆论风暴,潘阿强一无所知,他在昌都过冬后,在1692年的春天,也就是弟弟潘伯亨进京赶考这段时间,悍然发动攻势。

拉萨城根本没有一点准备,加上带路党福德贡布的帮助,轻松拿下!

至此,和硕特汗国平定,雪域高原平定。

今儿本来是要给这些新科进士授官的日子,没想到还能碰上这样一桩喜事。

雪域高原平定后,就要大量往那边派遣官员了!

那边环境恶劣,去那边当官相当于是流放,愿意去的官员很少。

就在这时,皇极殿上的潘伯亨突然说话:“陛下,臣愿往雪域高原,为大明排忧解难!”

其实,从明代开始,状元的授职就固定了。

新科状元产生后,马上进入翰林院,担任从六品的翰林院修撰。

这个职务名为“储才”,也就是皇帝秘书,前途不可限量。

当然,由于皇帝有很多秘书,所以状元到底能取得什么样的政治成就,还要看其表现。

中了状元,只是具备了博一个好前程的基本条件,是否能够当大官,还是那句话,入门靠科举,修行靠个人。

一般来说,状元是很少外放的。

除了宋朝是特例。

宋朝的状元,则大多是从外放小官做起,然后调回朝廷中央任职。

比如宋太宗时期的状元吕蒙正,中状元后,授将作丞,出任升州通判,也是从六品官做起。

但吕蒙正毕竟状元出身,头上顶着巨大的光环,很快便步步高升,并三度拜相。

闻言,朱克臧便与潘伯亨进行了一番眼神交流,也知道他是认真的。

“既如此,朕便封你为乌斯藏省提学官,愿你将乌斯藏化外之地,变为文运昌盛之地!”

“固所愿耳!”

提学官,这是潘伯亨的梦想官职。

提学官放到未来,其实大致就相当于某个省份分管教育工作的高官兼教育厅厅长。

专门负责管一省的学风和老师,可以相当于一省的四把手。

如果非要说提学官的品级有多高吗,也不一定。

这个提学官是没有固定品级的,因为皇帝在选人的时候也没有完全考虑到要选个什么品级的,因此放到地方的提学官有可能品级较高,也有可能品级较低。高的三品二品也是有的,低的四品五品也是有的。

另外,提学官作为差遣官,本职是按察司的副使和佥事。

他们作为风宪官,具备监察社会、维护社会风气的职能。

因而在明代颁布的三道提学敕令中,均要强求其在做好学政的同时,所过之处,遇有军民利病,及不才官吏贪酷害人,事干奏请者,从实奏闻。保留其作为监察官员的部分职能。

不过在乌斯藏当提学官,可能还涉及另一项工作:那就是汉化当地人。

兄长上将潘阿强光复雪域高原,弟弟状元潘伯亨自愿前往藏地治理当地文化,着实是一段佳话!

这样一来,民间对于彭家,骂得更起劲了。

潘家和雪域高原的事情结束了,大明在另一个方向又发动了进攻,那就是西北。

前文提到,黄庆光复甘肃后,鞑清的绿营提督趁着鞑清的准噶尔郡王策妄阿拉布坦跟着康熙入关天竺,趁机带着精锐绿营兵,席卷了防务空虚的准噶尔大草原。

随后,孙思克在儿子孙承恩的提议下,自立为准噶尔大汗!

和康熙自称为蒙古大汗,有异曲同工之妙。

本来,神圣大清蒙古帝国选汗准噶尔大汗的头衔是在康熙头上的,因为策妄阿拉布坦是大清的郡王,又投靠了康熙,这个大汗头衔自然就是康熙的。

满洲人大汗,还说得过来,这下可好,神圣大清蒙古帝国出了个汉人大汗!

果然,就算是大明的败军之将,也是不能小觑的。

随随便便就横扫准噶尔,只能说大明是怪物。

被狠狠蹂躏的康熙,离开中原后,不仅成了蒙古大汗,还拿下哈萨克草原、西北天竺,而且还很可能联合统治罗刹国。

而鞑清境内,经过新军改革的绿营兵残部,出去也是横扫其他各国的存在,属实离谱。

如此一来,孙思克的绿营兵摇身一变,就变成准噶尔大汗亲卫军!

当然,孙思克没有被完全蒙古化,他仗着绿营亲卫军的强大,逼迫当地贵族学汉话、讲汉话,移风易俗。

其实,正规的蒙古人本身也有留辫子的习惯,满洲人就是从蒙古学的剃发扎辫的习惯。

但在孙思克这里,是不存在的。

一离开鞑清的统治后,他自己就剃掉了辫子,留起了头发,自然,被他统治的地区,也要跟着效仿。

孙思克这样做,是有两个顾虑的。

一是留辫子太丑,二是以后要是明军来了,又输给了大明天兵,他还可以投降嘛!

就当作他是大明皇帝的先锋,为大明先来改造一下准噶尔大草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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